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fuze tea®飛想茶® 好禮GO有FU
活動說明
凡活動期間內2018/01/03至2018/02/15於指定零售通路購買fuze tea®飛想茶Ⓡ檸檬紅茶指定品項(寶特瓶-580ml /1L/1.25L, 鋁箔包, 鋁罐等),簡訊輸入「fuzetea+發票號碼後8碼數字」發送簡訊至83811,立即抽吃喝玩樂獎, 活動結束後還可加碼抽GOGORO 電動車!!
活動期間
2018/01/03至2018/2/15
簡訊傳送抽獎期間
2018/1/3 00:00至2018/2/15 23:59止
活動網站
指定包裝
fuze tea®飛想茶®檸檬紅茶系列商品指定品項(寶特瓶-580ml /1L/1.25L, 鋁箔包, 鋁罐等)
指定通路
全台零售通路,包括便利商店(7-11/全家/OK/萊爾富)、超市、全聯、量販店等
活動費用
1.本活動僅適用以手機編寫簡訊參加,本活動簡訊登錄無需收費,接收系統簡訊回覆費用每則五元(包含未中獎/中獎通知簡訊告知),簡訊費用將於次月電信帳單中收取。
2.維護抽獎活動之公平性,每支手機門號以參加30次為限。參加者成功傳送簡訊至83811後,將會收到一則抽獎結果通知簡訊,每則簡訊僅可登錄一筆發票號碼,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且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
3.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
2.維護抽獎活動之公平性,每支手機門號以參加30次為限。參加者成功傳送簡訊至83811後,將會收到一則抽獎結果通知簡訊,每則簡訊僅可登錄一筆發票號碼,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且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
3.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
活動獎項
立即抽:吃喝玩樂4種獎項
●美食獎:千葉火鍋餐券乙張 共100名,市價NT$ 399
●清爽獎:fuze tea®飛想茶®檸檬紅茶300ml乙箱 共50名,市價NT$240
●玩樂獎:六福村遊樂園門票券 2張 共50名,市價NT$ 1,398
●好fu獎:國賓電影票2張共50名,市價NT$ 400
二重抽大獎:GOGORO 2 Plus電動車乙台(乙名) ,市價NT$ 79,800
Gogoro抽獎時間:2018/02/21 早上11點由系統自動抽出
得獎名單公布時間:2018/03/01
●美食獎:千葉火鍋餐券乙張 共100名,市價NT$ 399
●清爽獎:fuze tea®飛想茶®檸檬紅茶300ml乙箱 共50名,市價NT$240
●玩樂獎:六福村遊樂園門票券 2張 共50名,市價NT$ 1,398
●好fu獎:國賓電影票2張共50名,市價NT$ 400
二重抽大獎:GOGORO 2 Plus電動車乙台(乙名) ,市價NT$ 79,800
Gogoro抽獎時間:2018/02/21 早上11點由系統自動抽出
得獎名單公布時間:2018/03/01
兌獎說明
1.中獎發票日期需於活動期間內(2018/1/3 00:00至2018/2/15 23:59) 於指定零售通路購買所開立之發票且須清楚辨識有購買fuze tea®飛想茶®檸檬紅茶系列商品指定品項(寶特瓶-580ml /1L/1.25L, 鋁箔包, 鋁罐等),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需另附購買明細。如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者,視同無效。使用電子發票請務必保留證明聯及購買明細。
2.中獎正本發票(需能清楚辨識購買商品內容,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之發票將視為無效),以供中獎後提供主辦方審核。,如以電子載具儲存發票的消費者,請記得跟店家索取電子發票紙本正本,若幸運中獎才能符合領獎資格,如為電子發票未列出購買商品明細者,中獎者須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作為兌換作業之依據。
3.「美食獎/清爽獎/玩樂獎/好fu獎」:
中獎者需填寫『領獎確認書』,確認兌獎後,恕無法再修改獎項。中獎者須將「中獎發票正本(需含購買明細)」及「領獎確認書」(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18/2/25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信件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fuze tea®飛想茶® 好禮GO有FU」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自動放棄兌獎資格。
4.「二重抽大獎- GOGORO 2 Plus電動車」:
中獎者需填寫『領獎確認書』。中獎者須將「中獎發票正本(需含購買明細)」及「領獎確認書」(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18/03/08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信件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fuze tea®飛想茶® GO好FU」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自動放棄兌獎資格。
5.參加者必須年滿13歲。中獎者若未滿20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6.領獎確認書上所填寫之身分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並恕不另行通知。獎項將於2018/03/31前寄送完成。
