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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益富買就抽萬元電動自行車 週週抽易能充、元氣強」抽獎活動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凡購買新版紙提把包裝之益富易能充(原味)、元氣強(原味),以簡訊回傳包裝貼紙內的序號(共8碼),傳送至號碼83811登錄序號,即可參加抽獎活動
(登錄範例參考:EF123456)
(*提醒:參與者購買商品時需向店家提供索取紙本發票或電子發票購買明細,若存於載具請上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拍照或截圖存檔該筆發票消費明細,兌獎時使用)

活動期間

2026年10月1日 00:00起 ~2026年11月30日 23:59止

活動通路

全台各大實體與電商通路有販售新版商品者

活動獎項

週週抽:益富易能充(原味)或益富元氣強(原味)1盒 X 24名 (週週抽3名)

加碼抽:捷安特電動自行車 X 3名 (型號EA402)

得獎名單將公布於益富官方Facebook粉絲專頁(點我前往),當天也會由系統自動發送中獎簡訊通知至中獎者之登錄手機門號。

序號登錄期間/抽獎+公佈時間:【週週抽】10/1~11/30(含)前登錄者可參加

第一週序號登錄期間10/01~10/12 ,抽獎日10/13,於10/13下午6點前公佈

第二週序號登錄期間10/01~10/19 ,抽獎日10/20,於10/20下午6點前公佈

第三週序號登錄期間10/01~10/26 ,抽獎日10/27,於10/27下午6點前公佈

第四週序號登錄期間10/01~11/02 ,抽獎日11/03,於11/03下午6點前公佈

第五週序號登錄期間10/01~11/09 ,抽獎日11/10,於11/10下午6點前公佈

第六週序號登錄期間10/01~11/16 ,抽獎日11/17,於11/17下午6點前公佈

第七週序號登錄期間10/01~11/23 ,抽獎日11/24,於11/24下午6點前公佈

第八週序號登錄期間10/01~11/30 ,抽獎日12/01,於12/01下午6點前公佈

【加碼抽】所有於活動期間2026/10/1~12/14 登錄經系統即時判斷符合資格之活動序號,且該序號未抽中週週抽獎項者皆可參加
抽獎日12/15,預計於2026/12/15當日下午6點前公佈

簡訊登錄序號與抽獎說明

1. 本活動僅適用以手機編寫簡訊參加,本活動接受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電信月租型門號可參加;預付卡門號僅遠傳的預付卡門號可以參加。(註:使用不符合資格之門號參與將影響該序號抽獎資格。)

2. 本活動每支手機以簡訊登錄序號,每則簡訊每次僅能登錄一筆序號,參加者需自付即時接收系統簡訊回覆費用每則NT$5元,簡訊費用將於次月個人電信帳單中收取。

3. 每張貼紙序號僅可登錄一次,重複登錄無效,每張貼紙序號僅有一次中獎機會,序號一經登錄後,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取消或刪除。

4. 貼紙序號登錄後,系統會即時簡訊回覆參與者是否登錄成功。登錄成功者有資格可參加當週的抽獎,【週週抽】有累計抽獎的機會。

5. 本活動抽獎形式為週週抽+加碼抽,主辦單位之簡訊抽獎平台將於指定日期自動由已登錄序號隨機抽出中獎者,連續抽八週,每週抽出指定名額,且於益富官方Facebook粉絲專頁公佈得獎名單,中獎者同步亦會收到系統發出的中獎簡訊通知。

6. 提醒參與者購買商品時需向店家提供索取紙本發票或電子發票購買明細,若存於載具請上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拍照或截圖存檔該筆發票消費明細,以利兌獎使用。

兌獎須知與獎項派送

1. 兌獎的購物發票開立時間需早於登錄簡訊系統時間,不合規定者恕無法進行兌獎。

2. 兌獎之購物發票有效期間為2026年11月30日以前,且發票明細須可清楚辨識購買品項為「益富易能充(原味)、元氣強(原味)」。

3. 本活動僅限於一般消費者,恕不適用公司行號、法人團體或公營機構申請,發票不可打統編,否則即失去兌獎資格。

4. 中獎名單公布後,中獎人需自行至本活動網頁下載列印領獎確認書 (● 領獎信函點我下載 ),於指定兌獎期限2026年12月23日前 (郵戳為憑)掛號寄回活動小組;【週週抽】與【加碼抽】兌獎資料經由活動小組審核無誤後,所有獎項將於2027年1月15日寄出。

5. 中獎人寄回之兌獎資料不符合主辦單位規範,或是有誤將影響其兌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主動通知,且無法刪除或退回已完成的兌獎資料。

6. 若中獎者未收到獎項、或收到獎項有疑問,需最晚於2027年1月22日前來電益富客服專線0800-889-877,逾期視同放棄獎項兌換權利或視為獎項收件無誤。

7.「益富買就抽萬元電動自行車 週週抽易能充、元氣強」活動連結 https://g.83811.tw/Qw7p,客服專線 02-25171326 分機14 (週一至週五,9:00~17:00,例假日或國定假日除外)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係由益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舉辦,委由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製作與執行。

