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雀巢檸檬茶百發百中瘋美食活動
活動說明
即日起凡購買雀巢®百發百中瘋美食促銷包裝商品,人人均可免費享美食。(獎項請見瓶蓋內/貼紙內)
活動商品
雀巢®檸檬茶580ml裝及鋁箔包6入系列商品。
活動日期
即日起~2010年12月31日止
活動獎項
頭獎:香港頂級三星餐廳美食雙人行(市價$40,000,共1名)
二獎:亞都麗緻大飯店「巴黎廳1930」雙人晚餐(市價$10,000,共10名)
三獎:千葉火鍋/石頭燒肉2人同行一人免費(共2,500名)
普獎:麥當勞中杯雀巢®檸檬茶一杯(共1.000,000杯)
二獎:亞都麗緻大飯店「巴黎廳1930」雙人晚餐(市價$10,000,共10名)
三獎:千葉火鍋/石頭燒肉2人同行一人免費(共2,500名)
普獎:麥當勞中杯雀巢®檸檬茶一杯(共1.000,000杯)
兌獎方式
1.首獎及二獎領獎方式:得獎者請於2011年1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將中獎瓶蓋/貼紙以及中獎通知函(可於「雀巢®」官網下載www.coke.com.tw),以掛號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雀巢瘋美食活動小組收,並請附上中獎人姓名及聯絡方式。(逾期視同放棄)
2.三獎及普獎兌獎方式:請於2011年1月31日前憑中獎瓶蓋於千葉火鍋/石頭燒肉/麥當勞各門市兌換,逾期恕不受理。
2.三獎及普獎兌獎方式:請於2011年1月31日前憑中獎瓶蓋於千葉火鍋/石頭燒肉/麥當勞各門市兌換,逾期恕不受理。
獎項說明
1.頭獎將項內容包含雙人香港三天二夜機加酒自由行及雙人三星餐廳晚餐一份,其餘費用需由中獎者自理。
2.二獎為亞都麗緻大飯店「巴黎廳1930」主廚美饌雙人全餐(含餐廳推薦之佐餐葡萄酒乙瓶),訂位部分需由中獎者自理,使用詳情見餐券。
3.三獎為千葉火鍋/石頭燒肉兩人以上(含)同行一人免費,可於2011年1月31日前至千葉火鍋/石頭燒肉各地門市(註)憑中獎憑瓶蓋/貼紙直接兌獎。每個中獎瓶蓋/貼紙(正本)限兌換一人一次,且兌獎時需獎中獎瓶蓋/貼紙(正本)繳交店家。兌獎詳細規則依各店規定。如遇特殊節日,請務必事先與店家確認兌獎細節。
4.普獎可於全省麥當勞門市憑中獎憑蓋/貼紙直接兌獎,每個中獎瓶蓋/貼紙(正本)限兌換1次,且兌獎時需獎中獎瓶蓋/貼紙(正本)繳交店家。兌獎詳細規則依各店規定。
註:各地門市資訊詳洽其官網
(1)千葉火鍋:www.chien-yen.com.tw
(2)石頭燒肉:www.stone-yakiniku.com.tw
2.二獎為亞都麗緻大飯店「巴黎廳1930」主廚美饌雙人全餐(含餐廳推薦之佐餐葡萄酒乙瓶),訂位部分需由中獎者自理,使用詳情見餐券。
3.三獎為千葉火鍋/石頭燒肉兩人以上(含)同行一人免費,可於2011年1月31日前至千葉火鍋/石頭燒肉各地門市(註)憑中獎憑瓶蓋/貼紙直接兌獎。每個中獎瓶蓋/貼紙(正本)限兌換一人一次,且兌獎時需獎中獎瓶蓋/貼紙(正本)繳交店家。兌獎詳細規則依各店規定。如遇特殊節日,請務必事先與店家確認兌獎細節。
4.普獎可於全省麥當勞門市憑中獎憑蓋/貼紙直接兌獎,每個中獎瓶蓋/貼紙(正本)限兌換1次,且兌獎時需獎中獎瓶蓋/貼紙(正本)繳交店家。兌獎詳細規則依各店規定。
註:各地門市資訊詳洽其官網
(1)千葉火鍋:www.chien-yen.com.tw
(2)石頭燒肉:www.stone-yakiniku.com.tw
活動注意事項
1.本次活動主辦機構為全球飲料伙伴(太平洋)有限公司/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可口可樂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主辦單位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和眷屬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以上者,需繳交身份證影本供報稅使用。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1(含)元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填寫扣繳憑單並於次年度寄發所得扣(免)繳憑單。在台灣居住未滿6個月者或外國人身份者,需繳交20稅金。未滿14之兒童中獎,視同監護人中獎,由監護人代為領取。
3.本活動首獎及二獎獎品待中獎者所寄回中獎資料確認無誤後於2011年2月15前以掛號寄出。
4.頭獎不包括旅遊保險、簽証、機場稅、燃油附加費、超重行李寄倉費、前往機場或香港機場之交通安排及費用,所有個人消費及於旅遊獎項未有包含之其它費用,有關開支或費用由參加者自行承擔。得獎者同意自行承擔所有旅遊風險,建議參加者自行購買旅遊保險。
5.頭獎得獎者須自行辦理簽証或其他所需旅遊文件,主辦機構對簽証或其他旅遊文件批核與否不會負任何責任。一經登記旅遊項的得獎者,不能轉讓或更改。
6.所有機位及房間需視實際供應情況而定。有關航班延誤、取消或酒店房間入住等問題,必須根據航空公司及酒店指引,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就上述情況負上任何責任。
