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奇多-LINE電子禮券天天抽】
活動說明
凡於活動期間內單筆購買任1包奇多(單品限NT$20(含)以上)系列產品,並於本活動網站輸入完整發票號碼並登錄個人身份資料,即可參加抽獎,連續45天,天天抽LINE電子禮券。
※本活動每張發票僅限登錄一次,且每個發票號碼僅有一次中獎機會。
活動期間
2015/10/15 00:00 - 2015/11/28 23:59
活動獎項
特獎:LINE電子禮券NT$1,200,每天1名,共45名。
二獎:LINE電子禮券NT$600,每天10名,共450名。
三獎:LINE電子禮券NT$60,每天120名,共5,400名。
二獎:LINE電子禮券NT$600,每天10名,共450名。
三獎:LINE電子禮券NT$60,每天120名,共5,400名。
活動官網
抽獎日期
獎項於2015/10/16起,每天由系統隨機抽出前一日得獎者,三個獎項共131名,中獎名單將於當日下午14:00公告前一日得獎者於本活動網站,主辦方活動小組並以Email通知中獎人得獎訊息。
兌獎說明
請特別留意特獎、二獎和三獎兌獎方式不同
1.請務必保留中獎之紙本正本發票及明細(需能清楚辨識满足本活動單品購買限制條件,手開無效),以供中獎後提供主辦單位審核。若發票存於載具請於購買商品時告知店家印出紙本發票及明細,電子發票須請中獎者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找出購買明細後列印作爲兌獎之依據。
2.發票開立日期須在2015/10/15~2015/11/28活動期間內,且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登錄抽獎時間之前
3.特獎及二獎中獎者請自行至活動網頁下載領獎信函填寫並於2015/12/15前(以郵戳為憑),將身分證正反影本(中獎價值累計NT$1001元(含)以上者才需要提供)、發票正本及明细及領獎信函以掛號方式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奇多活動小組」收,逾期或資料提供不全者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4.三獎中獎者請於2015/12/15前將中獎發票及明細寄回或以拍照方式Email回傳至奇多活動小組Email信箱:[email protected],並請務必提供真實姓名及可接收簡訊之手機號碼,若累計中獎價值超過NT$1,001(含)請一倂提供身分證正反影本照片,逾期或資料提供不全等不符合要求者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5.中獎者寄回之中獎發票正本及領獎信函上所填寫之身份資料,需和本活動所登錄的資料相同,如經審核未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6.若中獎金額或獎項累積價值超過NT$20,000,依法需預先繳交10%稅金,方可進行兌獎。※詳細稅法規定請參照注意事項。
1.請務必保留中獎之紙本正本發票及明細(需能清楚辨識满足本活動單品購買限制條件,手開無效),以供中獎後提供主辦單位審核。若發票存於載具請於購買商品時告知店家印出紙本發票及明細,電子發票須請中獎者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找出購買明細後列印作爲兌獎之依據。
2.發票開立日期須在2015/10/15~2015/11/28活動期間內,且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登錄抽獎時間之前
3.特獎及二獎中獎者請自行至活動網頁下載領獎信函填寫並於2015/12/15前(以郵戳為憑),將身分證正反影本(中獎價值累計NT$1001元(含)以上者才需要提供)、發票正本及明细及領獎信函以掛號方式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奇多活動小組」收,逾期或資料提供不全者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4.三獎中獎者請於2015/12/15前將中獎發票及明細寄回或以拍照方式Email回傳至奇多活動小組Email信箱:[email protected],並請務必提供真實姓名及可接收簡訊之手機號碼,若累計中獎價值超過NT$1,001(含)請一倂提供身分證正反影本照片,逾期或資料提供不全等不符合要求者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5.中獎者寄回之中獎發票正本及領獎信函上所填寫之身份資料,需和本活動所登錄的資料相同,如經審核未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6.若中獎金額或獎項累積價值超過NT$20,000,依法需預先繳交10%稅金,方可進行兌獎。※詳細稅法規定請參照注意事項。
LINE電子禮券兌換辦法
1.兌獎人寄回之兌獎相關資料經活動執行單位審核無誤後,活動小組將於收到兌獎資料兩週內以手機簡訊方式寄發一組驗證碼(英文+數字共七碼)給中獎人,請中獎人妥善保存其驗證碼,並於2016/1/31前至「LINE電子禮券序號查詢平台http://cheetos.83811.tw/」,輸入手機號碼及驗證碼(英文+數字共七碼)查詢LINE電子禮券序號。
2.兌獎人至「LINE電子禮券序號查詢平台」輸入驗證碼後將依其中獎獎項獲得下列序號組數(每組序號價值新台幣$30)
•特獎:LINE電子禮券NT$1,200將獲得40組LINE電子禮券序號
•二獎:LINE電子禮券NT$600將獲得20組LINE電子禮券序號
•三獎:LINE電子禮券NT$60將獲得2組LINE電子禮券序號
3.有關LINE電子禮券的使用方法請見LINE STORE官網查詢
4.若兌獎人寄回兌獎資料兩週內未收到活動小組寄發之驗證碼簡訊,或有任何兌獎疑問,請撥活動客服專線查詢,活動客服專線02-25020678,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09:00-18:00。
2.兌獎人至「LINE電子禮券序號查詢平台」輸入驗證碼後將依其中獎獎項獲得下列序號組數(每組序號價值新台幣$30)
•特獎:LINE電子禮券NT$1,200將獲得40組LINE電子禮券序號
•二獎:LINE電子禮券NT$600將獲得20組LINE電子禮券序號
•三獎:LINE電子禮券NT$60將獲得2組LINE電子禮券序號
3.有關LINE電子禮券的使用方法請見LINE STORE官網查詢
4.若兌獎人寄回兌獎資料兩週內未收到活動小組寄發之驗證碼簡訊,或有任何兌獎疑問,請撥活動客服專線查詢,活動客服專線02-25020678,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09:00-18:00。
Line電子禮券序號使用說明及流程
1.LINE電子禮券序號共有16碼(英文+數字)
2.需先登入LINE STORE儲值網頁後即可兌換,LINE電子禮券使用期限至2016/06/30止。
3.LINE電子禮券兌獎流程: 進入LINE STORE→登入LINE帳號→點選“購買點數”按鈕→選擇LINE電子禮券代碼→輸入兌獎密碼→兌獎完成!
4.LINE STORE(LINE電子禮券儲值網站)-https://store.line.me/home/zh-Hant
2.需先登入LINE STORE儲值網頁後即可兌換,LINE電子禮券使用期限至2016/06/30止。
3.LINE電子禮券兌獎流程: 進入LINE STORE→登入LINE帳號→點選“購買點數”按鈕→選擇LINE電子禮券代碼→輸入兌獎密碼→兌獎完成!
4.LINE STORE(LINE電子禮券儲值網站)-https://store.line.me/home/zh-Hant
注意事項
1.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隱瑟創意有限公司及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辦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次活動,以示公允。
2.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統一編號。
3.參與本活動每張發票僅限登錄一次,且每張發票號碼僅有一次中獎機會。
4.中獎發票正本(含明細)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發票正本(含明細)之一切查驗,以主辦單位之審核為準,並為唯一之依據,任何非法、手開、過期、殘缺不全、經更動、複製、影印及有任何印刷、機械或其他錯誤之發票均屬無效,即取消領獎資格,參加者不得異議,主辦單位並保留法律追訴之權利。
