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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2023 OOHA 5月驚喜喝得到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於全通路購買「OOHA 」氣泡飲寶特瓶500mL 全系列任2瓶(白巷子任兩杯指定品項-OOHA 氣泡紅柚、OOHA 氣泡橙子、OOHA 冬片雙Q) ,上傳發票至COKE+即可參加抽獎。進入COKE+平台並成功註冊成為COKE+會員後,按照操作指示即可參加上傳發票抽獎活動。

活動期間

2023年05月03日00:00至2023年06月15日23:59(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

活動平台/官方帳號搜尋方式

1. 打開手機LINE程式,在【官方帳號】項目下,搜尋【COKE+】,點選活動頁面,進入COKE+平台綁定LINE帳號成功註冊成為COKE+會員,即可參加抽獎活動。
2. 前往活動頁面https://www.cokeplus.tw/ooha-202305進入COKE+平台綁定LINE帳號成功註冊成為COKE+會員,即可參加抽獎活動。
* LINE帳號需綁定姓名、手機及e-mail,所有註冊規範以COKE+公告為主。

活動須知

1. 活動門檻:「OOHA 」氣泡飲寶特瓶500mL 全系列任2瓶
2. 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乙次,同張發票重複登錄仍以乙次計算;抽獎資格以符合活動條件的發票張數計算,如同張發票購買多瓶商品仍為乙次抽獎資格,且不重複中獎。
3. 每個COKE+帳號《每個獎項》僅限中獎乙次,不得重覆中獎。
4. 發票之購買日期及活動登錄皆需在活動期間內方符合參加標準,不限當日登錄。
5. 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請保留發票正本跟明細以便兌獎。
6. 本活動參加之發票不含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發票(即不包含有開立統編之發票)。
7. 兌獎發票開立時間必須在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8. 發票正本/明細為兌獎憑證,發票消費日期需在活動期間2023年05月03日00:00至2023年06月15日23:59內,請於結帳時告知店家印出紙本發票。若存於載具,請上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印出消費的發票,請務必保留正本中獎發票以免影響您的兌獎權益。
9. 《中獎通知/公布/簡訊》等皆非中獎憑證依據,為避免因遺漏訊息等因素使中獎者喪失中獎權益,請參加者務必至活動平台查詢中獎名單。中獎者仍需依兌獎流程寄回兌獎資料,如逾期未提供中獎相關資料或相關資料經查驗不符活動規範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不另行通知且不得異議。
※ 本活動將透過手機簡訊發送中獎通知,發送次數以乙次為上限,若因個人因素無法確實接收者,主辦單位恕不補發。請檢視手機內有無啟動過濾簡訊功能,部分電信業者提供的「拒收企業簡訊」功能,也可能導致無法正常接收簡訊,各家電信商的查詢及關閉流程可能不同,如需查詢、關閉此功能請自行洽詢所屬電信商。

活動贈品

頭獎: 「OOHA 」 這樣耍廢很可椅乙張 (參考市價$4650),共250名
二獎: 「OOHA 」 酷東西放包包乙個 (參考市價$1000),共800名
三獎: 「OOHA 」 不怕拿錯摺疊傘乙把 (參考市價$650),共400名

中獎名單-通知/公布

1. 中獎名單: COKE+活動頁面 。
2. 抽獎日期:2023年06月20日。
3. 公布日期:2023年06月23日。
4. 中獎通知:主辦單位將發送中獎簡訊給中獎者,請依照簡訊指示完成兌獎流程。
5. 中獎者需於兌獎期限內寄回領獎信函及兌獎資料,才算完成兌獎流程。

兌獎方式


郵寄領獎信函兌獎:頭獎-「OOHA 」 這樣耍廢很可椅
兌獎流程:
步驟1:中獎者請至COKE+平台【我的獎賞】頁面內選擇《中獎贈品》
步驟2:中獎者須於2023/06/30 23:59 前填妥《得獎表格》,逾期視同放棄兌獎
步驟3:活動小組將於2023/07/07前發送《領獎信函連結簡訊》至中獎者的手機
步驟4:中獎者請自行下載《領獎信函》,於兌獎期限2023/07/14(以郵戳為憑),將《領獎信函》送達【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 OOHA驚喜喝的到活動小組收】,逾期視為放棄該得獎權利,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補償。

