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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買好奇迪士尼濕巾抽雄獅旅遊萬元旅遊金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於指定實體通路單筆購買“好奇迪士尼系列濕巾”商品滿$99(以折扣後金額計算),至活動網站登錄發票即可抽好禮!
※ 本活動每人僅限中獎乙次,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且只有一次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
※ 每張發票為一個抽獎資格,中獎後需提供相關資料來兌獎,故請妥善保存登錄之『紙本發票及明細正本』,以確保相關兌獎權益;而雲端發票(電子發票存載具者),請詳閱活動辦法說明來進行兌獎。

活動期間

2023/07/01 ~ 2023/09/30
※ 可參加之發票日期為2023/07/01 00:00 ~ 2023/09/30 23:59
※ 發票登錄期限至2023/10/05 23:59止,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未於活動辦法指定時間內上傳之發票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抽獎資格

活動網站

活動商品

好奇迪士尼全系列濕巾

指定通路

全聯/寶雅/康是美/屈臣氏/7-ELEVEN/全家/萊爾富/家樂福/大潤發/愛買/大樹/丁丁/啄木鳥/佑全/卡多摩/營養銀行/宜兒樂/正光藥局/寶齡連鎖婦幼生活廣場/唯新藥局/樂兒屋/小當家/康寶婦嬰用品店/頑皮寶貝婦幼專業廣場/台安藥局/名媛婦嬰用品專賣店/新高橋藥局/德昌藥局/四季百貨/弘安藥妝/喜互惠生鮮超市/統冠生鮮超市 等實體門市

※ 需於指定實體店面購買,惟開立發票之公司名稱需為上述指定通路方可參加活動,若非上述之通路請於登錄時選擇【其他】將有專人審核

活動獎項

頭獎:
【雄獅旅遊】旅遊金 $12,000(市價$12,000),共2名
※ 以旅遊抵用券形式送出,可兌換雄獅旅遊網站行程,詳細使用規範依旅遊券上條款為準


次獎:
【Disney迪士尼】米奇米妮宴紅多功能鍋(市價$2,980),共5名

三獎:
【infoThink】迪士尼系列 三合一頸掛式風扇(市價$990),共15名

活動專線

02-25171326分機20
(週一至週五09:00~18: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服務)

公佈日期

活動結束後統一進行抽獎,主辦單位將於2023/10/12公佈得獎名單於活動網站
※ 所有中獎者將以簡訊發送中獎通知,未中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兌獎說明

1.中獎者請自行至活動網站下載領獎信函,並請於2023/10/20前(以郵戳為憑)將領獎信函以正楷填妥資料,連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中獎有效發票正本以掛號信件寄回 104079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好奇迪士尼濕巾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放棄中獎權利,不再另行通知。
2.有效發票係指活動期間2023/07/01 00:00 ~ 2023/09/30 23:59止於指定通路所開立並完成發票登錄,且發票明細須能清楚辨識單筆購買“好奇迪士尼系列濕巾”商品品名及活動商品金額加總須滿$99(以折扣後金額計算),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需另附購買明細。如發票遺失、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或無法提供正本者,視同無效。請於購買結帳時務必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及購買明細;若電子發票明細遺失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http://goo.gl/FujhRD )查詢後列印與正本發票附於領獎信函中一併寄回活動小組。
3.雲端發票(電子發票存載具者),兌獎需提供中獎發票明細,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http://goo.gl/FujhRD )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作為兌獎之依據。
4.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且為未捐贈、未作廢之發票,亦不得為手開式發票,若經確認非屬有效發票,將不具抽(得)獎資格。
5.依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年度所得獎項價值累積超過新臺幣1,000元時,將依法於翌年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如所得獎項價值達20,001元(含)時,得獎者須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
6.中獎者若未滿18歲,不論中獎金額多寡,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7.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
8.本活動獎項待中獎者寄回所需之兌獎資料,經確認資料無誤後,獎項將於2023/11/30前寄出。

注意事項

1.本活動係由英屬蓋曼群島商金百利克拉克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以下稱主辦單位)舉辦,並委由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執行單位)製作執行。

2.本活動參加者於參加同時即已同意並接受本活動所有規範,活動辦法及中獎名單依活動網站之公佈為準。

3.本活動限設籍臺灣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且參加者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灣本島,執行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離島或海外地區之事宜。贈品寄送過程中,若發生毀損、遲遞、錯遞或遺失,倘若非主辦單位疏失造成者,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4.本活動每人僅限中獎乙次,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且只有一次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另為防止舞弊情形,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登錄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5.本活動僅限登錄紙本電子發票、手機載具發票、傳統紙本發票三種型式,若使用電子發票和傳統發票,請務必於消費時請店家印出紙本發票及明細;所開立之消費日期應在本活動期間內。

