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2018 可口可樂® 開蓋抽 豪華商務艙》
活動說明
凡購買可口可樂公司「開蓋抽 豪華商務艙」指定促銷包裝,打開瓶蓋,於活動期間的每日中午12點至下午6點,透過Line”Coca-Cola隨時樂”官方帳號輸入序號,立即開獎(登錄序號日期至2018/11/21 18:00截止),即有機會獲得台北飛羅馬、台北飛杜拜、台北飛東京、台北飛香港等商務艙來回機票,總共60個中獎機會。活動詳情請上www.coke.com.tw或電洽可口可樂®「開蓋抽 豪華商務艙」活動小組02-25020119。(本活動每人僅限中獎一次,不得重覆中獎)
活動期間
2018/09/26-2018/11/21
指定通路
統一超商(7-11)、全家便利商店(Family mart)、萊爾富便利商店(Hi-Life)、來來超商(OK)
活動商品
可口可樂公司「開蓋抽 豪華商務艙」指定促銷包裝為:可口可樂®435ml、可口可樂®600ml、可口可樂zero®600ml、雪碧®600ml、芬達®橘子口味600ml等寶特瓶獎字蓋商品。非指定商品恕無法參與本活動,活動指定商品銷售地區以實際鋪貨通路為準。
Line官方帳號
Line”Coca-Cola隨時樂”官方帳號的搜尋方式:掃描指定促銷包裝瓶身上QR code;或打開手機Line程式,在”官方帳號”項目下,搜尋”Coca-Cola隨時樂”,加入成為好友後即可參加抽獎。
活動獎項
●台北飛羅馬--單人商務艙來回機票乙張* 市價$120,000 (共2名)
●台北飛杜拜--單人商務艙來回機票乙張* 市價$92,000 (共2名)
●台北飛東京--單人商務艙來回機票乙張* 市價$35,000 (共10名)
●台北飛香港--單人商務艙來回機票乙張* 市價$15,000 (共46名)
※各個機票獎項將以等值的雄獅旅行社旅遊行程兌換劵送出
※序號登錄期間為2018/09/26-2018/11/21的每天“限時”中午12點至下午6點止(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
※活動序號:共10碼
※每個序號僅可登錄一次及抽獎一次,登錄序號立即抽,獎項由系統隨機抽出。
※序號登錄後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轉讓、取消或刪除。
※得獎者請保留中獎序號之瓶蓋作為事後兌獎憑證,寄回之序號憑證需與得獎資料相符,若瓶蓋遺失恕無法兌獎。
※本活動每人僅限中獎一次,不得重覆中獎,若有同一位中獎者重覆中獎,該中獎者僅限領取第一次抽中之獎項,後續抽中之獎項視同無效中獎。
●台北飛杜拜--單人商務艙來回機票乙張* 市價$92,000 (共2名)
●台北飛東京--單人商務艙來回機票乙張* 市價$35,000 (共10名)
●台北飛香港--單人商務艙來回機票乙張* 市價$15,000 (共46名)
※各個機票獎項將以等值的雄獅旅行社旅遊行程兌換劵送出
※序號登錄期間為2018/09/26-2018/11/21的每天“限時”中午12點至下午6點止(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
※活動序號:共10碼
※每個序號僅可登錄一次及抽獎一次,登錄序號立即抽,獎項由系統隨機抽出。
※序號登錄後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轉讓、取消或刪除。
※得獎者請保留中獎序號之瓶蓋作為事後兌獎憑證,寄回之序號憑證需與得獎資料相符,若瓶蓋遺失恕無法兌獎。
※本活動每人僅限中獎一次,不得重覆中獎,若有同一位中獎者重覆中獎,該中獎者僅限領取第一次抽中之獎項,後續抽中之獎項視同無效中獎。
中獎名單
活動結束後統一2018/11/30於活動網站www.coke.com.tw公告
獎項說明
1.各個機票獎項將以等值的雄獅旅行社旅遊行程兌換劵送出,該兌換劵有效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止,逾期失效。此活動所提供之旅遊行程兌換券乃依據雄獅旅遊2018年7月份之報價,網站機票及匯率等報價將因寒暑假旺季、連續假期、各地節慶祭典、展覽或競賽活動等各種因素而有變動,得獎者同意所有票價得依完成訂購後的報價為準。
2.旅遊獎項得獎者須自行辦理簽證或其他所需旅遊文件,主辦單位對簽證或其他旅遊文件批核與否不會負任何責任。一經登記旅遊獎項的得獎者,不能轉讓或更改。
3.有關航班延誤、取消或酒店房間入住等問題,必須根據航空公司及酒店之指引,旅遊獎項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就上述情況負上任何責任。
4.本券採無記名式,兌獎人應妥善保管本抵用券,若有遺失、被竊、毀損或喪失抵用券之占有,恕無法補發,亦不得要求補償。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
5.因商務艙座位有限,建議於預定搭乘日期前六個月持本券正本(影本無效)先和旅行社確認機位,另根據中獎人之意願,可兌換台灣雄獅旅遊之國內外旅遊商品,包含國內外團體行程、自由行行程、國內外機票、國內外訂房等,詳細旅遊商品內容及費用請參閱雄獅旅遊官網。如選擇之旅遊商品價格高於本券價值時,須由兌獎人自行補足差額,如低於本券價值時,恕不退差價。
6.本券不可抵用無記名票券商品及護照代辦費、簽證費、小費、旅遊平安險、北高接駁費及領隊小費與個人開銷之費用(如行李超重費、自選行程費用、前往機場之交通安排及費用,所有膳食支出、個人消費及以上未包含的其它費用等) 有關開支或費用由兌換者自行承擔。
7.本券限壹次抵用完畢不可分次使用,抵用時恕無法找零,且不得折換現金,一經使用後恕無法退換。亦嚴禁在網路或其他市場公開販賣。
8.詳細使用規範依旅遊劵上條款為主。如有相關使用疑問,請洽雄獅旅遊公商差旅部。
2.旅遊獎項得獎者須自行辦理簽證或其他所需旅遊文件,主辦單位對簽證或其他旅遊文件批核與否不會負任何責任。一經登記旅遊獎項的得獎者,不能轉讓或更改。
3.有關航班延誤、取消或酒店房間入住等問題,必須根據航空公司及酒店之指引,旅遊獎項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就上述情況負上任何責任。
4.本券採無記名式,兌獎人應妥善保管本抵用券,若有遺失、被竊、毀損或喪失抵用券之占有,恕無法補發,亦不得要求補償。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
5.因商務艙座位有限,建議於預定搭乘日期前六個月持本券正本(影本無效)先和旅行社確認機位,另根據中獎人之意願,可兌換台灣雄獅旅遊之國內外旅遊商品,包含國內外團體行程、自由行行程、國內外機票、國內外訂房等,詳細旅遊商品內容及費用請參閱雄獅旅遊官網。如選擇之旅遊商品價格高於本券價值時,須由兌獎人自行補足差額,如低於本券價值時,恕不退差價。
6.本券不可抵用無記名票券商品及護照代辦費、簽證費、小費、旅遊平安險、北高接駁費及領隊小費與個人開銷之費用(如行李超重費、自選行程費用、前往機場之交通安排及費用,所有膳食支出、個人消費及以上未包含的其它費用等) 有關開支或費用由兌換者自行承擔。