線上平台兌獎:二獎: 「OOHA 」 酷東西放包包/三獎: 「OOHA 」 不怕拿錯摺疊傘
兌獎流程:
步驟1:中獎者請至COKE+平台【我的獎賞】頁面內選擇《中獎贈品》
步驟2:中獎者須於2023/06/30 23:59 前填妥《得獎表格》 ,逾期視同放棄兌獎 (資料請務必填寫正確,上傳後無法再修改,送出前請確認無誤後再送出,以免影響您兌獎權益)

兌獎備註說明

1. 本活動頭獎將透過手機簡訊發送《領獎信函連結簡訊》至中獎者手機,發送次數以乙次為上限,若因個人因素無法確實接收簡訊者,皆視同放棄兌獎資格。請檢視手機內有無啟動過濾簡訊功能,部分電信業者提供的「拒收企業簡訊」功能,也可能導致無法正常接收簡訊,各家電信商的查詢及關閉流程可能不同,如需查詢、關閉此功能請自行洽詢所屬電信商。
2. 未如期填寫《得獎表格》、逾期寄回《領獎信函》、不願意提供《身分證正反面照片》、不願意《繳交稅金》者,皆視同放棄兌獎資格,中獎者不得有異議。
3. 所有兌獎資料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審核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4. 兌獎憑證寄回時,請妥善保留寄件單據,若因郵務關係造成信件遺失或延遲,請自行與投遞單位洽詢查證,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5. 本活動限持身分證者始得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3足歲。中獎者若未滿18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6.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1 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贈品價值超過NTD$20,001元(含)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7. 中獎者資料經審核無誤後,獎項將於2023/08/31前寄送完成。
8. 本公司依得獎者提供之地址寄送獎項,如因個人因素導致寄送二次均無法順利送交,得獎者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兌獎權益,主辦單位將不再另行配送。未收到獎項或是獎項收到有問題者,請於2023/09/12前來電,逾期視同獎項收件無誤。
9. 活動詳情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洽活動客服專線02-25020119,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7: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10. 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以致活動無法執行、需調整相關活動日期/活動內容/獎項等,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暫停本活動或修改相關活動內容概要,如有變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注意事項

1. 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協辦單位: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主辦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 本活動注意事項已載明在活動網頁中,參加者填寫並送出資料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同接受本活動辦法之相關規範。如有違反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主辦單位保有活動最終釋義權。
3. 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4. 參加者填寫或提出之資料應屬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連絡參加者,則視同放棄兌換資格,主辦單位無需負任何責任;倘有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行為,主辦單位得提起相關訴訟。
5. 個人資料運用告知事項
主辦單位向參加者蒐集個人資料時,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告知參加者下列事項:
(1) 蒐集機關名稱: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
(2) 蒐集之目的:A.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B.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管理之事務;C.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消費者保護、商業與技術資訊、帳務管理及債權交易業務;D.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資通安全與管理、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E.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6.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
(1) 對象:主辦單位(含受主辦單位委託處理服務事務之機構或個人)、參加者所同意之對象、與主辦單位合作推廣本服務之公司。
(2) 方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某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7.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參加者就主辦單位保有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 得向主辦單位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參加者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2) 主辦單位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參加者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蒐集;
(3)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主辦單位因執行本次活動或業務所必須並註明某爭議或經參加者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4)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主辦單位因執行本次活動或業務所必須或經參加者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5) 參加者如欲行使上述個資法第三條規定之各項權利,有關如何行使之方式得向主辦單位查詢。
8. 參加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惟參加者所拒絕提供之個人資料及類別,如果是參與活動所需之資料及類別,主辦單位可能無法進行本次活動必要之審核或作業而無法提供參加者相關活動或服務或活動獎項。
9. 參加者已受主辦單位告知且充分知悉本活動之一切相關條款所載之內容,並同意主辦單位提供各項業務或服務的相關訊息,以及寄送各項業務之行銷或優惠活動訊息。
10. 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活動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變動請以網站公告為主。
11. 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因領取或使用獎項之後果概無須負責,參加者須同意遵守各奬項供應商所列有關獎項之各項條款及細則。
12.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將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兌換及抽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提起相關訴訟。
13. 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否則將提起相關訴訟。
14. 主辦單位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參加者參與本活動即同意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不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使用,惟中獎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公開中獎者部分姓名及部分電話資訊。
15. 本活動之條款是依據中華民國之法律解釋及適用之。若任何條款在中華民國之法律下為無效、不合法或無法執行時其餘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行性皆不受影響。
16. 主辦單位保留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並保有最終釋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