6.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且不得為手開式發票。

7.所有寄回兌獎之發票需為正本,中獎發票正本需連同兌獎資料一併寄回活動小組查驗,若不符合上述條件者,則取消中獎資格。所有寄回之兌獎發票正本,恕不退還。如於獎項寄出或收到獎項後將中獎發票之活動商品進行退貨或作廢而不符合活動規定,經查證屬實,除中獎無效外並應返還所得獎項,中獎者不得異議。

8.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依準;若中獎發票錯誤與系統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塗改、複製或超過兌獎期限的兌獎憑證均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兌獎資格。

9.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中獎人須依規定填寫並繳交中獎收據,執行單位將開立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給得獎者,並依稅法規定代扣機會中獎稅。中獎者若無法配合填寫並繳交中獎收據,視為中獎者自動棄權且不具得獎資格。另中獎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1元(含)以上者,應自行負擔機會中獎所得稅,依法應預先扣繳10%稅金,方可進行領獎。若中獎者無法配合,將視同無異議自動放棄中獎權利。

10.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就活動獎項內容得依實際狀況斟酌調整,並保留隨時修改、變更、終止或暫停本活動及替換其他等值贈品之權利。

11.執行單位一概以本活動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寄送得獎贈品,中獎者請務必提供真實、完整之領獎資料,以便進行領獎作業。如因資料錯誤或不正確,導致無法通知得獎訊息、確認得獎者或獎品寄送後遭退回,皆將視為棄權,獎項將不另行補發。

12若中獎者因資格不符或自願放棄中獎資格者,不另行公告,中獎者若未滿18歲,不論中獎金額多寡,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13.活動參加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違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行為。
●提供之資料為非真實或冒用第三人之資料。
●提供之資料未填寫完整正確之中文姓名、聯絡電話及可收掛號信之郵寄地址。

14.活動獎項在郵寄或運送過程中,非可歸責於執行單位之事由所造成的毀壞、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均不負賠償責任。中獎者未於郵局或宅配通知招領截止日期前領取獎品或通知信函者,視同放棄,其得獎資格將被取消。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留全權處理任何未頒發的活動獎項之權利。

15.贈品以實物為準,網頁/產品包裝/門市放置物上圖片僅供參考。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6.關於獎品之使用細節,或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責任,均由該贈品廠商維修與保固,中獎者應逕向獎品製造或銷售公司詢問,金百利克拉克公司及其執行單位概不負責。

17.如因電腦病毒、駭客入侵、技術失誤、數據遺失、網路擠塞等網路技術的任何因素,以致遞交資料缺失或抽獎活動無法進行,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18.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留增訂、變更、刪除或終止活動內容獎項等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活動網站中公佈,不須另行通知或取得參賽得獎者同意。若參加者不接受本活動於任何時間對本活動內容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的結果,參加者得放棄其參加資格。

19.消費者活動專線:02-25171326分機20,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8:00(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服務)。

20.個資權益宣告:
(1)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因舉辦上述活動,為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之規定,告知擬參加之消費者下列事項:

●蒐集人:
英屬蓋曼群島商金百利克拉克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其委託的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目的:
贈獎等相關程序;相關英屬蓋曼群島商金百利克拉克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之行銷目的範圍內使用(包含但不限於英屬蓋曼群島商金百利克拉克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之品牌商品行銷活動、DM或電子報寄送、廣告資料、商品、售後服務及宣傳等)。

●個資類別:
C001辨識個人者:如姓名、住址、電話、行動電話等。

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如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C011個人描述: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期間:
自2023/07/01起至執行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之資料所需保存期間/依相關法令規定之資料保存年限,以期間較短者為準。

●地區:
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對象:
主辦單位、執行單位、主辦單位委託機關、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主辦單位及/或執行單位執行上述特定目的所需之協力廠商。

●方式:
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參加者對於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如下:
1.查詢、請求閱覽或製給複製本。
2.請求補充或更正。
3.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請求刪除。
惟依法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參加者請求為之,如欲行使前述權利,請以口頭或書面通知執行單位辦理:
●聯絡信箱: [email protected]
●連絡電話:02-25171326分機20。
參加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其個人資料,如參加者不提供或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將被取消中獎資格。
中獎者授權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得公開公佈其姓名。

(2)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將尊重參加者之權益,絕不逾越上述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從事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人個人資料,且非經同意,亦絕不任意竄改或洩漏或提供第三人使用。若有逾越上述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主辦單位及/或執行單位將事先以書面、電子郵件、傳真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並取得參加人書面之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