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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金頂閃電麥神!! 金頂賽車盛事-抽美國加州迪士尼樂園歡樂雙人行

活動說明

凡購買金頂電池商品(單一發票需超過199元),以紙張填寫姓名、手機號碼及住址連絡資訊與「購買發票正本連同交易明細表」(購買日期以發票日期為憑),一起封入信封內,寄回至 「10599台北榮星郵局第23號信箱」,金頂電池CARS 3活動小組收。參加資格以郵戳2017/9/30為憑,發票需能清楚辨識購買時間、購買通路及商品明細及金額,逾期視同不符參加抽獎資格。(※請勿親送)

活動時間

2017/08/01-2017/09/30

活動網站

活動通路

全通路

活動獎項

<頭獎>美國加州迪士尼樂園歡樂雙人行(五天四夜),共1名 市值20 萬
注意事項:此獎項內容有限定出發及回程時間,中獎者需自行斟酌此日期是否可以前往,不得以其他因素要求主辦單位更換其他的贈品,若中獎者無法如期前往,主辦單位亦不負後續相關責任。
美國加州迪士尼樂園歡樂雙人行(五天四夜)內容
■ 桃園 / 洛杉磯 來回機票
■ 【迪士尼樂園】或【迪士尼加州冒險樂園】 套票 二選一
■ 聖地牙哥一日遊
■ 好萊塢星光大道—Citadel Outlets—聖塔莫尼卡行程
■ DISNEY’S PARADISE HOTEL三晚或同級飯店
【團費包含】:
1)航空公司來回團體機票+機場稅+安檢稅+燃油附加費。機票限團去團回,不得脫隊或延回。
2)行程表中註明之飯店住宿+餐食+車資+門票等費用。(活動獎項抽出後提供)
3)500萬責任險及20萬意外醫療險。
4)全程導遊司機小費。
【團費不包含】:
1)私人之電話費、洗衣費、飲料費及其他個別費用。
2)線上申請美國電子許可ESTA,手續費USD14。
【注意事項】:
1)本行程交通住宿及旅遊點儘量忠於原行程,若遇特殊情況將會前後更動或互換觀光點,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若離隊視同放棄,恕不退費敬請見諒。
2)美國所有的酒店倡導綠色消費環保政策,不無償提供一次性用品,請賓客自帶。
3)得獎者需遵循主辦單會所規劃之活動內容,不得要求任意更換或添加。
【出發時間】:
1)2017年11月/12.13.14.19.20.21.26.27.28
2)2017年12月/3.4.5.10.11.12
3)2018年1月14.15.16.28.29.30
<二獎>汽車總動員3- CARS麥坤玩具車乙台,共18名 市值250元

抽獎時間

2017/10/5

公布時間

2017/10/6 18:00前

兌換時間

2017/10/16 (以郵戳為憑)

寄送時間

2017/10/30前

領獎信函

中獎名單公布

兌獎流程

1. 中獎發票正本 (有效發票係指於2017/8/1 00:00-2017/9/30 23:59止) 需能清楚辨識購買時間、購買通路及商品明細及金額,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則需另附購買明細或於發票上加蓋購買店家之店章。並請保留中獎發票正本以供事後兌獎查驗,如發票遺失、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或無法提供正本(或購買明細)者,視同無效。電子發票須請中獎者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找出購買明細後列印,附於領獎信函中,以電子載具儲存發票的消費者,請記得跟店家索取電子發票紙本正本,若幸運中獎才能符合領獎資格。
2.中獎者請自行上活動網站下載領獎信函,並於2017/10/16前(以郵戳為憑),將領獎信函、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0元以上需附上),以掛號信件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金頂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放棄中獎權利。未中獎之信函,將於活動結束後捐贈給創世基金會,該會兌獎完後,由該會統一銷毀。
3.中獎者與兌獎者需為同一人,本活動不得轉讓他人兌獎。
4.本活動限設籍臺灣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中獎者若未滿20歲,除了中獎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須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助後續兌獎事宜。
5.詳細活動辦法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或洽客服專線02-25171326#28,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不含國定例假日/過年期間)

注意事項

1.本活動主辦單位為台灣大昌華嘉股份有限公司,活動執行單位為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活動參加者於參加簡訊活動同時即已同意並接受本活動所有規範,活動辦法及中獎名單依活動網站之公佈為準。本活動所得之消費者門號等個人資訊,僅作為日後主辦單位及其品牌之消費者活動宣傳之使用,不會作為它途使用。
2.主辦單位、協辦單位與相關零售商、供應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其違反本項規定經查證屬實者,除中獎無效外並應返還所得獎項。主辦單位有變更、取消活動內容而不作事前通知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作出解釋、裁決或補充協議。
3.所有兌獎憑證(包括中獎發票及得獎者資料)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發票錯誤與系統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的兌獎憑證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兌獎資格。為防止舞弊情形,兌獎發票打印日期必須在中獎日期之前。請參加者務必保留登錄之正本發票,以利兌獎時以供執行單位審核,活動期間登錄發票時間以主辦單位系統時間為主。
4.中獎者請務必依照指定流程完成兌獎。中獎者請依照中獎公告說明於指定時間內寄回兌獎資料,逾期回覆或是中獎資料提供不全以致無法完成獎品領取、寄送者,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5.獎項不另行備取,為保持參加活動之公平性,所有寄回兌獎之發票需為正本,中獎發票正本需連同兌獎資料一併寄回活動小組查驗,若不符合上述條件者,則取消中獎資格。所有寄回之兌獎發票正本,恕不退還。
6.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7.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得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8.獎品寄送過程中,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造成損壞、延遲,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獎品以實物為準, 恕不提供挑選、轉讓、折現、更換等值獎品,主辦單位保留活動內容修改之權利。
9.本活動限設籍臺灣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且參加者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0.運送地址請詳細填寫,因地址或個人相關資料不完整,導致獎品無法運送或無法聯絡得獎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若資料有不實、不完整及不正確,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得獎資格的權利,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亦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1.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0元以上,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預繳10%稅金,主辦單位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予中獎人,待中獎人付清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同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2.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及折換現金,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獎品寄送過程中,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造成損壞、延遲,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中獎資格不得轉讓他人,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換獎項。活動小組將於活動兌獎流程結束後統一寄出。
13.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且不須做出任何事前之通知,包含但不限於變更等值贈品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