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味全迎新春 瓶瓶樂透金】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內,凡購買味全冷藏商品任一品項,即可獲得一注味全樂透號碼(得自選或是系統隨機6個號碼)。
活動時間
2018/1/31 ~ 2018/2/27
活動網站
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內,凡購買味全冷藏商品任一品項,上網進入活動網站http:// weichuan.2018cny.83811.tw或以手機掃描QR code進入活動官網(登錄時間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準)登錄發票號碼,即可獲得一注味全樂透號碼(得自選或是系統隨機6個號碼)。
●發票登錄時間:自2018/01/31 00:00起至 2018/02/27 20:00止。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
●登錄發票號碼後,請妥善保管發票正本及購物明細,以利查證兌獎,發票正本遺失者,視為放棄中獎資格。
●凡活動期間每週二20:00前獲得味全樂透號碼的消費者(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準),若其號碼與當週週二台灣彩券抽出的大樂透號碼全部或部分相同,即為中獎。每張味全樂透號碼僅能對一次,無法重複對獎。當週未對中的發票不可累計至下一期, 但有機會參加等待機會獎。
●對獎日期:2018/02/06、2018/02/13、2018/02/20、2018/02/27 20:30,合計四次。
●中獎公佈時間:2018/02/07、2018/02/14、2018/02/21、2018/03/01 18:00前
●發票登錄時間:自2018/01/31 00:00起至 2018/02/27 20:00止。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
●登錄發票號碼後,請妥善保管發票正本及購物明細,以利查證兌獎,發票正本遺失者,視為放棄中獎資格。
●凡活動期間每週二20:00前獲得味全樂透號碼的消費者(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準),若其號碼與當週週二台灣彩券抽出的大樂透號碼全部或部分相同,即為中獎。每張味全樂透號碼僅能對一次,無法重複對獎。當週未對中的發票不可累計至下一期, 但有機會參加等待機會獎。
●對獎日期:2018/02/06、2018/02/13、2018/02/20、2018/02/27 20:30,合計四次。
●中獎公佈時間:2018/02/07、2018/02/14、2018/02/21、2018/03/01 18:00前
活動獎項
●頭獎:對中6個號碼(含特別號),可獲得現金新台幣50萬元。獎金由所有中獎發票均分。
●貳獎:對中5個號碼(含特別號),可獲得現金新台幣1萬元。
●叁獎:對中4個號碼(含特別號),可獲得現金新台幣1,000元。
●普獎:對中3個號碼(含特別號)、2個號碼(含特別號),可獲得味全商店網路折價券新台幣100元。味全商店網址:http://shop.weichuan.com.tw/v2/official
●當期頭獎無人中獎時,獎金將累積至下一期
●等待機會獎:若四次對獎終結後,頭獎有未對中者,主辦單位將自全部輸入之發票號碼中,以電腦隨機之方式,抽出100張中獎發票,均分未對中之頭獎總額。
抽獎日期:2018/03/02
抽獎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25號9樓
公佈日期:2018/03/05 18:00
●貳獎:對中5個號碼(含特別號),可獲得現金新台幣1萬元。
●叁獎:對中4個號碼(含特別號),可獲得現金新台幣1,000元。
●普獎:對中3個號碼(含特別號)、2個號碼(含特別號),可獲得味全商店網路折價券新台幣100元。味全商店網址:http://shop.weichuan.com.tw/v2/official
●當期頭獎無人中獎時,獎金將累積至下一期
●等待機會獎:若四次對獎終結後,頭獎有未對中者,主辦單位將自全部輸入之發票號碼中,以電腦隨機之方式,抽出100張中獎發票,均分未對中之頭獎總額。
抽獎日期:2018/03/02
抽獎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25號9樓
公佈日期:2018/03/05 18:00
兌獎方式與注意事項
1.【味全迎新春 瓶瓶樂透金】活動,主辦單位為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並委由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執行。
2.參與本活動之發票日期,限於活動期間內(2018/01/31 00:00-2018/02/27 20:00)開立,發票開立時間應早於系統登錄時間,且發票上應能清楚辨識味全冷藏商品之品名。未符合上述規範者, 恕無法兌獎。
3.凡對中現金獎金(頭獎、貳獎、叁獎、等待機會獎)的消費者,請至活動網站下載並填妥中獎者領獎信函(即姓名、身分證號碼、地址、手機號碼、匯款資料),連同中獎發票正本、中獎人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匯款帳戶影本,於2018/03/15前(郵戳為憑)掛號寄回指定地址「味全迎新春 活動小組」收,經審查無誤,主辦單位預計2018/03/31前寄送贈品。
4.對中普獎的消費者,請於2018/03/15前上傳中獎之發票照片至活動網站頁面,經主辦單位核對無誤後,將於2018/03/31前以手機簡訊發送。
5.味全商店網路折價券以序號方式發送,由主辦單位以手機簡訊方式發送給中獎者。味全商店網址:http://shop.weichuan.com.tw/v2/official
