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2024 J-MART佳瑪獨家限定【天降神機 水神真的很神】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 2024/12/01 00:00 ~ 2025/02/28 23:59止(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活動通路:J-MART佳瑪 全省7家門市(蘆洲店/新莊店/新店店/三重店/樹林店/南崁店/楊梅店)活動辦法:【第一階段:旺仔獎】活動期間內於「J-MART佳瑪」指定門市,單筆發票購買水神全系列商品,滿500元即可至收銀台兌換『水神旺仔小腳袋』乙個,並可參加第二階段抽獎活動。【第二階段:很神大獎等您抽】1. 以手機簡訊編寫「WATERGOD+發票號碼後八碼」傳送至83811,傳送成功即可參加抽獎。2. 活動獎項:●旺旺獎:iPhone 16 Pro 128GB(價值NT$36,900,不挑色),共一名●水神獎:水神微酸性電解次氯酸水生成機HD-4L-LITE(價值NT$26,000),共一名●水神獎:水神抗菌液專用霧化器WG-19+水神桶裝抗菌液5L(價值NT$4,350),共五名
※本活動僅適用於以手機編寫簡訊參加,接收登錄成功通知之簡訊每則新台幣5元(登錄成功通知之簡訊費用將於次月電信帳單中收取)。
※發票號碼如為AB-12345678,請以手機編寫簡訊WATERGOD12345678,傳送至83811即可,每則簡訊僅可傳送一筆發票號碼。※每支手機門號不限制參加次數,每張發票限傳送一次,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消費者請務必保留傳送之正本發票及購買明細,中獎後須提供發票正本及購買明細給活動小組查驗,發票須於J-MART佳瑪指定門市所開立,發票明細須能清楚辨識單筆購買“水神全系列商品”商品品名及指定商品金額折扣後加總須滿500元,且發票上打印之日期必須在活動期間2024/12/01 00:00 ~ 2025/02/28 23:59內;如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者,視同無效。※本活動參加者於以簡訊參加活動同時即已詳細閱讀並了解活動所有規範及說明,且同意及遵守。
快速登錄發票
活動費用
1. 本活動僅適用以手機編寫簡訊參加,接收傳送成功通知簡訊每則5元(傳送成功通知簡訊費用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於次月行動電話帳單中收取)。
2.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亞太電信/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
2.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亞太電信/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
中獎名單公布
活動結束後統一進行抽獎,由電腦系統自動由已登錄的消費發票中抽出得獎者名單,並於2025/03/28公布於水神官方網站活動頁面。
兌獎方式
● 點此下載領獎確認書1. 於得獎名單公布後,請得獎人自行至本活動頁面下載列印領獎信函。
2. 得獎人必須於領獎信函裡所註明之指定兌獎期限內,填妥領獎信函連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發票正本,以掛號方式於2025/04/10前(以郵戳日期為憑)寄回「115004台北市南港區重陽路120號7樓 水神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3. 中獎發票正本(有效發票係指2024/12/01 00:00 ~ 2025/02/28 23:59止,於J-MART佳瑪指定門市所開立)需可清楚辨識購買“水神全系列商品”商品品名及指定商品金額折扣後加總須滿500元,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需另附購買明細。並請保留中獎發票正本以供事後兌獎查驗,如發票遺失、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或無法提供正本(或購買明細)者,視同無效。電子發票請於購買結帳時務必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及購買明細;若電子發票明細遺失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BTC601W-一般性發票查詢)查詢後列印與正本發票附於領獎確認書中一併寄回活動小組審核。
4. 雲端發票(電子發票存載具者),兌獎需提供中獎發票明細(包含載具類別,如:手機條碼、會員載具等資訊),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s://www.einvoice.nat.gov.tw/)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作為兌獎之依據。(注意:請勿回原店家重新印出紙本發票)。
5. 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且為未捐贈、未作廢之發票,亦不得為手開式發票,若經確認非屬有效發票,將不具抽(得)獎資格。
6. 得獎人寄回之兌獎資料經主辦單位審核無誤後,將於2025/04/30前寄出獎項。
2. 得獎人必須於領獎信函裡所註明之指定兌獎期限內,填妥領獎信函連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發票正本,以掛號方式於2025/04/10前(以郵戳日期為憑)寄回「115004台北市南港區重陽路120號7樓 水神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3. 中獎發票正本(有效發票係指2024/12/01 00:00 ~ 2025/02/28 23:59止,於J-MART佳瑪指定門市所開立)需可清楚辨識購買“水神全系列商品”商品品名及指定商品金額折扣後加總須滿500元,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需另附購買明細。並請保留中獎發票正本以供事後兌獎查驗,如發票遺失、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或無法提供正本(或購買明細)者,視同無效。電子發票請於購買結帳時務必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及購買明細;若電子發票明細遺失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BTC601W-一般性發票查詢)查詢後列印與正本發票附於領獎確認書中一併寄回活動小組審核。
4. 雲端發票(電子發票存載具者),兌獎需提供中獎發票明細(包含載具類別,如:手機條碼、會員載具等資訊),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s://www.einvoice.nat.gov.tw/)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作為兌獎之依據。(注意:請勿回原店家重新印出紙本發票)。
5. 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且為未捐贈、未作廢之發票,亦不得為手開式發票,若經確認非屬有效發票,將不具抽(得)獎資格。
6. 得獎人寄回之兌獎資料經主辦單位審核無誤後,將於2025/04/30前寄出獎項。
注意事項
1.本活動參加者於參加簡訊活動同時即已同意並接受本活動所有規範,活動辦法及中獎名單依活動網站之公布為準。本活動所得之消費者門號等個人資訊,僅作為本次抽獎活動之使用,不會作為其他用途使用。
