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LURPAK「冠軍奶油 焙出心意」
活動說明
LURPAK冠軍奶油 現金好禮二重抽萬元現金立即抽超過100個好禮帶回家!!活動期間:2024/11/05~2024/12/19活動方式:購買LURPAK冠軍奶油系列商品,不限金額與品項 ,即可參加活動。【第一重 簡訊回傳立即抽,萬元好禮帶回家】透過手機簡訊登錄發票參加抽獎活動。販售通路購買指定品項「LURPAK冠軍奶油」不限金額,手機簡訊編輯「LURPAK+發票後8碼數字」傳送至83811參加抽獎,傳送成功立即得知是否中獎。
※本活動僅適用以手機編寫簡訊參加,參加者需自付接收系統簡訊回覆費用每則5元,簡訊費用將於次月個人電信帳單中收取。
※於實體通路購買並使用載具者請向業者索取交易明細。※建議可將購買發票拍照留存。※特別提醒,全聯購物請當下索取具有產品明細「LURPAK冠軍奶油」與電子發票金額出具,以免事後無法列印正本發票!
快速登錄發票
活動網站
活動通路
販售「LURPAK冠軍奶油系列商品」且有購物發票之通路。
第一重 活動獎項
總計103個獎項,立即傳送簡訊立即開出●頭獎:現金1萬元(郵局現金匯票)。(共3名)
●貳獎:日本FUJIHORO富士琺瑯烤盤(不挑樣),價值$1280。(共30名)
●參獎:LURPAK奶油儲存盒(含抹刀),價值$299。(共70名)
●貳獎:日本FUJIHORO富士琺瑯烤盤(不挑樣),價值$1280。(共30名)
●參獎:LURPAK奶油儲存盒(含抹刀),價值$299。(共70名)
第二重 活動方式
【第二重 拍照上傳秀作品照,徵選好禮送給你】於Arla粉專徵稿指定貼文下留言投稿並完成指定3步驟,將使用LURPAK冠軍奶油之烘焙品完成照片貼至留言串,並附上文字及製作說明,即可參加活動抽獎。1.於此活動貼文按讚及公開分享
2.將使用LURPAK冠軍奶油之烘焙品完成照片貼至留言處(需拍攝到Lurpak包裝)
3.寫上「我用Lurpak奶油做(作品名稱)」及製作心得(不限字數),即可參加徵選,即可參加第二重加碼抽活動
※超強禮抽獎條件:邀請好友在你的作品上按讚(不限數量,越多越加分)
2.將使用LURPAK冠軍奶油之烘焙品完成照片貼至留言處(需拍攝到Lurpak包裝)
3.寫上「我用Lurpak奶油做(作品名稱)」及製作心得(不限字數),即可參加徵選,即可參加第二重加碼抽活動
※超強禮抽獎條件:邀請好友在你的作品上按讚(不限數量,越多越加分)
第二重 活動獎項
總計51個獎項,本活動單位將會隨機擇優抽出好禮1、好禮2得獎者50名。超強禮(1名)徵選方式:Lurpak小組將從眾多投稿作品中挑出最優者贈送,其作品須達成1-3步驟外,其作品照、心得完成度與按讚數將作為三指標權重評比之評斷標準!●超強禮:百慕達烤箱(不挑樣),市價$7490。(共1名)
●好禮1:LURPAK保鮮盒,市價$299。(共30名)
●好禮2:LURPAK奶油+冠軍奶油聖誕食譜,市價$350。(共20名)
●好禮1:LURPAK保鮮盒,市價$299。(共30名)
●好禮2:LURPAK奶油+冠軍奶油聖誕食譜,市價$350。(共20名)
第一重 活動說明
●參加者成功傳送簡訊至83811後,將會收到一則參加成功簡訊通知;每則簡訊僅可登錄一筆發票號碼。
●每支手機門號不限制參加次數,每張發票不限金額限登錄一次,每張發票最多一次中獎機會。一人可登錄多張發票,登錄越多,中獎機會越高。本活動 每人不限中獎次數 ;若退貨則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且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
●本活動僅適用以手機編寫簡訊參加,參加者需自付接收系統簡訊回覆費用每則5元,簡訊費用將於次月個人電信帳單中收取。若參加者電信門號本身限制接收活動簡訊,則無法收到系統回傳之簡訊,需撥回原電信公司解除該限制後,方才能參加活動。
●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電信之預付卡門號因電信公司本身設定問題,恕無法參加。
●獎項由系統隨機抽出,兌獎時需提供購買證明(購物發票正本),請務必於購買商品時告知店家提供紙本發票或電子發票購買明細,若存於載具,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印出載具的明細。
●活動洽詢(02) 2698-9608富華股份有限公司 / 兌獎專線 (02)2325-3526 #507 (週一至週五10:00-17:00 國定假日/例假日恕不提供服務)。
●參加本活動同時,即視同同意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富華保留調整本活動內容之權利。
※小提醒:請於購買產品時索取統一發票及購買明細,若未索取明細,請再持原發票至購買處索取及列印,以便兌獎使用,若為電子發票請店家協助列印發票存留,並同時保留交易明細,或利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需列印出中獎紙本作為憑證方能兌獎。
●每支手機門號不限制參加次數,每張發票不限金額限登錄一次,每張發票最多一次中獎機會。一人可登錄多張發票,登錄越多,中獎機會越高。本活動 每人不限中獎次數 ;若退貨則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且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
●本活動僅適用以手機編寫簡訊參加,參加者需自付接收系統簡訊回覆費用每則5元,簡訊費用將於次月個人電信帳單中收取。若參加者電信門號本身限制接收活動簡訊,則無法收到系統回傳之簡訊,需撥回原電信公司解除該限制後,方才能參加活動。
●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電信之預付卡門號因電信公司本身設定問題,恕無法參加。
●獎項由系統隨機抽出,兌獎時需提供購買證明(購物發票正本),請務必於購買商品時告知店家提供紙本發票或電子發票購買明細,若存於載具,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印出載具的明細。
●活動洽詢(02) 2698-9608富華股份有限公司 / 兌獎專線 (02)2325-3526 #507 (週一至週五10:00-17:00 國定假日/例假日恕不提供服務)。
