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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2022 吃77 Lu呷Lu好呷

活動說明

好禮週週抽:於10/01-12/31在全聯、家樂福、大潤發、愛買,購買宏亞77旗下品牌產品單筆金額滿$199(金額以折扣後計算,且必須在同一張發票),並完成發票登錄,就有機會抽中Marshall藍芽音響、Apple AirPods(第 3 代)、77乳加造型悠遊卡、 新貴派造型悠遊卡!

※發票有效時間:2022/10/01 00:00 - 2022/12/31 23:59(以發票時間為憑)。
※抽獎登錄時間:2022/10/01 00:00 - 2023/01/02 23:59(以系統實際登錄時間為憑)。
※發票登錄後請務必妥善保管所登錄之發票正本及購物明細;電子發票務必於結帳時請店家印出證明聯及購物明細,以利兌獎查證。
※本活動參加之發票不含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即不包含有開立統一編號之發票)。

活動網站

活動期間

2022/10/01-2022/12/31

活動通路

全聯、家樂福、大潤發、愛買

活動品牌

77乳加、歐維氏、新貴派、蜜蘭諾、本味誠現、脆加、巧菲斯、大波露、 77哈哈球、77組合包等77旗下所有品牌&產品

活動獎項

共168項好禮抽不完!

●Marshall Acton II Bluetooth藍牙喇叭(價值$12,000),共7名
●Apple AirPods第3代(價值$5,990),共7名
●77乳加造型悠遊卡(價值$350),共77名
●新貴派造型悠遊卡(價值$350),共77名

抽獎方式

1.發票以「登錄日期」為依據,每週由系統程式自動隨機抽出指定獎項中獎者,未中獎發票恕不累計至下週抽獎。
2.本活動每人僅限中獎乙次,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且只有一次中獎機會,同一張發票重複登錄無效。
3.若當週符合抽獎登錄數未達當週獎項名額數,將依照網頁公告獎項次序抽出中獎者,未抽出獎項數將合併於下週抽出。
4.發票購買日期與登錄日期不必為同一天,最晚需於2023/01/02 23:59前完成登錄。

中獎公告

兌獎辦法

1.兌獎資料寄回時間為2023/01/13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包含發票/消費明細/中獎通知函/身分證正反影本,請以掛號信件寄回104079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吃77 Lu呷Lu好呷活動小組收》。活動小組將以簡訊通知中獎者;所有獎項將於2023/02/24前寄送完畢。
2.有效中獎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係指於2022/10/01 00:00 - 2022/12/31 23:59期間內由指定通路所開立,且須能清楚辨識單筆購買宏亞77旗下品牌產品單筆金額滿$199(金額以折扣後計算,且必須在同一張發票),若不符則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已捐贈、作廢、退貨、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等之發票將視為無效。
3.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須於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並符合上述活動期間之內,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4.領獎須憑該中獎發票兌獎,請妥善保留中獎的發票,中獎者確認中獎後,需填寫中獎通知函上資料,並附上身分證正反影本及中獎發票正本;如為外籍人士,則需檢附有效護照之影本及中獎發票正本。
5.中獎者若為未滿20歲之人士,需檢附身分證正反影本、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反影本(個人資料保護請參看:【個人資料告知及同意事項】);若未滿20歲之中獎者無國民身分證,需提供得獎者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需為3個月內核發之版本)。
6.承上,所需檢附資料請於指定時間前(憑郵戳日期)以掛號方式寄回指定地址,再完成後續領獎程序,逾時或未依規定領獎則視同放棄,所有得獎資格及兌獎憑證需經主辦單位查驗合格方為有效,所有兌獎憑證,恕不退還。
7.請注意本活動中獎需要有清楚消費明細供核對,例如紙本發票(且非手寫開立發票)。若持有電子發票紙本正本之消費者,只要電子發票上QR code可掃描出消費明細,且消費明細中有購買活動指定產品並達滿額標準,即符合中獎資格。
8.電子載具:請列印出存在載具雲端的發票明細,且消費明細中有購買活動指定產品並達滿額標準,如為電子發票未列出購買商品明細者,中獎者須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作為兌獎作業之依據。
9.同一發票僅具一次中獎資格,中獎發票未顯示購買指定活動商品任一商品者,視同無效,中獎者需妥善保管發票正本,以利查證兌獎,如未能出示有效發票(如發票遺失、未含產品明細等),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10.中獎發票如有任何損毀、複印、塗改或偽造,均以作廢論。
11.若資料有誤等任何原因,導致2023/01/31前活動小組仍無法與中獎者取得聯繫及確認資訊信息,則視該中獎者自願放棄。
12.此為機會中獎,贈品以實物為準,不得指定更改獎項款式、顏色或其他類型贈品。本活動贈品之保固、維修與其他產品責任,概由贈品供應商為準。
13.本活動小組將於2023/01/31結束,之後將不再處理相關問題。
14.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舉凡中獎獎項年度累計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將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另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應自行負擔機會中獎所得稅,依法應預先扣繳10%稅金。因此,中獎者應將兌獎資料連同預繳稅金一併繳回,方得進行兌獎,拒繳交兌獎資料或稅金者,視同自願放棄中獎權利。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注意事項

