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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買泰山SQF,世界FUN心遊】

活動說明

《方法一》凡於活動期間內購買泰山SQF指定商品(油品、甜罐點心任一瓶),上活動網站完成SQF知識小測驗,即可登錄發票參加抽獎。
《方法二》凡於活動期間內購買泰山SQF指定商品(油品、甜罐點心任一瓶),填妥活動DM回函上之SQF知識小測驗,連同發票影本寄回10599台北郵政101-22號信箱,即可參加抽獎。

活動期間

2015/7/17~2015/9/4

活動官網

活動獎項


【天天抽】《2015/08/01至2015/09/05共36天,每天抽5名,共抽出180名》
 泰山SQF紀念金幣 (重量2錢/個)
【週週抽】《每週抽1名,共抽出6名》
 第一、二週(8/4、8/11):亞洲→台灣飛日本東京雙人來回,國泰航空經濟艙機票兌換券(價值約NT$32,000元/組)
 第三、四週(8/18、8/25):澳洲→台灣飛雪梨雙人來回,國泰航空經濟艙機票兌換券(價值約NT$81,000元/組)
 第五週(9/1):歐洲→台灣飛荷蘭阿姆斯特丹雙人來回,國泰航空經濟艙機票兌換券(價值約NT$82,000元/組)
 第六週(9/8):美國→台灣飛紐約雙人來回,國泰航空經濟艙機票兌換券(價值約NT$105,000元/組)
【加碼送】《2015/08/01至2015/09/05共36天,每天抽20名,共抽出720名》
 Coocan cooker - 多功能全能料理鍋 (價值約NT$4,980元/個)

抽獎方式與發票注意事項

1. 無論以發票登錄或郵寄回函方式,每張發票就此等方式限擇一方式參與,且僅有一次中獎機會,若該日或該週未中獎,將可累計至下次抽獎機會,直至各活動獎項之最後一次抽獎為止。如發票號碼重覆寄送、造假經查證者,將取消抽獎資格。
2. 郵寄抽獎將以主辦單位實際收件時間為主,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09:00-14:00,例假日郵局無法收件,主辦單位並於每日下午2點前截止收件,逾期視同隔日進件。(舉例:欲以郵寄方式參加9/5抽獎者,需於9/4下午14:00前到件。)若符合資格每日之進件資料將予以建檔,並於指定時間抽出。
3. 參與本活動之發票購買日期需於活動期間內 (2015/7/17 00:00 - 2015/9/4 23:59 止),並須清楚辨識泰山指定商品之品名,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則需1).另付購買明細或2).於發票上加蓋購買店家之店章。並請保留中獎發票正本以供事後兌獎查驗,如發票遺失、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或無法提供正本(或購買明細),視同無效。電子發票須請中獎者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找出購買明細後列印,附於領獎信函中。
4. 其他注意事項內容,請務必詳閱下述「注意事項(總則)」之內容所載。

◎天天抽、加碼送
 將於2015/08/01起每天中午12點抽出累計至前一天之名額,連續抽36天
 中獎名單將於抽獎日當天下午5點前公佈於活動網站,並發送中獎簡訊通知。
◎週週抽
 將於每週指定抽獎日的中午12點抽出累計至之前一天之名額,中獎名單將於當天下午5點前公佈於活動網站,並發送中獎簡訊通知。

兌獎方式

●中獎者請自行上活動網站下載領獎信函,並請於2015/09/15前 (以郵戳為憑),將領獎信函以正楷填妥資料,連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中獎發票正本以掛號信件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泰山SQF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本活動獎項待中獎者寄回所需之兌獎資料,經確認資料無誤後,獎項將於2015/10/31前陸續寄出獎項。