5.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7條、第8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3條之「競技、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相關規定,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價值超過新台幣NT1,001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另得獎價值超過新台幣NT20,000元(含),中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10%,非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20%,方可進行兌獎。且財政部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行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請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得獎人需於2016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6.參加者於登錄發票號碼或送出資料參加本活動時,視為同意並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要求賠償。
7.活動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完整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因中獎人之個人基本資料不實或填寫不正確或不完整導致無法通知或寄送獎項者,視同中獎人自願放棄中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本活動不會再進行後補中獎者抽選。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8.中獎者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時,所有中獎憑證需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
9.本次活動參加對象限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消費者參加,活動獎品之寄送地點僅限以上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0.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亦不可與市場上買賣流通。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應受中華民國法律約束。此外,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因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1.關於獎項使用細節,或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或服務品質規格之責,中獎者應逕向獎品製造或服務提供方詢問。
12.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活動單位之事由,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或是而使參加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且活動時間以主辦單位時鐘為準。
13.主辦單位及活動小組有權檢視各活動參加者之參與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例: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活動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品,主辦單位及活動小組保有變更、終止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14.若中獎人為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且尚未初領身分證者,則以戶口名簿替代,且須附上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身分證件正反面影印本。
15.主辦單位僅以網站中獎公告、電郵、電話、簡訊方式通知獲獎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得獎者須於中獎名單公告於活動網站且由活動小組主動聯繫後以指定方式提供完整得獎人之相關證明資料並寄送與連絡方式予活動小組確認,若逾期未回覆或兩次電話連絡不到,則視為棄權,棄權者不再候補,不另行網路公告,主辦單位亦不再進行通知。
16.活動獎品發放後若遺失、盜領或損毀,主辦單位恕不補發。得獎者未於郵局或宅配通知招領截止日期前領取獎品者,視同放棄,其得獎資格將被取消。主辦單位保留全權處理任何未頒發的活動獎項之權利,並保留以其他價值相當之獎品替代本活動原公佈獎項之權利,且無需通知或公佈。
17.本活動參加者同意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得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上述個人資料,且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僅作為本次活動使用,且中獎人授權本公司公開公佈姓名,待活動結束後,主辦單位與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會依照個資法規定進行銷毀處理,保障消費者個人的隱私權利。
18.本活動網站請以IE 8以上版本或是Chrome瀏覽器觀看,以達最佳效果。
19.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擁有保留、修改、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活動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詳情請見活動網站-www.cheetos.com.tw或請撥打活動客服專線02-25020678,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09:00-18:00。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抽獎活動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地址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資訊。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期間:至2015/12/31抽獎活動結束且獎項寄送等後續相關程序執行完畢。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廣告主、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了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本人參與本活動即視為本人已瞭解活動主辦方貴公司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貴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貴公司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
2.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統一編號。
3.參與本活動每張發票僅限登錄一次,且每張發票號碼僅有一次中獎機會。
