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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頓x 7-11《登錄發票抽北海道來回機票活動》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內於7-11便利商店單筆購買立頓常溫即飲茶任2瓶(限鋁箔包、寶特瓶商品),至活動網站登錄發票參加抽獎,就有機會抽中北海道來回機票。

活動網站

活動期間

2024/03/06至2024/04/02

發票登錄期間

2024/03/06 00:00至2024/04/02 23:59止(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

活動須知

1.本活動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
2.紙本發票正本及明細為兌獎憑證,請務必保留正本發票以便兌獎(中獎發票須符合活動辦法指定購買期間、活動通路及品項),如習慣以電子載具儲存發票的消費者,請務必於結帳時向店家索取電子發票紙本正本,以免影響您的兌獎權益。
3.本活動參加之發票不含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即不包含有開立統一編號之發票)。
4.如中獎之發票經活動小組檢核後若不符合活動規範,視同不符合兌獎資格。
5.本活動僅限年滿18歲且於設籍於台灣者參加,包含台灣本島、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外島地區。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同意接受有關本活動之活動規則、注意事項和隱私權聲明及其他相關說明知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後,方得參加本活動。
6.活動詳情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洽活動客服專線02-25171326#18,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7:00(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活動獎項

北海道來回機票(價值20,000元,以東南旅行社兌換券型式送出),每週抽1名,共4名

獎項說明

1.獎項將透過東南旅行社提供等值兌換券,有效使用期限至2025/09/30止,逾期失效,中獎人不得向主辦單位、東南旅行社請求任何權利與補償。
2.請與東南旅行社指定專員聯繫完成預訂,並於報名時主動告知持有本兌換券,兌換時請使用正本,恕不接受影本,完成報名並於支付款項時一併提出方可使用,逾期或事後補券者皆為無效,將不予承認。
3.本兌換券為有價證券限一次兌換完畢,價格依東南旅行社指定客服報價為準,金額不足需補價差,多出之部分視同放棄,不得退還現金。本券不得抵用護照費用、簽證、小費、機場稅、燃料稅(稅金依當時所開票的航空公司公告為主)。兌換時不得開立代收轉付收據。
4.本兌換券為無記名式,認券不記名,如事後因個人因素遺失、被竊、損毀或滅失之情事,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請妥善保存此券,亦嚴禁在網路或其他市場公開販賣。
5.本兌換券若無東南旅行社鋼印者無效,且不得經由其他旅行同業報名,僅限與東南旅行社指定窗口兌換。
6.本券為無償獲得,不受禮券發行法規規範。如使用後將無法更改或取消。
7.此為特殊專案不得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詳細使用規範及限制依票券條款為主。

中獎公告

1.每週抽獎登錄期間為該起始日00:00至截止日23:59(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
第1週 : 2024/03/06至2024/03/12登錄
第2週 : 2024/03/06至2024/03/19登錄
第3週 : 2024/03/06至2024/03/26登錄
第4週 : 2024/03/06至2024/04/02登錄
2.每張發票限登錄乙次且僅有乙次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未中獎發票可累積繼續參加下次抽獎,直至最後一次抽獎完為止。
3.獎項將由系統隨機抽出中獎者,統一於2024/04/10公佈於活動網站。