7.相關活動規範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如有活動相關問題請洽詢活動專線:02-25022202#13(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 (國定例假日/過年期間不提供接聽服務)
2.中獎正本發票(需能清楚辨識購買商品內容,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之發票將視為無效),以供中獎後提供主辦方審核。,如以電子載具儲存發票的消費者,請記得跟店家索取電子發票紙本正本,若幸運中獎才能符合領獎資格,如為電子發票未列出購買商品明細者,中獎者須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作為兌換作業之依據。
3.「美食獎/清爽獎/玩樂獎/好fu獎」:
中獎者需填寫『領獎確認書』,確認兌獎後,恕無法再修改獎項。中獎者須將「中獎發票正本(需含購買明細)」及「領獎確認書」(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18/2/25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信件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fuze tea®飛想茶® 好禮GO有FU」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自動放棄兌獎資格。
4.「二重抽大獎- GOGORO 2 Plus電動車」:
中獎者需填寫『領獎確認書』。中獎者須將「中獎發票正本(需含購買明細)」及「領獎確認書」(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18/03/08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信件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fuze tea®飛想茶® GO好FU」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自動放棄兌獎資格。
5.參加者必須年滿13歲。中獎者若未滿20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6.領獎確認書上所填寫之身分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並恕不另行通知。獎項將於2018/03/31前寄送完成。
7.相關活動規範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如有活動相關問題請洽詢活動專線:02-25022202#13(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 (國定例假日/過年期間不提供接聽服務)
GOGORO 2 Plus獎項說明
1. Gogoro 2 Plus (市價79,800元):中獎者須先繳稅款7,980元,活動小組核對確認得獎者身分資料無誤後,需繳交機會中獎稅金,經活動小組確認款項繳納無誤後,會寄送一份領獎憑證,得獎者需憑領獎憑證正本及本人身分證正本,始能進行各項交車相關程序。
2.中獎人本人需持身分證正本+領獎憑證正本於指定期間內親自至GOGORO指定之門市辦理各項交車相關程序,完成相關程序後方能領車,未能於期限內完成交車程序者,視同放棄。
3.此活動為中獎者應負擔車牌過戶等行政規費及代辦費用,並不得另外申請中央以及地方政府相關補助。中獎者須另行自費購買換電池服務合約方得使用 Smartscooter™ 智慧雙輪。若於完成交車後30日內未將獎項領走,中獎人需支付每日保管費用。
4.實際贈送電動車為GOGORO 2 Plus,以實車為準,中獎者不得要求指定顏色、型號、更改獎項或其他類型贈品,亦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5.請妥善保存領獎憑證,若有遺失、毀損、塗改、截角、影印或磨損,視為無效,恕不補發。
6.中獎者需負擔交車的代辦費,如:領牌費,兩年強制險費,工資費。各項費用依各縣市政府公告為主。
7.此獎項依規定無法申請政府電動車相關補助,中獎之獎項如有其他規費、費用負擔時,包含但不限於過戶規費、領牌費,手續費、保險費、電池月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均由中獎者負擔,如中獎者不願繳納或未於主辦單位規定期限內繳納時,視同放棄。各項費用依各縣市政府公告為主。
8.中獎者需負擔前往GOGORO指定門市取車的交通費等相關事宜與費用,亦不得要求更改領車門市。
9.電池服務資費方案以GOGORO官網公告為主
10.中獎者一旦簽收獎項後,若有遺失或被竊等喪失所有權之情形,主辦單位不負責補發該獎項之責任。
2.中獎人本人需持身分證正本+領獎憑證正本於指定期間內親自至GOGORO指定之門市辦理各項交車相關程序,完成相關程序後方能領車,未能於期限內完成交車程序者,視同放棄。
3.此活動為中獎者應負擔車牌過戶等行政規費及代辦費用,並不得另外申請中央以及地方政府相關補助。中獎者須另行自費購買換電池服務合約方得使用 Smartscooter™ 智慧雙輪。若於完成交車後30日內未將獎項領走,中獎人需支付每日保管費用。
4.實際贈送電動車為GOGORO 2 Plus,以實車為準,中獎者不得要求指定顏色、型號、更改獎項或其他類型贈品,亦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5.請妥善保存領獎憑證,若有遺失、毀損、塗改、截角、影印或磨損,視為無效,恕不補發。
6.中獎者需負擔交車的代辦費,如:領牌費,兩年強制險費,工資費。各項費用依各縣市政府公告為主。
