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OREO 就愛溫暖在一起 網路抽獎活動
活動說明
於活動期間內購買Oreo系列商品任一包(隨手包除外)至http:// www.oreo.tw登入發票號碼, 即可參加好禮週週抽唷!
活動網站
相關日期
第一週
預計抽獎日期-2011/11/25 (實際抽獎時間由主辦單位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預計公佈日期-2011/12/1(實際抽獎時間由主辦單位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第二週
預計抽獎日期-2011/12/2(實際抽獎時間由主辦單位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預計公佈日期-2011/12/8(實際抽獎時間由主辦單位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第三週
預計抽獎日期-2011/12/9(實際抽獎時間由主辦單位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預計公佈日期-2011/12/15 (實際抽獎時間由主辦單位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第四週(備取於活動第四週統一抽出)
預計抽獎日期-2011/12/16(實際抽獎時間由主辦單位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預計公佈日期-2011/12/22(實際抽獎時間由主辦單位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預計備取公佈日期-2011/12/22
預計抽獎日期-2011/11/25 (實際抽獎時間由主辦單位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預計公佈日期-2011/12/1(實際抽獎時間由主辦單位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第二週
預計抽獎日期-2011/12/2(實際抽獎時間由主辦單位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預計公佈日期-2011/12/8(實際抽獎時間由主辦單位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第三週
預計抽獎日期-2011/12/9(實際抽獎時間由主辦單位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預計公佈日期-2011/12/15 (實際抽獎時間由主辦單位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第四週(備取於活動第四週統一抽出)
預計抽獎日期-2011/12/16(實際抽獎時間由主辦單位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預計公佈日期-2011/12/22(實際抽獎時間由主辦單位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預計備取公佈日期-2011/12/22
兌獎日期
2011/12/1~12/30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視同放棄)
備取兌獎期限
2012/1/3~2012/1/13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視同放棄)
中獎名單
活動獎項
1.大阪五天四夜環球影城自由行(二人同行) 4名
(旅遊兌換券行程內容以實物為準,並請依照旅遊兌換券說明使用)
2.OSIM音感頸肩樂 20名
3.OSIM MLUV優樂按摩心 50名
(旅遊兌換券行程內容以實物為準,並請依照旅遊兌換券說明使用)
2.OSIM音感頸肩樂 20名
3.OSIM MLUV優樂按摩心 50名
兌獎辦法
以上獎項中獎者,將由主辦單位以專函(中獎通知函)通知,且中獎者需寄回兌獎所需文件至(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 OREO活動小組收),活動小組確認對獎資格無誤後,贈品以掛號寄出。
兌換所需
1.於活動期間內有購買OREO全系列商品任1包之中獎發票(隨手包除外)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領獎通知單
4.匯款收據影本(若中獎獎金超過20,010元(含稅)者,需付此附件)
(中獎發票明細上需清楚列出活動期間內的日期與購買品項,如標示不清恕無法兌換。發票經查驗後將不退還予本人,若遺失或無法提供購買發票正本者,視為放棄中獎之權利。如所附資料缺失或不齊以至無法取得聯繫者,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領獎通知單
4.匯款收據影本(若中獎獎金超過20,010元(含稅)者,需付此附件)
(中獎發票明細上需清楚列出活動期間內的日期與購買品項,如標示不清恕無法兌換。發票經查驗後將不退還予本人,若遺失或無法提供購買發票正本者,視為放棄中獎之權利。如所附資料缺失或不齊以至無法取得聯繫者,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注意事項
1.卡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保留取消或更改活動贈品及細節之權利,若因實際情況更改相關活動方式及內容,所有相關更改將於活動網站公布時生效,恕不另行通知。(http://www.mobilewiz.com.tw)
2.活動僅限於居住在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之國民參加。
3.一張發票僅有一次兌獎機會
4.一旦發現有蓄意攻擊網站程式等違反網路公平原則者,一律視同無效資料,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中獎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或中獎者不得異議。
5.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中獎金額超過1,000元者,隔年度須申報所得收入;中獎獎金超過20,010元(含),其中獎者若為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應扣繳10%稅額。非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中獎獎金應扣繳20%稅額。若兌獎人須預先扣繳稅額而不願繳納稅款者,視為放棄兌獎資格。主辦單位將於次年二月十日前寄發扣繳憑單或免扣繳憑單,中獎者需於次年申報個人或營利事業所得稅。
6.獎品領取相關事宜,依中獎通知函說明為準,獎品將於確認兌獎回函資料無誤後,於活動結束後統一寄出。
7.兌獎人不得將兌獎資格轉讓予他人,且本旅遊獎項以旅遊兌換券形式提供(旅遊兌換券行程內容以實物為準),活動獎品不得折讓現金或轉換其他獎品,獎品價值應以獎品市價為準。
8.關於獎品之使用規範與條款等,均以獎品銷售公司規定公告為主。
9.卡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之員工及其親屬皆不得參加本抽獎活動,其違反本項規定經查證屬實者,已中獎者中獎無效並應返還所得獎項。
10.關於本活動的細節如有問題請撥打活動專線:(02)2517-1326分機13或洽客服專線0800-001-155
11.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卡夫公司保留一切取消或變更活動內容之權利,相關變更將公佈於活動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2.活動僅限於居住在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之國民參加。
3.一張發票僅有一次兌獎機會
4.一旦發現有蓄意攻擊網站程式等違反網路公平原則者,一律視同無效資料,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中獎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或中獎者不得異議。
5.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中獎金額超過1,000元者,隔年度須申報所得收入;中獎獎金超過20,010元(含),其中獎者若為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應扣繳10%稅額。非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中獎獎金應扣繳20%稅額。若兌獎人須預先扣繳稅額而不願繳納稅款者,視為放棄兌獎資格。主辦單位將於次年二月十日前寄發扣繳憑單或免扣繳憑單,中獎者需於次年申報個人或營利事業所得稅。
6.獎品領取相關事宜,依中獎通知函說明為準,獎品將於確認兌獎回函資料無誤後,於活動結束後統一寄出。
7.兌獎人不得將兌獎資格轉讓予他人,且本旅遊獎項以旅遊兌換券形式提供(旅遊兌換券行程內容以實物為準),活動獎品不得折讓現金或轉換其他獎品,獎品價值應以獎品市價為準。
8.關於獎品之使用規範與條款等,均以獎品銷售公司規定公告為主。
9.卡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之員工及其親屬皆不得參加本抽獎活動,其違反本項規定經查證屬實者,已中獎者中獎無效並應返還所得獎項。
10.關於本活動的細節如有問題請撥打活動專線:(02)2517-1326分機13或洽客服專線0800-001-155
11.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卡夫公司保留一切取消或變更活動內容之權利,相關變更將公佈於活動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主辦單位
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
卡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