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M&M\'s FUN學來去六福村
活動說明
即日起至2014/04/02內於家樂福、愛買、大潤發、全聯及其他指定通路,購買M&M’s、SNICKERS、德芙、TWIX、星河巧克力任一商品(10元(含)以下商品除外),至活動網站登錄發票號碼即可參加週週抽10張六福村門票,活動期間每人限中獎一次。
活動獎項
1.六福村門票一張,每週抽10名,共50名(價值:999元)
2.大潤發NT$500禮券,事後抽30名
2.大潤發NT$500禮券,事後抽30名
抽獎方式
本活動由系統於下列指定日期舉行抽獎,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未中獎者之發票將累計於系統中至下週抽獎時繼續抽獎。
公佈時間
第一週:抽獎日期2014/3/06,公佈得獎日期2014/3/07
第二週:抽獎日期2014/3/13,公佈得獎日期2014/3/14
第三週:抽獎日期2014/3/20,公佈得獎日期2014/3/21
第四週:抽獎日期2014/3/27,公佈得獎日期2014/3/28
第五週:抽獎日期2014/4/03,公佈得獎日期2014/4/07
得獎名單將於2014/3/1至2014/4/4,每週五晚上5點公佈在本活動網站(http://www.mms.com.tw/CVS/index.html),並同步以email通知中獎訊息。
第二週:抽獎日期2014/3/13,公佈得獎日期2014/3/14
第三週:抽獎日期2014/3/20,公佈得獎日期2014/3/21
第四週:抽獎日期2014/3/27,公佈得獎日期2014/3/28
第五週:抽獎日期2014/4/03,公佈得獎日期2014/4/07
得獎名單將於2014/3/1至2014/4/4,每週五晚上5點公佈在本活動網站(http://www.mms.com.tw/CVS/index.html),並同步以email通知中獎訊息。
活動官網
兌獎說明
1.抽獎方式由系統於活動辦法中指定日期舉行抽獎,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未中獎者之發票將累計於系統中至下次抽獎時繼續抽獎,中獎名單並於2014/3/1至2014/4/4每週五晚上6點公佈於本活動網站,當天統一以E-mail方式寄發中獎通知函至得獎者於活動網站上,提供之個人資料E-mail信箱,以上日期若有任何更動以活動網站上公告為準。
2.中獎者需在2014/4/13前(以郵戳為憑) 將中獎之發票正本及領獎確認書,以掛號寄至10476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M&M’s活動小組」收,逾期寄達者視為棄權,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不予遞補,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
3.由活動小組進行中獎資格驗證,中獎發票及領獎文件經審核通過才符合領獎資格,確認中獎人領獎資格後,主辦單位將於2014/4/25以郵寄掛號方式將獎項寄出。
4.凡參加本活動中獎者,一律須寄回發票正本做為領獎驗證用,中獎者一旦將得獎的中獎發票寄至本活動小組,視為放棄該發票之所有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該發票,縱其後因中獎發票正本有延遲寄回、遺失、無法辨識、毀損或發票之購買日期不在活動期間之情況、網路技術、不可抗力因素、資格不符或資料錯誤遭本活動小組取消中獎資格或喪失中獎資格亦然。
5. 依稅法規定,凡單項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整,中獎者需自付10%機會中獎所得稅(海外人士或不具中華民國身分者,機會中獎所得稅為20%),主辦單位得事先代扣10%所得稅,不願繳交稅金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而年度累計獎項價值在新台幣1,000元以上者,美商瑪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年底將開立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給中獎者。
6.所有未於時間內回覆之中獎資料、未依約填寫或繳納稅款者皆視為放棄中獎權利,本活動獎品在郵寄或運送過程中,所造成的毀壞、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7.所有中獎資格,須經主辦單位查驗合格,方為有效。中獎者必須憑身分證影本由主辦單位核對身分無誤後領取獎項,並由主辦單位留取該身分證影本存檔備查。如得獎者之身分與參加者於網路登錄之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以保障所有參加者之權益。
8.中獎者如為未成年者,應由法定代理人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如因中獎人之個人基本資料不實或填寫不正確或不完整導致無法通知或寄送獎項者,視同中獎人自願放棄中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
9.所有獎品以實物為準,不得折換現金或要求兌換其他商品。中獎資格不得轉讓或出售他人。中獎獎品在郵寄或運送過程中,所造成的毀壞、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均恕不負責。
2.中獎者需在2014/4/13前(以郵戳為憑) 將中獎之發票正本及領獎確認書,以掛號寄至10476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M&M’s活動小組」收,逾期寄達者視為棄權,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不予遞補,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
3.由活動小組進行中獎資格驗證,中獎發票及領獎文件經審核通過才符合領獎資格,確認中獎人領獎資格後,主辦單位將於2014/4/25以郵寄掛號方式將獎項寄出。
4.凡參加本活動中獎者,一律須寄回發票正本做為領獎驗證用,中獎者一旦將得獎的中獎發票寄至本活動小組,視為放棄該發票之所有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該發票,縱其後因中獎發票正本有延遲寄回、遺失、無法辨識、毀損或發票之購買日期不在活動期間之情況、網路技術、不可抗力因素、資格不符或資料錯誤遭本活動小組取消中獎資格或喪失中獎資格亦然。
5. 依稅法規定,凡單項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整,中獎者需自付10%機會中獎所得稅(海外人士或不具中華民國身分者,機會中獎所得稅為20%),主辦單位得事先代扣10%所得稅,不願繳交稅金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而年度累計獎項價值在新台幣1,000元以上者,美商瑪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年底將開立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給中獎者。
