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新萬仁-叮寧防蚊好fun心 暢遊沖繩美麗海》
活動說明
活動說明:2018/4/1-2018/7/31,凡是購買叮寧全系列產品任一瓶,至活動網站登入發票即可參加抽獎。第二重特別獎 活動期間,凡是至活動網站上傳您或家中寶貝與叮寧任一產品之合照+留下推薦語錄(30字) ,並同步公開分享至您的FB塗鴉牆上即可參加抽特別獎。
活動期間
2018/4/1-2018/7/31 23:59。(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
活動網站
活動獎項
●首獎:日本沖繩雙人遊三天兩夜(機+酒含水族館門票),月月抽1名,共4名
●貳獎:義大親子房二日遊專案(含樂園門票),月月抽1名,共4名
●參獎:雙人樂園門票三選一(六福村、劍湖山、九族文化村) ,月月抽2名,共8名
●普獎:美式連鎖餐廳FRIDAYS餐券,月月抽2名, 共8名
●特別獎:叮寧有機精油小黑蚊防蚊液,月月抽30名, 共120名
●貳獎:義大親子房二日遊專案(含樂園門票),月月抽1名,共4名
●參獎:雙人樂園門票三選一(六福村、劍湖山、九族文化村) ,月月抽2名,共8名
●普獎:美式連鎖餐廳FRIDAYS餐券,月月抽2名, 共8名
●特別獎:叮寧有機精油小黑蚊防蚊液,月月抽30名, 共120名
抽獎及公佈日期
第一波:5/1抽出, 5/2 18:00以前公佈
第二波:6/1抽出, 6/4 18:00以前公佈
第三波:7/1抽出, 7/2 18:00以前公佈
第四波:8/1抽出, 8/2 18:00以前公佈
公布得獎名單後每個月12日為回函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視為自動棄權。領獎信函上所填寫之身份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委託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第二波:6/1抽出, 6/4 18:00以前公佈
第三波:7/1抽出, 7/2 18:00以前公佈
第四波:8/1抽出, 8/2 18:00以前公佈
公布得獎名單後每個月12日為回函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視為自動棄權。領獎信函上所填寫之身份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委託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獎項說明
頭獎:日本沖繩雙人遊三天兩夜(機+酒含水族館門票),月月抽1名,共4名,市值30,000元
1.獎項以等值旅遊券形式發放,如選擇更高價產品請另補差價,如選擇價值較低的產品,恕不退還金額。
2.中獎人需自行支付前往機場交通費、燃油附加費及其他費用。
3.若得獎者是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陪同者需爲其父母/法定監護人,需代表該未成年的得獎者出具任何得獎者所需的相關文件。若旅遊抽獎活動得獎者其陪同者是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得獎者需爲該未成年人的父母/法定監護人。
4.本抽獎活動需遵循航空公司所有相關的適用法規條款。出遊不得要求其他優惠也無旅程累計優惠資格。
5.有關航班延誤、取消或酒店房間無法入住等問題,必須根據航空公司及酒店之指引,需自行與旅行社、航空公司或酒店就履約事項,協議磋商,委託單位不就上述情況負上任何責任。
貳獎:義大親子房二日遊專案(含樂園門票),月月抽1名,共4名,市值8,800元
1.此獎項為義大天悅Hape親子主題房住宿一晚專案。
2.含義大百匯自助早餐四客、義大樂園門票4張(兩大兩小)。
3.此專案適用平日,遇周六或假日使用須依實際金額補差價。
4.實際使用規範依照義大天悅飯店規範
參獎:雙人樂園門票三選一(六福村、劍湖山、九族文化村) ,月月抽2名,共8名,市值1,990元
六福村
1.此票種為單日成人票。
2.此票券平假日皆適用,每券限壹人使用。
3.六福村得保留隨時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4.不得折抵現金、不得與其他優惠方案併用。
5.入園門票費用包含園區內全設施使用(不含需投幣設施及VR體驗)。
6.如有相關未盡事宜請依照券上內容為主。
劍湖山
1.此票種為單日成人票。
2.本券不分平、假日,農曆春節可使用。
3.為避免人潮眾多,請盡量平日前往使用。
4.請依照票券上規定使用,營業時間請依照各園區規定。
5.此票券不分大人及小孩,如符合各園區優惠票券資格,建議於現場購票。
6.不得折抵現金或轉售.轉讓或累積使用.不適用團體訂票。
九族文化村
1.此票種為單日成人票。
2.此票券平假日皆適用,每券限壹人使用。
3.九族文化村得保留隨時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4.不得折抵現金、不得與其他優惠方案併用。
5.如有相關未盡事宜請依照券上內容為主。
普獎:美式連鎖餐廳FRIDAYS餐券月月抽2名, 共8名,市值1000元
1.此獎為面額100元餐券*10張
2.實際使用規範依照餐廳規定
特別獎:叮寧有機精油小黑蚊防蚊液乙瓶,月月抽30名, 共120名,市值300元
1.嚴選英國土壤協會認證有機玫瑰天竺葵精油,無化學農藥不傷肌膚
2.經台灣國立大學實驗證實有效預防小黑蚊、一般家蚊叮咬
3.360度可倒噴,玫瑰芳香不刺鼻,清爽不黏膩
4.不含DEET(敵避)、人工色素、人工香精、樟腦、薄荷,溫和不刺激,大人、幼童皆適用
※為利活動獎項有效通知與寄送,請確實填寫以下個人資料,並請妥善保存輸入之『發票及購買明細正本』以確保相關兌獎權益。
兌獎方式
1.中獎名單公佈後,活動小組於次一個工作日以簡訊通知得獎人,為維護中獎者的權益,登錄資料時請務必確認您填寫的資料無誤(包含姓名、手機、電話、e-mail、地址等),若因中獎者之填寫資料有誤而影響得獎權利,活動小組將不另行補發獎項。
2.中獎人須在公布得獎名單後每個月12號以前(以郵戳為憑)回函登記領獎事宜。若未在指定時間內回覆,將視為放棄資格,獎項亦不另行補發。回函提供之資料,由活動小組做為認證查驗使用,恕不寄還。
3.中獎獎項價值累計未滿NT$1,000元:中獎人須將『發票、購買明細正本、附上個人資料』(真實姓名、聯絡電話、收件地址)於回函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 以掛號信件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叮寧抽獎活動小組)收。
4.中獎獎項價值累計超過NT$1,000元(含),中獎人須填寫『領獎信函』(需檢附兌獎資料:黏貼發票、購買明細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回函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信件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叮寧抽獎活動小組)收。
