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客戶 聯絡我們 返回首頁
 目前位置:首頁 活動快報  簡訊類型活動 詳細內容

詳細內容

「2024 雪碧x全家」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購買兩瓶雪碧® 600mL /雪碧無糖® 600mL系列寶特瓶,手機編寫「SPRITE +發票後8碼數字」傳送至83811後,即可參加抽獎!

備註:
1.每個門號僅限中獎乙次,且每筆發票號碼僅限參加乙次。
2.活動費用:本活動僅適用以手機編寫簡訊參加,本活動簡訊登錄無需收費,行動業者會向傳送簡訊用戶收取接收系統簡訊回覆之費用每則5元,簡訊費用將於次月電信帳單中收取。
3.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
4.為了維護抽獎活動之公平性,每支手機門號以參加30次為限。參加者成功傳送簡訊至83811後,將會收到一則系統簡訊回覆已登錄成功之通知簡訊,每則簡訊僅可登錄乙筆發票號碼。

活動期間

2024/12/11 00:00-2025/01/07 23:59

活動通路

全家便利商店

活動獎項

「雪碧」x 周杰倫特別版小冰箱乙台(參考市值:$2,000),共5名
*電壓規格為220V。
*獎品依實物為準。

中獎名單公布


點我下載領獎確認書
1.中獎通知:主辦單位將發送《中獎簡訊》給中獎者,請依照簡訊指示完成兌獎流程。(未中獎則不另行通知)
2.中獎者需於兌獎期限內寄回領獎信函及兌獎資料,才算完成兌獎流程。
3.《中獎通知/公布/簡訊》等皆非中獎憑證依據,為避免因遺漏訊息等因素使中獎者喪失中獎權益,請參加者務必至活動平台查詢中獎名單。中獎者需於兌獎期限內寄回領獎信函及兌獎資料,如逾期未提供中獎相關資料或相關資料經查驗不符活動規範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不另行通知且不得異議。

活動須知

1.活動發票日期:2024/12/11- 2025/01/07
2.本活動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
3.發票正本跟明細為兌獎憑證,請務必保留正本中獎發票以便兌獎(中獎發票須符合活動辦法指定購買期間及品項)。(使用載具者請先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列印發票明細)
4.本活動參加之發票不含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即不包含有開立統編之發票)。
5.如中獎之發票經活動小組檢核後若不符合活動規範,不具兌獎資格。因各項狀況不符領獎資格者或自主放棄得獎者,從缺之名額主辦單位不另行重抽。
6.活動詳情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洽活動客服專線02-25171326#22,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7: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兌獎流程

● 兌獎截止日:2025年1月17日(以郵戳為憑)
1.請中獎者自行下載領獎信函,將填妥的「領獎信函」+「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中獎發票正本」,於兌獎收件截止時間前將兌獎資料送達【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雪碧x全家抽獎活動小組收】,逾期視為放棄該得獎權利,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補償。
2.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審核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3.中獎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有效發票係指於2024年12月11日00:00至2025年01月07日23:59期間內且須能清楚辨識購買指定品項之發票。已捐贈、作廢、退貨、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開立統編之發票將視為無效。
(1)載具發票:須附上載具截圖畫面,且能清楚辨識發票日期/發票號碼/購買明細/載具條碼等相關資料。
(2)電子發票:請附上中獎發票正本及消費明細。如沒明細者,請自行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goo.gl/FujhRD )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紙本,作為活動參加之依據。
4.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憑證與系統所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換期限的中獎發票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中獎者之兌獎資格。
5.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概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發票正本經兌獎無誤後將全數歸檔,恕不退還)。
6.兌獎憑證寄回時,請妥善保留寄件單據,若因郵務關係造成信件遺失或延遲,請自行與投遞單位洽詢查證,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7.本活動限持身分證者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3足歲。若未滿18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8.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1 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1元(含)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9.中獎者資料經審核無誤後,獎項將於2025年02月21日前寄送完成。
10.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1.本公司依得獎者提供之地址寄送獎項,如因個人因素導致寄送二次均無法順利送交,得獎者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兌獎權益,主辦單位將不再另行配送。未收到獎項或是獎項收到有問題者,請於2025年03月07日前來電,逾期視同獎項收件無誤。
12.活動詳情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洽活動客服專線02-25171326#22,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7: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13.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以致活動無法執行、需調整相關活動日期/活動內容/獎項等,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暫停本活動或修改相關活動內容概要,如有變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注意事項

1.本次活動主辦方為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辦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非活動指定商品恕無法參與本活動,活動指定商品銷售地區以實際鋪貨門市為準。
3.參加者同意所提供、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本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記錄為準。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等通訊傳輸上之技術障礙、阻斷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致無法參加抽獎,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4.參加者之發票號碼經系統辨識為重覆登錄該發票號碼之相關登錄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得取消參加資格,參加者不得異議。
5.任何以駭客手法侵入電信系統參加本活動或以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中獎無效,主辦單位將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提起相關訴訟。
6.所有兌獎憑證(包括中獎發票正本(需含購買明細)、領獎確認書及中獎者資料)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發票號碼錯誤、中獎發票號碼與系統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變造的、複製或超過兌換期限的中獎發票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兌獎資格。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7.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8.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天災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影響本活動之執行,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規則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參加者不得異議,任何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之。
9.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中獎者同意自行向獎品供應商詢問。
10.主辦單位享有本活動網頁所有內容之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否則將提起相關訴訟。
11.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注意規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提起相關訴訟。
12.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