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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袋相傳尋找萬丹袋言人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購買貼有活動貼紙的『萬丹系列』任一商品,,購買產品後撕開貼紙,就有機會得到合成環保杯套或萬丹特製四方便當提袋,即買即開獎,買越多、中獎機會越高。萬丹鮮乳200ml、萬丹鮮乳290ml不配合此活動。

活動日期

2018年11月16日(五))起至2018年12月27日(四)止。

獎項

• 合成環保杯套一只 (市值NT$130), 共5,200名
• 合成四方便當提袋一只(市值NT$200),共1,200名

兌獎方式

1.中獎人應寫好完整資料 (姓名、手機號碼、地址),連同活動貼紙正本及購買發票,以掛號郵寄至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味全活動小組收」,〝如累積兌獎金額超過1000元,活動小組會聯絡中獎者,請中獎者提供身份證字號或影本〞,經審查無誤,主辦單位最晚將於2019年1月31日前寄發奬品。寄送地址以中獎人回函所記載之個人資料為準,因回函資料不齊全或錯誤,以致無法寄送兌換劵或無法寄達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2.兌獎期間及數量:
第一波:提供杯套、便當提袋各100個搶先兌換,請於11/26前寄出兌獎資料,主辦單位最晚將於11/30寄出獎品(依收件優先順序兌換,如第一波獎品兌換完畢,未兌換到的中獎者,將一併於第二波寄出),
第二波:兌獎資料,請於2018年12月31日前寄出(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主辦單位最晚將於2019年1月31日前寄發奬品。
3.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NT$1,001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中獎價值在NT$20,001(含)元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兌獎資格,且不得異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4.相關活動規範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如有活動相關問題請於週一到週五09:00-18:00來電本活動客服專線02-25171326#22(國定例假日/過年期間不提供接聽服務)。

注意事項

1.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執行機構。
2.本活動指定參加條件為:購買『萬丹系列』任一商品,並取得活動瓶身上的活動貼紙。無購買萬丹商品發票或非萬丹活動之貼紙恕無法參與本活動,活動指定商品銷售地區以實際鋪貨門市為準。
3.中獎人寄回之活動貼紙、中獎者資料(姓名、電話、白天可簽收地址)資料應完整、清晰可辨識,若殘缺不全無法辨識,或提供之資料錯誤,或未遵守期限之規定,或有偽造、變造之情事,均喪失中獎權利。若因此涉及民、刑事責任者,均依法追究,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兌獎資格。
4.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5.本活動之所有贈品不得轉換、或折換現金。
6.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以主辦單位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之。
7.本活動限居住於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之自然人參加。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8.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9.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主辦單位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10.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注意規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1.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

蒐集利用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1. 主辦單位舉辦上述活動,為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之規定,告知擬參加之消費者下列事項:

(1)蒐集人: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蒐集目的:本活動之行銷、抽獎、贈品寄送及其相關事項。
(3)個資類別:
*C001辨識個人者。如姓名、住址、電話、行動電話、電子郵遞地址等。
*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如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C011個人描述: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4)利用之期間、地區:由蒐集人一時在台、澎、金、馬地區就本活動之相關事項使用個資。
(5)參加人得以畫面或電子郵件查詢,或請求閱覽、製給複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
(6)不提供不能參加兌獎活動,或將被取消中獎資格。

2. 主辦單位將尊重參加人之權益,絕不逾越上述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從事蒐 集、處理及利用參加人個人資料,且非經同意,亦絕不任意竄改或洩漏或提供第三人使用。若有逾越上述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主辦單位將事先以書面、電子郵件、傳真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並取得參加人書面之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