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2024 OOHA 全家限定4月抽獎活動
活動說明
凡活動期間內於全台全家便利商店單筆消費購買任2瓶OOHA氣泡飲系列(檸檬蜂蜜/水蜜桃烏龍口味) 500ml寶特瓶規格,手機編寫『OOHAFM+發票後8碼』簡訊傳送至83811,即可參加抽獎!
活動日期
2024/04/16 00:00起至2024/05/14 23:59止 (皆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
(簡訊傳送抽獎期間:2024/04/16 00:00至2024/05/14 23:59止)
(簡訊傳送抽獎期間:2024/04/16 00:00至2024/05/14 23:59止)
活動獎項
全家限定:「OOHA」驚爆可愛提袋,共30名
*獎項以實物為準。
*獎項以實物為準。
中獎名單
活動須知
1.活動發票日期:需於活動期間2024/04/16 00:00至2024/05/14 23:59內。
※ 活動門檻:指定通路單筆消費購買任2瓶OOHA氣泡飲系列(檸檬蜂蜜/水蜜桃烏龍口味) 500mL寶特瓶規格
※ 《各通路獎項》之中獎者若寄回之發票經檢核非《全家便利商店》發票,視同不符合活動資格。
※ 抽獎資格以符合活動條件的發票張數計算,同張發票購買僅有乙次抽獎機會,金額恕不累積抽獎次數。
2.本活動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
3.發票正本跟明細為兌獎憑證,請務必保留正本中獎發票以便兌獎(中獎發票須符合活動辦法指定購買期間及品項)。(使用載具者請先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列印發票明細)
4.本活動參加之發票不含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即不包含有開立統編之發票)。
5.如中獎之發票經活動小組檢核後若不符合活動規範,不具兌獎資格。
6.活動詳情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洽活動客服專線02-25171326#22,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7: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 活動門檻:指定通路單筆消費購買任2瓶OOHA氣泡飲系列(檸檬蜂蜜/水蜜桃烏龍口味) 500mL寶特瓶規格
※ 《各通路獎項》之中獎者若寄回之發票經檢核非《全家便利商店》發票,視同不符合活動資格。
※ 抽獎資格以符合活動條件的發票張數計算,同張發票購買僅有乙次抽獎機會,金額恕不累積抽獎次數。
2.本活動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
3.發票正本跟明細為兌獎憑證,請務必保留正本中獎發票以便兌獎(中獎發票須符合活動辦法指定購買期間及品項)。(使用載具者請先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列印發票明細)
4.本活動參加之發票不含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即不包含有開立統編之發票)。
5.如中獎之發票經活動小組檢核後若不符合活動規範,不具兌獎資格。
6.活動詳情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洽活動客服專線02-25171326#22,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7: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活動資費
1.本活動僅適用以手機編寫簡訊參加,本活動簡訊登錄無需收費,接收系統簡訊回覆費用每則五元 (包含未中獎/中獎通知簡訊告知) (簡訊費用將於次月電信帳單中收取)
2.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
3.維護抽獎活動之公平性,活動期間每支手機門號以參加30次為限,且僅有一次中獎機會。參加者成功傳送簡訊至83811後,將會收到一則系統簡訊回覆已登錄成功之簡訊。每則簡訊僅可登錄一筆發票號碼,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且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
2.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
3.維護抽獎活動之公平性,活動期間每支手機門號以參加30次為限,且僅有一次中獎機會。參加者成功傳送簡訊至83811後,將會收到一則系統簡訊回覆已登錄成功之簡訊。每則簡訊僅可登錄一筆發票號碼,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且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
兌獎說明
1.中獎者請自行列印領獎確認書(https://reurl.cc/yL1158 ),將填妥後的「領獎確認書」+「中獎發票正本/購買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24/05/31(五)前(以郵戳為憑)將兌獎資料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OOHAXFM抽獎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自動放棄兌獎資格。
2.收到中獎通知後以兌獎資料為領獎依據,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並符合上述活動期間之內,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3.兌獎寄回時,請保留寄件憑證以便查詢,請勿以平信寄回,若因郵務關係造成信件遺失或延遲,請自行與投遞單位洽詢查證,主辦單位不負相關責任。
4.中獎發票必須是於活動期間內(2024/04/16 00:00至2024/05/14 23:59)於全家便利商店所開立且須清楚辨識於指定通路有單筆購買指定產品任2瓶以上之明細,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需另附購買明細。發票正本跟明細為兌獎憑證,請務必保留正本中獎發票以便兌獎(中獎發票須符合活動辦法指定購買期間及品項)。已捐贈、作廢、退貨、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之發票將視為無效。
• 載具發票:須附上載具畫面,且能清楚辨識發票日期/發票號碼/購買明細/載具條碼等相關資料。
• 電子發票:未列出購買商品明細者,須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goo.gl/FujhRD )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紙本,作為活動參加之依據。5. 本活動限持身分證者始得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3足歲。中獎者若未滿18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6.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1,001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1元(含)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7.各通路獎項寄出:因經審核無誤後,將於2024/6/28(五)前寄出。
※主辦單位依得獎者提供之地址寄送獎項贈品,如因個人因素導致寄送二次均無法順利送交,得獎者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兌獎權益。如果未收到贈品或是贈品收到後發現有瑕疵者,請於2024/7/12(五)前請主動來電告知,逾期視同贈品收件無誤。
2.收到中獎通知後以兌獎資料為領獎依據,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並符合上述活動期間之內,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3.兌獎寄回時,請保留寄件憑證以便查詢,請勿以平信寄回,若因郵務關係造成信件遺失或延遲,請自行與投遞單位洽詢查證,主辦單位不負相關責任。
4.中獎發票必須是於活動期間內(2024/04/16 00:00至2024/05/14 23:59)於全家便利商店所開立且須清楚辨識於指定通路有單筆購買指定產品任2瓶以上之明細,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需另附購買明細。發票正本跟明細為兌獎憑證,請務必保留正本中獎發票以便兌獎(中獎發票須符合活動辦法指定購買期間及品項)。已捐贈、作廢、退貨、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之發票將視為無效。
• 載具發票:須附上載具畫面,且能清楚辨識發票日期/發票號碼/購買明細/載具條碼等相關資料。
