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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事食品】多力多滋 對決拼大獎

活動說明

於活動期間內,凡在台灣境内購買多力多滋任1口味包裝商品(單包定價NT$20(含)以上)、或樂事指定口味(美國經典原味或九州岩燒海苔)英雄包裝任1包-(淨重64公克,單包定價NT$30)、或好市多樂事指定英雄組合任1盒商品,憑該筆購買發票至多力多滋活動網站輸入完整發票號碼及填寫相關個人身份資料後,選擇所支持的英雄,即可參加抽獎。
-選擇支持超人,即有機會抽中超人頭獎,享受超Bold體驗的飆速快感。
-選擇支持蝙蝠俠,即有機會抽中蝙蝠俠頭獎,搶搭超Bold裝備秒殺眾人目光。
還有更多獨家限量英雄好禮等你抽。
*購買多力多滋指定包裝-蒜香酷辣口味,每張發票可享2個抽獎機會,拼獎更有力!
*每張發票號碼限登錄乙次,並獲得1次抽獎機會,惟本活動辦法特別說明除外。
*請務必保留登錄之購買發票正本(含明细),以供中獎後提供主辦單位審核。

活動期間

2016/03/1 00:00 - 2016/04/30 23:59

活動官網

活動獎項

蝙蝠俠頭獎:黑騎士YAMAHA R3重型機車乙台,共1名。(市價NT$238,000)
超人頭獎:杜拜法拉利樂園之旅雙人遊旅遊抵用券(7天5夜,1人中獎2人同行),共1名。(抵用券價值NT$233,800)
二獎:SONY PS4 遊戲機,共10名。(市價NT$12,480)
普獎:
「蝙蝠俠對超人:正義曙光」電影限量聲動耳機,共50名。
「蝙蝠俠對超人:正義曙光」電影授權投影傘,共50名。

抽獎日期

獎項統一於2016/05/05由系統隨機抽出,中獎名單將於2016/05/16前公告於本活動網站。名單公布後,活動小組將於三個工作日內以電話通知頭獎及二獎之中獎者,普獎將以簡訊通知。

兌獎說明

1.有效中獎發票之認定需為活動期間(2016/03/01 00:00起~2016/04/30 23:59止)於台灣地區購買多力多滋任1口味包裝商品(單包定價NT$20(含)以上)、或樂事指定英雄包裝任1包-美國經典原味或九州岩燒海苔口味(限單包淨重64公克,定價NT$30)、或好市多樂事指定英雄組合任1盒商品之發票,且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登錄抽獎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2.於活動網站登錄之購買商品發票如為多力多滋蒜香酷辣口味,此張發票可享有2個抽獎機會。惟若中獎者之兌獎發票購買明細未顯示多力多滋蒜香酷辣商品名稱,將直接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3.請務必保留中獎之紙本正本發票(需能清楚辨識購買商品內容,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之發票將視為無效),以供中獎後提供主辦方審核。若發票存於載具,請務必於購買商品時告知店
家印出紙本發票及明細。如為電子發票未列出購買商品明細者,中獎者需登錄財務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作為兌獎作業之依據。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4. 得獎名單公布後,中獎者須自行至官方活動網站下載領獎信函,並於2016/05/31前(憑郵戳),填妥領獎信函並連同中獎發票正本及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掛號方式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多力多滋對決拼大獎!活動小組」收,逾期及提供資料訊息不全者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5.中獎者寄回之中獎發票正本及領獎信函上所填之身份資料,需和本活動所登錄的資料相同,如經審核未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6.若中獎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者,依法需預先繳交10%稅金。詳細稅法規定請參照注意事項。
7.主辦單位收到中獎者之領獎信函並審核相關兌獎憑證無誤後,頭獎為頭獎兌換券型式,二獎與普獎將以獎品實物由主辦單位於2016/06/20前寄出給中獎者。

蝙蝠俠頭獎兌獎說明

1.獎項為Yamaha R3重型機車乙台,不含過戶之領牌費、牌照稅、燃料稅、強制險等費用,中獎者須自行支付。中獎者不得指定機車樣式,亦不得轉讓、轉售、折現或找零。
2.中獎者需遵守指定機車行相關之規定。主辦單位與獎項服務提供者、代理商或經銷商間亦無任何代理、合夥、經紀或提供保證之關係。中獎者若對獎項之內容有任何問題,或對於提供服務內容有任何爭議,請逕洽鴻寶車業有限公司指定人員—洪宗寶先生,聯絡電話0918766660。
3.中獎者須於頭獎兌換券上之指定兌換期間內,持兌換券正本及相關身份證明文件,親洽鴻寶車業有限公司辦理兌獎事宜。中獎者未於兌獎期限內兌換完成,則視為放棄中獎資格。中獎者未滿18歲,需同時出示父母或監護人之相關身份證明文件。
4.兌換券為記名方式。未加蓋鴻寶車業有限公司大章者無效。兌換券請妥善保管,若有遺失、被竊或毀損,將無法補發或給予任何證明或賠償,亦嚴禁在網路或其他巿場公開販售。
5.其他未盡事宜,請詳見注意事項。

