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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肯德基(KFC)桶桶有機雙重送

活動說明

凡於活動期間購買肯德基歡聚桶餐,即可參加好禮二重送活動 第一重好禮—買就送「1元百斯吉優惠卷」 凡於活動期間內買任何桶餐,即可獲得「1元百斯吉優惠券」一張(本優惠限非早餐時段使用,且不能與其他優惠併用),於活動期間內,憑優惠券,即可以1元換購一個百斯吉!限量發送,送完為止 第二重抽獎—買就抽Sony、iPhone 凡於活動期間內買任何桶餐,且單筆發票金額滿NT$180,即有一次抽獎機會,依此類推;多買多中!憑手機編寫簡訊「KFC+發票號碼數字後8碼」傳送至83811,主辦單位將會以手機簡訊要求參加人通報所持參加抽獎之發票金額,以計算參加人抽獎次數,即可參加即時抽獎活動!

活動日期

2010/11/29~12/31

主辦單位

怡和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獎項

頭獎-5名 市價$36,900/台
Sony 高畫質液晶電視
Bravia 40型液晶電視 KDL-40EX500
貳獎-15名 市價$33,800/只
iPhone 4手機
Apple iPhone 4
参獎-25名 市價$13980/台
Sony數位相機
Sony Cyber-shot TX9

兌獎辦法與流程

1.主辦單位將以中獎人之手機號碼通知中獎人,中獎人應於100年01月07 日前將發票正本、姓名、手機號碼、住址(中獎金額累計超過1001元以上者需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相關領獎資料寄以掛號寄至: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 肯德基活動小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2.中獎者資料經活動小組確認無誤後,始有領獎資格。
3.兌獎期限100年1月7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4.100年01月31日前,主辦單位將獎品以宅配或貨運方式寄出,中獎人需配合宅配或貨運之時間,如因可歸責於中獎人之事由導致獎品無法宅配或運送方式送達者,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恕不負責。
5.發票及兌獎憑證經查驗後將不退還給中獎人,活動結束後,發票將捐贈給喜憨兒基金會。

客服專線

2517-1323

電信用戶

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和信電訊/台灣大哥大/泛亞電信/東信電訊/亞太行動/大眾電信/威寶電信月租型用戶(所有預付卡型用戶無法參加)

活動資費

1.傳送簡訊不收費,但消費者接收簡訊通知每則五元;請妥善保管發票正本,以利查證兌獎;發票若有遺失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參加抽獎次數依單張發票金額除以180所得之商數計算,餘數則不再論。
2.輸入「KFC+發票數字後8碼」傳送到83811之後,主辦單位會以簡訊要求參加人通報所持參加抽獎之發票金額(簡訊接收五元/則),以計算參加人抽獎次數。
3.中獎通知簡訊,以每抽中1個獎項,接收一則簡訊,依此類推;
4.完成每次抽獎流程,消費者簡訊接收費用最低十元,簡訊費用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如下說明:
情況一:單張發票中0個獎項,消費者會接收到二則簡訊,包含1則「系統要求回報發票金額」與1則「系統通知未中獎」,簡訊收費十元。
情況二:單張發票中1個獎項,消費者會接收到二則簡訊,包含1則「系統要求回報發票金額」與1則「系統通知中獎獎項」,簡訊收費十元。
情況三:單張發票中2個獎項,消費者會接收到三則簡訊,包含1則「系統要求回報發票金額」與2則「系統通知中獎獎項」,簡訊收費十五元,依此類推。

5.本活動事項載明於主辦單位的活動網頁中,參加本活動登錄發票之同時,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注意事項

1.本活動之主辦單位為怡和餐飲股份有限公司,活動執行單位為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如有任何問題,請參閱活動網站kfc.83811.tw,或致電至活動客服專線02-2517-1323 肯德基桶桶有機活動小組詢問。
2.簡訊抽獎活動之接收費用每則5元,簡訊費用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於次月行動電話帳單中收取;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和信電訊/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大眾電信/威寶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預付卡型用戶恕無法參加。
3.為維護即時抽獎活動之公平性,參加人輸入「KFC+發票數字後8碼」傳送到83811之後,主辦單位會以簡訊要求參加人通報所持參加抽獎之發票金額,以計算參加人抽獎次數,參加人應如實通報發票金額,如被發現浮報虛報發票金額,應即失去參加資格。
4.每個手機門號最多可使用15組不同發票號碼參加抽獎活動。中獎消費者收到簡訊系統發出之領獎通知,請務必依照指定流程完成兌獎才有領獎資格。
5.請保留中獎發票正本以供查驗,發票日期需為99年11月29日至99年12月31日期間;由全省肯德基門市所開立之統一發票,該發票上需顯示活動品項名稱。中獎發票正本所顯示的購買時間,需在登錄發票號碼參加抽獎的時間之前,否則取消中獎資格。
6.中獎者寄回發票正本及個人資料並經活動小組確認無誤後,方具備領獎資格。中獎資格不得轉讓他人,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獎品將以宅配或貨運方式寄出。
7.中獎者寄回之發票內容應清析可得辨識,如有模糊不清、殘缺不全無法判別或參加條件不符者,均屬無效,一律喪失中獎資格,主辦單位有判斷之權利。
8.發票若有偽造、變造之情事,一律喪失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9.參加人或中獎人所提供之資料應正確無誤,如所提供之資料錯誤、不清楚、不完整、虛偽不實或無法判讀或未遵守規定期限者,均一律喪失參加或中獎資格。
10.獎項價值若超過新台幣20,000元以上者,中獎者應扣繳獎品價值10%(外國人20%)之所得稅。中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資料。
11.本活動事項載明於主辦單位的活動網頁中,參加本活動登錄發票之同時,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12.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寄送中獎人之獎品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3.獎品均以實物為準,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或兌換現金。
14.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5.本活動限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之居民參加。
16.主辦單位以及所屬配合之行銷活動公司、廣告廠商的員工恕不得參加本活動。
17.如本活動之原定獎項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提供,將由主辦單位另以等值之獎品取代之。
18.活動中獎名單將於每週五公佈於本活動網站,詳細資訊以網站公告為準kfc.83811.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