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多力多滋 新辣鬥經典
活動說明
1.2017/03/01(三)0:00~2017/04/16(日)23:59(以本活動系統判別時間為準),於此活動期間內購買多力多滋全系列(含多力多滋勁爆脆系列)任一包產品(限原始訂價20元以上之商品),進入本活動網站憑購買發票登錄發票號碼,並投票力挺的口味陣營(新辣陣營或經典陣營)、填妥個人真實資料,即可參加抽獎。
2.抽獎方式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活動參與者投票力挺陣營,主辦方將每隔約雙周時間(詳請見“得獎公佈日期”中對應的發票登錄日期說明)抽出不同陣營之”雙週對決獎”,每個陣營各2名,第二階段將於上述活動期間結束後於2017/4/20 (四),從所有投票者中,抽取1名得獎者,獲得頭獎。
3.參與本抽獎之發票須為正本(不得為手開式發票),且憑證上可清楚辨識符合本活動設定之活動期間內購買、及指定之商品內容條件方可參加。
活動期間
2017/03/01~2017/04/16
活動官網
獎項與中獎公佈說明
● 頭獎1名:最低總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現金**(NTD$200,000)
主辦單位在新台幣貳拾萬元的基礎上再加碼等同于活動期間系統統計登陸成功之發票總數數額的現金金額。
*頭獎總獎金金額依據法律公平會規定要求,上限不得超過新臺幣五百萬元
**以上獎項現金金額皆爲未稅金額,中獎人需依照法律規定繳納獎項所得稅金(具體見兌獎説明及注意事項)
※將於2017/4/20 (四),從所有投票者中,抽取1名得獎者,並於2017/04/25(二)公布總獎金與名單於本活動網站中。
●雙週對決獎*12名:
新辣隊:【HTC VIVE】*6名(市價約$30,000元)
經典隊:【SONY PS4 Pro與專屬遊戲光碟共3片】*6名(市價約$20,000元)
※每隔約雙周時間自投票力挺新辣陣營與經典陣營的投票者中,不同陣營各抽取2名得獎者,並公布於本活動網站中。
※得獎公布日期:
2017/03/24(發票購買及登錄期間:2017/03/01-2017/03/19)
2017/04/07(發票購買及登錄期間:2017/03/01-2017/04/02)
2017/04/21(發票購買及登錄期間:2017/03/01-2017/04/16)
中獎通知方式:名單公布後主辦單位將於5日內以email方式寄發中獎通知函予所有中獎者,頭獎會另外電話通知中獎及說明。
主辦單位在新台幣貳拾萬元的基礎上再加碼等同于活動期間系統統計登陸成功之發票總數數額的現金金額。
*頭獎總獎金金額依據法律公平會規定要求,上限不得超過新臺幣五百萬元
**以上獎項現金金額皆爲未稅金額,中獎人需依照法律規定繳納獎項所得稅金(具體見兌獎説明及注意事項)
※將於2017/4/20 (四),從所有投票者中,抽取1名得獎者,並於2017/04/25(二)公布總獎金與名單於本活動網站中。
●雙週對決獎*12名:
新辣隊:【HTC VIVE】*6名(市價約$30,000元)
經典隊:【SONY PS4 Pro與專屬遊戲光碟共3片】*6名(市價約$20,000元)
※每隔約雙周時間自投票力挺新辣陣營與經典陣營的投票者中,不同陣營各抽取2名得獎者,並公布於本活動網站中。
※得獎公布日期:
2017/03/24(發票購買及登錄期間:2017/03/01-2017/03/19)
2017/04/07(發票購買及登錄期間:2017/03/01-2017/04/02)
2017/04/21(發票購買及登錄期間:2017/03/01-2017/04/16)
中獎通知方式:名單公布後主辦單位將於5日內以email方式寄發中獎通知函予所有中獎者,頭獎會另外電話通知中獎及說明。
兌獎說明
1.主辦單位將依上述辦法抽出得獎名單,並將在5個工作天之內寄出得獎通知信及獎品寄送相關資料至所填Email信箱,請得獎者至信箱確認,並在收到中獎確認信7個工作天內回覆兌獎相關資料。若未於規範時間內回覆,則視同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且不補發中獎獎項,並有權抽選其他得獎人。
2.於得獎名單公布後,中獎者須自行至本活動網站『中獎名單』下載領獎信函,並於2017/05/10前(以郵戳為憑) 填妥領獎信函並連同中獎發票正本及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掛號方式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多力多滋「新辣鬥經典」活動小組收,逾期及提供資料訊息不全者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3.有效中獎發票及明細之認定需為活動期間(2017/03/01 00:00起~2017/04/16 23:59止)在台灣境內單筆購買多力多滋系全列任一產品,且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抽獎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4.中獎者寄回之中獎發票正本及領獎信函上所填之身份資料,需和本活動所登錄的資料相同,如經審核未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5.機會中獎金額價值超過NT$20,000的中華民國國籍人士,依法需預繳交機會中獎稅金10% (本活動頭獎中獎人之稅金會於獎項匯款時預扣,請頭獎中獎人提供正確匯款銀行帳號及戶名,以利主辦單位處理後續匯款事宜)。
6.主辦單位收到中獎者之領獎信函並審核相關兌獎憑證無誤後,獎項統一於2017/06/05前寄出。
2.於得獎名單公布後,中獎者須自行至本活動網站『中獎名單』下載領獎信函,並於2017/05/10前(以郵戳為憑) 填妥領獎信函並連同中獎發票正本及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掛號方式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多力多滋「新辣鬥經典」活動小組收,逾期及提供資料訊息不全者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3.有效中獎發票及明細之認定需為活動期間(2017/03/01 00:00起~2017/04/16 23:59止)在台灣境內單筆購買多力多滋系全列任一產品,且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抽獎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4.中獎者寄回之中獎發票正本及領獎信函上所填之身份資料,需和本活動所登錄的資料相同,如經審核未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5.機會中獎金額價值超過NT$20,000的中華民國國籍人士,依法需預繳交機會中獎稅金10% (本活動頭獎中獎人之稅金會於獎項匯款時預扣,請頭獎中獎人提供正確匯款銀行帳號及戶名,以利主辦單位處理後續匯款事宜)。
6.主辦單位收到中獎者之領獎信函並審核相關兌獎憑證無誤後,獎項統一於2017/06/05前寄出。
注意事項
1.本活動僅限居住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之居民參加,獎品寄送地區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實際活動結束時間將以主辦單位最後公布時間為準。主辦單位保留取消、變更或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
2.參加者於送出資料參加本活動時,視為同意並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含其更新修正內容),主辦方有權檢視本活動參與者之參與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例: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活動參與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品,主辦方及活動小組保有變更、終止其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賠償。