1.每張發票限登錄1次,1張發票為1次抽獎機會(若有重覆登入者,以首次登入所填載之資料為準)。依消費數量狀況會有單張發票或數張連號發票的情形,如有連續發票之情形,請輸入第一張發票號碼即可,其他發票不具抽獎資格,請勿連續輸入。
2.請注意須為應稅發票始具抽獎資格。舉例說明:在家樂福之購物發票上僅標示總金額,若該次購物包含免稅商品(雞蛋、生鮮蔬果…類),則免稅商品會單獨開立一張發票。若為電子發票,應稅發票為數字較大的那一個號碼。因本公司產品皆屬應稅產品,故應以應稅之發票始具抽獎資格。
3.中獎之發票正本或可證明購買品項之明細、收據等(需含發票號碼),請妥善保存。若中獎,需將中獎發票正本(單次單張或單次多張連號發票)或消費明細、收據等(需含發票號碼)完整寄回主辦單位兌獎,無法完整提供中獎發票正本或消費明細、收據及內容不符合參加資格或發票、消費明細、收據等有偽、變造之情事,則取消中獎資格。或因寄回資料不正確或遺失造成無法聯繫,則視同自動棄權。
4.參加抽獎者須居住於台灣本島及其外島地區,獎品寄送(宅配)地點限於台灣本島、澎湖馬公本島、金門本島與小金門本島。獎品郵寄(宅配)通訊資料,請仔細填寫,若郵遞(宅配)失敗,將由中獎者自行負擔重寄費用。
5.獎項價值將併入年度個人所得申報。稅法規定,中獎價值超過(含)新台幣20,000元者,需自付10%稅額。
6.本活動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7.如有冒領、自己重複使用、提供其他人重複使用或其他不正當方式參加本活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並賠償主辦商及第三方一切損失。
8.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9.如參加活動過程中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該發票號碼經系統辨識為使用過,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10.承上,參加者每次利用手機上網參加本次抽獎活動,其手機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收取之上網數據費用,將由參加者繳付。收費詳情可向其手機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查詢,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11.主辦機構及其員工及其家屬、經銷商、相關配合廠商皆不可參加本活動。
12.若本活動參加者少於獎項數量,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獎項數量內容之權利;如原定獎項因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提供,將由主辦單位以同等值之現金捐贈給慈善團體。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佈於活動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13.宏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保留審查參加者資格之權利,並有權修改活動內容、活動辦法、獎品及領獎方式等相關細節。
14.抽獎人於抽獎頁面上之各項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電話與電子信箱)。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參加本活動者視為瞭解及同意本公司於抽獎及行銷活動之需要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
15.抽獎人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若願意提供相關個人資料予本公司時,即視為已清楚了解本公司蒐集、處理或利用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惟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公司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致無法提供您參與此活動之服務。
16.本活動由宏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審核、聯繫、獎項寄送。
17.若有任何相關問題,請電0800-060-515洽詢(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AM09:00-PM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