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OREO 吃到卡踏車
活動說明
全省量販店活動(家樂福、大潤發、愛買吉安、台糖)
第一重 : GO!買立即送 買OREO系列產品任一件,憑購買發票至服務台兌換”OREO三明治隨手包 乙包” (原味/草莓/巧克力/雙心 4種口味 - 隨機贈送,送完為止!)
第二重:GO! GO!抽獎送 買OREO系列產品任一件,憑購買發票至服務台兌換抽獎券乙張,即可參加抽獎!(買的越多、中獎機會越多)---
第一重 : GO!買立即送 買OREO系列產品任一件,憑購買發票至服務台兌換”OREO三明治隨手包 乙包” (原味/草莓/巧克力/雙心 4種口味 - 隨機贈送,送完為止!)
第二重:GO! GO!抽獎送 買OREO系列產品任一件,憑購買發票至服務台兌換抽獎券乙張,即可參加抽獎!(買的越多、中獎機會越多)---
活動日期
家樂福﹝2009/5/14~2009/5/27﹞
大潤發﹝2009/5/27~2009/6/2﹞
愛買吉安﹝2009/4/29~2009/5/12﹞
台糖﹝2009/5/14~2009/5/27﹞
獎項
捷安特FD-610折疊車乙台(全省量販店 共100台)
抽獎時間
實際抽獎時間將於活動網頁公告,恕不另行通知
中獎名單
客服專線
02-25171326 #22
參加抽獎方式
凡於各賣場購買OREO系列產品任一件,憑購買發票至服務台兌換抽獎券乙張,填寫抽獎券上詳細聯絡資料,將抽獎券之抽獎聯投入抽獎箱,並請妥善保留存根聯以便兌獎
領獎方式
1.親自領取
-中獎者親自至《奧利奧吃到卡踏車 活動小組》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領取《捷安特FD-610折疊車》
2.郵寄
-主辦單位將主動聯繫中獎者,並於二週內以專函通知,協助完成領獎程序
領獎所需文件
1.抽獎券存根聯正本
2.購買發票正本
3.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領獎通知單
(中獎者需寄回抽獎券存根聯正本及購買發票正本
,經查驗後將不退還予本人,若遺失或無法提供抽獎券存根聯正本或購買發票正本者,視為放棄中獎之權利)
兌獎期限
民國98年7月10日
注意事項
1.一張發票限兌換一張抽獎券
2.本活動僅限於居住在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之居民參加。
3.中獎者需妥善保存抽獎券存根聯,存根聯如資料不齊或有污損塗改,致使無法辨識時,即喪失其參加抽獎之權利。偽造本抽獎券者,依法究辦。
4.本活動獎品不得折讓現金或轉換其他獎品,亦不得將兌獎資格轉讓予他人。
5.關於獎品之使用細節、保固事項等,中獎人應逕向獎品製造或銷售公司詢問與請求維修。
6.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全年度中獎金額超過1,000元者,需繳交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中獎獎金超過20,010元(含),其中獎者若為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應扣繳10%稅額。非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中獎獎金應扣繳20%稅額。若得獎人須預先扣繳稅額而不願繳納稅款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將於次年二月十日前寄發扣繳憑單或免扣繳憑單,中獎者需於次年五月份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7. 納貝斯克可口股份有限公司及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之員工及其親屬皆不得參加本抽獎活動。
8. 如有特殊情況,主辦單位有權因實際情況更改相關活動方式及內容,並於相關更改公布於活動網站時生效,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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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說明
全聯福利中心
98年5月12日至98年6月12日止,凡購買OREO、麗滋或Toblerone瑞士三角巧克力系列產品任一件,憑產品外包裝條碼,即可參加抽獎!
98年5月12日至98年6月12日止,凡購買OREO、麗滋或Toblerone瑞士三角巧克力系列產品任一件,憑產品外包裝條碼,即可參加抽獎!
活動日期
2009.05.12 ~ 2009.06.12
獎項
捷安特FD-610折疊車乙台(共50台)
預計抽獎日期
民國98年7月8日,實際抽獎時間由主辦單位決定之,恕不另行通知
預計公佈日期
民國98年7月10日,實際公佈時間由主辦單位決定之,恕不另行通知
中獎名單
客服專線
02-25171326 #22
參加方式
凡於全聯福利中心購買OREO、麗滋或Toblerone瑞士三角巧克力系列產品任一件,填妥活動回函內之個人資料,並黏貼包裝上條碼,寄至:104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 《奧利奧吃到卡踏車 活動小組》,即可參加抽獎!
領獎方式
1.親自領取
-中獎者親自至《奧利奧吃到卡踏車 活動小組》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領取《捷安特FD-610折疊車》
2.郵寄
-主辦單位將主動聯繫中獎者,並於二週內以專函通知,協助完成領獎程序
領獎所需文件
1.全聯福利中心 購買發票正本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領獎通知單
(中獎者需寄回全聯福利中心 購買發票正本,經查驗後將不退還予本人,若遺失或無法提供購買發正本者,視為放棄本中獎之權利)
兌獎期限
民國98年8月10日
注意事項
1.一張發票及一張條碼僅有一次抽獎機會(以信封為單位)
2.發票上品項名稱或條碼若有污損不清,導致無法辨認,或聯絡資料不完整,即喪失其參加抽獎之權利。
3.本活動僅限於居住在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之居民參加。
4.獎品領取相關事宜,依中獎通知函說明為準,主辦單位將有專人與中獎人聯繫領取獎品事宜。
5.本活動獎品不得折讓現金或轉換其他獎品,亦不得將兌獎資格轉讓予他人。
6.關於獎品之使用細節、保固事項等,中獎人應逕向獎品製造或銷售公司詢問與請求維修。
7.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全年度中獎金額超過1,000元者,需繳交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中獎獎金超過20,010元(含),其中獎者若為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應扣繳10%稅額。非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中獎獎金應扣繳20%稅額。若得獎人須預先扣繳稅額而不願繳納稅款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將於次年二月十日前寄發扣繳憑單或免扣繳憑單,中獎者需於次年五月份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8.納貝斯克可口股份有限公司及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之員工及其親屬皆不得參加本抽獎活動。
9.如有特殊情況,主辦單位有權因實際情況更改相關活動方式及內容,並於相關更改公布於活動網站時生效,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