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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粒果 享受自然好食光】

活動說明

憑「美粒果」果汁飲料系列NT$72元以上滿額發票正本(發票日期必須為活動期間內),至指定通路服務台可換領刮刮卡壹張,滿NT$144元換取貳張,以此類推;但兌換刮刮卡以單張發票消費金額為限,最多六張。刮刮卡全台限量92,370張,換完即止。(家樂福、美廉社通路活動辦法詳見以下說明)

活動說明

※家樂福:凡購買美粒果商品滿NT$72元,即可憑結帳後收據至服務台兌換「美粒果」清果汁飲料250ml乙罐。
※美廉社:凡購買美粒果商品滿NT$69元,即可兌換刮刮卡一張。

活動期間

2016年10月01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止

活動獎項

●頭獎:MUJI無印良品好食光完美餐盤組(內含竹筷23cm、白磁飯碗/中、木製沙拉碗8x4.5cm、 炊飯土鍋/1.5合,市值NT$2,020元)- 共10名
●貳獎:MUJI無印良品簡單食器組(內含竹筷23cm、木製沙拉碗8x4.5cm、印度棉餐墊,市值NT$470元)- 共200名
●普獎:美粒果®鋁箔包250ml 果汁飲料NT$10一瓶 - 共92,160名(於原通路直接兌換)

指定通路

家樂福、大潤發、愛買、台糖、頂好超市、美廉社、喜互惠、利來福、楓康超市、喜美超市、領鮮超市、省錢超市、俗俗賣、814超市

領獎信函下載

注意事項&兌獎說明

1. 「美粒果」果汁飲料包含柳橙果汁飲料、白葡萄果汁飲料450ml/1250ml以及「美粒果」清果汁蘋果汁、柳橙綜合果汁鋁箔包250ml全系列。
2. 刮中「頭獎:好食光完美餐盤組」及「貳獎:簡單食器組」者請至活動頁面(http://minutemaid.83811.tw)下載『領獎確認書』填寫,並將中獎刮刮卡正本、發票正本及購物明細以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16年12月9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寄至10476台北市中山復興北路368號5樓「美粒果®享受自然好食光」活動小組收,獎品將於2016年12月22日寄出,中獎者若無法提供上述兌獎資料,皆視為放棄中獎權利。
3. 刮中「普獎:美粒果®鋁箔包NT$10一瓶」者請於活動時間內憑發票正本及中獎刮刮卡正本直接向原賣場服務台兌換,限量92,160瓶,換完即止。
4. 中獎者兌獎之發票購買日期需在本活動期間內(2016/10/01 00:00至2016/11/30 23:59),且需清楚列出購買「美粒果」果汁飲料系列商品NT$72元(含)以上,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需另附購買明細,若無法提供購買明細,則不具得獎資格。
5. 參加者同意將參加本活動所提供發票正本,捐助於慈善公益團體並委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恕不退還。
6. 本活動主辦單位為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並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辦單位、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若有任何疑問,請於週一到週五09:00-18:00來電本活動客服專線(02)2502-2202分機20。
7.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姓名。
8.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價值NT$1,001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繳交10%稅金,填寫扣繳憑單並於次年度寄發所得扣(免)繳憑單。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中獎者將於次年度收到主辦單位開立之中獎所得扣繳憑單。中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中獎者同意依台灣相關稅法規定繳納稅捐,並同意主辦單位得依相關法令代扣(繳納)相關稅捐。
9. 參加者須年滿13歲,此外,未滿20歲之中獎者視同父母或監護人中獎,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
10. 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11. 所有中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依準;若有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獎期限的憑證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中獎資格。
12. 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正確資訊,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連絡中獎者,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如有不實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13. 本活動獎品寄送範圍僅限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
14. 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因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中獎者須同意遵守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
15.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應受中華民國法律約束。
16. 消費者於參加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注意規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