●參加本活動同時,即視同同意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富華保留調整本活動內容之權利。
※小提醒:請於購買產品時索取統一發票及購買明細,若未索取明細,請再持原發票至購買處索取及列印,以便兌獎使用,若為電子發票請店家協助列印發票存留,並同時保留交易明細,或利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需列印出中獎紙本作為憑證方能兌獎。
第一重 兌獎須知
●第一重活動得獎購物發票開立時間需早於登錄簡訊系統時間。
●兌獎之購物發票有效期間為 2024/11/05-2024/12/19。
●中獎與否,將以簡訊即時通知, 中獎名單公布日期為2024/12/25(三)前 並以總代理官網公佈之版本為標準。
●簡訊登錄發票成功,系統會即時簡訊回覆參與者是否得獎,得獎者需至活動網站自行下載列印機會中獎回覆函 https://reurl.cc/XRbaYg,需填妥資料,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中獎發票正本、交易明細,並於 2025/01/03 前以郵戳為憑,郵寄掛號寄至LURPAK冠軍奶油活動小組 收 (106424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105號10樓A棟) ,逾期恕不受理,視同放棄中獎資格,如經審核未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如有仿冒或偽造之情事,除不得兌換獎品之外,主辦單位將依刑法行使追訴權。
●所有中獎者需以掛號寄回中獎發票正本與中獎收據正本,並保留掛號函件執據,如有任何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中獎者寄回的中獎發票及中獎收據正本遺失,LURPAK冠軍奶油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
●現金獎項將以中華郵政現金匯票形式提供; 所有獎項預計2025/02/21(五)前安排寄送,若有疑慮以網站公告為主;且獎品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延遲,主辦方將有權調整之運送時程。
●提醒您!LURPAK冠軍奶油活動小組絕對不會主動打電話要求您操作ATM、網路銀行或請您透露存款餘額,若您接到類似電話,請撥打刑事局詐騙165專案通報,以確保您的權益。
●中獎商品為各品牌廠商正貨商品,LURPAK冠軍奶油活動小組恕不負任何保固責任與期間修繕費用,使用上如有問題請洽各商品原廠服務專線。
●兌獎之購物發票有效期間為 2024/11/05-2024/12/19。
●中獎與否,將以簡訊即時通知, 中獎名單公布日期為2024/12/25(三)前 並以總代理官網公佈之版本為標準。
●簡訊登錄發票成功,系統會即時簡訊回覆參與者是否得獎,得獎者需至活動網站自行下載列印機會中獎回覆函 https://reurl.cc/XRbaYg,需填妥資料,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中獎發票正本、交易明細,並於 2025/01/03 前以郵戳為憑,郵寄掛號寄至LURPAK冠軍奶油活動小組 收 (106424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105號10樓A棟) ,逾期恕不受理,視同放棄中獎資格,如經審核未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如有仿冒或偽造之情事,除不得兌換獎品之外,主辦單位將依刑法行使追訴權。
●所有中獎者需以掛號寄回中獎發票正本與中獎收據正本,並保留掛號函件執據,如有任何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中獎者寄回的中獎發票及中獎收據正本遺失,LURPAK冠軍奶油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
●現金獎項將以中華郵政現金匯票形式提供; 所有獎項預計2025/02/21(五)前安排寄送,若有疑慮以網站公告為主;且獎品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延遲,主辦方將有權調整之運送時程。
●提醒您!LURPAK冠軍奶油活動小組絕對不會主動打電話要求您操作ATM、網路銀行或請您透露存款餘額,若您接到類似電話,請撥打刑事局詐騙165專案通報,以確保您的權益。
●中獎商品為各品牌廠商正貨商品,LURPAK冠軍奶油活動小組恕不負任何保固責任與期間修繕費用,使用上如有問題請洽各商品原廠服務專線。
第二重 兌獎須知
●中獎名單公布日期為2024/12/25(三)前 並以總代理官網公佈之版本為標準。中獎者將由活動小組私訊聯絡兌獎。
●本活動徵選圖文將以真實性為主,經查證若為盜竊圖片投稿或非真實產品使用體驗之AI合成圖片,則取消其中獎資格。
●中獎得主請於2025/01/03前郵寄兌獎函並掛號寄至LURPAK冠軍奶油活動小組 收 (106424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105號10樓A棟) ,逾期恕不受理,視同放棄中獎資格,如經審核未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如有仿冒或偽造之情事,除不得兌換獎品之外,主辦單位將依刑法行使追訴權。
●本活動徵選圖文將以真實性為主,經查證若為盜竊圖片投稿或非真實產品使用體驗之AI合成圖片,則取消其中獎資格。
●中獎得主請於2025/01/03前郵寄兌獎函並掛號寄至LURPAK冠軍奶油活動小組 收 (106424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105號10樓A棟) ,逾期恕不受理,視同放棄中獎資格,如經審核未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如有仿冒或偽造之情事,除不得兌換獎品之外,主辦單位將依刑法行使追訴權。
注意事項
●本活動主辦單位Arla TW,委託宇宙動能執行兌獎審核、聯繫、獎項稅務申報。
●參加本活動者須為中華民國憲法認定之自然人,得獎者若未滿二十歲,除得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本活動地區僅限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活動地區外中獎,視同無效。有關獎品之寄送亦僅限上述地區,活動區域外恕不提供寄送服務。
