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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8月開學聯合品牌慶】 登記享三重回饋 週週再抽iPad 11

活動說明

● 活動辦法及排程:


● 第一重-【週週登記送】
2025/08/18至 2025/09/28於全通路購買“飛利浦照明全系列產品”單筆發票折扣後滿$1,688,登錄發票並上傳購買憑證,經驗證符合資格即可獲得7-ELEVEN $100禮券,數量有限,送完為止!《每週限量100份,共600份》

第二重-【週週登記抽】
2025/08/18至 2025/09/28於全通路購買“飛利浦照明全系列產品”單筆發票折扣後滿$3,688,完成登錄流程並上傳購買憑證,經驗證符合資格週週再抽iPad 11(A16/wifi/128G,恕不挑色,市價$11,900)《每週抽1名,共6名》

第三重-【通路獨家登記送】活動期間購買指定飛利浦檯燈品類(贈品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電商通路》贈品為隨貨附贈,但部分通路會待商品鑑賞期結束後才會配送贈品,詳情請洽原購買通路。
單筆發票【檯燈品類滿 $1,499】送7-ELEVEN $100禮券《檔期限量500份》
單筆發票【檯燈品類滿$2,999】送ZEISS蔡司蒸氣眼罩8入《檔期限量204份》
▲《飛利浦照明官方購物網站》單筆發票【檯燈品類滿$2,999】送ZEISS蔡司蒸氣眼罩8入《檔期限量60份》贈品為隨貨附贈。
▲《特力屋》單筆發票購買【A5 軒博檯燈/A5軒博 Pro檯燈】限量登記送7-ELEVEN $500禮券《每週限量1份,共6週/共6份》
▲《燦坤3C》單筆發票購買【P5 軒朗檯燈】限量登記送7-ELEVEN $100禮券《每週限量15份,共6週/共90份》
▲《家樂福》限定2025/08/06至 2025/09/09 單筆發票購買【檯燈品類滿$2,000】限量登記送7-ELEVEN $100禮券《每週限量15份,共5週/共75份》
● 參與《家樂福》限定通路之發票/收據須可清楚辨識符合《家樂福》限定通路設定的活動條件-於限定活動期間內於《家樂福》購買檯燈品類滿$2,000,符合指定條件即為活動之有效發票/收據:發票購買日期需為2025/08/06 00:00至2025/09/09 23:59。



※ 本活動參加之發票不含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即不包含有開立統一編號之發票)。
※ 本活動維護所有參與者權益,每位參與者不限登錄發票張數,單筆發票限登錄乙次,有效發票享有全通路/獨家通路多重獲獎資格。
※ 發票登錄與抽獎期間請依活動規範及排程公告為準,並以登記時間順序為參加依據。恕不累計金額、發票及跨通路消費合併參加。非屬飛利浦照明指定產品之發票恕不具參加資格。
※ 活動登錄資料一旦登錄完成,恕無法修改,請務必填寫正確。未於活動期間內完成或資料填寫錯誤,視同放棄兌獎資格並不另行通知。
※ 登錄發票後須經過審核驗證,參加者若提供不實或不完整資料,致無法聯繫或寄出贈獎,視同放棄領取禮券及獎項之權利並自負其責,逾期恕不補贈且不另行通知。
※ 參與本活動之發票不得再參與飛利浦照明舉辦之其他行銷贈獎活動,請務必詳閱注意事項以維護您的權益。

第二重-【週週登記抽】抽獎規範及中獎公布:


1. 每週抽獎登錄期間為該起始日00:00至截止日23:59 (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
2. 發票以「登錄日期」為依據,當週登錄之發票僅限參加當週抽獎,未中獎發票恕不累計至下週抽獎。每位參與者於本活動限制中獎一次,提醒妥善保存發票正本(含消費明細),以免得獎權益受損。
3. 中獎名單公布:《指定公布日》下午6點前公布於活動網站。
4. 中獎者將以簡訊方式通知,未中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5. 因各項狀況而不符領獎資格者或自主放棄得獎者,從缺之名額主辦單位不另行重抽。
6. 《中獎通知/公布/簡訊》等皆非中獎憑證依據,為避免因個人疏忽或訊息遺漏而喪失中獎權益,請所有參加者務必自行至活動網站查詢中獎名單。
7. 中獎者須於指定兌獎期限內,寄回完整的領獎申請書及相關兌獎資料。如逾期未提供,或所提供之資料不符活動規範,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中獎資格,參加者不得異議。

活動網頁

獎品介紹


※ 7-ELEVEN禮券為電子票券形式,贈品將以【統一超商虛擬商品卡】提供。活動小組將透過簡訊發送【領取序號及連結】至符合資格者手機號碼,請留意簡訊通知並依指示完成兌換程序。
※ 本卡屬無記名式且無使用期限,如有遺失、被竊或滅失,恕無法掛失及補發。(詳細使用規範依電子票券上條款為主)
※ 《飛利浦照明Eshop通路》贈品將隨商品一併出貨;《其他電商通路》贈品亦多為隨貨附贈,惟部分通路可能於商品鑑賞期結束後另行配送。實際贈品配送方式請依各通路公告為準,或洽原購買通路確認。
※ 獎項以實物為主,中獎人不得指定更改獎項或其他類型贈品,亦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活動獎項的權利。主辦單位僅提供獎品,其他責任及品保責任均不負責,若因不當使用造成任何損害,均由得獎者自行負責,主辦/協辦單位亦毋須負相關民刑事責任。
※ 關於贈送獎項之使用細節,若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責任,均由該贈品廠商維修與保固,中獎人應逕向獎品製造或銷售公司詢問。若因不當使用造成任何損害,均由使用人自行負責,主辦/協辦單位亦毋須負相關民刑事責任。

