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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家樂氏 可可家年華 集點活動】

活動說明

活動流程:
【STEP1】購買『家樂氏可可系列』產品
【STEP2】憑購買發票至活動網站登錄
【STEP3】發票經審核通過即可獲得活動點數
【STEP4】集滿指定點數至活動網站兌換好禮

活動集點期間:
2024/12/01 00:00~2025/02/04 23:59
※發票登錄期限至2025/02/09 23:59止(以活動網站系統之時間為準),未於活動辦法指定時間內登錄之發票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活動資格

品牌好禮兌換期間:
2024/12/01 00:00~2025/02/14 23:59
※品牌好禮兌換期限至2025/02/14 23:59止(以活動網站系統之時間為準),未於活動辦法指定時間內完成兌換視為自動放棄兌換權利

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內購買『家樂氏可可系列』產品(請參閱下方活動品項),憑購買發票至活動網站登錄,單筆消費滿100元即可獲得1點,經審核通過即可獲得活動點數,集滿指定點數即可於活動網站進行兌換品牌好禮,獎品數量有限,換完為止!

活動網站

發票登錄說明

1. 進入活動網站需綁定LINE帳號參加集點,參加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轉移點數或與其他帳號合併,亦不可要求取消、刪除已登錄之發票,主辦單位不負共同帳號所衍生問題之責任。
2. 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且為未捐贈、未作廢之發票,亦不得為手開式發票,若經確認非屬有效發票,將不具資格。
3. 每筆發票限登錄一次,重複登錄無效,登錄發票後,經審核通過即可獲得活動點數,如未登錄則不予計算。
4. 電子發票為系統自動審核,可手動輸入發票號碼或掃描發票進行登錄,開立發票店家於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資料上傳完成後,需3~7個工作天進行審核作業。
5. 傳統發票或電子發票輸入資訊有誤需人工審核,審核結果將於發票登錄日7個工作天內(不含國定例假日)顯示發票狀態,敬請耐心等待。
6. 登錄發票之活動點數以系統及活動小組判讀為準,得依判讀結果調整活動點數,所有發票審核及點數兌換之認定由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決定權。
7. 逾期未登錄發票完成者,不具參加資格。本活動流程於登錄發票後,因財政部電子發票資訊提供會有作業時間,須由系統或人工判定是否符合資格,方可累計點數。

活動品項

●纖穀脆
家樂氏纖穀脆–黑巧野莓300g
家樂氏纖穀脆–榛果可可300g
家樂氏燕麥纖穀脆280g

●東尼可可系列
家樂氏東尼可可玉米片 200g/300g/350g
家樂氏東尼魔法巧克力早餐穀物 300g

●格格脆系列
家樂氏可可球 170g/330g
家樂氏格格脆 170g/330g
家樂氏格格脆棉花糖 300g
家樂氏Chekkie格格脆魔法球230g
家樂氏可可星際早餐穀物160g
家樂氏組合包 170g

●麥麩系列
家樂氏麥麩黑巧高纖棒220g

兌換品牌好禮

【3點】東尼虎餐具組(限量250組)
【5點】東尼碗匙組(限量1,000組)
【8點】家樂氏療癒復古麥片機(市價$990)(限量50組)

兌換點數說明

1. 活動點數需於2025/02/14 23:59前完成兌換,逾期視同放棄權利。
2. 每點限兌換一次,兌換後系統即自動扣除使用點數,點數經扣除後亦不得取消兌換。
3. 點數無法兌換現金及折抵消費,亦不可轉讓予其他帳號使用。
4. 每人不限兌換次數,依照兌換優先順序(以活動網站系統之時間為準),兌完為止。
5. 參加者於兌換點數時務必留意,一旦兌換完成,恕無法修改,兌換完成後需填寫領獎表單(即收件資料),填寫完成後恕不接受更換寄件地址。如因資料有誤導致無法寄送或被退件,將視為放棄兌換且已兌換之點數恕不退還。
6. 兌換獎品以實物為準,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亦不得要求將獎品轉讓他人,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贈品之權利,參加者應無條件同意接受替代贈品;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贈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好禮寄送

活動小組確認兌換資料無誤後,集點活動獎品將於兌換後次月底前寄出。
第一批:2024/12/01~2024/12/31前(含)完成兌換,於2025/01/24前寄出。
第二批:2025/01/01~2025/01/31前(含)完成兌換,於2025/02/27前寄出。
第三批:2025/02/01~2025/02/14前(含)完成兌換,於2025/03/31前寄出。
※ 若遲未收到獎品,請於2025/04/15前主動詢問活動客服,逾期視同放棄兌換資格、或對收到之獎品無異議,恕不另行補發。

