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客戶 聯絡我們 返回首頁
 目前位置:首頁 活動快報  品牌促銷活動 詳細內容

詳細內容

「精心手選の皇家獻禮」

活動說明

凡活動期間2019/09/25至2019/11/05內,購買紅茶花伝®全系列口味任乙瓶以上 (含單瓶及多瓶入包裝),至紅茶花伝Facebook官方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KochakadenTaiwan/),啟動私訊功能依指示輸入發票號碼及個人資料,即可參加抽獎活動。

活動日期

2019/09/25起至2019/11/05止

活動辦法

凡活動期間2019/09/25至2019/11/05內,購買紅茶花伝®全系列口味任乙瓶以上 (含單瓶及多瓶入包裝),至紅茶花伝Facebook官方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KochakadenTaiwan/),啟動私訊功能依指示輸入發票號碼及個人資料,即可參加抽獎活動。
第一重立即抽「新光三越禮券$1500」(簡稱貳獎),第二重週週再抽「日本皇家甜點列車之旅」(簡稱壹獎)。

活動獎項及抽獎資格


第一重立即抽:
「新光三越禮券$1500」(市值NTD$1,500),
每日1名,共抽42名
※ 本獎項為即時抽出,單次登錄立即知道有無中獎
※ 未中獎者恕不累計至隔日繼續抽獎,但可參加第二重週週抽
第二重立即抽:
「日本皇家甜點列車之旅」(市值NTD$20,000),
每週1名,共抽6名
※ 詳細兌換方式請參考下方,可口可樂公司保留調整和解釋活動的所有權力。
※ 當週登錄者即有當週抽獎資格,當週未中獎者不可累計至下週抽獎。
※ 單張發票僅限中獎一次,如已中第一重獎項之發票,則不能參加第二重加碼週週抽。
第三重立即抽:
「必勝客法式草莓半熟起司塔」(市值NTD$55 ) 共2,000名
※ 2019/10/04 12:00 開始(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每天登錄的前60名消費者,加碼送「必勝客法式草莓半熟起司塔」。
※ 2019/10/05補班日,加碼多抽出80個。
※ 本獎項為即時送出,登錄後立即知道有無獲得。
※ 詳細兌換方式請參考下方,可口可樂公司保留調整和解釋活動的所有權力。
※ 當天未送完之數量將移至隔天送出。
※ 活動期間每個臉書帳號僅限兌換一次。

活動須知

1.活動門檻:紅茶花伝®全系列口味任乙瓶以上 (含單瓶及多瓶入包裝)
2.活動發票日期:購買以及輸入時間需於活動期間2019/09/25 00:00至2019/11/05 23:59內(皆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
3.抽獎日:自2019/9/25開始(包含周末假日及連假),每日隨機抽出(新光三越禮券$1500乙名),單次登錄立即知道有無中獎,未中獎者恕不累計至隔日繼續抽獎,但可參加當週第二重抽獎。
4.一張發票僅可登錄乙次及抽獎乙次,同張發票重複登錄仍以一次計算;抽獎資格以符合活動條件的發票張數計算,如同張發票購買多瓶商品仍為一次抽獎資格。
5.購買日期與登錄日期不必為同一天(登錄日期須在本次活動期間內),須在紅茶花伝Facebook官方粉絲專頁活動系統中完成登錄發票號碼。
6.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請保留發票正本跟明細以便兌獎(中獎發票須符合活動辦法指定購買期間及品項)
7.每週登錄抽獎期間為該週起始日00:00至截止日23:59 (皆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
8.獎項由系統隨機抽出,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
9.大獎名單公布:中獎名單請於公布日至紅茶花伝Facebook官方粉絲專頁查詢(https://www.facebook.com/KochakadenTaiwan/),中獎者請自行寄回相關兌獎資料,活動小組不另外通知中獎訊息。
10.每位參加者輸入發票次數不限,每位參加者活動期間內可獲得最多2個中獎機會,加碼送不在累計範圍。惟壹獎每位參加者僅限中獎一次。