活動注意事項

1. 本活動限設籍臺灣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且需有國內聯繫方式。
2.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中獎者兌獎情形,若涉及蓄意操作之不正當行為,例如影印、毀損、塗改或偽造中獎憑證、輸入假序號卡序號、侵入抽獎系統及任何足以影響活動抽獎公正性之中獎者,均視為無效中獎,主辦單位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3. 請務必保留所登錄發票之正本,以供活動兌獎之用,若無法提供發票憑證,視同放棄兌獎資格;所有獎項的聯絡、寄送資料及發票號碼以消費者於活動網站中所輸入的資料為依據,消費者請於輸入個人資料後再次確認輸入資料無誤。若因資料不正確造成無法聯繫及寄送,則視為自動棄權,主辦單位不負責變更消費者聯絡地址或消費者姓名之責任,以避免產生以人頭戶冒領獎項之情況。
4. 若因中獎者登錄之手機號碼錯誤或其他非主辦單位可控原因, 而使主辦單位無法於2025年10月15日前收到中獎者回寄之「發票影本/消費明細/領獎申請書/身分證正反影本」,則視同中獎者主動放棄中獎資格。故中獎者若無收到中獎通知,請自行與主辦單位聯絡,以免錯過中獎權利。
5. 本活動獎品之規格及外觀以實物為準,請參閱「獎品介紹」項目之詳細說明。門市佈置物與活動網站圖片僅供參考;獎項均不得轉讓他人、折換現金或要求替換其他產品。
6. 登錄發票後,須經活動小組審核驗證,並正確依照兌獎程序完成作業,方可成功兌獎。活動網站所公布之中獎名單僅供公告參考,實際兌獎仍須依規定程序完成相關步驟,否則將視同放棄得獎權利,恕不補發。
7. 活動服務專線0800-808268,接聽時間為週一至週五9:00~18:0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除外)
8. 本活動僅開放給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參加,但台灣昕諾飛股份有限公司及參與本活動之零售商、經銷商之員工及其二親等以內之血親及姻親均不得參加。
9. 獎項寄送寄送範圍限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
10. 台灣昕諾飛股份有限公司保留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兌獎方式

【週週登記送】

1. 消費者請於2025/09/29(一)前,至活動網站完成登錄,並於規定內發票登錄期間上傳活動區間內於指定通路購買飛利浦照明全系列產品或指定檯燈單筆指定門檻之購物發票(需檢附發票及購買明細),以利主辦單位核對;若未提供發票、明細、金額不正確或發票內容無商品等,則得以取消兌換資格,恕不補贈且不另行通知。
2. 7-ELEVEN禮券為電子票券形式,贈品將以【統一超商虛擬商品卡】提供。活動小組將透過簡訊發送【領取序號】至符合資格者手機號碼,請留意簡訊通知並依指示完成兌換程序。
3. 《飛利浦照明Eshop通路》贈品將隨商品一併出貨;《其他電商通路》贈品亦多為隨貨附贈,惟部分通路可能於商品鑑賞期結束後另行配送。實際贈品配送方式請依各通路公告為準,或洽原購買通路確認。
4. 台灣昕諾飛股份有限公司將委由尚藍資訊有限公司,於審核兌換資料無誤後,於2025/11/15前統一發送電子禮券兌換簡訊。

【週週登記抽】

1. 中獎者請於2025/10/15前將中獎人中獎通知函/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購物發票正本(電子發票需檢附購買明細),以掛號方式寄回「104079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 / 飛利浦照明 好光陪讀計畫開學季活動小組 收」以利主辦單位核對;若發票遺失、金額不對或發票內容無等商品,則得以取消中獎資格。
2. 上述寄回之憑證與資料有誤、不齊全或逾期寄回者,中獎者視同放棄並喪失中獎資格。
3. 中獎者若寄回之發票經檢核非《活動指定通路》發票,視同不符合活動資格,請於參加前確認購買發票是否符合活動參與通路,以免影響您的中獎權益。
4. 《中獎通知/公布/簡訊》等皆非中獎憑證依據,為避免因個人疏忽或訊息遺漏而喪失中獎權益,請所有參加者務必自行至活動網站查詢中獎名單。中獎者須於指定兌獎期限內,寄回完整的領獎申請書及相關兌獎資料。如逾期未提供,或所提供之資料不符活動規範,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中獎資格,參加者不得異議。
5.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凡得獎價值過新台幣1,000元(含)以上者,需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超過20,000元(含)以上者,領獎人需先繳交10%中獎稅金,並提供匯款憑證給主辦單位,始得領取活動獎品。
6. 台灣昕諾飛股份有限公司將於審核兌獎資料無誤後,於2025/11/15前陸續寄出獎項。
7. 請得獎者配合於2025/10/15前寄回「機會中獎收據」,以利主辦單位依據法規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

個人資料保護條款

• 蒐集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台灣昕諾飛股份有限公司
• 蒐集之目的: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飛利浦照明 開學聯合品牌慶」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手機號碼、E-mail、地址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資訊。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自2025/08/08起至2024/09/28活動結束且贈品寄送等後續相關程式執行完畢。
•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了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 對象: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廣告主、主辦單位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 得向主辦單位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主辦單位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得向主辦單位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 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主辦單位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主辦單位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主辦單位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主辦單位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主辦單位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回填個人資料者代表已清楚瞭解主辦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主辦單位於以上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昕諾飛的詳盡個人資料保護條款可參閱連結: 昕諾飛隱私保護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