●參加本活動者提供之資料應正確無誤,若有非本人、資料錯誤、發票經塗改、變造、毀損、殘缺不全、更動、複製及樣張,或退貨之發票均屬無效,倘偽造或變造者,本公司將依法追究。其資料若無法判讀及所留資料導致中獎無法通知、逾期與缺漏者,均一律喪失得獎資格,且若損後主辦單位或其他第三人時,應負一切民刑法責任。
●主辦單位暨執行單位員工不得參加本次活動以示公平,如經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兌換資格。
●參加者送出資料參加本活動時,即視同詳閱並同意本活動之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活動辦法等網頁公告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資格。
●參加者於送出資料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同已詳閱並同意「LURPAK冠軍奶油 焙出心意」活動之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活動辦法等網頁公告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者或兌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為保留法律追訴權。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第三人檢舉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其得獎資格,除追回獎品外,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中獎者同意活動期間內所有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記錄為主。如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得獎者亦不得異議。
●本活動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本活動主辦單位有權更換獎項為等值商品或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停止本活動,並擁有對此活動之所有事宜為最終解釋與裁決的權利,若有修改訊息將於本活動網站公佈不另行通知,參與活動請務必詳閱注意事項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有任何活動相關問題請撥打 活動專線(02)2698-9608 富華股份有限公司。
●主辦單位就參加者之資格,保有審查之權利,若以人頭帳號或電腦駭客程式等不正當之手段參與活動,經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使用者之參與、得獎資格,將不另行通知。
●抽獎資料及中獎資格,須經主辦單位查驗合格方為有效(得獎人基本資料相符、中獎發票相符、購買之產品符合活動品項)。
●寄送獎項以得獎人所填寫資料之地址為主,主辦單位將不負擔贈品無法送達之責任,過程中,若發生任何錯遞、延遲或遺失,然非主辦單位疏失造成者,恕不負責。贈品一經寄送後,若有遺失、損毀等事情發生,本公司不負補發之責。
●本活動屬於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依所得稅法之規定,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NT$1,000整,應列入中獎人年度綜合所得,主辦單位資照所得稅法第94-1條之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與中獎人。中獎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以下同)20,000元以上者,須預繳扣10%稅款(海外人士或不具中華民國身分者,機會中獎所得稅為20%)。申報及扣繳係以商品官網公告價值以商品官網公告價值(含稅金額)計算之。
●參加者請務必保留購買商品之發票正本/明細(電子發票需檢附購買明細)以利主辦單位核對,有效中獎發票及明細之認定需在活動期間及販售通路購買LURPAK冠軍奶油(不限金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所有中獎者需以掛號寄回中獎發票正本與中獎收據正本,並保留掛號函件執據,如有任何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中獎者寄回的中獎發票及中獎收據正本遺失,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兌獎資料逾期繳交或資料有誤、不齊全、或拒納稅金者,均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並恕不另行通知。
●本活動屬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依所得稅法之規定,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 NT$1,000 整,應列入中獎人年度綜合所得,主辦單位依所得稅法第 94-1 條之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中獎人。申報及扣繳金額係以商品官網公告價值(含稅金額)計算之。
●主辦單位僅使用中獎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含中獎者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將中獎者名單公布於平面廣告、新聞發佈與活動網站,以作為活動宣傳),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
