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生力&紅馬 送長灘島雙人來回機票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購買生力 或 紅馬系列商品,憑單筆發票及明細滿NT$99 (折扣後),簡訊編寫「SMB+發票號碼後8碼數字」,傳送到號碼「83811」,簡訊系統會即時回覆是否抽中即時獎項。參與者需再依簡訊提示完成回覆購買的通路代號,始符合各通路加碼抽之抽獎資格。
Register your San Miguel Beer purchases over NT$99 and get a chance to win these exciting PRIZES.
(Send SMS with “SMB+invoice 8 numbers” to 83811)
活動期間
2023/06/28~2023/08/22
活動通路
全台萊爾富、美廉社、家樂福、家樂福超市、大潤發、Citysuper以及全台有銷售生力 & 紅馬系列啤酒商品且可開立發票之店家。
Hi-Life, Simple Mart, Carrefour, RT-mart, Citysuper or the stores which sell San Miguel and Red Horse products and could issue the uniform invoice.
Hi-Life, Simple Mart, Carrefour, RT-mart, Citysuper or the stores which sell San Miguel and Red Horse products and could issue the uniform invoice.
活動品項
生力啤酒330mL瓶/罐裝
生力清啤330mL瓶/罐裝
生力黑啤酒330mL瓶裝、
生力小麥啤酒330mL瓶裝/490mL罐裝
生力荔枝啤酒330mL罐裝
紅馬烈啤酒 330mL/500mL罐裝
生力清啤330mL瓶/罐裝
生力黑啤酒330mL瓶裝、
生力小麥啤酒330mL瓶裝/490mL罐裝
生力荔枝啤酒330mL罐裝
紅馬烈啤酒 330mL/500mL罐裝
活動獎項
【第一重: 即時抽】
即時抽一獎: 生力登機箱San Miguel Suitcase (價值約NT$2,500) 共10名
即時抽二獎: 生力保冰杯San Miguel Thermal Tumbler (價值約 NT$300) 共200名
【第二重: 活動結束後抽】
結束後加碼抽:
(回覆通路代號1的門號) 萊爾富加碼抽: 長灘島雙人來回機票 共1名
(回覆通路代號2的門號) 美廉社加碼抽: 長灘島雙人來回機票 共1名
(回覆通路代號3的門號) 家樂福加碼抽: 長灘島雙人來回機票 共1名
(回覆通路代號4的門號) 大潤發加碼抽: 長灘島雙人來回機票 共1名
(回覆通路代號5的門號) 頭 獎: 長灘島雙人來回機票 共1名
Roundtrip airline tickets to Boracay
※ 本獎項為【旅遊兌換券】形式,券面價值NT$15,000(註)。
註:旅遊兌換券使用方式:
• 本獎項將以東南旅行社「旅遊兌換劵」贈出,得獎者可憑「旅遊兌換券」之券面記載金額15,000元,向東南旅行社兌換「台灣出發至長灘島來回國際機票2張」或其他等值商品。
• 每張旅遊兌換券限單次兌換完畢,不得兌換現金或找零。因旅遊淡旺季或配合航空公司等其他因素可能導致國際機票票價變動,實際兌換旅遊商品或機票時,若券面金額不足部分需自行補足價差、多出部分亦不另退還。
• 此旅遊兌換券已開立旅行社專用收據「代收轉付」,兌換時不再另開立收據;惟如有補付差額部分仍將開立「代收轉付」予客戶。
• 本旅遊兌換券採無記名式,兌獎人應妥善保管本兌換券,若有遺失、被竊、毀損或喪失兌換券之占有,恕無法補發,亦不得要求補償。
• 本獎項係主辦單位委由東南旅行社辦理,得獎者應自行與東南旅行社服務專員聯繫。本券兌換後如造成商品之糾紛時,與主辦單位無關。得獎者了解並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兌換券之使用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
• 詳細使用規範請依旅遊兌換劵上條款為主。本兌換劵有效使用期限為發送日起一年期間,逾期不得兌換使用。
•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活動之權利。
即時抽一獎: 生力登機箱San Miguel Suitcase (價值約NT$2,500) 共10名
即時抽二獎: 生力保冰杯San Miguel Thermal Tumbler (價值約 NT$300) 共200名
【第二重: 活動結束後抽】
結束後加碼抽:
(回覆通路代號1的門號) 萊爾富加碼抽: 長灘島雙人來回機票 共1名
(回覆通路代號2的門號) 美廉社加碼抽: 長灘島雙人來回機票 共1名
(回覆通路代號3的門號) 家樂福加碼抽: 長灘島雙人來回機票 共1名
(回覆通路代號4的門號) 大潤發加碼抽: 長灘島雙人來回機票 共1名
(回覆通路代號5的門號) 頭 獎: 長灘島雙人來回機票 共1名
Roundtrip airline tickets to Boracay
※ 本獎項為【旅遊兌換券】形式,券面價值NT$15,000(註)。
註:旅遊兌換券使用方式:
• 本獎項將以東南旅行社「旅遊兌換劵」贈出,得獎者可憑「旅遊兌換券」之券面記載金額15,000元,向東南旅行社兌換「台灣出發至長灘島來回國際機票2張」或其他等值商品。
• 每張旅遊兌換券限單次兌換完畢,不得兌換現金或找零。因旅遊淡旺季或配合航空公司等其他因素可能導致國際機票票價變動,實際兌換旅遊商品或機票時,若券面金額不足部分需自行補足價差、多出部分亦不另退還。
• 此旅遊兌換券已開立旅行社專用收據「代收轉付」,兌換時不再另開立收據;惟如有補付差額部分仍將開立「代收轉付」予客戶。
• 本旅遊兌換券採無記名式,兌獎人應妥善保管本兌換券,若有遺失、被竊、毀損或喪失兌換券之占有,恕無法補發,亦不得要求補償。
• 本獎項係主辦單位委由東南旅行社辦理,得獎者應自行與東南旅行社服務專員聯繫。本券兌換後如造成商品之糾紛時,與主辦單位無關。得獎者了解並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兌換券之使用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
• 詳細使用規範請依旅遊兌換劵上條款為主。本兌換劵有效使用期限為發送日起一年期間,逾期不得兌換使用。
•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活動之權利。
