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暢飲「爽健美茶」 暢遊日本賞櫻雙人行
活動說明
憑購買「爽健美茶」的發票號碼上網登錄,並留下完整個人資料者,即有機會獲得以下獎項。
活期期間
2011/03/01~3/31
活動說明
憑購買「爽健美茶」的發票號碼上網登錄,並留下完整個人資料者,即有機會獲得以下獎項。
活動官網
活動獎項
【頭獎】日本賞櫻雙人行(新台幣8萬元等值旅遊兌換券) 3名
【貮獎】新台幣3萬元等值旅遊兌換券 8名
【參獎】新台幣1萬元等值旅遊兌換券 12名
【普獎】爽健美茶535ml一箱24入 300名
※得獎者兌換獎項時,請附購買發票正本,發票上需載明「爽健美茶」產品品項或產品條碼,方具資格兌換獎項,若不符則無法兌換獎項。
活動注意事項
「暢飲『爽健美茶』暢遊日本賞櫻雙人行(「本活動」)系由香港商遠東可口可樂有限公司(「主辦單位」)所舉辦。
1.如何參加本活動及其他關於本活動之詳細說明資訊亦構成本使用條款(「本條款」)之一部份。參加本活動視為您已接受本條款。主辦單位有權得隨時更新本條款及關於本活動之所有規定。
2.若發現有蓄意攻擊網店程式等違反網路公平原則者,一律視同無效資料,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並保留權利得隨時在活動期間或本活動結束後,確認參加者之參加資格、或取消因不當行為而獲得之獎品而不另行通知。
3.本活動僅限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者參加。
4.本次活動期間自西元2011年03月01日時起至2011年03月31日24時為止(「活動期間」)
5.參加本活動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資料有不實或不正確者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者相關權益,參賽者需負一切法律相關責任。
6.參加本活動者均需詳真正確資料,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或得獎者所登錄之資料或使主辦單位寄出之通知,有遲延、遺失、錯諤、無法辨識或毀損、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一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或得獎者均不得異議。
7.本活動得獎者均需提供原登錄發票之正本,發票上需清楚列出「爽健美茶」產品品項或產品條碼,若不符以上條件,則無法兌換獎項,發票及資料請以『掛號』方式寄送至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並註明『爽健美茶活動小組收』;發票若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則視同資料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參加者或得獎者均不得異議。本活動得獎者所提供原登錄發票之正本,恕不歸還,確認完畢將全數捐贈慈善單位。
8.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他人、折換現金或其他禮品。獎項以公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獎品則以實物為準,圖片僅供參考。得獎者須同意遵守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
9.本活動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需負責。
10.本活動參加者所提供個人資料供限於本次活動於活動期間內使用。
11.香港商遠東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主辦單位)之員工及其家屬均不得參加本次活動,以示公平。
12.依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自97年3月7日起,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須列入當年度之個人所得計算;高於(包含)新台幣20,000元時,中獎者須繳交10%中獎所得稅,且亦須列入當年度之個人所得計算;您將於民國101年初收到100年度太古可口可樂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開立之中獎所得扣繳憑單。
13.於2011年03月31日23:59前完整遞交本活動相關資料方合手得獎資格。
14.得獎結果將於2011年04月08日於本網站內公佈,得獎者將另獲專人通知領獎辦法與相關注意事項。
15.主辦單位保留隨時終止上述活動更改活動詳情及條款之權利,而毋需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決定權。參加者參與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說明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保留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之權利。
16.主辦單位對活動保留最終決定權,如有任何疑問需查詢,煩請致電0800-311-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