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Coke zreo®網站
活動說明
本活動為線上發票輸入立即抽獎,限定單次於全省通路購買可口可樂zero®產品任一瓶發票號碼,並且發票消費日期為2011/5/1至2011/6/30。
活動日期
2011/5/1起至2011/6/30止
活動網址
活動方式
本活動為線上發票輸入立即抽獎,限定單次於全省通路購買可口可樂zero®產品任一瓶發票號碼,並且發票消費日期為2011/5/1至2011/6/30。
抽獎獎品
1. 新加坡國際賽車套裝行程組,共3組(1人中獎2人同行,市價NT.70,000元)
2. NT$2000酷炫運動用品券,共50名
3. 「Coke zero」品牌背袋,共200名
2. NT$2000酷炫運動用品券,共50名
3. 「Coke zero」品牌背袋,共200名
參加事項
活動發票只限輸入一次,不可重複輸入,請妥善保留中獎統一發票正本。
(兌換者需附統一發票正本,發票上需清楚列出「可口可樂Zero」產品品項,若遺失發票正本或不符以上條件,則無法兌換贈品)
(兌換者需附統一發票正本,發票上需清楚列出「可口可樂Zero」產品品項,若遺失發票正本或不符以上條件,則無法兌換贈品)
公佈日期
中獎名單將於2011/07/05公布於網站上
得獎者於2011/07/15(以郵戳為憑),將發票正本、得獎確認書,以掛號寄至10476台北市復興北路368號5樓「Coke zero」活動小組收(02-25171326#20),逾期視為放棄得獎權利。
活動贈品統一於2011/07/29統一開始寄送
得獎者於2011/07/15(以郵戳為憑),將發票正本、得獎確認書,以掛號寄至10476台北市復興北路368號5樓「Coke zero」活動小組收(02-25171326#20),逾期視為放棄得獎權利。
活動贈品統一於2011/07/29統一開始寄送
注意事項
1.活動主辦機構為香港商遠東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與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活動時間結束以主辦單位之時鐘為準。
2.活動發票只限輸入一次,不可重複輸入。
3.發票經查驗後不退還本人,若遺失或無法提供購買發票正本者,視為放棄兌換之權利;活動截止或資格不符者,發票恕不退回。
4.新加坡國際賽車套裝行程組包含2011/9/23-2011/9/25 F1新加坡BAY看台門票及等值NT$23,200福泰旅行社旅遊券,一人中獎2人同行(等值旅遊券含基本新加坡四天三夜機加酒費用)。
5.NT$2000酷炫運動用品券可於(摩曼頓/微笑/一亨)特定門市(約86個門市)兌換商品。本券僅適用於配合活動經銷商之直營門市,(不含百貨專櫃及暢貨中心),有效期限為一年,換取商品時不再另開發票及找零,其他詳細使用規定,以運動禮券注意事項為主。
6.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1(含)元,依法需繳交10%稅金,填寫扣繳憑單並於次年度寄發所得扣(免)繳憑單。在台灣居住未滿6個月者或外國人身份者,需繳交20%稅金。未滿14歲之兒童中獎,視同監護人中獎,由監護人代為領取。
7.所有獎項以實物為準,活動贈品不得兌換成現金或其他禮品,亦不可轉讓,得獎者須同意遵守獎品之各項條款及規則。主辦機構亦不會代為列印保存。
8.請您務必妥善保管中獎發票正本,以作為兌獎憑證,若遺失或無法出示,將喪失相關領獎資格及權利。
9.請參與本活動者保證所有填寫、提出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若資料有不實、不完整及不正確,將被取消得獎資格,若發生損害主辦機構或其他第三人,應附一切民刑事責任。主辦單位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0.主辦單位保有活動變更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注意事項將公布於icoke網站(www.cokezero.com.tw),恕不另行通知
11.主辦單位保留對此活動的最終決定權
12.得獎者同意遵守獎品上之各項條款及規則
13.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須為領取、運用及使用獎品之後果負責
14.所有中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核實,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任何不完整、偽造、塗改、複製或超過期限的憑證均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得獎資格。
15.所有提供資料僅供此次活動用途
16.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
17.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陸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18.本活動獎項以公布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19.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主辦單位及相關之母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員工、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主辦單位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20.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