3.同一組發票號碼僅限登錄一次,並獲得1個抽獎機會,且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
4.所有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方兌領獎項並簽署領獎領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發票正本(含明細)之一切查驗,以主辦方之審核為準,並為唯一之依據,任何非法、手開、過期、殘缺不全、經更動、複製、影印及有任何印刷、機械或其他錯誤之發票均屬無效,即取消領獎資格,中獎者不得異議,主辦方並保留法律追訴之權利。
5.中獎者需遵守提供服務或獎品公司的相關規定。主辦方與獎品服務提供者、代理商或經銷商間亦無任何代理、合夥、經紀或提供保證之關係。兌換獎品或服務之使用規定、保固或服務品質規格需參照生產商或服務商提供之標準,並由其獨立承擔法定的商品或服務責任。
6.本活動之獎品除本活動辦法有所約定的情況外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品圖片僅供參考,以實際商品為主。若獎品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毀損、遺失等,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7.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0以上,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累計期間為2017/01/01-2017/12/31止)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中獎者依法需預繳10%稅金,主辦方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予中獎者,待中獎者付清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
8.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依法於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含大陸人士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獎項之價值,需預先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5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2018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中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此外中獎價值累計超過NT$1,001而未滿20歲之中獎者,視同父母或監護人中獎,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並請附上中獎者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
9.中獎者如因資料填寫不完整、不清楚或寄送過程中發生不可歸責於主辦方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將視同放棄獲獎資格,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0.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系統服務終止、中斷、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或使參加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1.所有參加本活動者於提供或填寫個人資料後,視為同意主辦方得將其個人資料於本活動目地範圍內蒐集、處理暨使用之。主辦方僅使用參與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與者權益。得獎者授權主辦方公開公佈姓名與電話。
12.本次主辦方為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主辦方及配合廠商、零售商、供應商與相關廣告公司之員工亦均不得參加本次活動。
13.本次活動由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兌獎及辦理所得稅金扣繳事宜。
14.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擁有保留、修改、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活動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詳情請見本活動官方網站或電洽活動專線(02)2502-0678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7:00,不含例假日)。
2.參加者於送出資料參加本活動時,視為同意並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含其更新修正內容),主辦方有權檢視本活動參與者之參與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例: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活動參與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品,主辦方及活動小組保有變更、終止其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賠償。
3.同一組發票號碼僅限登錄一次,並獲得1個抽獎機會,且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
4.所有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方兌領獎項並簽署領獎領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發票正本(含明細)之一切查驗,以主辦方之審核為準,並為唯一之依據,任何非法、手開、過期、殘缺不全、經更動、複製、影印及有任何印刷、機械或其他錯誤之發票均屬無效,即取消領獎資格,中獎者不得異議,主辦方並保留法律追訴之權利。
5.中獎者需遵守提供服務或獎品公司的相關規定。主辦方與獎品服務提供者、代理商或經銷商間亦無任何代理、合夥、經紀或提供保證之關係。兌換獎品或服務之使用規定、保固或服務品質規格需參照生產商或服務商提供之標準,並由其獨立承擔法定的商品或服務責任。
6.本活動之獎品除本活動辦法有所約定的情況外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品圖片僅供參考,以實際商品為主。若獎品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毀損、遺失等,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7.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0以上,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累計期間為2017/01/01-2017/12/31止)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中獎者依法需預繳10%稅金,主辦方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予中獎者,待中獎者付清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
