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2017 喝立頓好運來】
活動說明
●活動1→樂拉霸天天抽
至活動網站登入FB帳號參加拉霸活動試手氣,即可抽LINE電子禮劵240元 (每個帳號每天有三次玩拉霸機的機會)
獎項:LINE電子禮劵240元/名,天天抽3名,共189名 (每個FB帳號每天限中獎一次)
●活動2→登錄發票抽大獎
凡活動期間購買立頓即飲茶新鮮屋/寶特瓶/鋁箔包系列任一商品(不限口味與金額),掃QR code或上活動網站登錄發票即可參加週週抽 LINE電子禮劵1380元。
獎項:LINE電子禮劵1380元/名,週週抽10名,共90名
●活動3→7-Eleven及全家加碼抽
活動結束後,登錄發票為7-11通路/全家通路之消費者將可另外加碼抽好禮
獎項:7-Eleven期間限定活動:LINE東京旗艦店雙人行旅遊 共3名 (市價30,000元)
獎項:全家期間限定活動:LINE首爾旗艦店雙人行旅遊+全家禮券$5,000 共3名 (市價30,000元)
備註說明:
1.7-Eleven通路/全家通路的發票除了可抽”登錄發票抽大獎” 外, 亦可再抽”7-Eleven及全家加碼抽”獎項
2.消費者在登錄發票時需正確填寫活動商品之購買通路,若中獎者被抽出之中獎發票與實際登錄通路不符合時,將取消其兌獎資格。例如:全家通路之中獎者的中獎發票需為活動期間由全家通路所開立之活動商品發票才能兌獎)
抽獎時間、名單公佈
●天天抽:於2016/12/22-2017/02/22 每日下午3點抽出前一天的中獎者,當日下午5點公佈於活動網站
●週週抽:於2016/12/28、2017/1/4、1/11、1/18、1/25、2/1、2/8、2/15,2/22,每週三下午3點抽出前一週的中獎者,當日下午5點公佈於活動網站
●加碼抽:於2017/02/22抽出中獎者,2017/02/24公佈中獎名單
●週週抽:於2016/12/28、2017/1/4、1/11、1/18、1/25、2/1、2/8、2/15,2/22,每週三下午3點抽出前一週的中獎者,當日下午5點公佈於活動網站
●加碼抽:於2017/02/22抽出中獎者,2017/02/24公佈中獎名單
活動官網
兌獎截止日
2017/03/10
贈品寄送日
2017/04/10
活動通路
全通路
活動品項
立頓即飲茶全品項 (含新鮮屋/寶特瓶/鋁箔包系列任一商品)
Line點數發送處理相關流程
2017/03/01統一以手機簡訊發送”天天抽跟週週抽”的LINE電子禮劵序號至中獎者的手機,請中獎者自行確認手機簡訊,如2017/03/06前仍未收到活動小組所發送的簡訊,請來電活動小組確認,LINE電子禮劵效期為一年,煩請收到後儘快儲值,以免影響您的權益。相關活動兌換以LINE STORE https://store.line.me/ 規範為主。
兌獎方式與流程
1.中獎發票正本(有效發票係指於2016/12/21 00:00-2017/02/21 23:59前於全省通路所開立的發票,並印有立頓即飲茶全品項 (含新鮮屋/寶特瓶/鋁箔包系列任一商品)之產品名稱或條碼之交易明細、壹瓶(含)以上之購買數量即為有效可登錄之發票)。若電子發票明細遺失請至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列印一併附上,發票若不清楚、剪貼、有殘缺、無法辨識等均視同無效。
2.為了維護公平性,所有兌獎發票需為正本發票,請活動之參與者於購買時,請向店家索取正本發票,無法提供正本發票之中獎者(例如:發票存於ICASH、悠遊卡、手機載具、全聯卡等),恕無法兌獎。
3.領獎確認書將放至活動網站上供中獎者下載,請將填妥的「領獎確認書」連同中獎發票正本/購買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資料請備齊,以避免影響兌獎權益),於2017/03/10前(以郵戳為憑)掛號寄至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喝立頓好運來活動小組收」,逾期視為放棄該得獎權利,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補償。主辦單位亦不對從缺的獎項進行補抽獎。
4.中獎者與兌獎者需為同一人,本活動不得轉讓他人兌獎。
5.本活動限設籍臺灣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中獎者若未滿20歲,除了中獎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須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助後續兌獎事宜。
6.活動詳情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洽立頓客服專線02-25017500,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不含國定例假日/過年期間)
2.為了維護公平性,所有兌獎發票需為正本發票,請活動之參與者於購買時,請向店家索取正本發票,無法提供正本發票之中獎者(例如:發票存於ICASH、悠遊卡、手機載具、全聯卡等),恕無法兌獎。
3.領獎確認書將放至活動網站上供中獎者下載,請將填妥的「領獎確認書」連同中獎發票正本/購買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資料請備齊,以避免影響兌獎權益),於2017/03/10前(以郵戳為憑)掛號寄至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喝立頓好運來活動小組收」,逾期視為放棄該得獎權利,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補償。主辦單位亦不對從缺的獎項進行補抽獎。
4.中獎者與兌獎者需為同一人,本活動不得轉讓他人兌獎。
5.本活動限設籍臺灣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中獎者若未滿20歲,除了中獎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須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助後續兌獎事宜。
6.活動詳情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洽立頓客服專線02-25017500,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不含國定例假日/過年期間)
注意事項
1.本活動主辦單位為聯合利華股份有限公司,活動執行單位為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活動同時即已同意並接受本活動所有規範。活動辦法及中獎名單依活動網站之公佈為準。本活動所得之消費者個人資訊,僅作為日後主辦單位聯合利華股份有限公司其品牌之消費者活動宣傳之使用,不會作為它途使用。
2.參加活動2(登錄發票抽大獎)及活動3(7-11及全家消費加碼抽好禮)的消費者,請保留發票正本及購買明細以供中獎後查驗,有效可登錄之發票係指2016/12/21 00:00-2017/02/21 23:59前於全省通路所開立的發票,並印有立頓即飲茶全品項 (含新鮮屋/寶特瓶/鋁箔包系列任一商品)之產品名稱或條碼之交易明細、壹瓶(含)以上之購買數量,若不符合上述條件者,中獎無效。中獎發票正本需連同兌獎資料(即領獎確認書+中獎發票正本/購買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併寄回活動小組查驗(地址: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喝立頓 好運來活動小組收」),恕不退還,發票正本將於活動結束後將統一捐贈給華山基金會。
