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SNICKERS 去你的餓 ★ 做你的英雄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憑購買SNICKERS系列商品發票,即可參加「去你的餓,做你的英雄」抽獎活動
活動辦法
【第一重:英雄禮遇週週抽】
活動期間:2014/03/17-2014/05/17
活動方式:憑購買SNICKERS系列商品發票(10元(含)以下商品除外)至活動網頁登錄,將連續8週,週週抽出10,000元英雄基金及英雄盾牌耳機,另外還可加碼參加[拉霸加碼抽],登錄越多、玩得越多!只要拉中三個神盾,即可獲得一次特獎美國華盛頓雙人來回機票的抽獎機會,一人中獎兩人同行!
【第二重:7-11滿額贈】
活動期間:2014/03/19-2014/04/15,共計28天於全省7-11通路購買SNICKERS系列商品,即可享雙重優惠
1.買SNICKERS系列商品任1 件 送SNICKERS花生巧克力隨手包18g一只。(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2.買SNICKERS系列商品滿$129(含),憑當天發票登錄活動網站前100名,可獲得『美國隊長2:酷寒戰士』電影票一張。每天中午12點開放登錄至當天23:59止,天天送出100張,兌完為止,要搶要快!!
活動獎項
【第一重:英雄禮遇週週抽】
※頭獎-美國華盛頓雙人來回機票(共1名)
※貳獎-英雄基金10,000元(共8名)
※參獎-英雄盾牌耳機(共40名)
【第二重:7-11滿額贈】
每天贈送100張『美國隊長2:酷寒戰士』電影兌換卷 (共2,800名)
得獎公佈
【英雄禮遇週週抽】
於2014/04/02、04/09、04/16、04/23、04/30、05/07、05/14、05/21抽出,共計8週
並於2014/04/07、04/11、04/18、04/25、05/02、05/09、05/16、05/23公布得獎名單
【拉霸加碼抽】於05/21抽出1名中獎者,05/23公布得獎名單
公佈於SNICKERS活動網頁https://www.facebook.com/SNICKERS.TW/app_245922945587774
活動官網
兌獎說明
【英雄禮遇週週抽】
I.活動小組將於2014/05/23一併email寄出領獎通知書電子檔,中獎者須於限期內寄回該張發票正本或電子發票正本(需內含購買明細),其發票日期需為活動期間2014/03/17-2014/05/17內,發票上須有購買SNICKERS全系列商品任一入(10元(含)以下商品除外),若遺失或無法提供中獎發票正本,即視為放棄得獎權利。
II.待中獎者寄回兌獎資料,經活動小組確認中獎者提供之資料無誤後,獎項將中獎者可於2014/06/30前以掛號方式寄出後領取獎項。
III.頭獎英雄基金10,000元為郵政禮金,將以雙掛號郵寄送出。
特獎美國華盛頓雙人來回機票,領獎手續細節將另行通知。
【7-11滿額贈】
I.中獎者需於活動期間2014/03/19-2014/04/15內,將該張發票正本或電子發票正本(需內含購買明細),以及身分證影本,寄至10599台北郵政101-22信箱 -【SNICKERS 7-11滿額贈】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放棄得獎權利。其發票日期需為活動期間內,且發票上需購有SNICKERS系列商品滿$129(含)。若遺失或無法提供中獎發票正本,即視為放棄得獎權利。
II.凡參加本次兩項活動之中獎者,一律須寄回發票正本做為領獎驗證用,中獎者一旦將得獎的中獎發票寄至本活動小組,視為放棄該發票之所有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該發票,縱其後因中獎發票正本有延遲寄回、遺失、無法辨識、毀損或發票之購買期間不在活動期間之情況、網路技術、不可抗力因素、資格不符或資料錯誤遭本活動小組取消中獎資格或喪失中獎資格亦然。
I.活動小組將於2014/05/23一併email寄出領獎通知書電子檔,中獎者須於限期內寄回該張發票正本或電子發票正本(需內含購買明細),其發票日期需為活動期間2014/03/17-2014/05/17內,發票上須有購買SNICKERS全系列商品任一入(10元(含)以下商品除外),若遺失或無法提供中獎發票正本,即視為放棄得獎權利。
II.待中獎者寄回兌獎資料,經活動小組確認中獎者提供之資料無誤後,獎項將中獎者可於2014/06/30前以掛號方式寄出後領取獎項。
III.頭獎英雄基金10,000元為郵政禮金,將以雙掛號郵寄送出。
特獎美國華盛頓雙人來回機票,領獎手續細節將另行通知。
【7-11滿額贈】
I.中獎者需於活動期間2014/03/19-2014/04/15內,將該張發票正本或電子發票正本(需內含購買明細),以及身分證影本,寄至10599台北郵政101-22信箱 -【SNICKERS 7-11滿額贈】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放棄得獎權利。其發票日期需為活動期間內,且發票上需購有SNICKERS系列商品滿$129(含)。若遺失或無法提供中獎發票正本,即視為放棄得獎權利。
II.凡參加本次兩項活動之中獎者,一律須寄回發票正本做為領獎驗證用,中獎者一旦將得獎的中獎發票寄至本活動小組,視為放棄該發票之所有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該發票,縱其後因中獎發票正本有延遲寄回、遺失、無法辨識、毀損或發票之購買期間不在活動期間之情況、網路技術、不可抗力因素、資格不符或資料錯誤遭本活動小組取消中獎資格或喪失中獎資格亦然。
注意事項
1)個人資料必須填寫正確完整,若資料提供不正確即喪失得獎資格。
2)本活動主辦單位為美商瑪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活動執行單位為不來梅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所有中獎資格,須經主辦單位查驗合格,方為有效。中獎者必須憑身分證影本由主辦單位核對身分無誤後領取獎項,並由主辦單位留取該身分證影本存檔備查。
4)如有中獎者寄至活動小組兌獎的中獎發票於郵寄途中遺失,不可歸責於活動執行單位,主辦單位亦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
5)所有獎品以實物為準,不得選色、選款、折換現金或要求兌換其他商品,中獎資格不得轉讓或出售他人。
6)稅法規定,凡單項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整,中獎者需自付10%機會中獎所得稅(海外人士或不具中華民國身分者,機會中獎所得稅為20%),主辦單位得事先代扣10%所得稅,不願繳交稅金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而年度累計獎項價值在新台幣1,000元以上者,美商瑪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年底將開立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給中獎者。