兌獎說明

1.中獎者請至紅茶花伝Facebook官方粉絲專頁網誌,於中獎者公佈處下載領獎信函,將填妥的「領獎信函」+「中獎發票及消費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19/11/15前(以郵戳為憑)將兌獎資料掛號寄至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 紅茶花伝活動小組 收」,逾期視為放棄該得獎權利,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補償。
2.中獎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有效發票係指於2019/09/25 00:00~2019/11/05 23:59期間內,且符合各抽獎指定的區間所開立且發票明細須能辨識購買紅茶花伝®全系列口味商品任乙瓶 (含單瓶及多瓶入包裝)的發票。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或是電子載具之發票之發票將視為無效。如習慣以電子載具儲存發票的消費者,請務必向店家索取電子發票紙本正本,以免影響您的兌獎權益。如為電子發票未列出購買商品明細者,須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紙本,作為參加活動之依據。
3.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並符合上述活動期間之內,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4.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NT$1,001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繳交10%稅金,填寫扣繳憑單並於次年度寄發所得扣(免)繳憑單。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得獎者將於次年度收到主辦單位開立之中獎所得扣繳憑單。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中獎人同意依台灣相關稅法規定繳納稅捐,並同意主辦單位得依相關法令代扣(繳納)相關稅務。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5.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包括: 姓名、生日、手機/市內電話、戶籍地址、獎品收件地址以及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內有的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得獎者中獎者一經寄出上條所述之資料,即視為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得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在必要時公開公佈部分姓名。
6.【個人資料保護法】保障得獎者針對提供之個資,可以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請求刪除。得獎者可以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請求刪除個資,然便無法領取獎項,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7.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概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發票正本經兌獎無誤後將全數捐贈慈善單位,恕不退還)。
8.中獎者資料經審核無誤後,獎項將於2019/12/25前寄送完成(以郵政郵戳時間為準)。
9.本活動限設籍中華民國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3足歲。中獎者若未滿20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10.活動詳情以紅茶花伝Facebook官方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KochakadenTaiwan/) 公告為準,產品購買跟相關問題請洽詢可口可樂客服專線:0800-311-789;活動與獎品寄送相關疑問請洽詢活動專線:(02)2502-2202#13,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日本皇家甜點列車之旅」使用說明

1.本次「日本皇家甜點列車之旅」兌換內容為:東南旅行社商品禮券。
2.本商品禮券券兌換額度價值新台幣2萬元整,僅能兌換九州旅遊商品,其中可包含單人的台北-福岡來回機票或九州皇家甜點列車ARU單程乙位,超出額度可自行補差額。
3.福岡當地飯店、觀光景點票券、交通票券,皆應於出發前與承辦旅行社(東南旅行社)兌換完畢。
4.本券出發依日本九州甜點列車ARU行駛有效期限6個月: 2020年03月01日至2020年09月30日。
5.停留天數票期最短 0 天 / 最長 3個月
*開票前確認,開票後不可更改。
*去回程皆訂位確認後才可開票;不可候補或OPEN。
6.機票更改限制:
開票後機票全程尚未使用狀態下,若需改票,則有票/稅差之產生。
另補費用:航空公司服務費依航空公司規定+東南服務費1,000元+票差+稅差。
(上述產生之費用不得從兌換券之2萬元額度扣抵。)
7.退票限制: 機票一經開票後不可辦理退票。
8.網站機票及匯率等報價將因寒暑假旺季、連續假期、各地節慶祭典、展覽或競賽活動等各種因素而有變動,中獎者同意所有票價得依完成訂購後的報價為準。
9.旅遊獎項中獎者須自行辦理簽證或其他所需旅遊文件,主辦單位對簽證或其他旅遊文件批核與否不會負任何責任。一經登記旅遊獎項的中獎者,不能轉讓、更改或出售於他人。
10.有關航班延誤、取消或酒店房間入住等問題,必須根據航空公司及酒店之指引,旅遊獎項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就上述情況負上任何責任。
11.本券為有價證券,兌獎人應妥善保管本抵用券,若有遺失、被竊、毀損或喪失抵用券之占有,恕無法補發,亦不得要求補償。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
12.本券限壹次抵用完畢不可分次使用,抵用時恕無法找零,且不得折換現金,亦不另開立發票,一經使用後恕無法退換。且嚴禁在網路或其他市場公開販賣。
13.本券需有東南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印章認證,否則無效。兌換時請洽東南旅行社(股)公司 聯絡人: 朱美真 小姐,聯絡電話02-25678111*2038,傳真:02-25423865。
14.詳細使用規範依旅遊劵上條款為主。如有相關使用疑問,請洽東南旅行社(股)公司。
15.得獎者請自行與旅行社訂購相關行程,主辦單位不負責協助訂購處理等事宜。

