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全家x洽洽「洽好遇見你追劇更入戲 」
活動說明
凡於活動期間至全家便利超商,購買洽洽產品任一包(洽洽香瓜子225g、洽洽焦糖&海鹽瓜子180g),手機簡訊編寫「洽洽+發票後八碼」傳送至83811,傳送成功即可參加抽獎。
● 發票日期需為2021/12/29~2022/02/08,方能參加抽獎。
● 兌獎時需提供紙本發票正本,請務必於購買商品時告知店家印出紙本發票及明細,若存於載具,請上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印出載具的明細。
● 每支手機門號不限制參加次數,每張發票限登錄一次,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
● 發票日期需為2021/12/29~2022/02/08,方能參加抽獎。
● 兌獎時需提供紙本發票正本,請務必於購買商品時告知店家印出紙本發票及明細,若存於載具,請上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印出載具的明細。
● 每支手機門號不限制參加次數,每張發票限登錄一次,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
活動期間
2021/12/29~2022/02/08
● 簡訊登錄發票時間為2021/12/29 00:00至2022/02/08 23:59止。
● 簡訊登錄發票時間為2021/12/29 00:00至2022/02/08 23:59止。
指定通路
全家便利商店
活動資費
1. 本活動僅適用以手機編寫簡訊參加,本活動簡訊登錄無需收費,接收系統簡訊回覆費用每則五元,簡訊費用將於次月電信帳單中收取。
2. 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手機編寫簡訊前,需確認電信業者手機加值簡訊功能有開啟,否則恕無法參加。
2. 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手機編寫簡訊前,需確認電信業者手機加值簡訊功能有開啟,否則恕無法參加。
活動獎項&獎項說明
獎項-小米智慧型電視55吋(市價$17,999),共2名
● 中獎者不得要求指定獎品顏色,亦不得轉讓或折換現金。
● 中獎者一旦簽收獎項後,若有遺失或被竊等喪失所有權情形,主辦單位不負責補發該獎項之責任。
● 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 中獎者不得要求指定獎品顏色,亦不得轉讓或折換現金。
● 中獎者一旦簽收獎項後,若有遺失或被竊等喪失所有權情形,主辦單位不負責補發該獎項之責任。
● 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抽獎&公布日期
活動結束後統一進行抽獎,並於2022/02/11公布得獎名單於活動網頁,未中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兌獎方式
1. 中獎者請下載領獎信函填寫並備妥以下資料於2022/2/18前掛號寄回。(郵戳為憑)
● 中獎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如中獎發票為雲端發票,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s://www.einvoice.nat.gov.tw/)列印中獎發票明細以供兌獎審核(有效發票係指於2021/12/29 00:00~2022/02/08 23:59止),發票明細須能辨識購買味丹洽洽產品任一包(洽洽香瓜子225g、洽洽焦糖&海鹽瓜子180g)及金額。若發票字跡模糊以致於難以辨識或破損有殘缺者視同無效。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傳送參加抽獎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 基本個人資料(姓名 、手機、白天可簽收之地址)。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中獎金額價值累計超過NT$20,010者,需預先繳交機會中獎稅金10%。中獎金額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未達$20,010元者,需申報所得,但不需繳交稅金。
2. 中獎人需於2022/02/18前(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兌獎資格)備齊以上資料,以掛號方式寄至《洽洽瓜子全家抽獎活動小組收》。
3. 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即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
4. 本活動參加之發票不含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即不包含有開立統編之發票)。
5. 活動小組確認中獎人資料無誤,獎項將於2022/03/31前寄出。
● 中獎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如中獎發票為雲端發票,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s://www.einvoice.nat.gov.tw/)列印中獎發票明細以供兌獎審核(有效發票係指於2021/12/29 00:00~2022/02/08 23:59止),發票明細須能辨識購買味丹洽洽產品任一包(洽洽香瓜子225g、洽洽焦糖&海鹽瓜子180g)及金額。若發票字跡模糊以致於難以辨識或破損有殘缺者視同無效。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傳送參加抽獎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 基本個人資料(姓名 、手機、白天可簽收之地址)。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中獎金額價值累計超過NT$20,010者,需預先繳交機會中獎稅金10%。中獎金額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未達$20,010元者,需申報所得,但不需繳交稅金。
2. 中獎人需於2022/02/18前(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兌獎資格)備齊以上資料,以掛號方式寄至《洽洽瓜子全家抽獎活動小組收》。
