詳細內容
《泰山70週年慶 萬元獎金你來轉》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內購買泰山企業系列商品,單筆消費金額滿70元(含)以上, 即可參加轉盤遊戲,有機會立即中獎。
※請妥善保管所登錄之發票正本及購物明細;電子發票務必於結帳時請店家印出證明聯及購物明細,以利兌獎查證。
※請妥善保管所登錄之發票正本及購物明細;電子發票務必於結帳時請店家印出證明聯及購物明細,以利兌獎查證。
活動期間
2020/01/01至2020/02/10
發票登錄時間
2020/01/01 00:00至2020/02/10 23:59止(以主辦單位系統時間為主)
活動網站
活動獎項
頭獎:現金10,000元,共10名
二獎:泰山純水700ml一年份(每月配送一箱,共12箱,價值4,800元),共20名
三獎:泰山八寶粥一箱(價值720元),共100名
普獎:泰山購物網購物金100元,共700名
二獎:泰山純水700ml一年份(每月配送一箱,共12箱,價值4,800元),共20名
三獎:泰山八寶粥一箱(價值720元),共100名
普獎:泰山購物網購物金100元,共700名
中獎公告
統一於2020/02/12公佈中獎名單,並以簡訊通知中獎者,參加活動者務必正確填寫個人資訊,並請依照兌獎說明完成兌獎流程,以免錯過中獎權利。
兌獎說明
1.請中獎者自行至活動網站下載領獎信函,填妥後檢附中獎發票正本(需含購買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20/02/20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信件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泰山70週年慶 萬元獎金你來轉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2.有效發票係指於2020/01/01 00:00至2020/02/10 23:59止(以主辦單位系統時間為主)所開立且發票明細須能清楚辨識購買泰山企業系列商品,單筆消費金額滿70元(含)以上,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需另附購買明細。如發票遺失、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或無法提供正本者,視同無效。電子發票請於購買結帳時務必索取證明聯正本及購買明細;若電子發票明細遺失請至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查詢後列印與正本發票附於領獎信函中一併寄回活動小組審核。
3.中獎者若未滿20歲,不論中獎金額多寡,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若未成年人無國民身分證者,須提供中獎者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4.待中獎者寄回所需之兌獎資料並經活動小組確認無誤後,頭獎現金獎以郵政匯票方式,二獎及三獎以實體產品寄送,普獎以手機簡訊方式,並統一於2020/03/31前寄出。
2.有效發票係指於2020/01/01 00:00至2020/02/10 23:59止(以主辦單位系統時間為主)所開立且發票明細須能清楚辨識購買泰山企業系列商品,單筆消費金額滿70元(含)以上,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需另附購買明細。如發票遺失、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或無法提供正本者,視同無效。電子發票請於購買結帳時務必索取證明聯正本及購買明細;若電子發票明細遺失請至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查詢後列印與正本發票附於領獎信函中一併寄回活動小組審核。
3.中獎者若未滿20歲,不論中獎金額多寡,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若未成年人無國民身分證者,須提供中獎者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4.待中獎者寄回所需之兌獎資料並經活動小組確認無誤後,頭獎現金獎以郵政匯票方式,二獎及三獎以實體產品寄送,普獎以手機簡訊方式,並統一於2020/03/31前寄出。
注意事項
1.活動主辦單位為泰山企業(股)公司,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辦單位及活動協辦機構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本活動僅限設籍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參加者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且不得為手開式發票。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3.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僅有一次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另為防止舞弊情形,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4.發票為領獎憑證,請務必保留所登錄之發票正本,以供得獎後兌獎使用。如為電子發票,需於結帳時請店家印出證明聯及購買明細,以利兌獎查證。
5.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6.如參加活動過程中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該發票號碼經系統辨識為使用過,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7.中獎者請依照兌獎說明於指定時間內寄回兌獎資料,領獎信函上所填寫之身份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資料相同,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依準,於兌獎核對時發生領獎憑證不符合活動規定(包括但不限於本活動辦法暨泰山(股)公司所隨時公佈,或修正之規定)、逾期寄回、發票遺失、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塗改、複製的兌獎憑證均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兌獎資格;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無法聯繫得獎通知,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也不予保留或遞補。
8.所有寄回之兌獎發票正本恕不退還。如於獎項寄出或收到獎項後將中獎發票之活動商品進行退貨或作廢而不符合活動規定,經查證屬實,除中獎無效外並應返還所得獎項,中獎者不得異議。
9.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為新台幣1,001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於次年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主辦單位將不再另外寄發紙本中獎所得扣繳憑單。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應自行負擔機會中獎所得稅,依法應預先繳納10%稅金,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中獎者同意依台灣相關稅法規定繳納稅捐,並同意主辦單位得依相關法令代扣(繳納)相關稅捐。主辦單位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予中獎者,待中獎者付清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