活動說明
1. 參加者成功傳送簡訊至83811後,將會收到一則參加成功簡訊通知,每則簡訊僅可登錄一筆發票號碼。
2. 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本活動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
3. 本活動每支手機門號不限參加次數,每支手機門號僅限中獎一次;若退貨則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且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
4. 本活動僅適用以手機編寫簡訊參加,參加者需自付接收系統簡訊回覆費用每則NT$5元,簡訊費用將於次月個人電信帳單中收取。
5. 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
6. 即時抽獎項由系統隨機抽出,兌獎時需提供購物發票正本,請務必於購買商品時告知店家提供紙本發票或電子發票購買明細,若存於載具,請上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印出載具的明細。
7. 活動洽詢專線 02-27193660分機60 (週一至週五10:00-18: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服務)
2. 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本活動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
3. 本活動每支手機門號不限參加次數,每支手機門號僅限中獎一次;若退貨則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且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
4. 本活動僅適用以手機編寫簡訊參加,參加者需自付接收系統簡訊回覆費用每則NT$5元,簡訊費用將於次月個人電信帳單中收取。
5. 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
6. 即時抽獎項由系統隨機抽出,兌獎時需提供購物發票正本,請務必於購買商品時告知店家提供紙本發票或電子發票購買明細,若存於載具,請上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印出載具的明細。
7. 活動洽詢專線 02-27193660分機60 (週一至週五10:00-18: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服務)
中獎名單
兌獎須知
●下載領獎信函
1. 兌獎的購物發票開立時間需早於登錄簡訊系統時間,兌獎之購物發票有效期間為2023/06/28~08/22。
2. 所有獎項之得獎名單公布日期為2023/08/28,並以活動網頁公佈之版本為標準。
3. 「生力&紅馬 送長灘島雙人來回機票」活動小組將以電話或簡訊提醒中獎者,得獎者名單公布於(https://reurl.cc/VLLYq6 ),得獎者需自行下載領獎信函填妥資料、中獎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並於2023/09/22前(郵戳為憑)掛號寄至「生力&紅馬 送長灘島雙人來回機票」活動小組收 (10547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3樓之3),逾期恕不受理,視同放棄中獎資格。如經審核未符活動規範,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如有仿冒或偽造之情事,除不得兌換獎品之外,主辦單位將依刑法行使追訴權。
4. 若發票存於載具,請店家列印出紙本發票及明細,或截圖提供載具上顯示之購買明細畫面,或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列印發票明細。
5. 得獎者須寄回發票正本,不接受任何形式之影本,審核完成之購物發票不退還。
6. 兌獎發票經主辦單位審核通過後預計2023年9月23日以前安排寄送。
1. 兌獎的購物發票開立時間需早於登錄簡訊系統時間,兌獎之購物發票有效期間為2023/06/28~08/22。
2. 所有獎項之得獎名單公布日期為2023/08/28,並以活動網頁公佈之版本為標準。
3. 「生力&紅馬 送長灘島雙人來回機票」活動小組將以電話或簡訊提醒中獎者,得獎者名單公布於(https://reurl.cc/VLLYq6 ),得獎者需自行下載領獎信函填妥資料、中獎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並於2023/09/22前(郵戳為憑)掛號寄至「生力&紅馬 送長灘島雙人來回機票」活動小組收 (10547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3樓之3),逾期恕不受理,視同放棄中獎資格。如經審核未符活動規範,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如有仿冒或偽造之情事,除不得兌換獎品之外,主辦單位將依刑法行使追訴權。
4. 若發票存於載具,請店家列印出紙本發票及明細,或截圖提供載具上顯示之購買明細畫面,或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列印發票明細。
5. 得獎者須寄回發票正本,不接受任何形式之影本,審核完成之購物發票不退還。
6. 兌獎發票經主辦單位審核通過後預計2023年9月23日以前安排寄送。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主辦單位為「香港商生力啤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委託尚藍資訊提供抽獎之互動簡訊平台。
2. 參加者於送出資料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同已詳閱並同意「生力&紅馬 送長灘島雙人來回機票」活動網頁公告之各項活動相關內容及隱私權條款,
3. 參加本活動者須為中華民國憲法認定之自然人,得獎者若未滿二十歲,除得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4. 本活動地區僅限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活動地區外之中獎視同無效。有關獎品之寄送亦僅限上述地區,活動區域外恕不提供寄送服務。