「新光三越商品禮劵」使用說明

1.商品禮券須加蓋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章後生效
2.商品禮券可換取同等金額之商品,但不得兌換現金;非開立本公司統一發票之櫃位(7-11便利商店、Nespresso、新光影城、健身工廠、TESLA)恕不適用。
3.商品禮券於發售時開立統一發票,兌換商品時開立銷售明細表,故無法參與因消費累計之贈獎活動。
4.商品禮券若遺失或被竊,恕不掛失或補發;商品禮券若有毀損或變形者,倘券面破損之餘留部份在二分之一以上,且能完整保留該券號碼及條碼可供辨識時,即可使用或更換等額券種之禮券
5.商品禮券經塗改無效;偽造、變造或行使、交付經過偽、變造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6.禮券、商品禮券及電子商品禮券發售面額交付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信託財產專戶,專款專用,信託期間自發售憑證上所載發售日期起算一年;查詢方式為︰ (1) 撥打服務電話。 (2) 至https://www.skm.com.tw/gvtrust/ 禮券信託查詢,輸入券號查詢。

「必勝客法式草莓半熟起司塔兌換券」使用說明

1.本次「必勝客法式草莓半熟起司塔兌換券」兌換內容為:一顆法式草莓半熟起司塔。
2.兌換方式為:請至必勝客台灣全省門市,出示兌換序號予門市人員,每筆序號僅限兌換一次,恕不能使用在網路訂購。
3.取餐方式為:僅限至必勝客台灣全省門市外帶,外送與內用皆不適用。
4.本券有效期限為L2019年10月04日至2019年11月15日。贈品兌換期限:10/4-11/15。逾期恕無法使用。
5.本序號兌獎人應妥善保管紀錄,若有遺失、被竊、毀損或喪失序號,恕無法補發,亦不得要求補償。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
6.本序號壹次抵用完畢不可分次使用,抵用時恕不得折換現金,亦不可兌換同等值食材,門市亦不另開立發票,一經使用後恕無法退換。且嚴禁在網路或其他市場公開販賣。

注意事項

1.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委託米蘭營銷策劃股份有限公司及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配合廠商之員工及前述機構員工之親屬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相關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3.如參加活動過程中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系統故障,參加者所登錄之發票號碼經系統辨識為已登記過,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4.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中獎無效,主辦單位對有關參加者或中獎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5.所有兌獎憑證(包括中獎發票及中獎者資料)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發票序號錯誤、中獎發票序號與系統所登錄之序號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換期限的中獎發票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中獎者之兌獎資格。
6.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7.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有效,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不正確或無效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方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追訴之責。
8.主辦單位有權檢視中獎者兌獎情形,若涉及蓄意操作之不正當行為,如影印、毀損、塗改或偽造中獎憑證、輸入假發票號碼、侵入抽獎系統、大量灌票、輸入人頭帳戶抽獎等,足以影響活動抽獎公正性之中獎者,均視為無效中獎,主辦單位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9.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10.活動主辦單位並非是次活動之所有獎品供應商,故不會承擔任何獎品及售後服務之責任。而獎品價值以贊助商公佈之零售價或定價為準,參加者不得異議”
11.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以主辦單位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之。
12.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3.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4.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主辦單位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15.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注意規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6.如有任何爭議,概以活動主辦單位之最終決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