2. 本活動地區僅限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活動地區外中獎,視同無效。有關獎品之寄送亦僅限上述地區,活動區外恕不提供寄送服務。

3. 本活動屬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依稅法之規定,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 NT$1,000(含)以上者,應列入得獎人年度綜合所得,主辦單位依所得稅法第 94-1 條之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得獎人。中獎獎品價值超過NT$20,000元(含)以上者,須預先扣繳10%機會中獎所得稅稅款(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機會中獎所得稅為20%)。申報及扣繳金額係以商品官網公告價值(含稅金額)計算之,會開立115年中獎扣繳憑單。

4. 中獎人需將購物發票妥善保存,若遺失或保存不完全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發票不可有任何修改或偽造。本活動小組將核實回函的發票照片,如發票上的資料未能符合本活動辦法之要求、發票內容與輸入資料或店舖紀錄不符或發票照片不完整、未能清晰顯示交易資料或有任何修改,該登記將被取消而不作另行通知。本活動不接受送貨單單據、發票影本、優惠券及信用卡客戶存根作為產品購買憑證。

5. 中獎人一旦將得獎發票寄至本活動小組,視為放棄該發票之所有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該發票,縱其後因資格不符或資料錯誤遭活動小組取消得獎資格亦然。如因資料不全導致無法聯繫進行確認,且該筆登錄資料有惡意擾亂之嫌疑時,活動小組有權直接取消該筆資料。

6. 自中獎名單公佈日起至領獎截止日,若無法聯繫到得獎人,視同得獎人自動放棄獎項。得獎人若未能於活動辦法指定時間內領獎,或因得獎人之個人因素無法依規定填寫領獎之相關資料並繳交兌獎資料,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也不予另外抽備取遞補領獎。

7. 中獎人請務必提供真實、完整正確之領獎資料,以便進行領獎作業。如得獎人提供虛假領獎資料,益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如資料不全、錯誤導致無法通知得獎訊息,將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請謹慎填寫。請輸入正確姓名、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以利與您聯繫領獎事宜。

8. 中獎人不符合、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規定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中獎資格及參與本活動的權利,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行為追究法律責任。

9. 獎項說明未盡之事宜,請依得獎通知函說明、活動網站說明公告為準,兌換之獎項僅限本人領取,以實物為準,網頁使用圖片僅供參考,不得要求更換規格、出售、轉讓或兌換現金。兌換之獎項、發票如有任何遺失或損壞,恕不補發,若造成無法兌換獎項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10.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得獎通知,或是而使參加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1. 獎品發放後如有遺失、盜領或損毀,主辦單位恕不補發,且依法對本活動獎品不負後續品質保證與維修服務之責。

12.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更改活動細節(參加方式及贈品內容、數量等)之權利,參加者同意完全依照及遵守本活動辦法相關規範及之主辦單位更動決定,絕無異議。活動辦法如有更動,將以活動網站公佈為準,不另行通知。

13. 主辦單位就參與本活動參加者之資格,保有審查之權利,若經查核有不符本活動規定之參加資格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加獲得獎之資格。

14. 益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有隨時修改活動辦法、活動時間及終止活動之權利。

隱私權條款

益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相關規定,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敬請撥冗審閱:
壹、 蒐集之目的
本公司及合作店家基於產品行銷目的並提供後續產品促銷活動,蒐集、處理及利用台端之個人資料,相關行為皆以尊重台端之權益為基礎,並以誠實信用方式及依個資法相關規定為之。
依據法務部「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之分類,本公司蒐集台端個人資料目的可分類為:(040)行銷、(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下稱特定目的),日後代碼及項目名稱如有變更,上開目的亦隨同變更。
貳、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本公司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依法務部「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之分類計有,識別類:(C001)辨識個人、(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C093)財務交易等,日後代碼及項目名稱如有變更,上開類別亦隨同變更。
參、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 期間:
於主管機關許可業務經營之存續期間內,符合下列要件之一者:
1、 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
2、 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年限(如商業會計法等)。
3、 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二) 地區:
台灣、金門、澎湖及馬祖地區。
(三) 對象:
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與本公司有從屬關係之子公司或有控制關係之母公司暨其分公司或集團關係之公司、或與本公司或前述公司因業務需要訂有契約關係或業務往來之機構(含共同行銷、合作推廣等)或顧問(如律師、會計師)。
(四) 方式:
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方式所為之利用,包括但不限於:1.書面或電子2.國際傳輸等。
肆、 就本公司保有之個人資料,得向本公司要求行使下列權利
(一) 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 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三)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台端請求為之。
台端欲行使上述提及之相關權利時,本公司客服專線能受理台端的請求,台端可以在我們的官方網站上找到聯繫我們的電話號碼以及各營業單位地址。
伍、 台端拒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台端拒不提供個人資料,本公司將無法進行申請本「益富買就抽萬元電動自行車」活動之必要審核與處理作業及其他相關服務,本公司將得拒絕受理台端之申請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理。
陸、 同意事項:
(一) 已收到並充分了解本告知暨同意書內容。
(二) 同意本公司及參(三)點所載法人、商號或自然人蒐集、處理及非營利目的利用台端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