7.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導致主辦單位無法聯絡中獎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主辦單位無需負任何責任。本次活動僅限於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者參加。
8.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中獎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或中獎者不得異議。
9.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0.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1.得獎者須同意遵守領獎信上及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
12.參與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13.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主辦單位對日後其他網站使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的一切行為將不會負任何責任。
14.所有中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依準;任何不完整、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獎期限的憑證均無效。
15.每個瓶蓋限兌換一次,請妥善保管瓶蓋,以作為兌獎憑證,若遺失或無法提供中獎瓶蓋,獎喪失相關領獎資格及權利;活動截止或資格不符者,瓶蓋不退回。
16.活動洽詢專線:02-25171326 # 20
2.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以上者,需繳交身份證影本供報稅使用。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1(含)元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填寫扣繳憑單並於次年度寄發所得扣(免)繳憑單。在台灣居住未滿6個月者或外國人身份者,需繳交20稅金。未滿14之兒童中獎,視同監護人中獎,由監護人代為領取。
3.本活動首獎及二獎獎品待中獎者所寄回中獎資料確認無誤後於2011年2月15前以掛號寄出。
4.頭獎不包括旅遊保險、簽証、機場稅、燃油附加費、超重行李寄倉費、前往機場或香港機場之交通安排及費用,所有個人消費及於旅遊獎項未有包含之其它費用,有關開支或費用由參加者自行承擔。得獎者同意自行承擔所有旅遊風險,建議參加者自行購買旅遊保險。
5.頭獎得獎者須自行辦理簽証或其他所需旅遊文件,主辦機構對簽証或其他旅遊文件批核與否不會負任何責任。一經登記旅遊項的得獎者,不能轉讓或更改。
6.所有機位及房間需視實際供應情況而定。有關航班延誤、取消或酒店房間入住等問題,必須根據航空公司及酒店指引,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就上述情況負上任何責任。
7.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導致主辦單位無法聯絡中獎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主辦單位無需負任何責任。本次活動僅限於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者參加。
8.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中獎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或中獎者不得異議。
9.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0.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1.得獎者須同意遵守領獎信上及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
12.參與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13.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主辦單位對日後其他網站使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的一切行為將不會負任何責任。
14.所有中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依準;任何不完整、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獎期限的憑證均無效。
15.每個瓶蓋限兌換一次,請妥善保管瓶蓋,以作為兌獎憑證,若遺失或無法提供中獎瓶蓋,獎喪失相關領獎資格及權利;活動截止或資格不符者,瓶蓋不退回。
16.活動洽詢專線:02-25171326 #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