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2015 立頓 - 500元現金即時抽】
活動說明
【第一重 即時抽】
凡活動期間於指定通路購買立頓冷藏產品400ml奶茶系列(不限口味與金額),手機編寫簡訊lipton+發票後八碼,傳送到83811,即有機會立即抽現金500元! ※每張發票僅限中獎一次
【第二重 加碼抽】
活動結束後,第一重未中獎之發票,將由電腦系統隨機抽出iPhone Plus得主乙名
凡活動期間於指定通路購買立頓冷藏產品400ml奶茶系列(不限口味與金額),手機編寫簡訊lipton+發票後八碼,傳送到83811,即有機會立即抽現金500元! ※每張發票僅限中獎一次
【第二重 加碼抽】
活動結束後,第一重未中獎之發票,將由電腦系統隨機抽出iPhone Plus得主乙名
活動期間
2015/06/24 00:00 - 2015/07/07 23:59
活動通路
全省7-11統一超商
活動獎項
【第一重 即時抽】現金NT$500 《共42名》
【第二重 加碼抽】iPhone6 Plus (16g) 《共1名》
【第二重 加碼抽】iPhone6 Plus (16g) 《共1名》
活動費用
※本活動簡訊傳送免費,接收每則五元
(包含系統自動回覆之未中獎簡訊通知、中獎通知簡訊簡訊費用將於次月電信帳單中收取)
※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和信電訊/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 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
(包含系統自動回覆之未中獎簡訊通知、中獎通知簡訊簡訊費用將於次月電信帳單中收取)
※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和信電訊/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 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
抽獎日期
1.第一重即時抽:以手機編寫簡訊傳送至83811後,中獎者將立即收到中獎簡訊
2.第二重加碼抽:活動結束後,於2015/07/10抽出iPhone6 Plus得主1名。
2.第二重加碼抽:活動結束後,於2015/07/10抽出iPhone6 Plus得主1名。
中獎名單
領獎信函
兌獎說明
※兌獎資料經確認無誤後,獎項將統一於2015/08/20前寄送完畢。
1.中獎發票正本(有效發票係指於2015/06/23 00:00-2015/07/07 23:59)前於全省統一超商所開立的發票,並印有立頓冷藏商品400ml奶茶系列之產品名稱或條碼之交易明細、壹瓶(含)以上之購買數量即為有效可登錄之發票。發票若不清楚、有殘缺者,或是主辦單位無法辨識購買明細等視同無效,無法兌獎。(若電子發票明細遺失請至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下載明細與正本發票一併寄回活動小組審核>>https://www.einvoice.nat.gov.tw/APMEMBERVAN/PublicAudit/PublicAudit)
2.領獎確認書請至活動網站上下載,中獎者請將填妥之領獎信函/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兌獎發票正本於2015/07/31前(以郵戳為憑)寄回10476 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立頓7-11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放棄兌獎資格。
3.中獎者若未滿20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後方能領獎
4.活動小組確認中獎者資料無誤,以郵政禮劵方式郵寄現金獎項$500元,中獎人收到郵政禮劵後,請攜帶個人身分證及郵政禮劵至郵局窗口兌換現金。
5.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0元以上,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累計期間為2015/01/01至2015/12/31止)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預繳10%稅金,主辦單位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予中獎人,待中獎人付清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中獎人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依法於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含大陸人士及外國人),不論中獎人所得獎項之價值,需預先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人需於2016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同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中獎發票正本(有效發票係指於2015/06/23 00:00-2015/07/07 23:59)前於全省統一超商所開立的發票,並印有立頓冷藏商品400ml奶茶系列之產品名稱或條碼之交易明細、壹瓶(含)以上之購買數量即為有效可登錄之發票。發票若不清楚、有殘缺者,或是主辦單位無法辨識購買明細等視同無效,無法兌獎。(若電子發票明細遺失請至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下載明細與正本發票一併寄回活動小組審核>>https://www.einvoice.nat.gov.tw/APMEMBERVAN/PublicAudit/PublicAudit)
2.領獎確認書請至活動網站上下載,中獎者請將填妥之領獎信函/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兌獎發票正本於2015/07/31前(以郵戳為憑)寄回10476 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立頓7-11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放棄兌獎資格。
3.中獎者若未滿20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後方能領獎
4.活動小組確認中獎者資料無誤,以郵政禮劵方式郵寄現金獎項$500元,中獎人收到郵政禮劵後,請攜帶個人身分證及郵政禮劵至郵局窗口兌換現金。
5.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0元以上,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累計期間為2015/01/01至2015/12/31止)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預繳10%稅金,主辦單位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予中獎人,待中獎人付清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中獎人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依法於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含大陸人士及外國人),不論中獎人所得獎項之價值,需預先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人需於2016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同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注意事項