2.本活動參加者成功傳送簡訊至83811後,即時會收到一則傳送成功通知簡訊。每則簡訊僅可傳送一筆發票號碼<如:WATERGODXXXXXXXXX>,每張發票僅可傳送一次,重複傳送無效。請參加者務必保留傳送之正本發票及購買明細,以利兌獎時供主辦單位審核,活動期間傳送發票時間以主辦單位系統時間為主。
3.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且只有一次中獎機會。另為防止舞弊情形,中獎發票打印日期及時間必需在發送簡訊日期及時間之前。
4.中獎者兌獎時提供之基本資料(全名、電話、地址、手機電話、身分證影本正反面)需填寫完整,發票需有購買明細以利確認是否購買活動品項,如因資料不完整或有誤,導致主辦單位無法與其聯繫者,視同放棄中奬權益。
凡同意提供發票正本兌獎者,視為同意於領獎程序完畢後,由主辦單位代將發票捐贈給社福機構或公益團體兌獎。
5.依所得稅法規定,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NT$1,000元者,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依據財政部制定「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3、11條之規定,機會中獎獎項金額如超過NT$20,000元,中獎者應扣繳獎項金額10%之稅金,主辦單位得代為收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獎項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之稅金。若準中獎人未能向主辦單位支付應繳稅額,即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中獎者若為未成年,應由法定代理人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
6.本活動限設籍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之國民參加,活動獎項寄送之地址僅限台、澎、金、馬地區,中獎者所提供的寄送地址若非屬於台澎金馬地區者,恕無法寄送。寄送地址請中獎人填寫完整、正確,主辦單位不負擔贈品無法送達之責任。
獎項以實物為準,如因不可抗拒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中獎人同意接受主辦單位安排之替代等值獎品,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亦不得要求將獎項讓與他人。
7.活動參與者必須遵守活動規範及其他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活動小組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活動小組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活動小組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付一切相關責任。
8.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它不可歸責於活動小組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9.本活動辦法/獎項以公布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拒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與延遲中獎公告。
10.本活動客服專線0800-068-620,請於上班時間週一~週五 09:00-17:00(例假日除外)來電洽詢。
2.本活動參加者成功傳送簡訊至83811後,即時會收到一則傳送成功通知簡訊。每則簡訊僅可傳送一筆發票號碼<如:WATERGODXXXXXXXXX>,每張發票僅可傳送一次,重複傳送無效。請參加者務必保留傳送之正本發票及購買明細,以利兌獎時供主辦單位審核,活動期間傳送發票時間以主辦單位系統時間為主。
3.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且只有一次中獎機會。另為防止舞弊情形,中獎發票打印日期及時間必需在發送簡訊日期及時間之前。
4.中獎者兌獎時提供之基本資料(全名、電話、地址、手機電話、身分證影本正反面)需填寫完整,發票需有購買明細以利確認是否購買活動品項,如因資料不完整或有誤,導致主辦單位無法與其聯繫者,視同放棄中奬權益。
凡同意提供發票正本兌獎者,視為同意於領獎程序完畢後,由主辦單位代將發票捐贈給社福機構或公益團體兌獎。
5.依所得稅法規定,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NT$1,000元者,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依據財政部制定「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3、11條之規定,機會中獎獎項金額如超過NT$20,000元,中獎者應扣繳獎項金額10%之稅金,主辦單位得代為收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獎項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之稅金。若準中獎人未能向主辦單位支付應繳稅額,即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中獎者若為未成年,應由法定代理人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
6.本活動限設籍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之國民參加,活動獎項寄送之地址僅限台、澎、金、馬地區,中獎者所提供的寄送地址若非屬於台澎金馬地區者,恕無法寄送。寄送地址請中獎人填寫完整、正確,主辦單位不負擔贈品無法送達之責任。
獎項以實物為準,如因不可抗拒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中獎人同意接受主辦單位安排之替代等值獎品,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亦不得要求將獎項讓與他人。
7.活動參與者必須遵守活動規範及其他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活動小組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活動小組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活動小組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付一切相關責任。
8.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它不可歸責於活動小組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9.本活動辦法/獎項以公布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拒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與延遲中獎公告。
10.本活動客服專線0800-068-620,請於上班時間週一~週五 09:00-17:00(例假日除外)來電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