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飛利浦歲末感恩快樂頌】
活動說明
於指定活動通路購買飛利浦大小家電產品(照明商品, Avent母嬰產品, 耳機及電腦周邊商品除外)滿$1,000元,手機輸入「PH」(大小寫皆可)+發票後八碼數字即可參加簡訊抽獎(每1000元有一次抽獎機會、2000元二次,以此類推)
活動日期
99/10/1– 99/11/30
主辦單位
台灣飛利浦股份有限公司
抽獎方式
將於11/30活動結束後,於12/15請會計師至現場見證,統一抽出所有獎項,12/20在網站上公佈得獎名單。
獎項
從第一到第十獎,共401名額
第一獎 :Saab 9-3 Linear Sportcombi 1(輛) 1,780,000元
第二獎:Apple iPad(WIFI+3G) 16G 10(台) 28,000元
第三獎:HTS 5540 5.1 聲道DVD家庭劇院 10(組) 19,900元
第四獎:BDP3100 藍光播放機 10(台) 12,900元
第五獎:10FF2M4 10吋數位相框 20(個) 8,900元
第六獎:HQ6990 3D立體三刀頭電鬍刀 50(台) 4,000元
第七獎:FC8208 350W收納巧精靈吸塵器 50(台) 3,400元
第八獎:HX5251 Sonicare Elite 音波震動牙刷 50(組) 2,980元
第九獎:WP3861 飛利浦極淨淨水器-水龍頭型 100(台) 1,980元
第十獎:HP6365 拔式迷你美體刀 100(組) 1,800元
獎項總計共401名
第一獎 :Saab 9-3 Linear Sportcombi 1(輛) 1,780,000元
第二獎:Apple iPad(WIFI+3G) 16G 10(台) 28,000元
第三獎:HTS 5540 5.1 聲道DVD家庭劇院 10(組) 19,900元
第四獎:BDP3100 藍光播放機 10(台) 12,900元
第五獎:10FF2M4 10吋數位相框 20(個) 8,900元
第六獎:HQ6990 3D立體三刀頭電鬍刀 50(台) 4,000元
第七獎:FC8208 350W收納巧精靈吸塵器 50(台) 3,400元
第八獎:HX5251 Sonicare Elite 音波震動牙刷 50(組) 2,980元
第九獎:WP3861 飛利浦極淨淨水器-水龍頭型 100(台) 1,980元
第十獎:HP6365 拔式迷你美體刀 100(組) 1,800元
獎項總計共401名
兌獎辦法與流程
1.系統於12/15統一抽出中獎者,並於12/20公布於活動官網,活動小組將由專人外撥及簡訊通知中獎者上網下載領獎信函。
2.中獎者下載領獎信函後,須提供以下資料:
中獎發票正本(發票上需顯示飛利浦產品條碼或品項)
基本個人資料(包括姓名、手機號碼、住址、中獎之獎項,1001元以上者需提供身份證正反影本),並以掛號方式寄至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 飛利浦活動小組收,中獎資料經活動小組確認無誤後,始有領獎資格。
3.兌獎期限: 201012/20~2011/1/15 (2011/1/15前以郵戳為憑)
2.中獎者下載領獎信函後,須提供以下資料:
中獎發票正本(發票上需顯示飛利浦產品條碼或品項)
基本個人資料(包括姓名、手機號碼、住址、中獎之獎項,1001元以上者需提供身份證正反影本),並以掛號方式寄至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 飛利浦活動小組收,中獎資料經活動小組確認無誤後,始有領獎資格。
3.兌獎期限: 201012/20~2011/1/15 (2011/1/15前以郵戳為憑)
活動資費
本活動簡訊傳送免費,參加者接收活動訊息每次五元,兩次接受共計十元
客服專線
02-25171326轉13
電信用戶
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和信電訊/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大眾電信/威寶電信月租型用戶(所有預付卡型用戶無法參加)
注意事項
1.本活動主辦單位為台灣飛利浦股份有限公司,活動執行單位為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2.全省百貨公司飛利浦專櫃及生活館另有其它優惠,不列入此次簡訊抽獎活動。
3.完成整個簡訊抽獎流程共計需收取兩次接收費用,共計10元,簡訊費用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於次月行動電話帳單中收取;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和信電訊/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大眾電信/威寶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預付卡型用戶恕無法參加。
4.活動中獎名單將於2010/12/20公佈於本活動網站,請保留中獎發票正本以供查驗,發票日期需為2010/10/1~2010/11/30由活動通路所開立之統一發票,該發票上需顯示台灣飛利浦公司產品條碼或品項名稱 (照明商品, Avent母嬰產品, 耳機及電腦周邊商品除外) 。中獎發票正本所顯示的購買時間,需在登錄發票號碼參加抽獎的時間之前,否則取消中獎資格。中獎者抽獎次數與發票上金額不符,取消中獎資格;中獎者發票遺失,取消中獎資格。