4.中獎發票正本(含明細)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發票正本(含明細)之一切查驗,以主辦單位之審核為準,並為唯一之依據,任何非法、手開、過期、殘缺不全、經更動、複製、影印及有任何印刷、機械或其他錯誤之發票均屬無效,即取消領獎資格,參加者不得異議,主辦單位並保留法律追訴之權利。
5.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7條、第8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3條之「競技、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相關規定,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價值超過新台幣NT1,001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另得獎價值超過新台幣NT20,000元(含),中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10%,非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20%,方可進行兌獎。且財政部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行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請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得獎人需於2016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6.參加者於登錄發票號碼或送出資料參加本活動時,視為同意並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要求賠償。
7.活動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完整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因中獎人之個人基本資料不實或填寫不正確或不完整導致無法通知或寄送獎項者,視同中獎人自願放棄中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本活動不會再進行後補中獎者抽選。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8.中獎者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時,所有中獎憑證需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
9.本次活動參加對象限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消費者參加,活動獎品之寄送地點僅限以上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0.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亦不可與市場上買賣流通。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應受中華民國法律約束。此外,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因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1.關於獎項使用細節,或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或服務品質規格之責,中獎者應逕向獎品製造或服務提供方詢問。
12.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活動單位之事由,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或是而使參加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且活動時間以主辦單位時鐘為準。
13.主辦單位及活動小組有權檢視各活動參加者之參與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例: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活動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品,主辦單位及活動小組保有變更、終止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14.若中獎人為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且尚未初領身分證者,則以戶口名簿替代,且須附上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身分證件正反面影印本。
15.主辦單位僅以網站中獎公告、電郵、電話、簡訊方式通知獲獎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得獎者須於中獎名單公告於活動網站且由活動小組主動聯繫後以指定方式提供完整得獎人之相關證明資料並寄送與連絡方式予活動小組確認,若逾期未回覆或兩次電話連絡不到,則視為棄權,棄權者不再候補,不另行網路公告,主辦單位亦不再進行通知。
16.活動獎品發放後若遺失、盜領或損毀,主辦單位恕不補發。得獎者未於郵局或宅配通知招領截止日期前領取獎品者,視同放棄,其得獎資格將被取消。主辦單位保留全權處理任何未頒發的活動獎項之權利,並保留以其他價值相當之獎品替代本活動原公佈獎項之權利,且無需通知或公佈。
17.本活動參加者同意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得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上述個人資料,且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僅作為本次活動使用,且中獎人授權本公司公開公佈姓名,待活動結束後,主辦單位與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會依照個資法規定進行銷毀處理,保障消費者個人的隱私權利。
18.本活動網站請以IE 8以上版本或是Chrome瀏覽器觀看,以達最佳效果。
19.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擁有保留、修改、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活動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詳情請見活動網站-www.cheetos.com.tw或請撥打活動客服專線02-25020678,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09:00-18:00。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抽獎活動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地址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資訊。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期間:至2015/12/31抽獎活動結束且獎項寄送等後續相關程序執行完畢。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廣告主、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了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本人參與本活動即視為本人已瞭解活動主辦方貴公司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貴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貴公司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