6.所有未於時間內回覆之中獎資料、未依約填寫或繳納稅款者皆視為放棄中獎權利,本活動獎品在郵寄或運送過程中,所造成的毀壞、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7.所有中獎資格,須經主辦單位查驗合格,方為有效。中獎者必須憑身分證影本由主辦單位核對身分無誤後領取獎項,並由主辦單位留取該身分證影本存檔備查。如得獎者之身分與參加者於網路登錄之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以保障所有參加者之權益。
8.中獎者如為未成年者,應由法定代理人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如因中獎人之個人基本資料不實或填寫不正確或不完整導致無法通知或寄送獎項者,視同中獎人自願放棄中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
9.所有獎品以實物為準,不得折換現金或要求兌換其他商品。中獎資格不得轉讓或出售他人。中獎獎品在郵寄或運送過程中,所造成的毀壞、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均恕不負責。
注意事項
1.本網路活動由 美商瑪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分公司 舉辦,並委由 不來梅網路股份有限公司製作及 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執行。
2.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爲,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人身攻擊、謾駡、轉貼、煽色腥等內容 將一律刪除。
3.登入發票之中獎者須寄回該張發票正本或紙本電子發票(影本無效)及購買明細,其發票日期須為2014/2/26-2014/4/2活動期間內,發票開立之公司行號須為家樂福、愛買、大潤發、全聯及其他指定商店其中任一間,發票(或購買明細)上需有購買M&M’s、SNICKERS、德芙、TWIX、麥提沙、星河巧克力任一商品(10元(含)以下商品除外)名稱方為有效。若遺失或無法提供中獎發票正本即視為放棄得獎權利。
4.本活動僅限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之居民參加,且參加者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
5.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美商瑪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其主辦單位與零售商、供應商、廣告公司與相關配合廠商之員工及其家屬均不得參加本次活動。
6.詳細活動辦法,概以本活動網站http://www.mms.com.tw/CVS/hyper about.html所公佈內容為準。
7.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含其更新修正內容)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如因此有致生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8.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寄出或登入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中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9.美商瑪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保留隨時解釋與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未來任何活動細節與條款的更新修正,將公布於本活動網站,我們將不主動個別提醒您有關條款的更新。
10.若因本活動遭遇任何法律上的爭執,適用中華民國法律,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11.活動期間內,相關任何問題請來信M&M’s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或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0800-002-828。
2.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爲,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人身攻擊、謾駡、轉貼、煽色腥等內容 將一律刪除。
3.登入發票之中獎者須寄回該張發票正本或紙本電子發票(影本無效)及購買明細,其發票日期須為2014/2/26-2014/4/2活動期間內,發票開立之公司行號須為家樂福、愛買、大潤發、全聯及其他指定商店其中任一間,發票(或購買明細)上需有購買M&M’s、SNICKERS、德芙、TWIX、麥提沙、星河巧克力任一商品(10元(含)以下商品除外)名稱方為有效。若遺失或無法提供中獎發票正本即視為放棄得獎權利。
4.本活動僅限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之居民參加,且參加者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
5.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美商瑪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其主辦單位與零售商、供應商、廣告公司與相關配合廠商之員工及其家屬均不得參加本次活動。
6.詳細活動辦法,概以本活動網站http://www.mms.com.tw/CVS/hyper about.html所公佈內容為準。
7.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含其更新修正內容)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如因此有致生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8.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寄出或登入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中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9.美商瑪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保留隨時解釋與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未來任何活動細節與條款的更新修正,將公布於本活動網站,我們將不主動個別提醒您有關條款的更新。
10.若因本活動遭遇任何法律上的爭執,適用中華民國法律,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11.活動期間內,相關任何問題請來信M&M’s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或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0800-002-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