5. 參加本活動者提供之資料應正確無誤,如有非本人、資料錯誤、虛偽不實、不完整、或無法判讀及所留資料導致活動中獎時無法通知、逾期及資料缺漏者,均一律喪失得獎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第三人時,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主辦單位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皆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6. 若發現發票經塗改、變造、毀損、殘缺不全、更動、複製及樣張,或退貨之發票均屬無效,倘偽造或變造者,本公司將依法追究。
7. 主辦單位暨執行單位員工不得參加本次活動以示公平,如經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兌換資格。
8. 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者或兌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第三人檢舉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其得獎資格,除追回獎品外,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9. 寄送獎項以得獎人所填寫的資料之地址為準,主辦單位將不負擔獎品無法送達之責任。過程中,若發生任何錯遞、延遲或遺失,然非主辦單位疏失造成者,主辦單位恕不負責。獎品一經寄送後,如有遺失、損毀等事情之發生,主辦單位不負補發之責。
10. 本活動屬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依所得稅法之規定,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 NT$1,000 整,應列入中獎人年度綜合所得,主辦單位依所得稅法第 94-1 條之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中獎人。
11. 主辦單位僅使用中獎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含中獎者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將中獎者名單公布於平面廣告、新聞發佈與活動網站,以作為活動宣傳),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
12. 活動詳情及中獎名單「生力&紅馬 送長灘島雙人來回機票」活動網頁(https://reurl.cc/VLLYq6 公佈為主,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公告執行。
13. 本活動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本活動主辦單位有權更換獎項為等值商品或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停止本活動,並擁有對此活動之所有事宜為最終解釋與裁決的權利,若有修改訊息將於本活動網站公佈不另行通知,參與活動請務必詳閱注意事項以維護您的權益。
14. 主辦單位就參加者之資格,保有審查之權利,若以人頭帳號或電腦駭客程式等不正當之手段參與活動,經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使用者之參與、得獎資格,將不另行通知。
15. 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或兌換現金,不得轉售獎項、贈品。 中獎者與兌獎者需為同一人,本活動不得轉讓他人兌獎。本活動不執行備取。
2. 參加者於送出資料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同已詳閱並同意「生力&紅馬 送長灘島雙人來回機票」活動網頁公告之各項活動相關內容及隱私權條款,
3. 參加本活動者須為中華民國憲法認定之自然人,得獎者若未滿二十歲,除得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4. 本活動地區僅限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活動地區外之中獎視同無效。有關獎品之寄送亦僅限上述地區,活動區域外恕不提供寄送服務。
5. 參加本活動者提供之資料應正確無誤,如有非本人、資料錯誤、虛偽不實、不完整、或無法判讀及所留資料導致活動中獎時無法通知、逾期及資料缺漏者,均一律喪失得獎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第三人時,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主辦單位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皆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6. 若發現發票經塗改、變造、毀損、殘缺不全、更動、複製及樣張,或退貨之發票均屬無效,倘偽造或變造者,本公司將依法追究。
7. 主辦單位暨執行單位員工不得參加本次活動以示公平,如經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兌換資格。
8. 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者或兌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第三人檢舉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其得獎資格,除追回獎品外,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9. 寄送獎項以得獎人所填寫的資料之地址為準,主辦單位將不負擔獎品無法送達之責任。過程中,若發生任何錯遞、延遲或遺失,然非主辦單位疏失造成者,主辦單位恕不負責。獎品一經寄送後,如有遺失、損毀等事情之發生,主辦單位不負補發之責。