7.此獎項依規定無法申請政府電動車相關補助,中獎之獎項如有其他規費、費用負擔時,包含但不限於過戶規費、領牌費,手續費、保險費、電池月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均由中獎者負擔,如中獎者不願繳納或未於主辦單位規定期限內繳納時,視同放棄。各項費用依各縣市政府公告為主。
8.中獎者需負擔前往GOGORO指定門市取車的交通費等相關事宜與費用,亦不得要求更改領車門市。
9.電池服務資費方案以GOGORO官網公告為主
10.中獎者一旦簽收獎項後,若有遺失或被竊等喪失所有權之情形,主辦單位不負責補發該獎項之責任。
立即抽獎項說明
(相關使用規範,以券上說明為主)
●美食獎:千葉火鍋餐券
使用規範:1.憑券享千葉火鍋連鎖自助式火鍋吃到飽,本券面額價值359+10%之時段,其餘時段或分店皆可可加價使用。本券不分平假日午晚餐皆可使用,無使用期限。
2.如遇特殊節日或價格變更請依新價補足差額。
3.本券發售時,業已開立統一發票,貴賓使用時恕不另行重複開立。
4.本券為有價證券,請妥善保管,如有遺失、遭竊或毀損,恕不掛失或補發。
5.本券經影印、塗改或折損者無效。
6.如有相關未盡事宜請依照券上內容為主。
7.如欲查詢其他縣市分店,請上千葉火鍋官網查詢:www.chien-yen.com.tw/
●玩樂獎:六福村遊樂園門票券
使用規範:1.此票種為成人票,使用期限107/12/31
2.此票券平假日皆適用。
3.六福水樂園開放期間(請依六福村官網公告為主)可直接升等六福水陸聯票。
4.每券限壹人使用,不得轉售,影印視同無效。
5.六福村得保留隨時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6.不得折抵現金、不得與其他優惠方案併用,亦不適用於搭乘中型巴士以上之團體使用。
7.入園門票費用包含園區內全設施使用(不含需投幣設施及VR體驗)。
8.如有相關未盡事宜請依照券上內容為主。
●好fu獎:國賓電影優待券
使用規範:1.本券未超過售出日期一年,適用於全臺國賓影城及國賓數位大戲院。請至售票窗口劃位,並以現金補差額至該影城或戲院公告之團體票價【3D電影須補差額至3D會員票價】,方可兌換電影入場券一張。【例:國賓大戲院及國賓影城@臺北微風廣場一般版電影須另補NT 20元起,加長版電影須另補NT 30元起,國賓大戲院『國賓巨幕廳』須另補NT 40元起。未盡事宜,依各影城公告為主】
2.本券若超過售出日期一年,於現場售票窗口須以現金補足至該影城或戲院全票之差額【3D電影須補差額至3D優惠票價,國賓數位大戲院須補差額到全票票價】,方可兌換電影入場券一張。
3.本券不可轉賣、掛失,亦無法兌換現金。本券未加蓋國賓影城之鋼印、售出日期及塗改者無效。
4.本券不適用於網路訂票。
5.如有相關未盡事宜請依照券上內容為主。
●美食獎:千葉火鍋餐券
使用規範:1.憑券享千葉火鍋連鎖自助式火鍋吃到飽,本券面額價值359+10%之時段,其餘時段或分店皆可可加價使用。本券不分平假日午晚餐皆可使用,無使用期限。
2.如遇特殊節日或價格變更請依新價補足差額。
3.本券發售時,業已開立統一發票,貴賓使用時恕不另行重複開立。
4.本券為有價證券,請妥善保管,如有遺失、遭竊或毀損,恕不掛失或補發。
5.本券經影印、塗改或折損者無效。
6.如有相關未盡事宜請依照券上內容為主。
7.如欲查詢其他縣市分店,請上千葉火鍋官網查詢:www.chien-yen.com.tw/
●玩樂獎:六福村遊樂園門票券
使用規範:1.此票種為成人票,使用期限107/12/31
2.此票券平假日皆適用。
3.六福水樂園開放期間(請依六福村官網公告為主)可直接升等六福水陸聯票。
4.每券限壹人使用,不得轉售,影印視同無效。
5.六福村得保留隨時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6.不得折抵現金、不得與其他優惠方案併用,亦不適用於搭乘中型巴士以上之團體使用。
7.入園門票費用包含園區內全設施使用(不含需投幣設施及VR體驗)。
8.如有相關未盡事宜請依照券上內容為主。
●好fu獎:國賓電影優待券
使用規範:1.本券未超過售出日期一年,適用於全臺國賓影城及國賓數位大戲院。請至售票窗口劃位,並以現金補差額至該影城或戲院公告之團體票價【3D電影須補差額至3D會員票價】,方可兌換電影入場券一張。【例:國賓大戲院及國賓影城@臺北微風廣場一般版電影須另補NT 20元起,加長版電影須另補NT 30元起,國賓大戲院『國賓巨幕廳』須另補NT 40元起。未盡事宜,依各影城公告為主】
2.本券若超過售出日期一年,於現場售票窗口須以現金補足至該影城或戲院全票之差額【3D電影須補差額至3D優惠票價,國賓數位大戲院須補差額到全票票價】,方可兌換電影入場券一張。
3.本券不可轉賣、掛失,亦無法兌換現金。本券未加蓋國賓影城之鋼印、售出日期及塗改者無效。
4.本券不適用於網路訂票。
5.如有相關未盡事宜請依照券上內容為主。
注意事項
1.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本活動指定商品為:fuze tea®飛想茶®檸檬紅茶系列商品指定品項(寶特瓶-580ml /1L/1.25L, 鋁箔包, 鋁罐等)。非活動指定商品恕無法參與本活動,活動指定商品銷售地區以實際鋪貨門市為準。
3.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記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4.如參加活動過程中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該發票號碼經系統辨識為使用過,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5.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中獎無效,主辦單位並對有關參加者或中獎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6.所有兌獎憑證(包括中獎發票正本(需含購買明細)、領獎確認書及中獎者資料)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發票號碼錯誤、中獎發票號碼與系統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換期限的中獎發票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兌獎資格。
