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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雀巢茶品好禮週週抽

活動說明

2013/06/21~2013/07/20於全家便利商店購買雀巢茶品檸檬茶小寶特一瓶,手機編寫簡訊「NES+全家便利商店發票8碼數字」傳至83811,即可參加抽獎。(簡訊發送每則5元)

活動官網

抽獎方式

系統將於指定時間抽出得獎者,並發送中獎簡訊通知(如未中獎者將不發送簡訊)。
當週參加傳送發票登錄並未中獎者,不會累積至下週抽獎。
每週抽獎期間跟日期依雀巢茶品®官網www.nestea.com.tw公佈為主

※第一重:週週抽
連抽四週,每週抽出威秀電影四人套票5名及全家禮劵500元20名
※第二重:加碼抽
最後一週加碼抽出New HTC ONE1名
(於活動期間所有參加者,無論中獎與否皆可參與)

獎項說明

(1)New HTC One 16GB 4.7吋四核旗艦智慧手機X1名 (市價NTD 19900元/台)
※此贈品不挑色隨機出貨,保固相關問題請洽贈品廠商【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維修與保固
HTC官網:http://www.htc.com/tw/

(2)威秀電影票四人套票X20名 (市價NTD每組1,240元)
※本票劵於優惠期限內可兌換電影票一張,優惠價格期限為半年,逾期兌換每張需酌收手續費NT$30元。
※電影票使用期限以票上標示為主,不限場次時間。
※本劵適用於台灣各區威秀影城(不適用Gold Class影城)。
※本劵不可轉賣,亦無現金兌換價值。
※本劵不保證座位,請至售票處劃位換票,劃位後恕不退票,本劵適用於網路訂位(每張加收20元手續費)。
※本劵可加價使用於3D、IMAX影片,加價金額請詳閱現場公告。
※本劵不適用於首映會或試映會等特別活動,本劵未加蓋威秀影城鋼印無效,本劵亦不可掛失。
(3)全家禮券500元X80名 (市價NTD 500元)
※商品禮券出售時已開立統一發票,提取商品時則開立零值發票。如消費者金額超過本券面額,超出金額
須由消費者當場自付並將開立於統一發票。
※商品禮券不得兌換現金,兌換商品不足面額之差額採找餘額券。
※商品禮券,不補發亦不掛失。經店鋪蓋檢收章後,視同已兌換之禮券。
※商品禮券至全省全家便利商店、大戶屋、渥克牛排均可兌換。但不得抵用代收、代售業務費用。
如:停車費、 電話費、水電費..等)
※商品禮券無雷射反仿冒標籤無效。雷射反仿冒標籤如有破損或不易辨識,店鋪不予兌換商品,以及其他問題
可洽全家客服電話:0800-221363。


兌獎說明

1.登錄中獎之發票上需清楚印有全家通路活動指定商品雀巢茶品檸檬茶小寶特之品項字樣或條碼,一張發票僅限輸入一次,不可重複輸入,且活動發票的購買日期需在本活動期間之內(2013/06/21 00:00至2013/07/20 23:59);如幸運中獎,請妥善保留登錄發票正本方可領獎,中獎之發票號碼必須和寄回之發票正本相符,若遺失中獎發票正本恕無法兌獎。
2.得獎者請於2013/08/05前(以郵戳為憑),將中獎發票正本及填妥之領獎確認書(可於雀巢茶品®官網下載www.nestea.com.tw)以掛號郵件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雀巢茶品®夏季好禮週週抽」活動小組收,並附上得獎者姓名及聯絡方式,逾期視同放棄得獎權利。如有兌獎疑問請洽雀巢茶品®夏季好禮週週抽活動專線:02-25022202#13,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
3.得獎者寄回之身份資料跟發票號碼需和本活動手機登錄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
4.本活動獎項待得獎者寄回中獎發票正本及領獎通知函,經確認無誤後,獎項將於2013/08/20前以掛號寄出。

注意事項


1.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全球飲料伙伴(太平洋)有限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並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

3.簡訊抽獎活動之收送費用每則5元,簡訊費用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於次月行動電話帳單中收取;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和信電訊/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大眾電信/威寶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預付卡型用戶(遠傳預付卡除外)恕無法參加。

4.為維護即時抽獎活動之公平性,每個手機門號最多可使用30組不同發票號碼參加抽獎活動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當週參加登錄發票未中獎者,不會累積到下週抽獎。中獎消費者將會收到簡訊系統發出之領獎通知,請務必依照指定流程完成兌獎才有領獎資格。

5.活動中獎名單將於每週一公佈於本活動網站(最後一週為7/23(二)公佈),詳細資訊以網站公告為準
活動客服專線:02-25022202#13雀巢茶品®夏季好禮週週抽活動小組。

6.請保留中獎發票正本以供查驗,發票日期需為2013/6/21~2013/7/20由全家便利商店所開立之統一發票,該發票上需顯示雀巢茶品檸檬茶小寶特品項條碼或品項名稱。中獎發票正本所顯示的購買時間,需在登錄發票號碼參加抽獎的時間之前,否則取消中獎資格。

7.中獎者寄回發票正本及個人資料並經活動小組確認無誤後,方具備領獎資格。參與此活動者同意申請兌獎之發票於活動結束後,由主辦單位全數捐贈慈善機構,恕不退回。

8.中獎資格不得轉讓他人,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

9.得獎者請於2013年08月05日前將中獎發票正本、姓名、手機號碼、住址(中獎金額累計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需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以掛號寄至: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 雀巢茶品®夏季好禮週週抽活動小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10.本活動限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之居民參加。主辦單位保留取消、變更或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中獎人須年滿20歲,未滿20歲者須附上法定代理人簽章,並提供法定代理人身分證証明文件影本或由法定代理人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

11.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價值超過NT$1,001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贈品價值超過 NT$20,001元,依法需繳交10%稅金,填寫扣繳憑單並於次年度寄發所得扣(免)繳憑單。在台灣居住未滿6個月者或外國人身份者,需繳交20%稅金。中獎人將於民國103年初收到民國102年度活動協辦機構開立之中獎所得扣繳憑單。

12.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連絡得獎者,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主辦單位無需負任何責任。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主辦單位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3.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4.得獎者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得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時,所有中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且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獎期限的憑證均無效,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5.圖片僅供參考,獎品以實物為準。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6.關於獎品之使用細節,或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責任,均由該贈品廠商維修與保固,得獎者應逕向獎品製造或銷售公司詢問。

17.得獎者須同意遵守領獎信上及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8.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得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得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