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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事-全家超商】雙向簡訊抽獎活動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至全家便利商店購買樂事/多力多滋/陽光滋味/奇多/話匣子等商品任二件,手機編寫簡訊「PEP+全家便利商店發票8碼數字」傳至83811,立即抽大獎!(奇多隨口脆不參與此活動)

活動日期

99.11.30-12.27

主辦單位

台灣百事食品

獎項

ipad 【3名】
全家禮券1,000元【20名】
樂事產品2箱 (共有兩種口味) 【50名】

兌獎流程

一.中獎者依據中收到的簡訊內容將中獎發票正本及基本個人資料(包括姓名、手機號碼、住址、身份證正反影本)以掛號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 台灣百事食品活動小組收
二.中獎者資料經活動小組確認無誤,始有領獎資格。
三.兌獎期限:2011年1月12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四.獎項寄送:分批寄送,共分-二次(99/12/20、100/1/17)
中獎名單將於2011/1/5登載於本活動網站(尚藍+百事);台灣百事食品及尚藍資訊員工恕不得參加本活動。

客服專線

02-25171326分機15 蔡小姐

資費

雙向簡訊活動每次10元(傳送+接收)。

電信用戶

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和信電訊/台灣大哥大/泛亞電信/東信電訊/亞太行動/大眾電信/威寶電信月租型用戶(所有預付卡型用戶無法參加)

注意事項

1.抽獎活動時間:99.11.30-12.27
2.雙向簡訊即時抽獎活動之簡訊費用每則10元(傳送+接收),簡訊費用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於次月行動電話帳單中收取;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和信電訊/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大眾電信/威寶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但預付卡型用戶恕無法參加。
3.為維護即時抽獎活動之公平性 ,每個門號不限定參加次數,每組發票號碼限參加1次。台灣百事食品及尚藍資訊員工恕不得參加本活動。
4.發票日期須為99.11.30-12.27由活動執行通路,全家便利商店開立之統一發票,該發票上需顯示購買樂事/多力多滋/陽光滋味/奇多/話匣子等商品任二件之品項名稱(奇多隨口脆不參與此活動)。中獎者資料經本次活動小組確認無誤後,方具備兌獎權利。申請兌獎之發票於活動結束後將全數捐贈華山基金會,恕不退回。
5.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獎項不得兌換現金,且獎品以實物為準。
6. 依稅法規定,中獎金額超過新台幣1,001元(含)以上者,需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以利申報中獎扣繳憑單。
7.兌獎期限:中獎者請於2011/1/12前將中獎發票正本、姓名、手機號碼、住址、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以掛號寄至: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 台灣百事食品活動小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兌獎權利。(中獎金額新台幣1,001元以上須再填寫機會中獎收據)
8.兌獎服務專線:(02)2517-1326#15 (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9. 主辦單位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保留取消、變更或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中獎名單將於2011/1/5登載於本活動官方網站,詳細資訊以網站公告為準:www.lay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