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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之味《慶讚中元週週抽》

活動說明

購買「愛之味/ 愛健 / 雀巢茶品」全系列商品,單筆發票金額折扣後滿NT$179,活動網站登錄發票,參加慶讚中元週週抽獎。

活動期間

2024/07/17(三)~2024/08/31(六) 23:59PM止

活動通路

家樂福(含超市)、大潤發、愛買、大樂購物中心

活動指定商品

「愛之味/ 愛健 / 雀巢茶品」全系列商品,不含麥仔茶鋁箔包、莎莎亞鋁箔包

活動網站

活動獎項

頭獎 - iPhone 15 Pro 256G (價值NT$40,400) x 12名
二獎 - 現金NT$2,000 x 120名
三獎 - 雀巢檸檬茶一箱(530ML x 24瓶,價值NT$600) x 300名

抽獎及公告日期

活動說明

1. 本活動僅限於一般消費者,恕不適用於公司行號、法人團體或公營機構,發票不可打統編。

2. 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完成,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發票重覆登錄將不作計算。

3. 本活動維護所有參與者權益,每位參與者不限登錄發票張數,每張發票限登錄乙次,並僅限中獎一次,未中獎之發票可繼續參加每週抽獎直至活動結束。每位參與者於本活動限制中獎一次,提醒妥善保存發票正本(含消費明細),以免得獎權益受損。

4. 本活動自2024/07/17 起,每週依照指定抽獎日平均抽出各獎項,抽出得獎者名單後次日公布於活動網站。

5. 使用無實體電子發票(無列印紙本電子發票/手機條碼電子發票/非手機條碼電子發票)消費者,電子發票儲存於雲端發票平台,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與印發票號碼及明細。

6. 活動洽詢專線 02-25171326分機19 (週一至週五10:00-17:3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服務)

兌獎方式

1. 於本活動網頁公布得獎名單後,消費者至活動網站自行下載領獎確認書 (https://reurl.cc/2Y10yv ),並將填妥後的「領獎確認書」+「中獎發票正本/購買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24/09/13(五)前(郵戳為憑)以掛號信件寄回104079 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愛之味慶讚中元週週抽」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自動放棄兌獎資格。

2. 得獎者有(無)實體發票【即有電子發票證明聯或其他發票】需檢附之相關文件:實體發票正本(發票上須有符合活動辦法之消費明細,若無,須一併檢附銷售明細)及填寫完整並親簽之中獎收據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應列入個人所得申報。中頭獎者除前述文件外,如獎品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依法中獎者需先行繳納10%稅金(稅額以市價計算),並由執行單位代收代繳,使得領取活動獎品。以上兌獎所需文件,缺一不可,如有欠缺、不完整、不正確或發票內商品與活動辦法不符,恕無法兌獎。

3. 參與本抽獎之發票須為正本(不得為手開式發票)。若遇中獎者之發票及消費明細正本無法符合活動資格時(包括但不限於:無法確認品項、發票號碼、數量、消費日期),則視為無效。若發票存於電子載具,請務必於購買商品時告知店家印出消費明細正本,中獎者需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該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並列印,將此列印資料同店家消費明細正本寄回給活動小組,作為兌獎作業之依據,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4. 發票所示之購買日期需於活動期間內,發票號碼如輸入營業人之統一編號視同無效。中獎發票正本(含明細)一旦經寄交活動小組兌領獎項並簽署領獎領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

5. 請確實填寫發票登錄相關資訊,以免因資料填寫錯誤導致無法收到中獎通知,影響中獎權益。

6. 如遇國定假日或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主辦單位及/或活動執行單位有權變更抽獎日期及公告日期。

*註一
手機載具電子發票
消費時直接使用手機條碼或已歸戶至手機條碼之其他載具索取之無實體電子發票(不列印紙本發票)且該電子發票可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查詢,請中獎者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載具查詢消費發票】,清楚拍攝或擷取中獎的電子發票及符合活動辦法之銷售明細之詳細畫面,將發票明細正本紙本或其列印為紙本寄送提供於本活動小組。

非手機條碼電子發票
使用非手機條碼之載具(如:icash等)消費並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 (不列印紙本發票),電子發票請先至統一超商門市ibon機台會員查詢內查詢,清楚拍攝或擷取中獎的電子發票及符合活動辦法之銷售明細之詳細畫面,將發票明細正本紙本或其列印為紙本寄送提供於本活動小組。

獎項寄發

1. 所有獎項的兌獎至指定日期2024/09/13(五)為止,未完成兌獎程序者,視同放棄領獎資格。

2. 現金獎項將以中華郵政現金匯票型式提供。

3. iPhone 15 Pro 256G採隨機出貨,恕無法挑款或是挑色。
「所購買之Apple主機為Apple公司生產之產品,且對其硬體提供一年原廠保固之維修服務,產品保固內容依Apple產品保固服務說明為準,詳細說明請參考 https://support.apple.com/zh-tw/102607

4. 兌獎資料經由活動小組審核無誤後獎項預計2024/10/15前安排寄送。

活動注意事項

1. 愛之味慶讚中元週週抽活動(以下稱本活動)係由愛之味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主辦單位)所舉辦,並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之執行、消費者一般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地址、電話、e-mail帳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並為連絡及寄送獎項之用(以下簡稱「活動執行單位」)。消費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並同意主辦單位及/或活動執行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人之姓名、地址、電話、e-mail帳號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之一般個人資料,如不同意,恕無法參加活動或獎項寄送。消費者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及/或活動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參加及得獎資格,並得就因此所產生之損害,向該消費者請求損害賠償。
2.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郵寄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及/或活動執行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寄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贈獎資格視同放棄,主辦單位及/或活動執行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與本活動者或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3. 活動參與者應保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之法律責任由活動參與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及/或活動執行單位無關。如查獲不實,主辦單位及/或活動執行單位除撤銷其得獎資格,並無提供所獲獎項之義務,若獎項業經配送,並有向中獎者請求懲罰性賠償金及相關行政費用與他損害賠償之權利。
4. 中獎者若查核發現有退貨的紀錄,視同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及/或活動執行單位將不另行通知。
5. 本活動僅限居住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之中華民國國民參加,獎品寄送地址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
6. 消費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及/或活動執行單位察覺,可立即取消消費者之得獎資格,並可追回獎品。
7. 中獎者若未滿18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未成年人無國民身分證者,須提供中獎者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8. 本活動獎品以實物為準,中獎人不得要求折抵現金、退換、轉售或折換其他物品。主辦單位及/或活動執行單位保有修改或變更活動方式及更換活動贈品之權利。本活動獎品如遇有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提供時,主辦單位及/或活動執行單位保留更換等值贈品或現金的權利。
9.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元,得獎人須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以利申報中獎所得,並請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中獎收據。得獎者若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獎項價值如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中獎者需依法繳交機會中獎所得稅10%。獎項價值在1,000元以上未達20,000元者不需預先扣繳,但主辦單位及/或活動執行單位仍需於依法申報中獎所得並依所得稅憑單免填發作業辦理,中獎人得於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前,以政府核可之電子憑證線上或至國稅局臨櫃取得憑單資料即可。如果得獎者不願意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或不願意提出身分證明,則視為得獎者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0. 除上述注意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及/或活動執行單位擁有一切修改及取消本活動的權利而不作事前通知,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裁決及變更活動獎品及辦法之權利,任何變更內容及其他詳細注意事項,則公告於活動網站。
11. 上述條款之準據法為台灣地區境內法律,相關爭議應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12. 參加者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將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兌換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3. 活動詳情以此活動網頁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