●折價券使用流程:加入會員→進入「會員專區」→點選「我的折價券」,輸入折價券序號。
●「味全商店」介紹:
*「味全商店」用食品業的高規格品質堅持,找尋最優質的商品與合作店家。
*「味全商店」提供:高品質的乳飲品、海鮮、肉品、蔬果等生鮮食品,以及精選好米、進口油品、調味料、飲品等民生雜貨,讓您安心採購,輕鬆無負擔。
*四大特點:品質把關、今天訂明天到、新鮮配送、滿意保證。
6.如中獎發票字跡不易辨識,或殘缺不全,或有偽造、變造等情事,經主辦單位判定為無效者,或通訊資料有誤、不完整或不清楚,致無法聯絡者,或未遵守規定之期限或不配合規定之事項,均取消中獎資格。如涉及民、刑事責任者,將依法追究。
7.中獎者寄回之發票,將於活動結束後捐贈公益單位。中獎者回函之個人資料,由主辦單位及活動執行單位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法規,負責保密民眾個人資料,期間屆滿後,主辦單位及活動執行單位將刪除民眾個人資料。
8.電子發票參加方式:活動中獎人可依以下方式取得電子發票的憑證明細,印出後以做為領獎憑據(1)金融卡、悠遊卡、iCash電子發票:可至系統的機器查詢\"發票號碼+購物明細\",系統有\"詳細的購物明細與金額\",可以列印。連結: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
9.中獎者資料確認後,由主辦單位統籌獎品發送作業,中獎者不得異議。如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獎品發送發生錯誤滅失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10.凡未依規定期限寄回中獎資料,則視為放棄中獎資格。獎品發送以中獎人回函之個人資料(即姓名、聯絡電話、收件地址)為準,因回函資料不齊全或錯誤,以致無法發送獎品,則視為放棄中獎權利。
11.本活動為機會中獎,依財政部國稅局制定之「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
(1)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付超過新臺幣$1,000 元,須列單由主辦單位申報主管稽徵機關。另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依法扣取10%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為 20%),年度綜合所得稅計入「其他所得」項目申報(次年5月底前),並配合主辦單位辦理代扣繳相關事宜,預扣稅金後始得中獎之獎金。
(2)中獎人另須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供主辦單位向稅捐機關進行年度列單申報作業。
(3)若中獎人不願提供相關資料或未依限如期繳納稅額並配合辦理手續等相關事宜,即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
12.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變動,變動內容將公告於活動網站上,不另行通知。
13.本活動限居住於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之自然人參加,且主辦單位之員工及眷屬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一經發現立即取消中獎資格。
14.如有任何疑義,歡迎來電,活動專線:02-25025020 (週一至週五09:00-1800;國定/例假日/過年期間,無法提供服務)。
2.參與本活動之發票日期,限於活動期間內(2018/01/31 00:00-2018/02/27 20:00)開立,發票開立時間應早於系統登錄時間,且發票上應能清楚辨識味全冷藏商品之品名。未符合上述規範者, 恕無法兌獎。
3.凡對中現金獎金(頭獎、貳獎、叁獎、等待機會獎)的消費者,請至活動網站下載並填妥中獎者領獎信函(即姓名、身分證號碼、地址、手機號碼、匯款資料),連同中獎發票正本、中獎人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匯款帳戶影本,於2018/03/15前(郵戳為憑)掛號寄回指定地址「味全迎新春 活動小組」收,經審查無誤,主辦單位預計2018/03/31前寄送贈品。
4.對中普獎的消費者,請於2018/03/15前上傳中獎之發票照片至活動網站頁面,經主辦單位核對無誤後,將於2018/03/31前以手機簡訊發送。
5.味全商店網路折價券以序號方式發送,由主辦單位以手機簡訊方式發送給中獎者。味全商店網址:http://shop.weichuan.com.tw/v2/official
●折價券使用流程:加入會員→進入「會員專區」→點選「我的折價券」,輸入折價券序號。
●「味全商店」介紹:
*「味全商店」用食品業的高規格品質堅持,找尋最優質的商品與合作店家。
*「味全商店」提供:高品質的乳飲品、海鮮、肉品、蔬果等生鮮食品,以及精選好米、進口油品、調味料、飲品等民生雜貨,讓您安心採購,輕鬆無負擔。
*四大特點:品質把關、今天訂明天到、新鮮配送、滿意保證。
6.如中獎發票字跡不易辨識,或殘缺不全,或有偽造、變造等情事,經主辦單位判定為無效者,或通訊資料有誤、不完整或不清楚,致無法聯絡者,或未遵守規定之期限或不配合規定之事項,均取消中獎資格。如涉及民、刑事責任者,將依法追究。
7.中獎者寄回之發票,將於活動結束後捐贈公益單位。中獎者回函之個人資料,由主辦單位及活動執行單位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法規,負責保密民眾個人資料,期間屆滿後,主辦單位及活動執行單位將刪除民眾個人資料。
8.電子發票參加方式:活動中獎人可依以下方式取得電子發票的憑證明細,印出後以做為領獎憑據(1)金融卡、悠遊卡、iCash電子發票:可至系統的機器查詢\"發票號碼+購物明細\",系統有\"詳細的購物明細與金額\",可以列印。連結: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