7.獎項不另行備取,為保持參加活動之公平性,所有寄回兌獎之發票需為正本,中獎發票正本需連同兌獎資料一併寄回活動小組查驗,若不符合上述條件者,則取消中獎資格。所有寄回之兌獎發票正本,恕不退還。
8.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9.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10.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NT$1,001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中獎價值在NT$20,001元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11.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12.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以主辦單位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之。
13.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4.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5.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主辦單位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16.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注意規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7.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姓名。
2.本活動指定商品為:fuze tea®飛想茶®檸檬紅茶系列商品指定品項(寶特瓶-580ml /1L/1.25L, 鋁箔包, 鋁罐等)。非活動指定商品恕無法參與本活動,活動指定商品銷售地區以實際鋪貨門市為準。
3.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記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4.如參加活動過程中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該發票號碼經系統辨識為使用過,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5.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中獎無效,主辦單位並對有關參加者或中獎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6.所有兌獎憑證(包括中獎發票正本(需含購買明細)、領獎確認書及中獎者資料)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發票號碼錯誤、中獎發票號碼與系統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換期限的中獎發票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兌獎資格。
7.獎項不另行備取,為保持參加活動之公平性,所有寄回兌獎之發票需為正本,中獎發票正本需連同兌獎資料一併寄回活動小組查驗,若不符合上述條件者,則取消中獎資格。所有寄回之兌獎發票正本,恕不退還。
8.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9.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10.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NT$1,001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中獎價值在NT$20,001元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11.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12.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以主辦單位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之。
13.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4.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5.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主辦單位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16.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注意規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7.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