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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2024 家樂福歐洲盃抽獎活動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於指定通路購買指定商品滿199元,至活動網站以LINE帳號登入綁定,成功登錄消費發票即可參加抽獎。

※指定商品:「可口可樂」、「雪碧」、「OOHA」、「美粒果」、「原萃」、「紅茶花伝」、「喬亞」、「魔爪」、「飛想茶」、「怡漾」、「舒味思」、「芬達」、「動元素」全系列商品

※指定通路:家樂福量販、家樂福便利購、Mia C\'bon超市、家樂福線上購物

※發票登錄方式: 電子發票、傳統發票、載具、手動輸入皆可。

※若使用家樂福錢包結帳僅有消費明細無發票,請以完整消費明細(品名、消費金額)截圖做上傳憑證。

活動日期

2024/03/11 (一) 00:00 -2024/04/21(日) 23:59 (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

活動獎項

活動須知

1.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乙次,同張發票重複登錄仍以乙次計算;抽獎資格以符合活動條件的發票張數計算,如同張發票購買多瓶商品仍為乙次抽獎資格,且不重複中獎。
2.發票之購買日期及活動登錄皆需在活動期間內方符合參加標準,不限當日登錄。
3.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請保留發票正本及明細以便兌獎。
4.本活動參加之發票不含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發票(即不包含有開立統編之發票)。
5.兌獎發票開立時間必須在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6.發票正本/明細為兌獎憑證,發票消費日期需在活動期間2024年3月11日00:00至2024年4月21日23:59內,請於結帳時告知店家印出紙本發票。若存於載具,請上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印出消費的發票,請務必保留正本中獎發票以免影響您的兌獎權益。
7.《中獎通知/公布/簡訊》等皆非中獎憑證依據,中獎者仍需依兌獎流程寄回兌獎資料,如中獎憑證經活動小組審核後不符合活動規範者,視同不符合兌獎資格,不另行通知,不得有異議。
8.因各項狀況不符領獎資格者或自主放棄得獎者,從缺之名額主辦單位不另行重抽。

抽獎方式/中獎名單公告/中獎通知

※每張發票 - 僅限中獎乙次,不得重複中獎
※為了維護公平性,每個LINE帳號每個獎項僅限中獎乙次,不得重覆中獎。
1.抽獎日:2024年4月24日。
2.公布日:2024年4月26日。
3.兌獎截止日:2024年5月12日。
4.中獎名單:由系統隨機抽出中獎者並在指定公布日於《活動網頁》公布中獎名單。
5.《中獎通知/公布/簡訊》等皆非中獎憑證依據,為避免因遺漏訊息等因素使中獎者喪失中獎權益,請參加者務必至活動平台查詢中獎名單。

兌獎流程

※兌獎收件截止時間:2024/05/12(以郵戳為憑),得獎者未於2024/5/12前寄回領獎信函,將自動喪失得獎資格,由備取自動遞補。
備取者經通知應於2024/5/17前確認得獎身份與獎品寄送資訊,否則自動喪失得獎資格。
※領獎信函:主辦單位將發送中獎簡訊(含領獎信函連結)給中獎者,請依兌獎流程進行後續兌獎
1.中獎者請自行下載領獎信函,將填妥後「領獎信函」+「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中獎發票或家樂福錢包消費明細」,於兌獎收件截止時間前將兌獎資料送達【可口可樂x家樂福限定歐洲盃活動小組收】, 逾期視為放棄該得獎權利,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補償。
2.中獎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有效發票係指於2024/03/11 00:00 至 2024/04/21 23:59 期間內且須能清楚辨識購買指定品項之發票。已捐贈、作廢、退貨、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開立統編之發票將視為無效。
(1) 載具發票:須附上載具截圖畫面,且能清楚辨識發票日期/發票號碼/購買明細/載具條碼等相關資料。
(2) 電子發票:請附上中獎發票正本及消費明細。如沒明細者,請自行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紙本,作為活動參加之依據。
3.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憑證與系統所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換期限的中獎發票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中獎者之兌獎資格。
4.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概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
5.兌獎憑證寄回時,請妥善保留寄件單據,若因郵務關係造成信件遺失或延遲,請自行與投遞單位洽詢查證,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6.本活動限持身分證者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3足歲。若未滿18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7.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1 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1元(含)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8.中獎者資料經審核無誤後,獎項將於2024年06月30日前寄送完成。
9.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乙個獎項限單人單次領取,無法要求分批寄送。
10.本公司依得獎者提供之地址寄送獎項,如因個人因素導致寄送二次均無法順利送交,得獎者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兌獎權益,主辦單位將不再另行配送。未收到獎項或是獎項收到有問題者,請於2024年06月30日前來電 ,逾期視同獎項收件無誤。
11.活動詳情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洽活動客服專線02-25171326#22,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7: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12.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以致活動無法執行、需調整相關活動日期/活動內容/獎項等,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暫停本活動或修改相關活動內容概要,如有變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獎項使用說明