3. 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即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
4. 本活動參加之發票不含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即不包含有開立統編之發票)。
5. 活動小組確認中獎人資料無誤,獎項將於2022/03/31前寄出。
中獎名單公布
活動專線
0800-461015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主辦單位為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並委由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協辦單位。
2. 本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活動同時即已同意並接受本活動所有規範,活動辦法及中獎名單依活動網站公布為準。本活動所得消費者個人資訊,僅作為本次抽獎活動之使用,不會作為其他用途使用。
3. 單一發票限登錄乙次,單一發票僅限中獎乙次。抽獎次數以「發票張數」計,每張發票具一次抽獎資格,兩張發票具兩次抽獎資格,依此類推…。
4. 為防止舞弊情形,中獎發票打印日期必需在登錄日期及時間之前。請參加者務必保留登錄之正本發票,以利兌獎時以供執行單位審核。
5. 發票需清楚顯示購買味丹洽洽產品任一包(洽洽香瓜子225g、洽洽焦糖&海鹽瓜子180g)商品名稱(或條碼),即為有效可登錄之發票,若發票字跡模糊以致於難以辨識或破損有殘缺者視同無效。
6. 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即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發票正本之一切查驗,以主辦單位之審核為準,並為唯一之依據,任何非法、殘缺不全、經更動、複製、影印及有任何印刷、機械或其他錯誤之發票均屬無效,即取消領獎資格,參加者不得異議,主辦單位並保留法律追訴之權利。
7. 中獎者寄回之發票號碼應與中獎發票號碼完全相同,否則視為中獎資格無效。
8. 發票號碼不正確、遺失發票或基本資料有誤漏將取消中獎資格。中獎者登錄之個人資料(姓名、身分證號碼)須與身分證資料相同,否則視同不符合中獎資格。
9. 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20,010元(含)以上,依國稅局規定得獎者需自行負擔10%機會中獎稅金,將由主(協)辦單位代扣中獎所得稅,不願繳交稅金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中獎金額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未達20,010元,需申報所得,但不需繳交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
10. 若中獎者未提供資料或提供不實資料,導致贈品無法寄送,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並自負其責,而未於時間內回覆中獎資料、未依約填寫或繳納稅款者皆視為放棄中獎權利,本活動不會再進行候補中獎者抽選。
11. 若中獎者因資格不符或自願放棄中獎資格者,不另行公告,未滿20歲之中獎者,視同監護人中獎,由監護人代為領取,主辦單位亦不再另行通知。
12. 本活動辦法、獎項、訊息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活動贈品以實物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將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同時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且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贈品之任何維護或保固之責任。
13. 贈品在郵寄過程中,所造成的毀壞、遲遞、錯誤或遺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14.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各活動參加者之活動參與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活動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獎項及獎額,主辦單位保有取消得獎資格的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有違反常理或涉嫌不法之異常狀況者、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主辦單位保留變更、終止本活動及審核參加者參加活動資格之權利。
15.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傳送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中獎者亦不得異議。
16. 主辦單位有權隨時修改活動辦法條款和注意事項以及任何與本次活動相關之安排,亦有權隨時終止本活動,毋須事先通知消費者,但會公告在活動網站上,請參加者密切注意。消費者參加本活動,視為接受及同意本次活動的所有活動辦法條款和注意事項以及其後修訂之規定,消費者不得異議。
17. 本次活動僅限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者參加,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贈品寄送過程中,若發生毀損、遲遞、錯遞或遺失,倘若非主辦單位疏失造成者,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18. 贈品以實物為準,網頁/產品包裝/門市放置物上圖片僅供參考。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項以公布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9. 關於獎品之使用細節,或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責任,均由該贈品廠商維修與保固,中獎者應逕向獎品製造或銷售公司詢問,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執行單位概不負責。