兌獎說明

1.中獎名單公佈後,中獎者請自行至活動網站下載領獎信函,將填妥的「領獎信函」+「中獎紙本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24/04/19 (以郵戳為憑)前掛號寄至「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 立頓Lipton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放棄兌獎資格。
2.有效中獎紙本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係指於2024/03/06 00:00至2024/04/02 23:59期間內由7-11便利商店所開立,且單筆購買立頓常溫即飲茶系列任2瓶之發票(限鋁箔包、寶特瓶商品),若不符則將判定喪失中獎資格,不再進行候補。已捐贈、作廢、退貨、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等之發票將視為無效。如習慣以電子載具儲存發票的消費者,請務必於結帳時向店家索取電子發票紙本正本。
3.兌獎寄回時,請保留郵件寄件憑證以便查詢,請勿以平信寄回,如遺失若因郵務關係造成信件遺失或延遲,請自行與投遞單位洽詢查證,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4.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並符合上述活動期間之內,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中獎資格。
5.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中獎領據後,概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發票正本經兌獎無誤後將全數捐贈慈善單位,恕不退還)。縱其後因中獎發票正本及購買明細有延遲寄回、遺失、無法辨識、毀損或發票之購買日期不在活動期間之情況、網路技術、不可抗力因素、資格不符或資料錯誤遭主辦單位取消中獎資格或喪失中獎資格亦然。
6.參加者必須年滿18歲。中獎者若未滿18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應於其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即視為同意本活動辦法、注意事項、隱私權聲明及其他相關說明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後,方得參加本活動,但若參加者已參加本活動,視為其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並遵守所有規範,並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依照活動兌獎規定辦理兌獎手續方能領獎。
7.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NT$1,001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獎項價值超過NT$20,001(含)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8.經審核確認中獎者兌獎無誤符合資格後,獎項統一於2024/05/31前寄出,未收到獎項或是獎項收到有問題者,請於2024/06/10前來電,逾期視同獎項收件無誤。

活動專線

活動客服專線02-25171326#18,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7: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注意事項

1.本活動主辦單位為聯合利華股份有限公司,活動執行單位為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活動同時即視為已詳閱並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規範。活動辦法及中獎名單依活動網站之公佈為準。
2.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記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3.中獎者請依照兌獎說明於指定時間內寄回兌獎資料(即領獎信函+中獎發票/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中獎者未滿18歲時請依「兌獎說明」第6點之規定提供證明文件),逾期回覆或兌獎資料提供不全以致無法完成獎品領取、寄送者,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4.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參加者應依法承擔一切因此而生之民刑事責任。
5.本活動限設籍臺灣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且參加者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6.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及折換現金,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獎品寄送過程中,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造成損壞、延遲,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中獎資格不得轉讓他人,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換獎項。活動小組將於活動兌獎流程結束,得先繳納中獎者之應納稅款(若有)後統一寄出。
7.本活動網頁之所有智慧財產權皆由主辦單位擁有,並以主辦單位為著作人。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主辦單位將依法就侵權行為主張法律權利。
8.一旦發現參加者有任何干擾本活動之行為,或出於商業目的參與本活動,主辦單位得依其判斷,逕行取消該參加者資格,恕不另行通知。倘有贈獎已發生之情況,參加者應於主辦單位發出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自費寄回。
9.未於主辦單位指定時間內提供指定資料或未依主辦單位指示辦理兌獎作業,包含因地址或個人相關資料不完整,導致獎品無法運送或無法聯絡中獎者,視為主動放棄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再進行候補的抽選。如參加者無故寄回非主辦單位指定之資料,例如未中獎發票,恕主辦單位不負任何保管責任,亦無義務返還寄送者。
10.主辦單位及其他相關廠商之人員與家屬,均不得參與本活動。
11.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且不須做出任何事前之通知,包含但不限於變更等值贈品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解釋為依據。

個人資料聲明

我們向您蒐集的個人資料
● 聯合利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聯合利華)經您同意而蒐集、處理、利用及保存您的個人資料。

● 「個人資料」是指任何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身分資料或訊息。我們可以向您蒐集如下所列出的個人資料類別,包括 *電郵、*姓名、*聯絡電話和其他您以任何形式所提供給我們的個人資料。

● 您可自願選擇是否向聯合利華提供您的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上文第2段具有星號標記的個人資料,恕我們未必可以向您提供我們的產品或服務,因我們不能確認您的身分,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我們如何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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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推廣我們的贈獎活動、會員計畫、品牌聯合或優惠計畫及相關服務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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