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喝爽健美茶 週週抽Hebe演唱會雙人套票 簡訊抽獎】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至全家便利商店購買爽健美茶任1瓶,以簡訊編寫SKB+發票號碼後八碼傳送至83811即可參加Hebe演唱會雙人套票週週抽 共有20個中獎機會。(每張發票限登錄一次)
活動詳情請上www.sokenbicha.com.tw或電洽:02-25022202#22。
活動期間
2015/07/08 00:00 - 2015/08/04 23:59
活動通路
全家便利商店
活動獎項
Hebe演唱會雙人套票,限量20名(價值$3,600/組),週週抽,每週抽中5位中獎者!
活動費用
※本活動簡訊傳送免費,接收登錄成功通知簡訊每則五元
(登錄成功通知簡訊費用將於次月電信帳單中收取)
※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和信電訊/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 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
(登錄成功通知簡訊費用將於次月電信帳單中收取)
※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和信電訊/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 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
抽獎日期
週週抽-7/15, 7/22, 7/29, 8/5
更正活動資訊
中獎名單
領獎信函
兌獎說明
1.得獎者請於爽健美茶®活動網站Skb.83811.tw下載領獎確認書,得獎者須於2015/8/20前,將領獎確認書正本、中獎之電子發票正本及其明細、得獎者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以掛號方式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爽健美茶】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以郵戳為憑)。
2.得獎者寄回之所有兌獎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登錄資料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
3.活動小組核對確認得獎者身分資料無誤後,獎項將於2015年9月5日前以掛號方式寄出予得獎者。
2.得獎者寄回之所有兌獎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登錄資料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
3.活動小組核對確認得獎者身分資料無誤後,獎項將於2015年9月5日前以掛號方式寄出予得獎者。
注意事項
1.活動主辦單位為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並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
2.活動所得之消費者門號等個人資訊,僅作為日後主辦單位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其品牌之消費者活動宣傳之使用,不會作為它途使用。
3.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
4.為維護抽獎活動之公平性,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當週未中獎之登錄資料可累計至下週抽獎,依此類推。消費者登錄發票後將會收到系統發送之登錄成功通知簡訊,若未收到請與活動小組進行確認。另為防止舞弊情形,兌獎發票打印日期必須在抽獎時間之前。
5.參加本活動限以手機發送簡訊參加,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和信電訊/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本活動簡訊傳送免費,接收登錄成功通知簡訊每則五元。
6.參加本活動之電子發票需於2015/07/08起至2015/08/04 23:59由全國全家便利商店所開立,發票明細須能辨識購買爽健美茶任1瓶,並印有品名或條碼之發票,若不符合上述條件者,則取消中獎資格。中獎發票正本需連同兌獎資料一併寄回活動小組查驗,恕不退還。活動結束後將統一捐贈給華山基金會。若電子發票明細遺失請至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列印一併附上。
7.本活動僅限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境內居住之本國人及外國人參加。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8.參加者必須年滿13歲。此外,未滿20歲之得獎者,視同父母或監護人中獎,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
9.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年度累計機會中獎得獎價值NT$1,001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贈品價值超過NT$20,000元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並於次年度由活動協辦單位作所得申報。在台灣居住未滿6個月者或外國人身份者,需繳交20%稅金。
10.活動獎項HEBE演唱會雙人套票恕無法指定日期及座位,演唱會門票相關規定以主辦單位規定之日期及座位為主。
11.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完整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不完整或不正確資訊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連絡得獎者及/或寄送獎品,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主辦單位無需負任何責任。若因此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主辦單位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2.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13.如參加活動過程中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該序號經系統辨識為使用過,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14.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中獎無效,主辦單位並對有關參加者或得獎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15.中獎人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任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人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時,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16.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7.關於獎品之使用細節,或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責任,中獎人應逕向獎品製造或銷售公司詢問。獎品寄送過程中,若造成毀壞、遲遞、錯誤或遺失,主辦單位不負相關責任。
18.得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或兌換現金或轉售給他人,若因任何因素未能提供指定獎品,主辦單位有權以等值獎品代替,得獎者須同意遵守獎品上或各獎品供應商對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節。此外,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因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9.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20.本活動條款均載明在本活動網頁中,參加者參與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詐騙行動或其他足以破壞本活動之個人保有對其之法律追索權。
21.主辦單位僅使用得獎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參加者參與本活動即同意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得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其姓名。
22.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主辦單位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23.參加者如對活動或領獎相關程序有任何疑問,請洽活動專線: 02-25022202#22,專線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8:00(不含例假日)
2.活動所得之消費者門號等個人資訊,僅作為日後主辦單位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其品牌之消費者活動宣傳之使用,不會作為它途使用。
3.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
4.為維護抽獎活動之公平性,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當週未中獎之登錄資料可累計至下週抽獎,依此類推。消費者登錄發票後將會收到系統發送之登錄成功通知簡訊,若未收到請與活動小組進行確認。另為防止舞弊情形,兌獎發票打印日期必須在抽獎時間之前。
5.參加本活動限以手機發送簡訊參加,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和信電訊/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本活動簡訊傳送免費,接收登錄成功通知簡訊每則五元。
6.參加本活動之電子發票需於2015/07/08起至2015/08/04 23:59由全國全家便利商店所開立,發票明細須能辨識購買爽健美茶任1瓶,並印有品名或條碼之發票,若不符合上述條件者,則取消中獎資格。中獎發票正本需連同兌獎資料一併寄回活動小組查驗,恕不退還。活動結束後將統一捐贈給華山基金會。若電子發票明細遺失請至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列印一併附上。
7.本活動僅限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境內居住之本國人及外國人參加。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8.參加者必須年滿13歲。此外,未滿20歲之得獎者,視同父母或監護人中獎,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
9.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年度累計機會中獎得獎價值NT$1,001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贈品價值超過NT$20,000元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並於次年度由活動協辦單位作所得申報。在台灣居住未滿6個月者或外國人身份者,需繳交20%稅金。
10.活動獎項HEBE演唱會雙人套票恕無法指定日期及座位,演唱會門票相關規定以主辦單位規定之日期及座位為主。
11.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完整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不完整或不正確資訊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連絡得獎者及/或寄送獎品,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主辦單位無需負任何責任。若因此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主辦單位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2.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13.如參加活動過程中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該序號經系統辨識為使用過,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14.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中獎無效,主辦單位並對有關參加者或得獎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15.中獎人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任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人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時,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16.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7.關於獎品之使用細節,或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責任,中獎人應逕向獎品製造或銷售公司詢問。獎品寄送過程中,若造成毀壞、遲遞、錯誤或遺失,主辦單位不負相關責任。
18.得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或兌換現金或轉售給他人,若因任何因素未能提供指定獎品,主辦單位有權以等值獎品代替,得獎者須同意遵守獎品上或各獎品供應商對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節。此外,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因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9.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20.本活動條款均載明在本活動網頁中,參加者參與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詐騙行動或其他足以破壞本活動之個人保有對其之法律追索權。
21.主辦單位僅使用得獎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參加者參與本活動即同意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得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其姓名。
22.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主辦單位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23.參加者如對活動或領獎相關程序有任何疑問,請洽活動專線: 02-25022202#22,專線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8:00(不含例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