1.本活動主辦單位為聯合利華股份有限公司,活動執行單位為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抽獎活動即已同意並接受本活動所有規範,活動辦法及中獎名單依活動網站之公佈為準。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僅作為本次抽獎活動及中獎通知之使用,不會做他途使用。煩請詳細閱讀聯合利華隱私保護原則(http://www.unileverprivacypolicy.com/traditional_chinese/policy.aspx),以維護您的權益。參加抽獎者得依據個資法第3條行使權利, 包含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其個人資料等,有任何問題請洽詢聯合利華消費者服務專線:0800-311-699。
2.參加抽獎之發票須符合活動規範,所有中獎者之發票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依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不符合活動規範內的均無效,中獎者視同放棄且不具得獎資格。
3.本活動參加者成功傳送簡訊至83811後,將收到一則確認成功參加活動簡訊。每則簡訊僅可登錄一筆發票號碼<如:LiptonXXXXXXXX >,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重複登錄無效。
4.請保留中獎發票正本以供查驗,參加活動之有效發票係指於2015/06/23 00:00-2015/07/07 23:59)由全省統一超商所開立並印有立頓冷藏商品400ml奶茶系列之產品名稱或條碼之交易明細、壹瓶(含)以上之購買數量即為有效可登錄之發票。為保持參加活動之公平性,所有寄回兌獎之發票需為正本,若不符合上述條件者,則取消中獎資格。所有寄回之兌獎發票正本,恕不退還。活動結束後將統一捐贈給華山基金會。
5.為維護抽獎活動之公平性,每支手機門號以參加30次為限,但不限中獎次數。參加者成功傳送簡訊至83811後,將會收到一則抽獎結果通知簡訊,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第一重即時抽中獎者收到系統發出之得獎通知簡訊,請務必依照指定流程完成兌獎。第一重即時抽之未中獎發票可再參加活動結束後加碼抽機會 (參加者不需再另外回傳簡訊)。另為防止舞弊情形,兌獎發票打印日期必須在中獎日期之前。請參加者務必保留登錄之正本發票,以利兌獎時以供執行單位審核,活動期間登錄發票時間以主辦單位系統時間為主。
6.主辦單位、協辦單位與相關零售商、供應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其違反本項規定經查證屬實者,除中獎無效外並應返還所得獎項。
7.個人資料請務必填寫確實, 倘因連絡方式不完整導致贈品無法寄送或無法聯繫中獎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獎項不另行補發。
8.獎品寄送過程中,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造成損壞、延遲,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獎品以實物為準, 恕不提供挑選、轉讓、折現、更換等值獎品,主辦單位保留活動內容修改之權利。
9.獎品述不挑色,關於獎品之使用細節,或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責任,均由該贈品廠商維修與保固,中獎者應逕向獎品製造或銷售公司詢問,主辦單位及其執行單位概不負責。
10.本活動參加者不限國籍,但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1.如有疑義,歡迎來電立頓活動小組洽詢(02)2502-0119,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不含例假日)。
2.參加抽獎之發票須符合活動規範,所有中獎者之發票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依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不符合活動規範內的均無效,中獎者視同放棄且不具得獎資格。
3.本活動參加者成功傳送簡訊至83811後,將收到一則確認成功參加活動簡訊。每則簡訊僅可登錄一筆發票號碼<如:LiptonXXXXXXXX >,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重複登錄無效。
4.請保留中獎發票正本以供查驗,參加活動之有效發票係指於2015/06/23 00:00-2015/07/07 23:59)由全省統一超商所開立並印有立頓冷藏商品400ml奶茶系列之產品名稱或條碼之交易明細、壹瓶(含)以上之購買數量即為有效可登錄之發票。為保持參加活動之公平性,所有寄回兌獎之發票需為正本,若不符合上述條件者,則取消中獎資格。所有寄回之兌獎發票正本,恕不退還。活動結束後將統一捐贈給華山基金會。
5.為維護抽獎活動之公平性,每支手機門號以參加30次為限,但不限中獎次數。參加者成功傳送簡訊至83811後,將會收到一則抽獎結果通知簡訊,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第一重即時抽中獎者收到系統發出之得獎通知簡訊,請務必依照指定流程完成兌獎。第一重即時抽之未中獎發票可再參加活動結束後加碼抽機會 (參加者不需再另外回傳簡訊)。另為防止舞弊情形,兌獎發票打印日期必須在中獎日期之前。請參加者務必保留登錄之正本發票,以利兌獎時以供執行單位審核,活動期間登錄發票時間以主辦單位系統時間為主。
6.主辦單位、協辦單位與相關零售商、供應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其違反本項規定經查證屬實者,除中獎無效外並應返還所得獎項。
7.個人資料請務必填寫確實, 倘因連絡方式不完整導致贈品無法寄送或無法聯繫中獎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獎項不另行補發。
8.獎品寄送過程中,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造成損壞、延遲,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獎品以實物為準, 恕不提供挑選、轉讓、折現、更換等值獎品,主辦單位保留活動內容修改之權利。
9.獎品述不挑色,關於獎品之使用細節,或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責任,均由該贈品廠商維修與保固,中獎者應逕向獎品製造或銷售公司詢問,主辦單位及其執行單位概不負責。
10.本活動參加者不限國籍,但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1.如有疑義,歡迎來電立頓活動小組洽詢(02)2502-0119,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不含例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