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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雪碧®週週抽 海島任你遊活動辦法】

活動說明

凡購買雪碧®「海島任你遊」活動包裝或獎字蓋商品,於活動網站輸入罐底/瓶蓋內序號,週週抽夏威夷等熱門海島來回機票! (活動連續六週,每週抽出二名,一人中獎二人同行)

活動獎項

第一週 (3/30-4/5)
峇里島<來回機票-直飛(一人中獎,二人同行)市價$30,000>X2名-抽獎日4/6
第二週 (4/6-4/12)
宿霧<來回機票-直飛(一人中獎,二人同行)市價$$16,000>X2名-抽獎日4/13
第三週 (4/13-4/19)
沖繩<來回機票-直飛(一人中獎,二人同行)市價$20,000>X2名-抽獎日4/20
第四週 (4/20-4/26)
普吉島<來回機票-直飛(一人中獎,二人同行)市價$$32,000>X2名-抽獎日4/27
第五週 (4/27-5/3)
關島<來回機票-直飛(一人中獎,二人同行)市價$$38,000>X2名-抽獎日5/4
第六週 (5/4-5/10)
夏威夷<來回機票-直飛(一人中獎,二人同行)市價$72,000>X2名-抽獎日5/11
※一個活動序號僅可於活動網站登錄一次及抽獎一次。
※獎項將由系統隨機抽出,每個序號僅有一次中獎機會,未中獎序號不採累計制,僅輸入當週一次抽獎機會。
※序號一經登錄後,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
※中獎名單將統一於抽獎日當天18:00公佈於本活動網站。
※每人僅有一次中獎機會。
※每週期間為起始日00:00至截止日23:59,以主辦單位時鐘為準。
【參加獎】序號登錄成功即可獲得必勝客優惠券:憑圖購買必省Q大披薩,免費獲得「雪碧」 1.25L一瓶!

獎項說明

<海島機票>
1.各個機票獎項將以東南旅行社旅遊行程兌換劵送出,該兌換劵有效期限至2017年6月30日止,逾期失效。得獎者可憑東南旅行社提供之等值面額的旅遊劵兌換其中獎之獎項機票,得獎者尚需支付機場稅金及燃油附加費,亦可折抵東南旅行社所提供其他旅遊行程之費用(差價部分及附加費用需由中獎者自行負擔),本劵限使用東南旅行社販售網路上之國內外團體旅遊、國內外自由行、國內外機票、國內外訂房(不含未合作之民宿代訂、購買旅遊景點門票、票券類)。請於使用前出示此票劵,未出示者,不予抵用。
2.行程內容價格依東南旅行社之網路公告票價為準。金額不足需補價差,多出之部分視同放棄,不得退還現金。本劵不得抵用護照費用、簽證、小費及機場稅、燃料稅(稅金依當時所開票的航空公司公告為主)。
3.此活動所提供之來回機票兌換券乃依據東南旅遊2016年9月份之報價,網站機票及匯率等報價將因寒暑假旺季、連續假期、各地節慶祭典、展覽或競賽活動等各種因素而有變動,得獎者同意所有票價得依完成訂購後的報價為準。
4.旅遊兌換券需一次使用完畢,不可分開兌換,詳細使用規範、機票價格及訂位狀況等相關作業說明以東南旅遊網頁規定為準。得獎者如有相關疑問,可於營業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洽「東南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02-25221000#2606董正萱小姐。
5.旅遊獎項得獎者須自行辦理簽證或其他所需旅遊文件,主辦單位對簽證或其他旅遊文件批核與否不會負任何責任。一經登記旅遊獎項的得獎者,不能轉讓或更改。
6.旅遊獎項並不包括旅遊保險、簽證、超重行李寄倉費、前往機場之交通安排及費用,所有膳食支出、個人消費及以上未包含的其它費用,有關開支或費用由得獎者自行承擔。得獎者同意自行承擔所有旅遊風險,建議得獎者自行購買旅遊保險。
7.有關航班延誤、取消或酒店房間入住等問題,必須根據航空公司及酒店之指引,旅遊獎項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就上述情況負上任何責任。
8.詳細使用規範依旅遊劵上條款為主。
9.旅遊劵認劵不記名,如事後因個人因素遺失,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
<必勝客優惠券>
1.本優惠限外帶使用,贈送之「雪碧」(1.25L)不可更換為其他產品。
2.必省Q大比薩口味可任選,餅皮可加價+$20升級為多力多滋餅皮,加量起司每份只要$65,但不提供其他餡料加料,產品內容依必勝客店內公告為準,詳情請洽全台必勝客門市。
3.請出示手機圖片或紙本優惠券方可享優惠,電話訂購時請主動告知優惠代碼,網路訂購請於必勝客官網點選\"立即訂購\",選擇外帶及取餐日期後,於\"優惠券專區\"輸入優惠代碼。
4.每券限兌換一次優惠,本優惠不得與其他優惠合併使用,必勝客保有隨時調整活動辦法及優惠內容之權利。
5.本優惠限2016/3/30-5/16期間使用,逾期無效。

兌獎說明

本活動指定商品為雪碧®「週週抽 海島任你遊」活動包裝,包含350ml / 600ml 等活動特別包裝產品,其他商品恕無法參與本活動。
得獎者寄回之所有兌獎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時登錄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
中獎者請至活動網站上下載領獎信函,填妥後連同
1.中獎瓶蓋/鋁罐
2.購買發票正本(含明細)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領獎確認書
於2016/05/25前(以郵戳為憑)寄至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雪碧®活動小組」收,發票正本及中獎瓶蓋/鋁罐缺一不可,否則視同資格不符,若中獎者因資格不符或自願放棄中獎資格者,將以後補方式遞補,不另行網路公告。逾期視同放棄兌獎權利。經活動小組確認兌獎資料無誤後,會通知稅金繳納說明,獎項將統一於2016/06/30前寄送完畢。
中獎者同意將參加本活動所提供發票正本於兌獎後將全數捐贈慈善機構,恕不退還。
參加者必須年滿13歲。中獎者若未滿20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後方能領獎。
活動詳細辦法以本活動網頁公布內容為準,活動專線:02-25021123 (週一~週五09:00-18:00不含例假日)

注意事項

1.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3.如參加活動過程中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該序號經系統辨識為使用過,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中獎無效,主辦單位並對有關參加者或得獎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4.所有兌獎憑證(包括中獎序號憑證及得獎者資料)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憑證序號錯誤、中獎序號與系統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換期限的中獎序號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兌獎資格。
5.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得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6.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7.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1(含) 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贈品價值超過NT$20,000元(含)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在台灣居住未滿6個月者或外國人身分者,不論中獎所得金額,皆需繳交20%稅金。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人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8.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以主辦單位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之。
9.本活動僅限台、澎、金、馬並擁有中華民國身份證者可參加。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0.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主辦單位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11.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注意規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2.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得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得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姓名。
13.活動相關疑問請洽活動專線:02-25021123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不含例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