機票兌獎須知


【東京/荷蘭阿姆斯特丹/紐約/雪梨國泰航空經濟艙雙人來回機票兌換券獎項使用須知】
●機票兌換券規定
1. 一人中獎二人同行,機票限定出發地及目的地。
2. 限定國泰航空桃園/東京、桃園/香港/阿姆斯特丹、桃園/香港/紐約、桃園/香港/雪梨經濟艙來回機票。
3. 出發日期限定2015/8/1起2015/12/31止,三個月旅遊票。
4. 全程限搭正航班,不適用與其他航空聯營【CODE SHARE】之班次。
5. 所中之機票兌換券及機票,本身不含兩地機場稅、燃料費及相關贈與稅。
●兌換方式及注意事項
1. 機位需以實際訂到為主,不保證有位。
2. 兌換機票時須持兌換卷正本至洋明旅行社兌換。
3. 機票須記名開立,於兌換同時攜帶搭機人之護照影本等相關文件。
4. 機票兌換券獎項的中獎者,不可轉讓其他航空公司。記名開立之機票不可轉讓他人使用。
5. 兌換期間2015/08/01起至2015/12/31止,若中獎者逾期未進行兌換,視同放棄兌獎,主辦單位無需就逾期情況承擔任何責任。
6. 所有機票票價需以中獎人機票兌換時之報價為準。若因旺季、連續假期、各地節慶祭典、展覽或競賽活動等,各種因素而有機票及匯率等報價變動,洋明旅行社將會於中獎人兌換時立即告知。若中獎人欲出團日之行程價格高於兌換券面額,其差價部分及其他附加費用需由中獎人自行負擔。
7. 機票兌換券獎項不含旅遊保險、簽證、超重行李寄倉費、前往機場之交通安排及費用,相關開支或費用由中獎者自行承擔。中獎者同意自行承擔所有旅遊風險及費用,有關如遇特殊情況,如天候、航班延誤、取消或酒店房間入住等問題,必須根據航空公司及酒店之指引,機票兌換券獎項中獎者需就上述情況自行負上任何責任。建議中獎者自行購買旅遊保險。
8. 實際訂位狀態,以航空公司回覆為主,離出發日最少二十天前洽洋明旅行社。
9. 向指定專員(王怡馨(02)2506-6766轉114)兌換訂位,洋明旅行社營業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
10. 其他注意事項內容,請務必詳閱下述「注意事項(總則)」之內容所載。

●本機票兌換卷若無洋明旅行社印鑑,視同無效,遺失恕不補發。
●本活動之機票兌換卷於中獎者取得時,可由中獎者自由轉讓,但應於轉讓同時通知主辦單位,未經通知者,主辦單位得視為未轉讓而不予兌換。
●凡機票兌換卷,非因中獎者之自由意思而喪失佔有,致該兌換卷遭他人兌換機票者,主辦單位對於中獎者概不負責。
活動專線-02-25025525泰山SQF活動小組(週一至週五09:00-18: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服務)


注意事項(總則)