一、【頭獎 德國歐洲盃雙人套裝行程】詳細說明:
雙人柏林來回機票:將以雄獅等值新台幣100,000元/人旅遊券形式提供。
柏林三天兩夜住宿:住宿日期為2024年07月13日至2024年07月15日(7/13 check-in; 7/15 check-out; 7/14為總決賽),飯店為Motel One Hotel Berlin,房型標準雙人房(Standard Double Rooms) ,實際依主辦單位最終兌獎時提供資訊為主,主辦單位仍有權利調整最終獎項內容。
2024歐洲盃總決賽門票:指2024年歐洲國家盃或2024年歐洲足球錦標賽,總決賽日期為2024年07月14日(六),地點為德國柏林奧林匹克體育場(Berlin Olympiastadion)、非包廂位置。門票將以數位憑證型式於決賽2天前(2024年07月12日) 提供。中獎者可於2024年06月28日後透過主辦單位提供的線上系統(GMS),登錄相關資訊,需要登錄的資訊包含姓名、聯絡方式、緊急聯絡人、抵達和離境資訊、其他注意事項(例如食物過敏等)。
住宿其他資訊:僅限訂房旅客進行兌換,使用時須出示正本(影本或是出示照片翻拍皆視同無效)及相關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飯店將於訂房旅客入住成功後,收回兌換函正本。
請妥善保管正本,認劵不記名,如因個人因素遺失,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經毀損、已使用、不完整或塗改過將視同無效。
本劵不可轉賣、退款、轉換為現金、或是升等房型,一經發現轉賣,無論售出成功與否,本劵將視同作廢無效並取消其中獎權利。
請自行安排並提前規劃行程前往。逾期視同放棄其兌換權益。
有關航班延誤、取消或酒店入住等問題,以航空公司及酒店之公告說明為主,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就上述情況負上任何責任。
獎項不包含額外旅遊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總決賽會場或旅程額外產生的餐飲費用、飯店額外服務等費用。
頭獎獎項限中獎人本人及親友乙名成行,不得轉讓。中獎人應於兌獎截止日前與主辦單位聯繋確認是否兌領本獎項,倘中獎人本人不能成行以書面同意放棄者,主辦單位保有於一週內擇日重新抽獎之權利。
頭獎之獎項兌換,主辦單位於(1)交付雄獅旅遊券及(2)為中獎人完成柏林三天二夜住宿及2024歐洲盃總決賽門票註冊後已履行完畢獎項交付之責任,嗣後,中獎人因可歸責於自己或同行親友之狀況、天災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班機遲延或取消及其他非主辦單位可控制之因素而取消一部或全部行程或錯過歐洲盃決賽等,致未使用或僅使用部分獎項, 概與主辦單位無關,不得請求主辦單位補償其未使用部分相當市價之同額現金或其他等價產品。
「可口可樂」周邊商品:周邊商品為「可口可樂」後背包、「可口可樂」鑰匙圈、「可口可樂」品牌帽、「可口可樂」行動電源各乙個;周邊商品於中獎者入住德國柏林飯店時提供,主辦單位不負責寄送,實際依主辦單位最終兌獎時提供資訊為主,主辦單位仍有權利調整最終獎項內容。

二、【雄獅旅遊兌換劵】 詳細說明:
1.本劵有效期限至2024年08月31日止,逾期失效。
2.得獎者可憑本劵正本 (影本無效) 向旅行社指定專員兌換-雄獅旅行社之《台灣出發-柏林機票》,得獎者尚需支付機場稅金及燃油附加費。請於使用前出示該兌換券,未出示者不予抵用。
3.國際機票兌換補充說明:本劵限兌換台灣出發前往德國來回機票(可兌換搭乘之航空公司以雄獅旅遊公告為主) ,座位為經濟艙。本劵不適用於購買廉價航空/包機/雄獅官網機票有位最低價訂票系統等,僅能透過專人訂票折抵使用。
4.旅遊兌換券詳細使用規範、機票價格及訂位狀況等說明,以雄獅旅行社之網路公告票價及規定為準。金額不足中獎人需補自行補價差,多出之部分視同放棄,不得退還現金。本劵不得抵用護照費用、簽證、小費及機場稅、燃料稅(稅金依當時所開票的航空公司公告為主)。
5.機票及匯率等報價將因寒暑假旺季、連續假期、各地節慶祭典、展覽或競賽活動等各種因素而有變動,得獎者同意所有票價依完成訂購後之價格為準。
6.本券採無記名式,得獎者應妥善保管本券,若有遺失、被竊、毀損或喪失本券之占有,恕無法補發,亦不得要求補償。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
7.本券限壹次抵用完畢不可分次使用,抵用時恕無法找零,且不得折換現金,一經使用後恕無法退換。亦嚴禁在網路或其他市場公開販賣。
8.本券不得經由其他旅行同業報名參團。
9.詳細使用規範依劵上條款為主。如有相關使用疑問,請洽雄獅旅遊-企業服務部吳先生 02-8793-2594。
10.主辦單位不協助機票之預定處理,請中獎者自行洽旅行社訂購。

注意事項

1.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參加者被理解為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次促銷活動之條款和條件。
3.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相關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4.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加者出示購買或消費之相關憑證,除保有取消得獎資格的權利外,並得對有關活動破壞人員提起相關訴訟。
5.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有效,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不正確或無效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倘因此造成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損害,主辦單位得提起相關訴訟。
6.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7.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以主辦單位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之。
8.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9.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否則將提起相關訴訟
10.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注意規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提起相關訴訟 。
11.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於此次活動用途,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在必要時公開公佈部分姓名或個人資料。
12.主辦單位保留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並保有最終釋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