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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麥斯威爾-屬於我的一杯悠閒

活動說明

1.於活動期間內購買麥斯威爾或Maxim任一產品一件,即可憑當次購買發票號碼上網登錄,參加抽獎。 2.於活動期間內寄回三張購買麥斯威爾或Maxim咖啡發票,就送《Mister Donut甜甜圈2個兌換券乙張》限量300名,送完為止動作要快喔!!(兌換名額限量300名,「每人兌換上限為三張兌換券」,依Maxwell享受我的一杯悠閒活動小組收到順序取前300名(郵戳為憑),數量有限)

活動網址

活動期間

2011/11/15~2011/12/15(發票開放輸入時間至2011/12/16 24:00)

活動通路

全通路

抽獎日期

第一重為2011/12/17(實際抽獎時間由主辦單位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公布日期

第一重2011/12/21(實際公佈時間由主辦單位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第二重2011/12/21

中獎名單

兌獎期限

皆為2011/12/30為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兌獎辦法與兌獎流程

第一重之獎項中獎者,活動結束後,主辦單位將統一以專函通知,中獎者需寄回兌獎所需文件,活動小組確認兌獎資料無誤後,贈品以掛號郵寄寄出。

第一重活動獎項

1獎:Georg Jensen 2011年度項鍊 玫瑰石款+穿式耳環(市價:$17,600),共一名
2獎:SONY相機 (型號 WX7),共五名。(為隨機出貨,不挑選顏色)
3獎:象印超輕量隨手杯 SM-AFE50 500ML,共二十五名。(為隨機出貨,不挑選顏色)

兌換所需

1.活動期間內購買麥斯威爾或Maxim咖啡之中獎正本發票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領獎通知單
4.匯款收據影本(中獎獎金超過20,010元(含稅)者,需附此附件)
(中獎發票明細上需清楚列出購買品項,如標示不清恕無法兌換。發票經查驗後將不退還予本人,若遺失或無法提供購買發票正本者,視為放棄中獎之權利。如所附資料缺失或不齊以至無法取得聯繫者,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兌換名額限量300名(限兌換三張兌換券為限),依活動小組收到順序取前300名(郵戳為憑),獎品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甜甜圈兌換券使用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完整中獎名單公佈日期

2011/12/21
※第二重活動將每週於活動網頁上更新剩餘獎項數量。(更新數量期間視兌換情況調整)
※第二重獎項中獎者於活動結束後,主辦單位將統一審核中獎資格,活動小組確認兌獎資料無誤後,贈品將統一以掛號郵寄寄出。

兌獎辦法與流程

※第二重活動(限300名)於活動期間內寄回三張購買麥斯威爾或Maxim咖啡發票,註明真實姓名、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與聯絡地址、電話,至活動小組「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 麥斯威爾活動小組收」。依活動小組收到順序取前300名(郵戳為憑),限量兌換。以上獎項中獎者於活動結束後,主辦單位將統一審核中獎資格(不合格發票,恕不退回),活動小組確認兌獎資料無誤後,贈品將以掛號郵寄寄出。
※《Mister Donut甜甜圈2個兌換券》兌換名額有限,依活動小組收到順序取前300 名(獎品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兌換所需文件

1.活動期間內購買麥斯威爾或Maxim咖啡發票正本3張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中獎發票明細上需清楚列出購買品項,如標示不清恕無法兌換。發票經查驗後將不予退還。如所附資料缺失或不齊以至無法取得聯繫者,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注意事項

1.卡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保留取消或更改活動贈品及細節之權利,若因實際情況更改相關活動方式及內容,將以相關更改公布於活動網站時生效,恕不另行通知。(www.mobilewiz.com.tw or maxwell.mobilewiz.com.tw)
2.本活動僅限於居住在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之國民參加。
3.若有相同發票參加本活動第一重網路抽獎與第二重集就送,於網路個人資料登錄與寄回發票填寫個人資料須相同一致。同時抽中第一重獎項中獎者,若經查證資料登錄填寫有異、不符,則視同取消參加、兌換第二重集就送活動資格,不得異議。
4.一張發票僅有一次兌獎機會。
5.若有參加者/中獎者從事蓄意攻擊網站程式等違反公平原則等情事(包括但不限於以任何方式導致系統異常或竄改網站程式機制影響活動結果)者,其參與抽獎之資格一律視為無效,主辦單位及/或協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被取消資格者不得異議。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及/或協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或中獎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而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及或協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或中獎者不得異議。
6.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中獎金額超過1,000元者,隔年度需申報所得收入。中獎獎金超過20,010元(含),其中獎者若為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應扣繳10%稅額;若兌獎人不願支付稅款,則視為放棄兌獎資格。主辦單位將於次年二月十日前寄發扣繳憑單或免扣繳憑單,中獎者需於次年申報個人或營利事業所得稅。
7.獎品領取相關事宜,依中獎通知函說明為準,獎品將於確認兌獎回函資料無誤後寄出。
8.中獎人不得將兌獎資格轉讓予他人,獎品以實物為準。本活動獎品不得折讓現金或轉換其他獎品,獎品價值應以獎品市價為準。關於獎品之使用規範與條款等,均以獎品銷售公司規定公告為主。
9.卡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之員工及其親屬皆不得參加本抽獎活動。其違反本項規定經查證屬實者,已中獎者中獎無效並應返還所得獎項。
10.本活動獎品、贈品以實物為準,其顏色、圖案等均由主辦單位自行決定。
11.關於本活動的細節或相關活動辦法及獎項等詳情,請見活動說明卡或活動網站maxwell.mobilewiz.com.tw或洽活動專線(02)2517-1326分機13或28或客服專線0800-001-155
12.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卡夫公司保留一切取消或變更活動內容之權利,相關變更將公佈於活動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主辦單位

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

卡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