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Coca-Cola®」尋味城市Coke®&GO抽獎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於指定通路店家購買指定餐點,加入可口可樂®LINE官方帳號(Coca-Cola®隨時樂),上傳發票/輸入載具,即有機會抽中Gogoro VIVA Plus等好禮。
活動期間
2020/7/1 00:00至2020/8/31 23:59止(以系統時間為準)
活動方式
Q1:如何加入可口可樂®LINE官方帳號?(有下列兩種方式)
1.於Line通訊軟體上搜尋”Coca-Cola®隨時樂”
2.掃描活動飲品杯身或店家活動文宣上的QR code
Q2:如何參加抽獎?
Step 1:以手機開啟Line ”Coca-Cola®隨時樂”官方帳號,進入活動頁面
Step 2:依活動頁指示,上傳發票/輸入載具/輸入發票號碼(上傳之發票需真實且能清楚辨識發票內容)
Step 3:上傳發票後即可收到參與活動通知
Step 4:主辦單位將於2020/9/1(二)進行抽獎。
1.於Line通訊軟體上搜尋”Coca-Cola®隨時樂”
2.掃描活動飲品杯身或店家活動文宣上的QR code
Q2:如何參加抽獎?
Step 1:以手機開啟Line ”Coca-Cola®隨時樂”官方帳號,進入活動頁面
Step 2:依活動頁指示,上傳發票/輸入載具/輸入發票號碼(上傳之發票需真實且能清楚辨識發票內容)
Step 3:上傳發票後即可收到參與活動通知
Step 4:主辦單位將於2020/9/1(二)進行抽獎。
指定店家
◆餐飲/速食通路-屋馬燒肉/淘客漢堡/安口安口炸雞/BSB美式餐廳/開講速食/ 德州小騎士炸雞台中麗寶店/德州小騎士高雄五福店/德州炸雞高雄建工店/香雞城新莊店
◆影城通路-威秀影城/喜滿客影城/新光影城/華威影城/台鋁影城/哈拉影城/中影影城
◆主題樂園-六福村主題樂園/麗寶樂園/九族文化村/劍湖山主題樂園/花蓮遠雄海洋公園
◆娛樂通路-大都會網咖/U2 MTV
◆影城通路-威秀影城/喜滿客影城/新光影城/華威影城/台鋁影城/哈拉影城/中影影城
◆主題樂園-六福村主題樂園/麗寶樂園/九族文化村/劍湖山主題樂園/花蓮遠雄海洋公園
◆娛樂通路-大都會網咖/U2 MTV
指定商品
於指定通路購買指定套餐,且飲料選購為可口可樂公司系列飲料。
活動獎項
●頭獎:Gogoro VIVA Plus 乙台,市價$58,980 -共4台(顏色為櫻桃紅)
●二獎:尋味美食金(郵政禮券$5,000)乙份,市價$5,000 -共10名
●三獎:可口可樂®戶外露營手推車乙台,市價$2,980-共100個(尺寸:長90公分X寬52公分x高63.5公分)
●二獎:尋味美食金(郵政禮券$5,000)乙份,市價$5,000 -共10名
●三獎:可口可樂®戶外露營手推車乙台,市價$2,980-共100個(尺寸:長90公分X寬52公分x高63.5公分)
活動須知
1.活動期間於參與活動之店家購買指定餐點,即可憑發票抽獎。指定之餐點請參閱店家公告及門市活動文宣。
2.本活動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
3.發票正本跟明細為兌獎憑證,請務必保留正本中獎發票以便兌獎(中獎發票須符合活動辦法指定購買期間及品項)。(使用載具者請先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列印發票明細)
4.本活動參加之發票不含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即不包含有開立統編之發票)。
5.如中獎之發票經活動小組檢核後若不符合活動規範,視同不符合兌獎資格。
6.活動詳情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洽活動客服專線02-25171326#13,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7.發票日期需於活動期間2020/7/1 00:00至2020/8/31 23:59內 。
2.本活動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
3.發票正本跟明細為兌獎憑證,請務必保留正本中獎發票以便兌獎(中獎發票須符合活動辦法指定購買期間及品項)。(使用載具者請先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列印發票明細)
4.本活動參加之發票不含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即不包含有開立統編之發票)。
5.如中獎之發票經活動小組檢核後若不符合活動規範,視同不符合兌獎資格。
6.活動詳情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洽活動客服專線02-25171326#13,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7.發票日期需於活動期間2020/7/1 00:00至2020/8/31 23:59內 。
抽獎資訊
1. 抽獎日期:2020/9/1
2.得獎名單公布:2020/9/4於可口可樂官方粉絲團(Coca-Cola®隨時樂)公告
3.中獎通知:可口可樂®LINE官方帳號將於2020/9/4傳送得獎訊息至中獎者的LINE帳號,中獎者請依兌獎流程於期限內寄出領獎信函(兌獎收件截止日:2020/09/18下午六點前),逾期寄回者均視同放棄兌獎資格。
4.中獎通知將於中獎名單公布日當天以Line ”Coca-Cola隨時樂發送告知中獎訊息。參加者請自行於得獎名單公布後至Line ”Coca-Cola隨時樂確認是否有中獎,活動小組不另【外撥】、【簡訊】通知。
2.得獎名單公布:2020/9/4於可口可樂官方粉絲團(Coca-Cola®隨時樂)公告
3.中獎通知:可口可樂®LINE官方帳號將於2020/9/4傳送得獎訊息至中獎者的LINE帳號,中獎者請依兌獎流程於期限內寄出領獎信函(兌獎收件截止日:2020/09/18下午六點前),逾期寄回者均視同放棄兌獎資格。
4.中獎通知將於中獎名單公布日當天以Line ”Coca-Cola隨時樂發送告知中獎訊息。參加者請自行於得獎名單公布後至Line ”Coca-Cola隨時樂確認是否有中獎,活動小組不另【外撥】、【簡訊】通知。
兌獎說明
點此下載領獎信函
1.兌獎收件截止日:2020/09/18下午六點前