3.如參加活動過程中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中獎無效,且主辦單位得對有關參加者或得獎者行使法律追訴權。
4.中獎者請依照中獎公告說明於指定時間內寄回兌獎資料(即領獎確認書+中獎發票正本/購買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逾期回覆或兌獎資料提供不全以致無法完成獎品領取、寄送者,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5.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應依法承擔一切因此而生之民刑事責任。
6.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0元以上,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以上,依法需預繳10%稅金(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NT$2,000元者,免予扣繳),主辦單位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予中獎人,待中獎人繳納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價值累計超過$1,001而未滿20歲之中獎人,應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並請附上中獎人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
7.本活動限設籍臺灣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且參加者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8.運送地址請詳細填寫,因地址或個人相關資料不完整,導致獎品無法運送或無法聯絡得獎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若資料有不實、不完整及不正確,視為放棄中獎資格,不得要求主辦單位補償,主辦單位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亦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9.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及折換現金,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獎品寄送過程中,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造成損壞、延遲,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中獎資格不得轉讓他人,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換獎項。活動小組將於活動兌獎流程結束、應納稅款之中獎者繳稅後統一寄出。
10.本活動網頁之所有智慧財產權皆由主辦單位擁有,並以主辦單位為著作人。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主辦單位將依法就侵權行為主張法律權利。
11.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且不須做出任何事前之通知,包含但不限於變更等值贈品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解釋為依據。
2.參加活動2(登錄發票抽大獎)及活動3(7-11及全家消費加碼抽好禮)的消費者,請保留發票正本及購買明細以供中獎後查驗,有效可登錄之發票係指2016/12/21 00:00-2017/02/21 23:59前於全省通路所開立的發票,並印有立頓即飲茶全品項 (含新鮮屋/寶特瓶/鋁箔包系列任一商品)之產品名稱或條碼之交易明細、壹瓶(含)以上之購買數量,若不符合上述條件者,中獎無效。中獎發票正本需連同兌獎資料(即領獎確認書+中獎發票正本/購買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併寄回活動小組查驗(地址: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喝立頓 好運來活動小組收」),恕不退還,發票正本將於活動結束後將統一捐贈給華山基金會。
3.如參加活動過程中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中獎無效,且主辦單位得對有關參加者或得獎者行使法律追訴權。
4.中獎者請依照中獎公告說明於指定時間內寄回兌獎資料(即領獎確認書+中獎發票正本/購買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逾期回覆或兌獎資料提供不全以致無法完成獎品領取、寄送者,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5.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應依法承擔一切因此而生之民刑事責任。
6.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0元以上,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以上,依法需預繳10%稅金(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NT$2,000元者,免予扣繳),主辦單位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予中獎人,待中獎人繳納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價值累計超過$1,001而未滿20歲之中獎人,應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並請附上中獎人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