8.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依法於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含大陸人士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獎項之價值,需預先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5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2018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中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此外中獎價值累計超過NT$1,001而未滿20歲之中獎者,視同父母或監護人中獎,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並請附上中獎者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
9.中獎者如因資料填寫不完整、不清楚或寄送過程中發生不可歸責於主辦方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將視同放棄獲獎資格,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0.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系統服務終止、中斷、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或使參加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1.所有參加本活動者於提供或填寫個人資料後,視為同意主辦方得將其個人資料於本活動目地範圍內蒐集、處理暨使用之。主辦方僅使用參與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與者權益。得獎者授權主辦方公開公佈姓名與電話。
12.本次主辦方為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主辦方及配合廠商、零售商、供應商與相關廣告公司之員工亦均不得參加本次活動。
13.本次活動由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兌獎及辦理所得稅金扣繳事宜。
14.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擁有保留、修改、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活動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詳情請見本活動官方網站或電洽活動專線(02)2502-0678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7:00,不含例假日)。
隱私權聲明
參加者同意所提供的姓名、電子郵件地址、一般郵寄地址或聯絡電話,得由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之執行單位或承攬第三人,基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予以蒐集、處理及利用。利用期間為本活動期間及本活動辦理完畢為止,利用地區為台灣。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時,但若不提供,則主辦單位無法給予有效參加資格,亦無法履行提供獎項的義務。您就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得向主辦單位要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個資法相關聲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1.蒐集個人資料公司: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
2.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多力多滋「新辣鬥經典」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3.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手機號碼、聯絡地址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資訊。
4.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期間:自2017/03/01起至2017/04/16抽獎活動結束且獎項寄送等後續相關程式執行完畢。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廣告主、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5.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6.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本人參與本活動即視為本人已瞭解活動主辦方貴公司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貴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貴公司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
1.蒐集個人資料公司: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
2.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多力多滋「新辣鬥經典」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3.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手機號碼、聯絡地址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資訊。
4.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期間:自2017/03/01起至2017/04/16抽獎活動結束且獎項寄送等後續相關程式執行完畢。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廣告主、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5.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6.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本人參與本活動即視為本人已瞭解活動主辦方貴公司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貴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貴公司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