9.中獎者資料確認後,由主辦單位統籌獎品發送作業,中獎者不得異議。如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獎品發送發生錯誤滅失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10.凡未依規定期限寄回中獎資料,則視為放棄中獎資格。獎品發送以中獎人回函之個人資料(即姓名、聯絡電話、收件地址)為準,因回函資料不齊全或錯誤,以致無法發送獎品,則視為放棄中獎權利。
11.本活動為機會中獎,依財政部國稅局制定之「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
(1)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付超過新臺幣$1,000 元,須列單由主辦單位申報主管稽徵機關。另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依法扣取10%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為 20%),年度綜合所得稅計入「其他所得」項目申報(次年5月底前),並配合主辦單位辦理代扣繳相關事宜,預扣稅金後始得中獎之獎金。
(2)中獎人另須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供主辦單位向稅捐機關進行年度列單申報作業。
(3)若中獎人不願提供相關資料或未依限如期繳納稅額並配合辦理手續等相關事宜,即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
12.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變動,變動內容將公告於活動網站上,不另行通知。
13.本活動限居住於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之自然人參加,且主辦單位之員工及眷屬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一經發現立即取消中獎資格。
14.如有任何疑義,歡迎來電,活動專線:02-25025020 (週一至週五09:00-1800;國定/例假日/過年期間,無法提供服務)。
蒐集利用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1.主辦單位舉辦上述活動,為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之規定,告知擬參加之消費者下列事項:(1)蒐集人: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目的:行銷、贈獎及其相關事項
(3)個資類別:C001辨識個人者。如姓名、住址、電話、行動電話等。
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如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及
C011個人描述: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4)由蒐集人一時在台灣地區就贈獎活動之相關事項使用個資
(5)參加人得以畫面或電子郵件查詢,或請求閱覽、製給複本、請求補
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
(6)不提供不能參加兌獎活動,或將被取消中獎資格
2.主辦單位將尊重參加人之權益,絕不逾越上述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從事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人個人資料,且非經同意,亦絕不任意竄改或洩漏或提供第三人使用。若有逾越上述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主辦單位將事先以書面、電子郵件、傳真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並取得參加人書面之同意。
(2)目的:行銷、贈獎及其相關事項
(3)個資類別:C001辨識個人者。如姓名、住址、電話、行動電話等。
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如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及
C011個人描述: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4)由蒐集人一時在台灣地區就贈獎活動之相關事項使用個資
(5)參加人得以畫面或電子郵件查詢,或請求閱覽、製給複本、請求補
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
(6)不提供不能參加兌獎活動,或將被取消中獎資格
2.主辦單位將尊重參加人之權益,絕不逾越上述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從事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人個人資料,且非經同意,亦絕不任意竄改或洩漏或提供第三人使用。若有逾越上述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主辦單位將事先以書面、電子郵件、傳真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並取得參加人書面之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