20. 本次活動的主辦單位為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員工不得參加此活動。
2. 本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活動同時即已同意並接受本活動所有規範,活動辦法及中獎名單依活動網站公布為準。本活動所得消費者個人資訊,僅作為本次抽獎活動之使用,不會作為其他用途使用。
3. 單一發票限登錄乙次,單一發票僅限中獎乙次。抽獎次數以「發票張數」計,每張發票具一次抽獎資格,兩張發票具兩次抽獎資格,依此類推…。
4. 為防止舞弊情形,中獎發票打印日期必需在登錄日期及時間之前。請參加者務必保留登錄之正本發票,以利兌獎時以供執行單位審核。
5. 發票需清楚顯示購買味丹洽洽產品任一包(洽洽香瓜子225g、洽洽焦糖&海鹽瓜子180g)商品名稱(或條碼),即為有效可登錄之發票,若發票字跡模糊以致於難以辨識或破損有殘缺者視同無效。
6. 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即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發票正本之一切查驗,以主辦單位之審核為準,並為唯一之依據,任何非法、殘缺不全、經更動、複製、影印及有任何印刷、機械或其他錯誤之發票均屬無效,即取消領獎資格,參加者不得異議,主辦單位並保留法律追訴之權利。
7. 中獎者寄回之發票號碼應與中獎發票號碼完全相同,否則視為中獎資格無效。
8. 發票號碼不正確、遺失發票或基本資料有誤漏將取消中獎資格。中獎者登錄之個人資料(姓名、身分證號碼)須與身分證資料相同,否則視同不符合中獎資格。
9. 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20,010元(含)以上,依國稅局規定得獎者需自行負擔10%機會中獎稅金,將由主(協)辦單位代扣中獎所得稅,不願繳交稅金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中獎金額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未達20,010元,需申報所得,但不需繳交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
10. 若中獎者未提供資料或提供不實資料,導致贈品無法寄送,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並自負其責,而未於時間內回覆中獎資料、未依約填寫或繳納稅款者皆視為放棄中獎權利,本活動不會再進行候補中獎者抽選。
11. 若中獎者因資格不符或自願放棄中獎資格者,不另行公告,未滿20歲之中獎者,視同監護人中獎,由監護人代為領取,主辦單位亦不再另行通知。
12. 本活動辦法、獎項、訊息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活動贈品以實物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將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同時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且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贈品之任何維護或保固之責任。
13. 贈品在郵寄過程中,所造成的毀壞、遲遞、錯誤或遺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14.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各活動參加者之活動參與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活動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獎項及獎額,主辦單位保有取消得獎資格的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有違反常理或涉嫌不法之異常狀況者、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主辦單位保留變更、終止本活動及審核參加者參加活動資格之權利。
15.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傳送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中獎者亦不得異議。
16. 主辦單位有權隨時修改活動辦法條款和注意事項以及任何與本次活動相關之安排,亦有權隨時終止本活動,毋須事先通知消費者,但會公告在活動網站上,請參加者密切注意。消費者參加本活動,視為接受及同意本次活動的所有活動辦法條款和注意事項以及其後修訂之規定,消費者不得異議。
17. 本次活動僅限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者參加,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贈品寄送過程中,若發生毀損、遲遞、錯遞或遺失,倘若非主辦單位疏失造成者,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18. 贈品以實物為準,網頁/產品包裝/門市放置物上圖片僅供參考。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項以公布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9. 關於獎品之使用細節,或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責任,均由該贈品廠商維修與保固,中獎者應逕向獎品製造或銷售公司詢問,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執行單位概不負責。
20. 本次活動的主辦單位為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員工不得參加此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