5. 贈品以實物為準,不得要求更換或折抵現金,飛利浦優質生活事業部保有停止或更換等值贈品之權利。
6. 抽獎獎項第二獎 Apple iPad(WIFI+3G) 16GB若原訂獎品寄發日台灣尚未上市或缺貨的情形發生時,中獎人需接受延遲收到贈品。領獎後獎品之使用與維護,主辦單位概不負責。贈品運送過程中,因非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造成損壞、延遲、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7.中獎者寄回發票正本及個人資料並經活動小組確認無誤後,方具備領獎資格。參與此活動者同意申請兌獎之發票於活動結束後,由主辦單位全數捐贈華山基金會,恕不退回。中獎資格不得轉讓他人,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
9..依稅法規定,中獎金額累計超過新台幣1,001元(含以上)者,需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以利申報中獎扣繳憑單; 中獎金額超過新台幣20,010元(含以上)者,需預繳機會中獎稅金10%,並提供税金缴纳收據给活動執行單位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方具備領獎資格,次年由活動主辦單位台灣飛利浦股份有限公司開立扣繳憑單。
10.本活動限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之居民參加。主辦單位保留取消、變更或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
11.頭獎中獎者資格需符合主辦單位規定,始能領獎。
12.本網站所刊登之商品圖片、價格、活動內容若有誤植,請依現場產品及活動內容為準。
2.全省百貨公司飛利浦專櫃及生活館另有其它優惠,不列入此次簡訊抽獎活動。
3.完成整個簡訊抽獎流程共計需收取兩次接收費用,共計10元,簡訊費用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於次月行動電話帳單中收取;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和信電訊/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大眾電信/威寶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預付卡型用戶恕無法參加。
4.活動中獎名單將於2010/12/20公佈於本活動網站,請保留中獎發票正本以供查驗,發票日期需為2010/10/1~2010/11/30由活動通路所開立之統一發票,該發票上需顯示台灣飛利浦公司產品條碼或品項名稱 (照明商品, Avent母嬰產品, 耳機及電腦周邊商品除外) 。中獎發票正本所顯示的購買時間,需在登錄發票號碼參加抽獎的時間之前,否則取消中獎資格。中獎者抽獎次數與發票上金額不符,取消中獎資格;中獎者發票遺失,取消中獎資格。
5. 贈品以實物為準,不得要求更換或折抵現金,飛利浦優質生活事業部保有停止或更換等值贈品之權利。
6. 抽獎獎項第二獎 Apple iPad(WIFI+3G) 16GB若原訂獎品寄發日台灣尚未上市或缺貨的情形發生時,中獎人需接受延遲收到贈品。領獎後獎品之使用與維護,主辦單位概不負責。贈品運送過程中,因非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造成損壞、延遲、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7.中獎者寄回發票正本及個人資料並經活動小組確認無誤後,方具備領獎資格。參與此活動者同意申請兌獎之發票於活動結束後,由主辦單位全數捐贈華山基金會,恕不退回。中獎資格不得轉讓他人,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
9..依稅法規定,中獎金額累計超過新台幣1,001元(含以上)者,需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以利申報中獎扣繳憑單; 中獎金額超過新台幣20,010元(含以上)者,需預繳機會中獎稅金10%,並提供税金缴纳收據给活動執行單位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方具備領獎資格,次年由活動主辦單位台灣飛利浦股份有限公司開立扣繳憑單。
10.本活動限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之居民參加。主辦單位保留取消、變更或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
11.頭獎中獎者資格需符合主辦單位規定,始能領獎。
12.本網站所刊登之商品圖片、價格、活動內容若有誤植,請依現場產品及活動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