5.中獎獎項價值累計超過NT$20,000元(含),中獎人須先填寫『領獎信函』(需檢附兌獎資料:黏貼發票、購買明細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回函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寄回活動小組。待活動小組查驗無誤後,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予中獎人,中獎人依說明預繳10%稅金以完成兌獎程序。如未繳納逾期將視同放棄兌獎資格。
6.兌獎資料逾期或資料不符、不齊全、或拒納稅金者,均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7.領獎信函上所填寫之身分資料須和參加本活動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委託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並恕不另行通知。
8.若發票遺失、發票日期不符,或非購買指定之叮寧商品,則取消中獎資格,獎項將不補抽。
9.活動小組將於確認中獎人兌獎資料無誤及完成兌獎程序後,於月底前寄出贈品。
2.中獎人須在公布得獎名單後每個月12號以前(以郵戳為憑)回函登記領獎事宜。若未在指定時間內回覆,將視為放棄資格,獎項亦不另行補發。回函提供之資料,由活動小組做為認證查驗使用,恕不寄還。
3.中獎獎項價值累計未滿NT$1,000元:中獎人須將『發票、購買明細正本、附上個人資料』(真實姓名、聯絡電話、收件地址)於回函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 以掛號信件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叮寧抽獎活動小組)收。
4.中獎獎項價值累計超過NT$1,000元(含),中獎人須填寫『領獎信函』(需檢附兌獎資料:黏貼發票、購買明細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回函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信件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叮寧抽獎活動小組)收。
5.中獎獎項價值累計超過NT$20,000元(含),中獎人須先填寫『領獎信函』(需檢附兌獎資料:黏貼發票、購買明細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回函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寄回活動小組。待活動小組查驗無誤後,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予中獎人,中獎人依說明預繳10%稅金以完成兌獎程序。如未繳納逾期將視同放棄兌獎資格。
6.兌獎資料逾期或資料不符、不齊全、或拒納稅金者,均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7.領獎信函上所填寫之身分資料須和參加本活動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委託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並恕不另行通知。
8.若發票遺失、發票日期不符,或非購買指定之叮寧商品,則取消中獎資格,獎項將不補抽。
9.活動小組將於確認中獎人兌獎資料無誤及完成兌獎程序後,於月底前寄出贈品。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限設籍台灣之本國公民參加。
2.不限制參加次數,每張發票限登錄乙次,且僅有乙次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前次未中獎發票可累積到下次繼續抽獎,直至最後一次抽獎為止,本活動各獎項每人限中獎乙次。
3.發票有效期間係指活動期間內(2018/4/1~2018/7/31),發票開立時間應早於系統登錄時間,且發票上應能清楚辨識叮寧活動指定商品,並請保留發票正本及購買明細作為事後兌獎憑證,如標示不完整或無法辨識者,視同無效。
4.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0元以上,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預繳10%稅金,中獎者須於活動網站自行下載領獎信函填寫完整並寄回活動小組,待中獎人付清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
5.本活動為新萬仁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委託單位)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活動小組)執行。活動期間,相關委託、執行單位及其配合廠商和員工均不得參與本項活動,以示公允;如經發現上述人員參與活動,立即取消得獎資格 ,並將不提供任何贈品。
6.參加活動之發票、購買憑證於兌獎時需檢附正本查驗,經活動小組查驗後概不退還,待活動後,由活動小組統一捐贈給慈善機構。
7.抽獎日如遇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突發事件等因素,致無法如期抽獎時,將順延抽獎日並於本活動網站公告施行。所有參加抽獎活動者之個人資料,應與兌獎信函資料相符,若有冒用、盜用他人資料或詐欺之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委託單位得逕行取消其中獎資格。如獎品已發放,中獎人須將已領之獎品歸還,若涉及法律責任情事者,並應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8.所有中獎憑證須經活動小組檢核並以委託單位審核確認為準,中獎人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活動小組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以及中獎人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時,且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獎期限的憑證均無效,委託單位及活動小組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9.獎品寄送地區僅限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活動小組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贈品寄送過程中,若發生毀損、遲遞、錯遞或遺失,然非活動小組疏失造成者,委託單位暨活動小組恕概不負責。