• 電子發票:未列出購買商品明細者,須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goo.gl/FujhRD )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紙本,作為活動參加之依據。5. 本活動限持身分證者始得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3足歲。中獎者若未滿18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6.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1,001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1元(含)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7.各通路獎項寄出:因經審核無誤後,將於2024/6/28(五)前寄出。
※主辦單位依得獎者提供之地址寄送獎項贈品,如因個人因素導致寄送二次均無法順利送交,得獎者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兌獎權益。如果未收到贈品或是贈品收到後發現有瑕疵者,請於2024/7/12(五)前請主動來電告知,逾期視同贈品收件無誤。
注意事項
1.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辦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參加者同意所提供、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本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記錄為準。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等通訊傳輸上之技術障礙、阻斷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致無法參加抽獎,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3.參加者之發票號碼經系統辨識為重覆登錄該發票號碼之相關登錄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得取消參加資格,參加者不得異議。
4.任何以駭客手法侵入電信系統參加本活動或以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除中獎無效外,主辦單位得對有關活動破壞人員提起相關訴訟。
5.所有兌獎憑證(包括中獎發票正本(需含購買明細)、領獎確認書及中獎者資料)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發票號碼錯誤、中獎發票號碼與系統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變造的、複製或超過兌換期限的中獎發票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兌獎資格。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6.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供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倘因此造成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損害,主辦單位得提起相關訴訟,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7.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天災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影響本活動之執行,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規則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參加者不得異議,任何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之。
8.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9.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中獎者同意自行向獎品供應商詢問。主辦單位對獎項不負任何瑕疵擔保責任,對於獎品使用及相關疑問,請逕洽獎品供應商或製造商。
10.主辦單位享有本活動網頁所有內容之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否則將提起相關訴訟,主辦單位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11.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注意規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提起相關訴訟。
12.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不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使用,惟中獎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公開中獎者部分姓名及部分電話資訊。
2.參加者同意所提供、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本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記錄為準。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等通訊傳輸上之技術障礙、阻斷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致無法參加抽獎,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3.參加者之發票號碼經系統辨識為重覆登錄該發票號碼之相關登錄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得取消參加資格,參加者不得異議。
4.任何以駭客手法侵入電信系統參加本活動或以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除中獎無效外,主辦單位得對有關活動破壞人員提起相關訴訟。
5.所有兌獎憑證(包括中獎發票正本(需含購買明細)、領獎確認書及中獎者資料)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發票號碼錯誤、中獎發票號碼與系統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變造的、複製或超過兌換期限的中獎發票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兌獎資格。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6.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供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倘因此造成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損害,主辦單位得提起相關訴訟,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7.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天災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影響本活動之執行,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規則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參加者不得異議,任何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之。
8.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9.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中獎者同意自行向獎品供應商詢問。主辦單位對獎項不負任何瑕疵擔保責任,對於獎品使用及相關疑問,請逕洽獎品供應商或製造商。
10.主辦單位享有本活動網頁所有內容之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否則將提起相關訴訟,主辦單位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11.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注意規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提起相關訴訟。
12.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不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使用,惟中獎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公開中獎者部分姓名及部分電話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