2.中獎者請將填妥的「領獎信函」+「中獎發票及消費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收件截止日前將兌獎資料送達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 Coca-Cola®尋味城市小組 收」,逾期視同放棄兌獎資格。
3.兌獎寄回時,請保留寄件憑證以便查詢,請勿以平信寄回,如遺失若因郵務關係造成信件遺失或延遲,請自行與投遞單位洽詢查證,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4.中獎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有效發票係指於2020/07/01 00:00至2020/8/31 23:59期間內,且須能清楚辨識購買指定套餐之品名及金額。已捐贈、作廢、退貨、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之發票將視為無效。如以電子載具儲存發票的消費者,請向店家索取電子發票紙本正本。如使用載具或電子發票未列出購買商品明細者,須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紙本,作為活動參加之依據。
5.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並符合上述活動期間之內,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6.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概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發票正本經兌獎無誤後將全數捐贈慈善單位,恕不退還)。
7.本活動限設籍中華民國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3足歲。中獎者若未滿20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8.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1 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贈品價值超過NTD$20,001元(含)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9.頭獎:中獎人寄回之領獎信函經審核無誤,主辦單位將會通知中獎者機會中獎稅金繳納說明,如兌獎者不願意依法繳交稅金,視同放棄兌獎資格。活動小組確認稅金款項繳納無誤後,始能進行各項交車相關程序。
10.二獎及三獎中獎者資料經審核無誤後,獎項將於2020/10/20前寄送完成。
11.二獎及三獎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2.頭獎獎項恕不接受海外地區之兌換。
13.本公司依得獎者提供之地址寄送贈品,如因個人因素導致寄送二次均無法順利送交,得獎者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兌獎權益,主辦單位將不再另行配送。未收到贈品或是贈品收到有問題者,請於2020/11/20前來電,逾期視同贈品收件無誤。
1.兌獎收件截止日:2020/09/18下午六點前
2.中獎者請將填妥的「領獎信函」+「中獎發票及消費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收件截止日前將兌獎資料送達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 Coca-Cola®尋味城市小組 收」,逾期視同放棄兌獎資格。
3.兌獎寄回時,請保留寄件憑證以便查詢,請勿以平信寄回,如遺失若因郵務關係造成信件遺失或延遲,請自行與投遞單位洽詢查證,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4.中獎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有效發票係指於2020/07/01 00:00至2020/8/31 23:59期間內,且須能清楚辨識購買指定套餐之品名及金額。已捐贈、作廢、退貨、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之發票將視為無效。如以電子載具儲存發票的消費者,請向店家索取電子發票紙本正本。如使用載具或電子發票未列出購買商品明細者,須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紙本,作為活動參加之依據。
5.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並符合上述活動期間之內,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6.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概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發票正本經兌獎無誤後將全數捐贈慈善單位,恕不退還)。
7.本活動限設籍中華民國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3足歲。中獎者若未滿20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8.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1 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贈品價值超過NTD$20,001元(含)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9.頭獎:中獎人寄回之領獎信函經審核無誤,主辦單位將會通知中獎者機會中獎稅金繳納說明,如兌獎者不願意依法繳交稅金,視同放棄兌獎資格。活動小組確認稅金款項繳納無誤後,始能進行各項交車相關程序。
10.二獎及三獎中獎者資料經審核無誤後,獎項將於2020/10/20前寄送完成。
11.二獎及三獎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2.頭獎獎項恕不接受海外地區之兌換。