10.獎品圖片僅供參考,獎品以實物為準。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情事變更之因素,委託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11.關於贈送獎項之服務項目、使用細節,或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責任,均由該贈品製造廠商或服務業者負責,相關服務內容、維修與保固事宜等,中獎人應逕向原獎品製造或銷售公司詢問。新萬仁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僅供商標於贈品,其他責任均不負責,若因不當使用造成任何損害,均由使用人自行負責,委託單位及活動小組亦毋須負責相關民刑事責任。
12.中獎人須同意並遵守得獎領據上及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3.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完整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不完整或不正確資訊導致活動小組無法連絡中獎人或寄送獎品,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活動小組無需負任何責任。若因此損害委託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活動小組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4.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活動小組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委託單位暨活動小組均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中獎人不得因此異議。
15.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委託單位擁有所有智慧財產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委託單位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16.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原因無法執行時,委託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參加活動之網友,視同承認本規定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委託單位保留修改、終止、變更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且不另行通知。
17.如參加者對於本活動有任何問題,請聯絡客服專線:02-2502-1123,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8:00不含例假日。
2.不限制參加次數,每張發票限登錄乙次,且僅有乙次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前次未中獎發票可累積到下次繼續抽獎,直至最後一次抽獎為止,本活動各獎項每人限中獎乙次。
3.發票有效期間係指活動期間內(2018/4/1~2018/7/31),發票開立時間應早於系統登錄時間,且發票上應能清楚辨識叮寧活動指定商品,並請保留發票正本及購買明細作為事後兌獎憑證,如標示不完整或無法辨識者,視同無效。
4.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0元以上,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預繳10%稅金,中獎者須於活動網站自行下載領獎信函填寫完整並寄回活動小組,待中獎人付清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
5.本活動為新萬仁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委託單位)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活動小組)執行。活動期間,相關委託、執行單位及其配合廠商和員工均不得參與本項活動,以示公允;如經發現上述人員參與活動,立即取消得獎資格 ,並將不提供任何贈品。
6.參加活動之發票、購買憑證於兌獎時需檢附正本查驗,經活動小組查驗後概不退還,待活動後,由活動小組統一捐贈給慈善機構。
7.抽獎日如遇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突發事件等因素,致無法如期抽獎時,將順延抽獎日並於本活動網站公告施行。所有參加抽獎活動者之個人資料,應與兌獎信函資料相符,若有冒用、盜用他人資料或詐欺之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委託單位得逕行取消其中獎資格。如獎品已發放,中獎人須將已領之獎品歸還,若涉及法律責任情事者,並應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8.所有中獎憑證須經活動小組檢核並以委託單位審核確認為準,中獎人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活動小組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以及中獎人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時,且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獎期限的憑證均無效,委託單位及活動小組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9.獎品寄送地區僅限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活動小組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贈品寄送過程中,若發生毀損、遲遞、錯遞或遺失,然非活動小組疏失造成者,委託單位暨活動小組恕概不負責。