●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於本活動執行業務範圍內合理蒐集處理利用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及於本活動結束後進行銷毀。主辦單位將依法保管參加者提供之個人資料。參加者得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行使權利,惟主辦單位將依法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主辦單位發現有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冒用、盜用他人個人資料等、資料不實情形時,倘無法立即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主辦單位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活動詳情及中獎名單總代理官網及Arla官方FB粉絲專頁公佈為主,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公告執行。
●參加本活動者須為中華民國憲法認定之自然人,得獎者若未滿二十歲,除得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本活動地區僅限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活動地區外中獎,視同無效。有關獎品之寄送亦僅限上述地區,活動區域外恕不提供寄送服務。
●參加本活動者提供之資料應正確無誤,若有非本人、資料錯誤、發票經塗改、變造、毀損、殘缺不全、更動、複製及樣張,或退貨之發票均屬無效,倘偽造或變造者,本公司將依法追究。其資料若無法判讀及所留資料導致中獎無法通知、逾期與缺漏者,均一律喪失得獎資格,且若損後主辦單位或其他第三人時,應負一切民刑法責任。
●主辦單位暨執行單位員工不得參加本次活動以示公平,如經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兌換資格。
●參加者送出資料參加本活動時,即視同詳閱並同意本活動之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活動辦法等網頁公告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資格。
●參加者於送出資料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同已詳閱並同意「LURPAK冠軍奶油 焙出心意」活動之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活動辦法等網頁公告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者或兌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為保留法律追訴權。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第三人檢舉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其得獎資格,除追回獎品外,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中獎者同意活動期間內所有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記錄為主。如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得獎者亦不得異議。
●本活動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本活動主辦單位有權更換獎項為等值商品或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停止本活動,並擁有對此活動之所有事宜為最終解釋與裁決的權利,若有修改訊息將於本活動網站公佈不另行通知,參與活動請務必詳閱注意事項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有任何活動相關問題請撥打 活動專線(02)2698-9608 富華股份有限公司。
●主辦單位就參加者之資格,保有審查之權利,若以人頭帳號或電腦駭客程式等不正當之手段參與活動,經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使用者之參與、得獎資格,將不另行通知。
●抽獎資料及中獎資格,須經主辦單位查驗合格方為有效(得獎人基本資料相符、中獎發票相符、購買之產品符合活動品項)。
●寄送獎項以得獎人所填寫資料之地址為主,主辦單位將不負擔贈品無法送達之責任,過程中,若發生任何錯遞、延遲或遺失,然非主辦單位疏失造成者,恕不負責。贈品一經寄送後,若有遺失、損毀等事情發生,本公司不負補發之責。
●本活動屬於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依所得稅法之規定,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NT$1,000整,應列入中獎人年度綜合所得,主辦單位資照所得稅法第94-1條之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與中獎人。中獎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以下同)20,000元以上者,須預繳扣10%稅款(海外人士或不具中華民國身分者,機會中獎所得稅為20%)。申報及扣繳係以商品官網公告價值以商品官網公告價值(含稅金額)計算之。
●參加者請務必保留購買商品之發票正本/明細(電子發票需檢附購買明細)以利主辦單位核對,有效中獎發票及明細之認定需在活動期間及販售通路購買LURPAK冠軍奶油(不限金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所有中獎者需以掛號寄回中獎發票正本與中獎收據正本,並保留掛號函件執據,如有任何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中獎者寄回的中獎發票及中獎收據正本遺失,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兌獎資料逾期繳交或資料有誤、不齊全、或拒納稅金者,均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並恕不另行通知。
