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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點水樓陳師傅帶你遊泰國

活動說明

凡於活動期間內購買「小廚師慢食麵」系列產品不限口味單筆消費金額折扣(抵)後滿新臺幣(下同)595元(含)以上,即可憑購買發票至「點水樓陳師傅帶你遊泰國」活動網頁參加抽獎活動。月月抽泰國知性之旅(2019/4/7~10),不限中獎次數!一人中獎三人同行!

活動日期

2018/11/27(二) ~2019/2/26(二)

活動獎項

頭獎:泰國來回機票及食宿招待一人中獎3人同行(市值:75,000元)x3名
二獎:泰國來回機票及食宿招待一人中獎2人同行(市值:50,000元)x25名
三獎:小廚師慢食麵火烔雞麵一箱(市值: 1,488元)x100名

抽獎日期

頭獎:2019/2/27(公布日2019/2/27)
二獎:2019/1/25(公布日2019/1/30)
三獎:2018/12/27(公布日2019/1/4)

活動網站

兌獎說明

1.中獎者請備妥以下兌獎資料寄回活動小組兌獎。
(a)填妥領獎確認書 ▸ (b) 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 (c) 中獎發票正本+明細
2.參與本活動之發票購買日期需於活動期間內(2018/11/27 00:00 ~2019/2/26 23:59)於指定通路消費並達購買門檻之發票才能兌換,並須清楚辨識屬小廚師慢食麵系列產品,不限口味單筆消費金額折扣(抵)後滿595元(含)以上。若無法提供清楚正本發票與明細,恕無法兌換。
3.中獎者需於兌獎收件截止時間前,將相關資料寄到10376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四段100號「點水樓陳師傅帶你遊泰國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放棄中獎資格。發票正本不得要求退回,如要求退回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不得異議。
4.郵寄過程若發生遺失或破損,導致無法辨認中獎者基本資料時,或中獎資格審核未通過,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做任何通知。如有任何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中獎者寄回的兌獎資料遺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中獎者亦不得異議。
5.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預繳10%機會中獎稅。外籍中獎人士不分金額依法須繳交20%機會中獎稅及居留證影本(相關中獎獎金扣繳悉依財政部之規定辦理)。經審核確認符合中獎資格後,活動小組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予中獎人,中獎人應付清稅金。中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領獎資格。
6.未滿20歲之中獎者,除了中獎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須另附任一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7.兌獎資料逾期或資料不符、不齊全、或拒納稅金者,均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8.領獎確認書上所填寫之身分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並恕不另行通知。
9.三獎經發票審核完成後,主辦單位將寄送三獎贈品。
10.頭獎、二獎經發票審核完成後,主辦單位將以電子郵件通知中獎者-中獎機會稅匯款帳戶資料,中獎者應於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並寄回匯款憑證與授權使用同意書,如因非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導致中獎者未收到電子郵件或逾期完成前開事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不得異議。
11.主辦單位基於安全考量,頭獎、二獎中獎者與同行者的年齡皆需符合十八歲以上七十歲以下的年齡限制,若中獎者年齡範圍不符合,主辦單位給予一次轉讓機會,將中獎資格轉讓與符合上述年齡範圍的父母親、兄弟姊妹、配偶,並須簽署得獎資格轉讓切結書,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以利核對身分。被轉讓人不得再將中獎資格轉讓予他人。中獎資格轉讓與辦理需於該獎項兌獎收件截止時間前轉讓完成【二獎2019/02/13(三)下午五點前、頭獎2019/03/08(五)下午五點前】,逾期視同放棄。
12.中獎者於提供同行者的資料給「點水樓陳師傅帶你遊泰國-活動小組」後,即不得再變更同行者名單,如同行者無法隨行或其年齡範圍不符合十八歲以上七十歲以下的年齡限制,視同同行者放棄,不得異議。
13.如中獎者在提供「點水樓陳師傅帶你遊泰國-活動小組」相關證件並繳交機會中獎稅後自行取消行程,則視同放中獎資格,並不退還機會中獎稅。
14.活動詳情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洽「點水樓陳師傅帶你遊泰國-活動小組聯繫窗口」,負責窗口姓名:林小姐專線:(02)6619-3562

注意事項

1.本活動主辦單位:南僑集團 華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小廚師專案
2.協辦單位:東南旅行社、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記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4.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抽獎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產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
5.每張發票僅能登入一次,若因輸入資料錯誤,發票視同作廢,無法要求主辦單位修改,輸入資料時請多加留意。
6.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中獎無效,主辦單位並對有關參加者或得獎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7.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憑證與系統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換期限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兌獎資格。
8.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得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9.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10.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NT$1,001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中獎價值在NT$20,001元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得獎者若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得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11.獎項以公布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系統狀況或其他任何問題導致活動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以主辦單位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之。
12.本活動之獎品三獎不得轉換或折換現金,二獎、頭獎不得轉換或折換現金、變更為其他行程、抵付其他行程團費或銷售予第三人,中獎獎品均以實際贈品與行程為主。
13.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4.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參加本活動者視為了解及同意主辦單位於本活動之目的範圍內得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參加者如欲閱覽、變更、刪除個資或要求主辦單位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請通知主辦單位(0800-221-060)辦理。參加者要求刪除其個人資料者,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