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喝雪碧® 抽LeBron James簽名球衣 】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於統一超商7-ELEVEn購買雪碧®任2瓶,至ibon登錄發票號碼,即可立即抽獎!活動詳情請上可口可樂官網(www.coke.com.tw)查詢或電洽02-25021123
活動期間
2015/07/8 00:00 - 2015/08/04 23:59
活動通路
全省統一超商7-ELEVEn
活動獎項
頭獎-LeBron James簽名球衣一件,共2名
二獎-7-ELEVEn icash卡一張 (包含空卡+儲值金$1,000元,市價約1,100元),共20名
三獎-雪碧®籃球一個 (市價約550元),共20名
二獎-7-ELEVEn icash卡一張 (包含空卡+儲值金$1,000元,市價約1,100元),共20名
三獎-雪碧®籃球一個 (市價約550元),共20名
領獎信函
兌獎辦法
※所有獎項待得獎者寄回領獎確認書及相關資料,經確認無誤後,將於2015/08/31前寄送完畢。
1.參加抽獎之發票購買日期需於本活動期間內(2015/07/08 00:00起至2015/08/04 23:59)由全省統一超商7-ELEVEn所開立並須清楚辨識購買雪碧®產品任2瓶之發票,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需另附購買明細。若不符合上述條件者,則取消中獎資格。
2. 中獎者同意將參加本活動所提供發票正本於兌獎後將全數捐贈慈善機構,恕不退還。活動相關疑問請洽詢活動專線:02-25021123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不含例假日)
3. 獎項將由ibon系統隨機抽出,中獎者需妥善保存中獎存根,存根影印無效,若存根不可辨識視為無效。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
4. 中獎者請至活動網站(https://goo.gl/C41nnp)下載領獎信函,填妥後連同ibon中獎存根、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發票正本(需含購物明細)、個人聯絡方式等,於2015/08/12前(以郵戳為憑)寄至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雪碧®7-ELEVEn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5. 參加者必須年滿13歲。中獎者若未滿20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後方能領獎。
6. 頭獎LeBron James簽名球衣款式及顏色恕不挑選。
7. 三獎雪碧®籃球款式及顏色恕不挑選。
1.參加抽獎之發票購買日期需於本活動期間內(2015/07/08 00:00起至2015/08/04 23:59)由全省統一超商7-ELEVEn所開立並須清楚辨識購買雪碧®產品任2瓶之發票,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需另附購買明細。若不符合上述條件者,則取消中獎資格。
2. 中獎者同意將參加本活動所提供發票正本於兌獎後將全數捐贈慈善機構,恕不退還。活動相關疑問請洽詢活動專線:02-25021123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不含例假日)
3. 獎項將由ibon系統隨機抽出,中獎者需妥善保存中獎存根,存根影印無效,若存根不可辨識視為無效。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
4. 中獎者請至活動網站(https://goo.gl/C41nnp)下載領獎信函,填妥後連同ibon中獎存根、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發票正本(需含購物明細)、個人聯絡方式等,於2015/08/12前(以郵戳為憑)寄至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雪碧®7-ELEVEn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5. 參加者必須年滿13歲。中獎者若未滿20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後方能領獎。
6. 頭獎LeBron James簽名球衣款式及顏色恕不挑選。
7. 三獎雪碧®籃球款式及顏色恕不挑選。
注意事項
1. 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配合廠商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 本活動指定商品為:雪碧®汽水全系列,其他商品恕無法參與本活動。
3. 參加活動之發票須符合活動規範,所有中獎者之發票及中獎存根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依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不符合活動規範內的均無效,中獎者視同放棄且不具得獎資格。
4. 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得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5. 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依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獎期限的憑證均無效。
6. 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7.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1(含)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贈品價值超過NT$20,000元(含)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在台灣居住未滿6個月者或外國人身分者,不論中獎所得金額,皆需繳交20%稅金。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人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8. 獎品圖片僅供參考,獎品以實物為準,恕不挑色不挑款,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9. 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以主辦單位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之。
10. 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1. 倘若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問題,均由該獎項供應商維修與保固,得獎者應逕向該供應商直接詢問。得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2. 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主辦單位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13. 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注意規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4.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得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得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姓名。
2. 本活動指定商品為:雪碧®汽水全系列,其他商品恕無法參與本活動。
3. 參加活動之發票須符合活動規範,所有中獎者之發票及中獎存根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依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不符合活動規範內的均無效,中獎者視同放棄且不具得獎資格。
4. 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得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5. 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依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獎期限的憑證均無效。
6. 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7.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1(含)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贈品價值超過NT$20,000元(含)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在台灣居住未滿6個月者或外國人身分者,不論中獎所得金額,皆需繳交20%稅金。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人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8. 獎品圖片僅供參考,獎品以實物為準,恕不挑色不挑款,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9. 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以主辦單位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之。
10. 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1. 倘若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問題,均由該獎項供應商維修與保固,得獎者應逕向該供應商直接詢問。得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2. 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主辦單位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13. 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注意規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4.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得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得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