●本活動屬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依所得稅法之規定,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 NT$1,000 整,應列入中獎人年度綜合所得,主辦單位依所得稅法第 94-1 條之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中獎人。申報及扣繳金額係以商品官網公告價值(含稅金額)計算之。
●主辦單位僅使用中獎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含中獎者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將中獎者名單公布於平面廣告、新聞發佈與活動網站,以作為活動宣傳),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
●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於本活動執行業務範圍內合理蒐集處理利用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及於本活動結束後進行銷毀。主辦單位將依法保管參加者提供之個人資料。參加者得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行使權利,惟主辦單位將依法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主辦單位發現有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冒用、盜用他人個人資料等、資料不實情形時,倘無法立即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主辦單位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活動詳情及中獎名單總代理官網及Arla官方FB粉絲專頁公佈為主,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公告執行。
隱私權條款
Arla foods、與委託之行銷公司「宇宙動能」與總代理富華股份有限公司暨所屬機構(以下簡稱主辦單位)為辦理LURPAK冠軍奶油 焙出心意 登錄發票抽獎活動,謹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規定,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台端詳閱:
(一)、蒐集之目的:「LURPAK冠軍奶油 焙出心意 登錄發票抽獎活動」得獎者身分確認、獎品寄發、稅務行政。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中文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性別、聯絡電話、戶籍地址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上述蒐集目的未消失與法令規定之必要保存期間內,但因主辦單位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地區:台端之個人資料將於台灣地區內利用。
(三)、對象:以主辦單位及與主辦單位外部業務往來之協力廠商為限。
(四)、方式:主辦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台端之個人資料以紙本、電腦系統、電腦檔案、電話、email、傳真、郵寄等⽅式,或其他合法及合理方式使用。
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台端就本公司保有台端之個⼈資料得⾏使下列權利:
(一)、得向主辦單位申請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得向主辦單位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三)、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主辦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台端請求為之。
(一)、蒐集之目的:「LURPAK冠軍奶油 焙出心意 登錄發票抽獎活動」得獎者身分確認、獎品寄發、稅務行政。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中文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性別、聯絡電話、戶籍地址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上述蒐集目的未消失與法令規定之必要保存期間內,但因主辦單位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地區:台端之個人資料將於台灣地區內利用。
(三)、對象:以主辦單位及與主辦單位外部業務往來之協力廠商為限。
(四)、方式:主辦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台端之個人資料以紙本、電腦系統、電腦檔案、電話、email、傳真、郵寄等⽅式,或其他合法及合理方式使用。
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台端就本公司保有台端之個⼈資料得⾏使下列權利:
(一)、得向主辦單位申請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得向主辦單位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三)、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主辦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台端請求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