10.獎項不得兌換現金,亦不得要求將獎項讓予他人,獎項以實物為準,圖片僅供參考。如原定獎項因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提供,將由主辦單位另以同等值之獎項取代之。
11.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12.參加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利用電腦、網路之漏洞或不正當之行為),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察覺得立即取消參加者之參與得獎資格,並得歸還獎項。參加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行負擔。
13.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除上述注意事項,本活動若有未盡事宜,本公司擁有隨時修改、變更、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活動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
14.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注意規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5.若中獎者因資格不符或自願放棄中獎資格者,不另行網路公告。
16.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得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姓名。
17.詳情請洽活動小組(02)2501-9191(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 : 00~18 : 00,不含例假日)或本活動網站。
2.本活動僅限設籍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參加者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且不得為手開式發票。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3.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僅有一次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另為防止舞弊情形,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4.發票為領獎憑證,請務必保留所登錄之發票正本,以供得獎後兌獎使用。如為電子發票,需於結帳時請店家印出證明聯及購買明細,以利兌獎查證。
5.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6.如參加活動過程中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該發票號碼經系統辨識為使用過,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7.中獎者請依照兌獎說明於指定時間內寄回兌獎資料,領獎信函上所填寫之身份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資料相同,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依準,於兌獎核對時發生領獎憑證不符合活動規定(包括但不限於本活動辦法暨泰山(股)公司所隨時公佈,或修正之規定)、逾期寄回、發票遺失、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塗改、複製的兌獎憑證均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兌獎資格;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無法聯繫得獎通知,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也不予保留或遞補。
8.所有寄回之兌獎發票正本恕不退還。如於獎項寄出或收到獎項後將中獎發票之活動商品進行退貨或作廢而不符合活動規定,經查證屬實,除中獎無效外並應返還所得獎項,中獎者不得異議。
9.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為新台幣1,001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於次年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主辦單位將不再另外寄發紙本中獎所得扣繳憑單。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應自行負擔機會中獎所得稅,依法應預先繳納10%稅金,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中獎者同意依台灣相關稅法規定繳納稅捐,並同意主辦單位得依相關法令代扣(繳納)相關稅捐。主辦單位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予中獎者,待中獎者付清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
10.獎項不得兌換現金,亦不得要求將獎項讓予他人,獎項以實物為準,圖片僅供參考。如原定獎項因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提供,將由主辦單位另以同等值之獎項取代之。
11.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12.參加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利用電腦、網路之漏洞或不正當之行為),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察覺得立即取消參加者之參與得獎資格,並得歸還獎項。參加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行負擔。
13.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除上述注意事項,本活動若有未盡事宜,本公司擁有隨時修改、變更、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活動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
14.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注意規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5.若中獎者因資格不符或自願放棄中獎資格者,不另行網路公告。
16.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得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姓名。
17.詳情請洽活動小組(02)2501-9191(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 : 00~18 : 00,不含例假日)或本活動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