10.獎品圖片僅供參考,獎品以實物為準。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情事變更之因素,委託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11.關於贈送獎項之服務項目、使用細節,或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責任,均由該贈品製造廠商或服務業者負責,相關服務內容、維修與保固事宜等,中獎人應逕向原獎品製造或銷售公司詢問。新萬仁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僅供商標於贈品,其他責任均不負責,若因不當使用造成任何損害,均由使用人自行負責,委託單位及活動小組亦毋須負責相關民刑事責任。
12.中獎人須同意並遵守得獎領據上及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3.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完整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不完整或不正確資訊導致活動小組無法連絡中獎人或寄送獎品,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活動小組無需負任何責任。若因此損害委託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活動小組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4.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活動小組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委託單位暨活動小組均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中獎人不得因此異議。
15.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委託單位擁有所有智慧財產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委託單位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16.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原因無法執行時,委託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參加活動之網友,視同承認本規定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委託單位保留修改、終止、變更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且不另行通知。
17.如參加者對於本活動有任何問題,請聯絡客服專線:02-2502-1123,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8:00不含例假日。
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
委託單位暨活動小組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活動用途或合理業務範圍,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人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委託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並授權活動小組公開公佈姓名。並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明列以下告知事項:
1.蒐集個人資料公司: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2.蒐集之目的:新萬仁消費者促銷活動。
3.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辨識個人者中之姓名、居住住址、聯絡電話、手機號碼、電子信箱等,具體項目則如本活動參與頁面及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
4.本活動參與者將本活動參與資料填寫後以郵寄或任何方式遞送至本活動所指定地點收執時,均視為本活動參與者已同意提供本活動辦法內所列之個人資料類別予委託單位暨活動小組於本活動之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
5.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活動起始日起至本活動結
束後一年內利用。
6.活動參與者同意將本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之個人資料,無償並無條件提供給委託單位合理處理及利用。
7.中獎人部份:中獎人所提供中奬收據上所填載之個人基本資料,僅作為領取獎項及申報個人所得使用;依據法規規定本資料最長保存7年,屆時銷毀,不移作他用。
8.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本次活動僅限於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者參加,且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將不會被移轉至台灣、金門、澎湖、馬祖以外地區。
9.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由委託單位於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利用之,利用人員需依執行本活動作業所必要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
10.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活動參與者於身份獲確認後,得向活動小組客服提出申請,以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或全部。(註:參加人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1.參與者填寫本活動參與所需個人資料後,均視為已同意提供予委託單位辦理本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此外,參與者可決定是否填寫相關之個人資料欄位,若參加者不填寫相關欄位時,委託單位則於決定是否符合參與本活動之資格時,擁有自行判斷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