1. 本活動主辦單位為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並委由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活動執行與製作。主辦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其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此活動,以示公允。
2. 參與本活動之發票購買日期需於活動期間內 (2015/7/17 00:00 - 2015/9/4 23:59 止),並須清楚辨識泰山指定商品之品名,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則需1).另付購買明細或2).於發票上加蓋購買店家之店章。並請保留中獎發票正本以供事後兌獎查驗,如發票遺失、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或無法提供正本(或購買明細),視同無效。電子發票須請中獎者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找出購買明細後列印,附於領獎信函中。
3. 本活動僅限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境內居住之個人參加,且參加者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此外,未滿20歲之中獎者,視同父母或監護人中獎,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
4. 中獎人同意依台灣相關稅法規定繳納稅捐,並同意主辦單位得依相關法令代扣(繳納)相關稅捐。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價值超過NT$1,001(含)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另中獎獎品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預先繳交10%稅金,方可進行兌獎,且財政部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請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得獎人需於2016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若中獎者無法配合,不具中獎資格。
5. 活動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完整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因中獎人之個人基本資料不實或填寫不正確或不完整導致無法通知或寄送獎項者,視同中獎人自願放棄中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本活動不會再進行後補中獎者抽選。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6. 中獎者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時,所有中獎憑證需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
7. 中獎者之中獎發票正本、領獎憑證等相關之一切查驗,以主辦單位之審核為準,任何非法、損毀、偽造、殘缺不全、經更動、複製、影印及有任何印刷、機械或其他錯誤之發票均屬無效,即取消領獎資格,主辦單位並保留法律追訴之權利。所有參與抽獎的發票正本與領獎相關憑證,其所有權於寄交主辦單位時概屬主辦單位所有,不得要求退還,中獎人不得異議。
8. 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9. 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0. 本抽獎活動之一切詳細應遵守規定,請務必參閱本抽獎活動官網【網址:http://taisun.com.tw/event/sqf】內有關本抽獎活動之「注意事項」及其他本公司所隨時公佈之訊息以及任何規定等)。
11.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且活動時間以主辦單位時鐘為準。
12. 圖片僅供參考,獎品以實物為準。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應受中華民國法律約束。此外,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因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3. 關於獎品之使用細節,或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責任,均由該贈品廠商維修與保固,中獎者應逕向獎品製造或銷售公司詢問。
14. 參與本活動者,如經發現具下列任一情形時,則中獎資格自動失效,若已取中獎品須主動歸還,若經泰山SQF活動小組通知仍不歸還,泰山企業將保留法律追溯權: 1).登記商品已退還或更換。 2).登記資料不完整或錯誤,或不實。 3).發票號碼有誤或不實 4).自行竄改程式機制,以不當方式獲取獎品。 5.)發票號碼重複寄送
15. 所有參加本活動者於提供或填寫個人資料後,視為同意主辦單位、活動執行單位得將其個人資料於本活動目地範圍內蒐集、處理暨使用之。中獎人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姓名,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
16. 活動參與品項:SQF指定商品 (油品、甜罐點心)中,雖泰山冷壓有機橄欖油Organic Extra Virgin Olive Oil、健康好理由100%純橄欖油、泰山牛奶紅豆湯、綿密牛奶紅豆暫無SQF最高的第三等級國際認證,但並不限制參與此抽獎活動。
17. 郵寄抽獎之回函及所附之發票影本,其所有權於寄到主辦單位時概屬主辦單位所有,中獎者不得要求退回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59661701,下簡稱泰山公司) 就「買泰山SQF,世界FUN心遊–天天抽金幣,周周抽機票抽獎活動抽獎活動」(下簡稱抽獎活動)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之規定,向 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謹請 台端務必詳細參閱:
一、蒐集 台端個人資料之目的:
泰山公司就抽獎活動,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向 台端蒐集 台端個人資料之目的,如下(下述諸代號,係參照法務部「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而定):
執行抽獎活動之任何及全部事務,040行銷,063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080食品管理,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091消費者保護,098商業與技術資訊,129會計與相關服務,136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137資通安全與管理,,148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150輔助性與後勤支援管理,151審計、監察調查及其他監察業務,152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 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59學術研究, 168文件證明處理,176其他自然人基於正當性目的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182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等。
二、蒐集 台端個人資料之類別(下述諸代號,係參照法務部「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而定):
C001辨識個人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C011個人描述, C131書面文件之檢索,C132未分類之資料等。
三、利用 台端個人資料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抽獎活動結束且獎項寄送等後續相關程式執行完畢)、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年限、或泰山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保存之期間,以孰晚屆至者為準。
(2).地區:中華民國主權所及之領域(包括但不限於臺、澎、金、馬等)。
(3).對象:泰山公司及其人員、泰山公司之關係企業及其人員、受泰山公司委託處理任何抽獎活動事務之「自然人、團體、公司、或法人」(下簡稱機構)及其人員、受泰山公司委託處理與前第一段目的有關事務之機構及其人員、任何參加抽獎活動之人員及中獎者、任何已或可能瀏覽泰山公司於網際網路所置任何網頁之任何人員、泰山公司因抽獎活動所須交涉、申請、申報、及扣繳稅款之任何政府機關及其人員、泰山公司之業務委外機構及其人員、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泰山公司之共同行銷或交互運用資料之機構及其人員、泰山公司為任何合作推廣之機構及其人員、其他與泰山公司有業務往來之機構及其人員、依法對泰山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有任何調查權之任何政府機關及其人員、法院及檢察署及其人員。
(4).方式:任何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任何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四、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 台端就泰山公司所保有 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得向泰山公司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依法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另泰山公司依法得向 台端酌收必要之成本費用
(2).得向泰山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 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3).得向泰山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泰山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台端請求為之。
(4).前三款之 台端請求方式:應以書面來信為之以憑辦理。
五、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台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 台端相關個人資料予泰山公司,惟若 台端拒絕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致泰山公司將無法對 台端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者,除無法提供 台端有關抽獎活動之相關服務外,亦將無法允許 台端參加抽獎活動,且即令 台端中獎,亦將被視為無條件放棄中獎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