10. 本活動屬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依所得稅法之規定,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 NT$1,000 整,應列入中獎人年度綜合所得,主辦單位依所得稅法第 94-1 條之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中獎人。
11. 主辦單位僅使用中獎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含中獎者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將中獎者名單公布於平面廣告、新聞發佈與活動網站,以作為活動宣傳),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
12. 活動詳情及中獎名單「生力&紅馬 送長灘島雙人來回機票」活動網頁(https://reurl.cc/VLLYq6 公佈為主,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公告執行。
13. 本活動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本活動主辦單位有權更換獎項為等值商品或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停止本活動,並擁有對此活動之所有事宜為最終解釋與裁決的權利,若有修改訊息將於本活動網站公佈不另行通知,參與活動請務必詳閱注意事項以維護您的權益。
14. 主辦單位就參加者之資格,保有審查之權利,若以人頭帳號或電腦駭客程式等不正當之手段參與活動,經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使用者之參與、得獎資格,將不另行通知。
15. 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或兌換現金,不得轉售獎項、贈品。 中獎者與兌獎者需為同一人,本活動不得轉讓他人兌獎。本活動不執行備取。
隱私權條款
香港商生力啤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以下簡稱主辦單位)為辦理「生力&紅馬 送長灘島雙人來回機票抽獎活動」,謹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規定,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台端詳閱 :
(一)、蒐集之目的:「生力&紅馬 送長灘島雙人來回機票抽獎活動」得獎者身分確認、獎品寄發、稅務行政。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中文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性別、聯絡電話、戶籍地址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上述蒐集目的未消失與法令規定之必要保存期間內,但因主辦單位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地區:台端之個人資料將於台灣地區內利用。
(三)、對象:以主辦單位及與主辦單位外部業務往來之協力廠商為限。
(四)、方式:主辦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台端之個人資料以紙本、電腦系統、電子檔案、電話、email、傳真、郵寄等方式,或其他合法及合理方式使用。
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台端就本公司保有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得向主辦單位申請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得向主辦單位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三)、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主辦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台端請求為之。
(一)、蒐集之目的:「生力&紅馬 送長灘島雙人來回機票抽獎活動」得獎者身分確認、獎品寄發、稅務行政。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中文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性別、聯絡電話、戶籍地址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上述蒐集目的未消失與法令規定之必要保存期間內,但因主辦單位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地區:台端之個人資料將於台灣地區內利用。
(三)、對象:以主辦單位及與主辦單位外部業務往來之協力廠商為限。
(四)、方式:主辦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台端之個人資料以紙本、電腦系統、電子檔案、電話、email、傳真、郵寄等方式,或其他合法及合理方式使用。
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台端就本公司保有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得向主辦單位申請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得向主辦單位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三)、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主辦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台端請求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