13.本公司依得獎者提供之地址寄送贈品,如因個人因素導致寄送二次均無法順利送交,得獎者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兌獎權益,主辦單位將不再另行配送。未收到贈品或是贈品收到有問題者,請於2020/11/20前來電,逾期視同贈品收件無誤。
獎項說明
●Gogoro VIVA Plus
1.Gogoro VIVA Plus 一台,市價$58,980:中獎者完成兌獎流程後,主辦單位將會寄送一份領獎憑證,中獎者需憑領獎憑證正本及本人身分證正本,始能進行各項交車相關程序。
2.中獎人本人需持身分證正本+領獎憑證正本於指定期間內親自至GOGORO指定之門市辦理各項交車相關程序,完成相關程序後方能領車,未能於期限內完成交車程序者,視同放棄。
3.此活動為中獎者應負擔車牌過戶等行政規費及代辦費用,並不得另外申請中央以及地方政府相關補助。
4.實際贈送電動車為Gogoro VIVA Plus,以實車為準,中獎者不得要求指定顏色、型號、更改獎項或其他類型贈品,亦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5.請妥善保存領獎憑證,若有遺失、毀損、塗改、截角、影印或磨損,視為無效,恕不補發。
6.中獎者需負擔交車的代辦費,如:領牌費,兩年強制險費,工資費。各項費用依各縣市政府公告為主。
7.此獎項依規定無法申請政府電動車相關補助,中獎之獎項如有其他規費、費用負擔時,包含但不限於過戶規費、領牌費,手續費、保險費、電池月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均由中獎者負擔,如中獎者不願繳納或未於主辦單位規定期限內繳納時,視同放棄。各項費用依各縣市政府公告為主。
8.中獎者需負擔前往GOGORO指定門市取車的交通費等相關事宜與費用,亦不得要求更改領車門市。
9.電池服務資費方案以GOGORO官網公告為主。
10.中獎者一旦簽收獎項後,若有遺失或被竊等喪失所有權之情形,主辦單位不負責補發該獎項之責任。
● 尋味美食金(郵政禮券$5,000)
1.郵政禮劵-認劵不記名,如事後因個人因素遺失,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
2.中獎者請自行帶本劵至郵局窗口兌換現金,憑券付現。
3.兌領金額達3萬元(含)以上時,交易人應提示身分證明文件,相關規範以郵局公告為主。
1.Gogoro VIVA Plus 一台,市價$58,980:中獎者完成兌獎流程後,主辦單位將會寄送一份領獎憑證,中獎者需憑領獎憑證正本及本人身分證正本,始能進行各項交車相關程序。
2.中獎人本人需持身分證正本+領獎憑證正本於指定期間內親自至GOGORO指定之門市辦理各項交車相關程序,完成相關程序後方能領車,未能於期限內完成交車程序者,視同放棄。
3.此活動為中獎者應負擔車牌過戶等行政規費及代辦費用,並不得另外申請中央以及地方政府相關補助。
4.實際贈送電動車為Gogoro VIVA Plus,以實車為準,中獎者不得要求指定顏色、型號、更改獎項或其他類型贈品,亦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5.請妥善保存領獎憑證,若有遺失、毀損、塗改、截角、影印或磨損,視為無效,恕不補發。
6.中獎者需負擔交車的代辦費,如:領牌費,兩年強制險費,工資費。各項費用依各縣市政府公告為主。
7.此獎項依規定無法申請政府電動車相關補助,中獎之獎項如有其他規費、費用負擔時,包含但不限於過戶規費、領牌費,手續費、保險費、電池月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均由中獎者負擔,如中獎者不願繳納或未於主辦單位規定期限內繳納時,視同放棄。各項費用依各縣市政府公告為主。
8.中獎者需負擔前往GOGORO指定門市取車的交通費等相關事宜與費用,亦不得要求更改領車門市。
9.電池服務資費方案以GOGORO官網公告為主。
10.中獎者一旦簽收獎項後,若有遺失或被竊等喪失所有權之情形,主辦單位不負責補發該獎項之責任。
● 尋味美食金(郵政禮券$5,000)
1.郵政禮劵-認劵不記名,如事後因個人因素遺失,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
2.中獎者請自行帶本劵至郵局窗口兌換現金,憑券付現。
3.兌領金額達3萬元(含)以上時,交易人應提示身分證明文件,相關規範以郵局公告為主。
注意事項
1.中獎者應遵守各獎項兌換辦法即可兌換;倘未依約定者,視為放棄兌獎權利。
2.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3.為維護抽獎活動之公平性,每張發票限上傳參與抽獎及兌獎一次。另為防止舞弊情形,兌獎發票開立時間必須在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參加者被理解為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次促銷活動之條款和條件。
4.若資料填寫不完整或錯誤以致主辦單位無法辨識,視為放棄中獎資格。
5.所有獎項均不得轉讓、退換或兌換現金,並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
6.獲獎者需自行負擔任何因抽獎或接受獎品所產生的額外費用、關稅、稅款和/或其他雜費。
7.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延遲、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人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8.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
9.所有中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依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獎期限的憑證均無效。
10.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11.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應受中華民國法律約束。