7.本券限壹次抵用完畢不可分次使用,抵用時恕無法找零,且不得折換現金,一經使用後恕無法退換。亦嚴禁在網路或其他市場公開販賣。
8.詳細使用規範依旅遊劵上條款為主。如有相關使用疑問,請洽雄獅旅遊公商差旅部。
兌獎說明
1.中獎者請備妥以下兌獎資料寄回活動小組兌獎。
a)填妥領獎確認書(領獎信函下載網址http://ndm.tw/cdfQXD)
b)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c)中獎活動之瓶蓋(需可清楚辨識序號)
2.得獎者請於2018/12/05前(以郵戳為憑)將兌獎資料以掛號信件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可口可樂®「開蓋抽豪華商務艙」活動小組收。
3.本活動限設籍中華民國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本活動之參加者必須年滿13歲。
4.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預繳10%稅金,經審核確認符合中獎資格後,活動小組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於中獎人,待中獎人付清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中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領獎資格。
5.未滿20歲之中獎者,除了中獎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須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6.未滿20歲之中獎者,建議須有監護人陪同出國。
7.請中獎者妥善保管中獎之瓶蓋,若遺失中獎憑證或提供之中獎憑證無法辨識則視為不符中獎資格。
8.兌獎資料逾期或資料不符、不齊全、或拒納稅金者,均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9.領獎確認書上所填寫之身分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並恕不另行通知。
10.每人僅限中獎一次,如有重覆中獎,獎項以第一次抽中之獎項為主,後續抽中之獎項視同無效中獎。
11.獎項將於2018/12/31前寄送完成。
12.活動詳情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洽活動客服專線02-25020119,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a)填妥領獎確認書(領獎信函下載網址http://ndm.tw/cdfQXD)
b)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c)中獎活動之瓶蓋(需可清楚辨識序號)
2.得獎者請於2018/12/05前(以郵戳為憑)將兌獎資料以掛號信件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可口可樂®「開蓋抽豪華商務艙」活動小組收。
3.本活動限設籍中華民國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本活動之參加者必須年滿13歲。
4.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預繳10%稅金,經審核確認符合中獎資格後,活動小組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於中獎人,待中獎人付清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中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領獎資格。
5.未滿20歲之中獎者,除了中獎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須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6.未滿20歲之中獎者,建議須有監護人陪同出國。
7.請中獎者妥善保管中獎之瓶蓋,若遺失中獎憑證或提供之中獎憑證無法辨識則視為不符中獎資格。
8.兌獎資料逾期或資料不符、不齊全、或拒納稅金者,均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9.領獎確認書上所填寫之身分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並恕不另行通知。
10.每人僅限中獎一次,如有重覆中獎,獎項以第一次抽中之獎項為主,後續抽中之獎項視同無效中獎。
11.獎項將於2018/12/31前寄送完成。
12.活動詳情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洽活動客服專線02-25020119,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注意事項
1.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委託米蘭營銷策劃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商陽獅銳奇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星傳媒體事業處、麥肯廣告股份有限公司及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記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3.如參加活動過程中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該序號經系統辨識為使用過,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4.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中獎無效,主辦單位並對有關參加者或得獎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5.所有兌獎憑證(包括中獎序號之瓶蓋及得獎者資料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瓶蓋之中獎序號錯誤、中獎序號與系統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換期限的中獎序號瓶蓋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兌獎資格。
6.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得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7.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8.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NT$1,001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中獎價值在NT$20,001元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得獎者若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得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9.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10.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以主辦單位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之。
11.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2.得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3.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主辦單位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14.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規範,即自動喪失本活動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喪失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5.參加者參與本活動即同意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可口可樂」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姓名。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可口可樂」之相關活動用途使用,並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
2.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記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3.如參加活動過程中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該序號經系統辨識為使用過,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4.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中獎無效,主辦單位並對有關參加者或得獎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5.所有兌獎憑證(包括中獎序號之瓶蓋及得獎者資料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瓶蓋之中獎序號錯誤、中獎序號與系統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換期限的中獎序號瓶蓋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兌獎資格。
6.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得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7.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8.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NT$1,001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中獎價值在NT$20,001元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得獎者若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得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9.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10.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以主辦單位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之。
11.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2.得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3.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主辦單位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14.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規範,即自動喪失本活動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喪失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5.參加者參與本活動即同意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可口可樂」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姓名。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可口可樂」之相關活動用途使用,並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