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可果美】 獎品都在蕃茄禮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購買可果美飲料系列(含可果美蕃果園)商品任1件(組),以手機簡訊編寫「kagome+發票號碼後八碼」,傳送至83811,即可抽精美大獎。
活動期間
2016/9/1 00:00~2016/10/31 23:59止(以主辦單位之系統時間為準)
活動通路
全通路
活動品項
●可果美蕃茄汁系列:有鹽190g、340g、490g/無鹽190g、340g
●可果美Otomate 100%蕃茄檸檬汁
●可果美蕃果園系列:100%蕃茄蘋果汁、100%綜合蔬果汁、鳳梨綜合蔬果汁、甜橙綜合蔬果
●可果美Otomate 100%蕃茄檸檬汁
●可果美蕃果園系列:100%蕃茄蘋果汁、100%綜合蔬果汁、鳳梨綜合蔬果汁、甜橙綜合蔬果
活動獎項
●頭獎:Dyson Supersonic 吹風機 (市價14,600元),3名
●貳獎:千葉火鍋359元火鍋券2張 (市價718元),100名
●貳獎:千葉火鍋359元火鍋券2張 (市價718元),100名
活動費用
1.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遠傳預付卡門號可參加,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
2.本活動簡訊登錄無需收費,接收系統簡訊回覆費用每則五元(簡訊費用將於次月電信帳單中收取)
2.本活動簡訊登錄無需收費,接收系統簡訊回覆費用每則五元(簡訊費用將於次月電信帳單中收取)
抽獎及公佈中獎日期
領獎信函
兌獎說明
1.中獎發票正本(有效發票係指於2016/9/1 00:00~2016/10/31 23:59止)需為於全通路所開立之發票並可清楚辨識購買可果美飲料系列(含可果美蕃果園)商品任1件(組,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需另附購買明細,或於發票上加蓋購買店家之店章。並請保留中獎發票正本以供事後兌獎查驗,如發票遺失、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或無法提供正本(或購買明細)者,視同無效。若電子發票明細遺失請至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查詢後列印與正本發票附於領獎信函中一併寄回活動小組審核(網址http:goo.gl/FujhRD)。
2.中獎者請至 kagome2016sp.83811.tw下載領獎信函,填妥領獎信函檢附中獎發票正本(需含購買明細)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16/11/24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件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可果美 獎品都在蕃茄禮》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3.中獎者若未滿20歲,不論中獎金額多寡,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4.活動小組確認中獎人資料無誤,獎項將於2016/12/20前統一寄出。
2.中獎者請至 kagome2016sp.83811.tw下載領獎信函,填妥領獎信函檢附中獎發票正本(需含購買明細)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16/11/24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件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可果美 獎品都在蕃茄禮》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3.中獎者若未滿20歲,不論中獎金額多寡,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4.活動小組確認中獎人資料無誤,獎項將於2016/12/20前統一寄出。
注意事項
1.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台灣可果美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3.如參加活動過程中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該發票號碼經系統辨識為使用過,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4.為維護抽獎活動之公平性,每支手機門號以參加30次為限,但不限中獎次數。參加者成功傳送簡訊至83811後,將會收到一則系統回覆登錄成功通知簡訊(簡訊費用5元,將於次月電信帳單中收取),每則簡訊僅可登錄一筆發票號碼<如:kagome XXXXXXXX >,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中獎者請依照兌獎說明於指定時間內寄回兌獎資料,逾期回覆或是中獎資料提供不全以致無法完成獎品領取、寄送者,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5.所有寄回兌獎之發票需為正本,中獎發票正本需連同兌獎資料一併寄回活動小組查驗,若不符合上述條件者,則取消中獎資格。所有寄回之兌獎發票正本,恕不退還。
6.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依準;若中獎發票錯誤與系統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獎期限的兌獎憑證均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兌獎資格。為防止舞弊情形,兌獎發票打印日期必須在中獎日期之前。
7.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中獎無效,主辦單位並對有關參加者或中獎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8.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得公開公佈姓名。
9.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NT$1,001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於次年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主辦單位將不再另外寄發紙本中獎所得扣繳憑單。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預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中獎者同意依台灣相關稅法規定繳納稅捐,並同意主辦單位得依相關法令代扣(繳納)相關稅捐。
10.若中獎者因資格不符或自願放棄中獎資格者,不另行網路公告。
11.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延遲、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12.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13.本活動限設籍臺灣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且參加者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4.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5.圖片僅供參考,獎品以實物為準。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6.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倘若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問題,均由該獎項供應商維修與保固,中獎者應逕向該供應商直接詢問。
17.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8.活動詳情請上可果美官網 www.kagome.com.tw查詢或電洽活動專線:(02)2517-1326#18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不含例假日)。
2.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3.如參加活動過程中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該發票號碼經系統辨識為使用過,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4.為維護抽獎活動之公平性,每支手機門號以參加30次為限,但不限中獎次數。參加者成功傳送簡訊至83811後,將會收到一則系統回覆登錄成功通知簡訊(簡訊費用5元,將於次月電信帳單中收取),每則簡訊僅可登錄一筆發票號碼<如:kagome XXXXXXXX >,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中獎者請依照兌獎說明於指定時間內寄回兌獎資料,逾期回覆或是中獎資料提供不全以致無法完成獎品領取、寄送者,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5.所有寄回兌獎之發票需為正本,中獎發票正本需連同兌獎資料一併寄回活動小組查驗,若不符合上述條件者,則取消中獎資格。所有寄回之兌獎發票正本,恕不退還。
6.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依準;若中獎發票錯誤與系統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獎期限的兌獎憑證均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兌獎資格。為防止舞弊情形,兌獎發票打印日期必須在中獎日期之前。
7.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中獎無效,主辦單位並對有關參加者或中獎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8.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得公開公佈姓名。
9.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NT$1,001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於次年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主辦單位將不再另外寄發紙本中獎所得扣繳憑單。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預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中獎者同意依台灣相關稅法規定繳納稅捐,並同意主辦單位得依相關法令代扣(繳納)相關稅捐。
10.若中獎者因資格不符或自願放棄中獎資格者,不另行網路公告。
11.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延遲、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12.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13.本活動限設籍臺灣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且參加者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4.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5.圖片僅供參考,獎品以實物為準。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6.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倘若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問題,均由該獎項供應商維修與保固,中獎者應逕向該供應商直接詢問。
17.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8.活動詳情請上可果美官網 www.kagome.com.tw查詢或電洽活動專線:(02)2517-1326#18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不含例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