12.圖片僅供參考,獎品以實物為準。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3.消費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4.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主辦單位並不負責於任何技術問題或錯誤包括電話網絡、電腦網絡系統、伺服器、供應商、電腦配件或其他電子或通訊設備、軟體上的錯誤,於輸入資料時資料庫、電腦網絡系統或電話網絡的技術問題、任何網絡擠塞,或任何參加者、第三方於參與推廣或下載活動資訊時為其電腦、 電子設備所帶來的任何損壞。
15.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人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人並授權主辦單位得公開公佈姓名。
16.所有參加者提供的訊息將嚴格保密。這些訊息將不會被以任何不適當的方式使用,並且將不會給其他任何一方除了組織者和/或其附屬公司使用。
個資法相關聲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以下稱本公司)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Coca-Cola®尋味城市Coke®&GO」抽獎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期間:自本抽獎活動結束且獎項寄送等後續相關程式執行完畢。
•地區:台、澎、金馬地區、未受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廣告主、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本人參與本活動即視為本人已瞭解活動主辦單位貴公司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貴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
•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貴公司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
2.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3.為維護抽獎活動之公平性,每張發票限上傳參與抽獎及兌獎一次。另為防止舞弊情形,兌獎發票開立時間必須在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參加者被理解為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次促銷活動之條款和條件。
4.若資料填寫不完整或錯誤以致主辦單位無法辨識,視為放棄中獎資格。
5.所有獎項均不得轉讓、退換或兌換現金,並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
6.獲獎者需自行負擔任何因抽獎或接受獎品所產生的額外費用、關稅、稅款和/或其他雜費。
7.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延遲、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人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8.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
9.所有中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依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獎期限的憑證均無效。
10.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11.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應受中華民國法律約束。
12.圖片僅供參考,獎品以實物為準。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3.消費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4.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主辦單位並不負責於任何技術問題或錯誤包括電話網絡、電腦網絡系統、伺服器、供應商、電腦配件或其他電子或通訊設備、軟體上的錯誤,於輸入資料時資料庫、電腦網絡系統或電話網絡的技術問題、任何網絡擠塞,或任何參加者、第三方於參與推廣或下載活動資訊時為其電腦、 電子設備所帶來的任何損壞。
15.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人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人並授權主辦單位得公開公佈姓名。
16.所有參加者提供的訊息將嚴格保密。這些訊息將不會被以任何不適當的方式使用,並且將不會給其他任何一方除了組織者和/或其附屬公司使用。
個資法相關聲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以下稱本公司)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Coca-Cola®尋味城市Coke®&GO」抽獎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期間:自本抽獎活動結束且獎項寄送等後續相關程式執行完畢。
•地區:台、澎、金馬地區、未受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廣告主、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本人參與本活動即視為本人已瞭解活動主辦單位貴公司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貴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
•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貴公司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