活動專線

02-25171326分機20(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7:00,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主辦單位為美商家樂氏行銷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活動執行單位為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活動同時即已同意並接受本活動所有規範。
2. 本活動限設籍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之居民參加(不開放外國人參加),且參加者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亦不適用於大宗採購。獎品之寄送亦僅限前述地區,如獎品寄送地點為前述地區以外之地區,主辦單位得取消兌換資格。主辦單位保有參加者資格審核權,於任何時間,可針對參加者之資格進行確認(包括參加者身份、年紀、與居住地等),以確認參加者符合本條款之得獎資格。本活動之相關條件與參加者之資格,如有任何爭議者,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認定及解釋之權利。
3. 網站上所填寫之身分資料與參加本活動所需之資料如有不完整、不正確導致無法審核通過、無法寄送、投遞不成功、退件、無人簽收、無法聯絡得獎者等因素,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兌換資格,恕不另行通知並不得要求主辦單位補償,主辦單位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亦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4. 參加者於登錄活動集點時須先綁定LINE帳號參加集點,參加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轉移活動點數與其他帳號合併,亦不可要求取消、刪除已登錄之活動集點點數,主辦單位不負共同帳號所衍生問題之責任。
5. 活動參與資料請務必填寫正確,活動小組將依照您填寫的個人寄送資料做為日後活動獎項配送,為了保障個人權益,不得要求活動小組修改或變更已送出之個人資料。因地址或個人相關資料不完整,導致獎品無法運送或無法聯絡得獎者,視同放棄兌換資格。若資料有不實、不完整及不正確,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兌換資格的權利,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亦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6. 本活動採集點制度,參加者在每次選擇兌換活動獎項後,系統將自動從點數帳戶中扣除所需點數,參加者成功兌換後,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更換獎項或取消兌換。如您欲兌換之活動獎項已兌換完畢,請改換其他符合兌換門檻之活動獎項,獎項數量有限,換完為止,恕不加量。主辦單位不保證均可兌換到活動獎項,獎項剩餘數量將於活動網頁上公告,實際兌換數量以兌換頁面為準。若於活動期間內活動獎項提早被兌換完畢,主辦單位有權不額外增加活動獎項的數量。
7. 所有發票資料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依準;發票須於指定通路所開立,發票明細須能清楚辨識購買“家樂氏可可系列”品名,且發票上打印之日期必須在活動期間2024/12/01~2025/02/04內;如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者,視同無效。
8. 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且為未捐贈、未作廢之發票,亦不得為手開式發票,若經確認非屬有效發票,將不具資格。
9. 參加者如有違反本活動相關事項、惡意退貨、灌票、輸入假發票、登入假帳號等,或從事其他不當或不法行為、攻擊、詆毀主辦單位之虞及/或情事發生(以下統稱不當行為),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加資格及/或兌換資格,不另行公告或通知,並得追回已發放之贈品,並就因此所產生之損害向不當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或採取其他司法程序。不當行為概由主辦單位認定,不另通知或說明,參加者不得異議並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10.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參加者之參加行為及兌換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況: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登錄不實資料、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本活動相關事項之行為。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贈品,主辦單位保有變更、終止其參加本活動資格、取消兌換資格或暫停本活動的權利,並得對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追究法律責任,就主辦單位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賠償,參加者不得有異議。
11. 活動之所有兌換贈品不得轉換、轉讓及折換現金,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獎品寄送過程中,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造成損壞、延遲,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圖片僅供參考,活動贈品以實物為準,恕不提供挑選、轉讓、折現、更換等值獎品,兌換者不得要求更換獎項。
12. 本人同意美商家樂氏行銷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得蒐集、處理與利用參加個人資料,且消費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僅作為本次活動使用,待活動結束後,主辦單位會依照個資法規定進行銷毀處理,保障消費者個人的隱私權利。
13.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不得冒用第三人之資料,若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或提供之個人資料不全者,將無法參加本活動。若因退件及其他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無法順利收取贈品,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14. 關於獎項之使用、維護、保固,主辦單位概不負責,獎項使用方式/注意事項/使用期限/限制條件等,請參加者自行參閱其相關說明並留意遵守,主辦單位不為參加者(含其他使用獎項者或第三人)因使用(或未遵期使用獎項)而所受損害或所失利益負任何責任。
15. 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6.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狀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得獎者亦不得異議。
17. 主辦單位在法律許可範圍内保留取消、變更、調整或解釋活動內容或變更或延後期間之權利。主辦單位以及所屬配合之活動執行單位、廣告廠商的員工恕不得參加本活動。
18. 若本條款之部分內容被認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者,其餘條款之效力及可執行性不受影響。
19. 上述條款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若因本活動而發生任何爭議時,應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個資權益宣告】
1)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因舉辦上述活動,為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之規定,告知擬參加之消費者下列事項:
• 蒐集人
美商家樂氏行銷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其委託的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目的
贈獎等相關程序;相關美商家樂氏行銷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之行銷目的範圍內使用(包含但不限於英美商家樂氏行銷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之品牌商品行銷活動、DM或電子報寄送、廣告資料、商品、售後服務及宣傳等)。
• 個資類別
C001辨識個人者:如姓名、住址、電話、行動電話等。
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如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C011個人描述: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 期間
自2024/12/01起至執行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之資料所需保存期間/依相關法令規定之資料保存年限,以期間較短者為準。
• 地區
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 對象
主辦單位、執行單位、主辦單位委託機關、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主辦單位及/或執行單位執行上述特定目的所需之協力廠商。
• 方式
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參加者對於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如下:
1. 查詢、請求閱覽或製給複製本。
2. 請求補充或更正。
3.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請求刪除。
惟依法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參加者請求為之,如欲行使前述權利,請以口頭或書面通知執行單位辦理:
• 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 連絡電話:02-25171326分機20。
參加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其個人資料,如參加者不提供或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將被取消中獎資格。
中獎者授權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得公開公佈其姓名。
2)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將尊重參加者之權益,絕不逾越上述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從事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人個人資料,且非經同意,亦絕不任意竄改或洩漏或提供第三人使用。若有逾越上述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主辦單位及/或執行單位將事先以書面、電子郵件、傳真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並取得參加人書面之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