7.本活動限設籍臺灣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且參加者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8.運送地址請詳細填寫,因地址或個人相關資料不完整,導致獎品無法運送或無法聯絡得獎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若資料有不實、不完整及不正確,視為放棄中獎資格,不得要求主辦單位補償,主辦單位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亦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9.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及折換現金,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獎品寄送過程中,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造成損壞、延遲,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中獎資格不得轉讓他人,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換獎項。活動小組將於活動兌獎流程結束、應納稅款之中獎者繳稅後統一寄出。
10.本活動網頁之所有智慧財產權皆由主辦單位擁有,並以主辦單位為著作人。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主辦單位將依法就侵權行為主張法律權利。
11.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且不須做出任何事前之通知,包含但不限於變更等值贈品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解釋為依據。
蒐集個人資料聲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規定,向參與「2017喝立頓好運來」(以下簡稱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請參與本活動消費者於參與前務必詳閱。
我們向您蒐集的個人資料:
1.聯合利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聯合利華)及我們的委託活動執行單位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在您自願情況下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2.「個人資料」是指任何關於您的資料或訊息,使(a)從該資料;或(b)從我們具有或可能具有的資料和其他訊息,可確定您的身分。我們可以向您蒐集如下所列出的個人資料類別,包括*姓名、*聯絡電話、和以任何形式所提供給我們或通過其他與您互通的訊息。
3.您可自願選擇是否向聯合利華提供您的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上述第2段具有星號標記的個人資料,恕我們未必可以向您提供我們的產品或服務,因我們不能確認您的身分,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我們如何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4.蒐集及利用個人資料目的包括: a. 通知您相關活動訊息; b. 內部市場及客戶之統計調查; c. 遵守任何法律,法規或法院命令規定需要揭露的責任;及 d.任何直接如上述目的有關的其他目的。
5.利用個人資料方式包括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方式。
我們將您的個人資料轉移给哪些第三方
6.我們會向下列第三方揭露您的個人資料,用於以下目的:
(A)任何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管理、經營或執行您的帳號或全球會籍的商業合作夥伴或顧問及/或我們的一般業務管理;及
(B)按照上文第4(c)段任何法律、法規、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主管機關所需要揭露的。
7.我們可能會轉移並儲存您的個人資料至臺灣以外的地方。我們會採取一切合理需要的措施確保您的個人資料安全和根據蒐集個人資料聲明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處理。
直接促銷
8.聯合利華希望可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目的,但我們在未得到您的書面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您的個人資料。如果您以勾選在我們活動頁面上的相關空格或使用其他書面方式表示您同意,我們可不時根據您在相關空格、或其他書面方式所同意的個人資料(例如,您的姓名、聯絡方式等),依下列目的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A)促銷我們的產品和服務; 和/或
(B)推廣我們的贈獎活動、會員計畫、品牌聯合或優惠計畫及相關服務和活動。
9.聯合利華亦希望可提供您的個人資料給第三者作直接促銷目的,但我們在未得到您的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您的個人資料。如果您以勾選在我們活動頁面上的相關空格或使用其他書面方式表示您同意,我們可不時根據您在相關空格、或其他書面方式所同意的個人資料(例如,您的姓名、聯絡方式等),與下列各方分享您的個人資料:
(A)本集團內的任何單位:(i)促銷我們認為您可能感興趣的產品和服務;和/或(ii)推廣自己的贈獎活動、會員計畫、品牌聯合或優惠計畫及相關服務;和/或
(B)我們的品牌合作夥伴,讓他們促銷其服務和產品。
安全保存
10.我們將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確保您的個人資料安全。為了防止未經授權使用或揭露,我們已實施技術和組織安全措施,以防護和保護您的個人資料,並確保根據蒐集個人資料聲明和適用的法律使用個人資料。
11.個人資料在網際網路被儲存、使用或傳輸不是完全安全的。我們將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您的個人資料,但我們沒有任何控制權,也不能保證您透過網際網路傳送的個人訊息的安全性。因此,任何此類儲存、使用或傳輸需您自擔風險。
12.我們的行動應用程式及網站可能、不時和第三方的網站連接。如果您連接到這些網站,請注意,這些網站可擁有自己的隱私政策,而我們亦不會為上述政策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請向這些網站提交任何個人資料前,查看政策。
13.我們將按照相關法律、監管規定和我們內部資料保留政策規定,在必要的時間内保留您的個人資料。
Cookies
14.有關我們如何使用cookies,請參考我們的Cookie Policy (http://www.unilevercookiepolicy.com/en_gb/policy.aspx)。
您的資料隱私權
15.聯合利華將致力保護您提供之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您了解,就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可以用後述任何方式聯絡我們委託的活動執行單位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電話號碼:02-25017500,傳真號碼:02-25047092,郵寄地址: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行使下列權利:
(一)得向聯合利華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聯合利華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得向聯合利華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您應為適當之釋明;
(三)得向聯合利華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聯合利華因執行職務所必須者,得不依您的請求為之。
如需要更多關於我們如何處理您的個人資料,請參考我們的聯合利華隱私保護政策(http://www.unileverprivacypolicy.com/traditional_chinese/policy.aspx)。
我們向您蒐集的個人資料:
1.聯合利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聯合利華)及我們的委託活動執行單位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在您自願情況下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2.「個人資料」是指任何關於您的資料或訊息,使(a)從該資料;或(b)從我們具有或可能具有的資料和其他訊息,可確定您的身分。我們可以向您蒐集如下所列出的個人資料類別,包括*姓名、*聯絡電話、和以任何形式所提供給我們或通過其他與您互通的訊息。
3.您可自願選擇是否向聯合利華提供您的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上述第2段具有星號標記的個人資料,恕我們未必可以向您提供我們的產品或服務,因我們不能確認您的身分,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我們如何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4.蒐集及利用個人資料目的包括: a. 通知您相關活動訊息; b. 內部市場及客戶之統計調查; c. 遵守任何法律,法規或法院命令規定需要揭露的責任;及 d.任何直接如上述目的有關的其他目的。
5.利用個人資料方式包括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方式。
我們將您的個人資料轉移给哪些第三方
6.我們會向下列第三方揭露您的個人資料,用於以下目的:
(A)任何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管理、經營或執行您的帳號或全球會籍的商業合作夥伴或顧問及/或我們的一般業務管理;及
(B)按照上文第4(c)段任何法律、法規、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主管機關所需要揭露的。
7.我們可能會轉移並儲存您的個人資料至臺灣以外的地方。我們會採取一切合理需要的措施確保您的個人資料安全和根據蒐集個人資料聲明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處理。
直接促銷
8.聯合利華希望可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目的,但我們在未得到您的書面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您的個人資料。如果您以勾選在我們活動頁面上的相關空格或使用其他書面方式表示您同意,我們可不時根據您在相關空格、或其他書面方式所同意的個人資料(例如,您的姓名、聯絡方式等),依下列目的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A)促銷我們的產品和服務; 和/或
(B)推廣我們的贈獎活動、會員計畫、品牌聯合或優惠計畫及相關服務和活動。
9.聯合利華亦希望可提供您的個人資料給第三者作直接促銷目的,但我們在未得到您的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您的個人資料。如果您以勾選在我們活動頁面上的相關空格或使用其他書面方式表示您同意,我們可不時根據您在相關空格、或其他書面方式所同意的個人資料(例如,您的姓名、聯絡方式等),與下列各方分享您的個人資料:
(A)本集團內的任何單位:(i)促銷我們認為您可能感興趣的產品和服務;和/或(ii)推廣自己的贈獎活動、會員計畫、品牌聯合或優惠計畫及相關服務;和/或
(B)我們的品牌合作夥伴,讓他們促銷其服務和產品。
安全保存
10.我們將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確保您的個人資料安全。為了防止未經授權使用或揭露,我們已實施技術和組織安全措施,以防護和保護您的個人資料,並確保根據蒐集個人資料聲明和適用的法律使用個人資料。
11.個人資料在網際網路被儲存、使用或傳輸不是完全安全的。我們將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您的個人資料,但我們沒有任何控制權,也不能保證您透過網際網路傳送的個人訊息的安全性。因此,任何此類儲存、使用或傳輸需您自擔風險。
12.我們的行動應用程式及網站可能、不時和第三方的網站連接。如果您連接到這些網站,請注意,這些網站可擁有自己的隱私政策,而我們亦不會為上述政策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請向這些網站提交任何個人資料前,查看政策。
13.我們將按照相關法律、監管規定和我們內部資料保留政策規定,在必要的時間内保留您的個人資料。
Cookies
14.有關我們如何使用cookies,請參考我們的Cookie Policy (http://www.unilevercookiepolicy.com/en_gb/policy.aspx)。
您的資料隱私權
15.聯合利華將致力保護您提供之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您了解,就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可以用後述任何方式聯絡我們委託的活動執行單位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電話號碼:02-25017500,傳真號碼:02-25047092,郵寄地址: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行使下列權利:
(一)得向聯合利華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聯合利華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得向聯合利華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您應為適當之釋明;
(三)得向聯合利華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聯合利華因執行職務所必須者,得不依您的請求為之。
如需要更多關於我們如何處理您的個人資料,請參考我們的聯合利華隱私保護政策(http://www.unileverprivacypolicy.com/traditional_chinese/policy.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