7)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含其更新修正內容)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人身攻擊、謾駡、轉貼、煽色腥等內容將一律刪除。如因此有致生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8)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美商瑪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美商瑪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9)本活動僅限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之居民參加,且參加者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
10)本次活動其主辦單位與零售商、供應商、廣告公司與相關配合廠商之員工及其家屬均不得參加本次活動。
11)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中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2)美商瑪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保留隨時解釋與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未來任何活動細節與條款的更新修正將公布於本活動網站http://www.snickers.com.tw/2014yny,我們將不主動個別提醒您有關條款的更新。所有獎項未盡說明之事宜皆依領獎通知書說明為準。
13)若因本活動遭遇任何法律上的爭執,適用中華民國法律,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14)關於本活動若有任何疑問,請撥打【SNICKERS 去你的餓做你的英雄】服務電話02-2517-1326 分機19,服務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下午6:00,或來信SNICKERS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2)本活動主辦單位為美商瑪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活動執行單位為不來梅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所有中獎資格,須經主辦單位查驗合格,方為有效。中獎者必須憑身分證影本由主辦單位核對身分無誤後領取獎項,並由主辦單位留取該身分證影本存檔備查。
4)如有中獎者寄至活動小組兌獎的中獎發票於郵寄途中遺失,不可歸責於活動執行單位,主辦單位亦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
5)所有獎品以實物為準,不得選色、選款、折換現金或要求兌換其他商品,中獎資格不得轉讓或出售他人。
6)稅法規定,凡單項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整,中獎者需自付10%機會中獎所得稅(海外人士或不具中華民國身分者,機會中獎所得稅為20%),主辦單位得事先代扣10%所得稅,不願繳交稅金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而年度累計獎項價值在新台幣1,000元以上者,美商瑪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年底將開立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給中獎者。
7)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含其更新修正內容)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人身攻擊、謾駡、轉貼、煽色腥等內容將一律刪除。如因此有致生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8)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美商瑪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美商瑪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9)本活動僅限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之居民參加,且參加者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
10)本次活動其主辦單位與零售商、供應商、廣告公司與相關配合廠商之員工及其家屬均不得參加本次活動。
11)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中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2)美商瑪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保留隨時解釋與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未來任何活動細節與條款的更新修正將公布於本活動網站http://www.snickers.com.tw/2014yny,我們將不主動個別提醒您有關條款的更新。所有獎項未盡說明之事宜皆依領獎通知書說明為準。
13)若因本活動遭遇任何法律上的爭執,適用中華民國法律,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14)關於本活動若有任何疑問,請撥打【SNICKERS 去你的餓做你的英雄】服務電話02-2517-1326 分機19,服務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下午6:00,或來信SNICKERS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