超人頭獎兌獎說明

1.中獎者需遵守旅遊獎項提供商鳳凰國際旅行社(股)有限公司對該旅遊之相關規定。主辦單位與獎項服務提供者、代理商或經銷商間亦無任何代理、合夥、經紀或提供保證之關係。中獎者若對獎項之內容有任何問題,或對於提供服務內容有任何爭議,請逕洽鳳凰國際旅行社(股)有限公司指定服務專員—莊倩玫小姐,聯絡電話(02)25378226。
2.中獎者需持頭獎兌換券-鳳凰國際旅行社(股)有限公司之「杜拜夏季歡樂7日遊」指定行程(7天5夜含杜拜法拉利樂園行程,1人中獎2人同行)正本及相關身份證明文件,親洽鳳凰國際旅行社(股)有限公司完成行程兌換。「杜拜夏季歡樂7日遊」之旅遊行程依鳳凰國際旅行社(股)有限公司網站(http://goo.gl/5LCqDZ)公告之產品內容為準。本旅遊行程為團體行程,價格依出發日期、旅遊天數、機位艙等、住宿房型等有所變動,中獎者需自行與鳳凰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協調及確認。若中獎者出發日期晚於2016/9/30或中獎者選擇之旅遊產品價格高於中獎金額時,須自行補足差額,但若中獎者選擇之旅遊產品價格低於中獎金額,則不退還差價。
3.中獎者需一次性完成2人同行行程兌換事宜。得獎人與同行人出發時間與地點、目的地抵達時間與地點必須相同,並不得將兌換券轉讓、轉售、折現或找零,亦不可抵用團體行程之小費及行程上純屬私人之消費,且一經兌換後則不得任意更換行程或退費。
4.頭獎兌換券為記名方式。未加蓋鳳凰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大章者無效。兌換券請妥善保管,若有遺失、被竊或毀損,將無法補發或給予任何證明或賠償,亦嚴禁在網路或其他巿場公開販售。
5.得獎人如為不具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者,應由父母或監護人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
其他未盡事宜,請詳見注意事項與旅行社相關規定。

注意事項

1.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每張發票號碼限登錄乙次,並獲得1個抽獎機會,惟本活動辦法特別說明除外。
2.本活動限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之居民參加,頭獎兌換券及二獎、普獎活動獎品之寄送地點僅限以上地區。主辦單位保留取消、變更或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
3.本活動所有獎項經主辦單位抽出後不另抽備取。所有獎項亦不得轉換、轉售、轉讓或折換現金。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兌換獎項之產品或服務使用規定,服務品質規格需參照生產商或服務商提供之標準,並由其獨立承擔法定的服務責任。
4.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0以上,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累計期間為2016/01/01至2016/12/31止)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依法需預繳10%稅金,主辦單位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予中獎者,待中獎者付清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
5.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依法於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含大陸人士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獎項之價值,需預先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5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2017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中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此外中獎價值累計超過NT$1,001而未滿20歲之中獎者,視同父母或監護人中獎,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並請附上中獎者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
6.活動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因得獎人之個人基本資料不實或填寫不正確或不完整導致無法通知或寄送獎項者,視同得獎人自願放棄中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與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7.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各活動參與者之參與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例: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活動參與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品,主辦單位及活動小組保有變更、終止其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8.活動中獎者請務必於領獎信函上,詳細填寫正確資料,若聯絡方式不完整導致獎品或領獎信函無法寄送或無法通知中獎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網路抽獎活動中獎者須憑領獎憑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之一切查驗,以主辦單位之審核為準。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收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
9.所有參加本活動者於提供或填寫個人資料後,視為同意主辦單位、活動執行單位得將其個人資料於本活動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暨使用之。主辦單位僅使用參與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與者權益。中獎者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姓名。
10.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1.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2.本活動主辦單位為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主辦單位以及所屬配合之活動執行單位、廣告廠商的員工恕不得參加本活動。
13.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擁有保留、修改、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
如有疑義,歡迎來電多力多滋「對決拼大獎!」活動小組洽詢(02)2502-0678,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不含例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