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Coke ZERO® 無與倫比之旅【雙人直飛暢玩香港迪士尼樂園】
活動說明
1.打開手機LINE程式,在【官方帳號】項目下,搜尋【COKE+】,綁定LINE帳號後進入COKE+平台並成功註冊成為COKE+會員即可參加集點活動。
2.於瀏覽器進入本活動網址(https://www.cokeplus.tw/cokezerosugar-202309),綁定LINE帳號後進入COKE+平台並成功註冊成為COKE+會員即可參加活動。
3.LINE帳號需綁定姓名、手機及e-mail,所有註冊規範以COKE+公告為主。
活動期間
2023年10月04日00:00至2023年11月14日23:59(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
活動通路1-零售通路
零售通路-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凡《單筆發票》購買兩瓶(罐)可口可樂公司零售通路指定商品(其中乙瓶(罐)需為「可口可樂ZERO SUGAR」),至LINE官方帳號項目,搜尋【COKE+】進入COKE+平台,以LINE帳號作為登入綁定,並註冊成為COKE+會員,登錄發票即可參加抽獎活動。
零售通路-活動指定商品:
• 600mL寶特瓶裝「可口可樂」、「可口可樂ZERO SUGAR」、「可口可樂」纖維+
• 330mL易開罐裝「可口可樂」、「可口可樂ZERO SUGAR」
• 330mL隨型罐裝「可口可樂」、「可口可樂ZERO SUGAR」、「可口可樂」纖維+
• 200mL迷你罐裝「可口可樂」、「可口可樂ZERO SUGAR」
零售通路-參與方式備註說明:
1.活動日期:22023年10月04日00:00至2023年11月14日23:59
2.活動門檻:單筆發票購買兩瓶(罐)可口可樂公司零售通路指定商品(其中乙瓶(罐)需為「可口可樂ZERO SUGAR」)
3.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乙次,同張發票重複登錄仍以乙次計算;抽獎資格以符合活動條件的發票張數計算,如同張發票購買多瓶商品仍為乙次抽獎資格,且不重複中獎。
4.發票之購買日期及活動登錄皆需在活動期間內方符合參加標準,不限當日登錄。
5.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請保留發票正本跟明細以便兌獎。
6.本活動參加之發票不含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發票(即不包含有開立統編之發票)。
7.兌獎發票開立時間必須在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8.發票正本/明細為兌獎憑證,發票消費日期需在活動期間內,請於結帳時告知店家印出紙本發票。若存於載具,請上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印出消費的發票,請務必保留正本中獎發票以免影響您的兌獎權益。
9.中獎者須經活動小組確認所提供之中獎憑證符合活動資格者才算完成兌獎流程。如中獎憑證經活動小組檢核後不符合活動規範,則視同不符合兌獎資格。
10.《中獎通知/公布/簡訊》等皆非中獎憑證依據,中獎者仍需依兌獎流程寄回兌獎資料,如中獎憑證經活動小組審核後不符合活動規範者,視同不符合兌獎資格,不另行通知,不得有異議。
活動期間凡《單筆發票》購買兩瓶(罐)可口可樂公司零售通路指定商品(其中乙瓶(罐)需為「可口可樂ZERO SUGAR」),至LINE官方帳號項目,搜尋【COKE+】進入COKE+平台,以LINE帳號作為登入綁定,並註冊成為COKE+會員,登錄發票即可參加抽獎活動。
零售通路-活動指定商品:
• 600mL寶特瓶裝「可口可樂」、「可口可樂ZERO SUGAR」、「可口可樂」纖維+
• 330mL易開罐裝「可口可樂」、「可口可樂ZERO SUGAR」
• 330mL隨型罐裝「可口可樂」、「可口可樂ZERO SUGAR」、「可口可樂」纖維+
• 200mL迷你罐裝「可口可樂」、「可口可樂ZERO SUGAR」
零售通路-參與方式備註說明:
1.活動日期:22023年10月04日00:00至2023年11月14日23:59
2.活動門檻:單筆發票購買兩瓶(罐)可口可樂公司零售通路指定商品(其中乙瓶(罐)需為「可口可樂ZERO SUGAR」)
3.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乙次,同張發票重複登錄仍以乙次計算;抽獎資格以符合活動條件的發票張數計算,如同張發票購買多瓶商品仍為乙次抽獎資格,且不重複中獎。
4.發票之購買日期及活動登錄皆需在活動期間內方符合參加標準,不限當日登錄。
5.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請保留發票正本跟明細以便兌獎。
6.本活動參加之發票不含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發票(即不包含有開立統編之發票)。
7.兌獎發票開立時間必須在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8.發票正本/明細為兌獎憑證,發票消費日期需在活動期間內,請於結帳時告知店家印出紙本發票。若存於載具,請上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印出消費的發票,請務必保留正本中獎發票以免影響您的兌獎權益。
9.中獎者須經活動小組確認所提供之中獎憑證符合活動資格者才算完成兌獎流程。如中獎憑證經活動小組檢核後不符合活動規範,則視同不符合兌獎資格。
10.《中獎通知/公布/簡訊》等皆非中獎憑證依據,中獎者仍需依兌獎流程寄回兌獎資料,如中獎憑證經活動小組審核後不符合活動規範者,視同不符合兌獎資格,不另行通知,不得有異議。
活動通路2-餐飲通路(刮刮卡活動方式)
餐飲通路-活動辦法: https://cokezeroonbu.83811.tw
活動獎項
頭獎: 雙人直飛香港迪士尼樂園之旅(來回機票+好萊塢酒店+樂園門票),參考市值NT$ 35,000,總獎項共5 名
(本獎項內含:台灣至香港來回機票*2張+香港迪士尼好萊塢酒店住宿標準客房1晚(雙人房)+香港迪士尼樂園1日標準門票*2張) 註:台灣至香港來回機票將以等值雄獅旅遊兌換劵$18,000面額送出)
※零售通路(登錄發票)活動-共抽出4名中獎者
※餐飲通路(刮刮卡)活動-共抽出1名中獎者
二獎:雙人香港迪士尼樂園住宿之旅(好萊塢酒店+樂園門票),參考市值NT$ 17,000,總獎項共15名
(本獎項內含:香港迪士尼好萊塢酒店住宿標準客房1晚(雙人房)+香港迪士尼樂園1日標準門票*2張)
※零售通路(登錄發票)活動-共抽出13名中獎者
※餐飲通路(刮刮卡)活動-共抽出2名中獎者
三獎:雙人香港迪士尼樂園門票,參考市值NT$5,000 ,總獎項共60名
(本獎項內含:香港迪士尼樂園1日標準門票*2張)
※零售通路(登錄發票)活動-共抽出55名中獎者
※餐飲通路(刮刮卡)活動-共抽出5名中獎者
備註說明:本活動《獎項市值》乃依據2023年7月之台灣銀行港幣 (HKD)匯率計價,主辦單位將依照活動辦法公告之《獎項市值》作為中獎者機會中獎之稅務申報依據。
(本獎項內含:台灣至香港來回機票*2張+香港迪士尼好萊塢酒店住宿標準客房1晚(雙人房)+香港迪士尼樂園1日標準門票*2張) 註:台灣至香港來回機票將以等值雄獅旅遊兌換劵$18,000面額送出)
※零售通路(登錄發票)活動-共抽出4名中獎者
※餐飲通路(刮刮卡)活動-共抽出1名中獎者
二獎:雙人香港迪士尼樂園住宿之旅(好萊塢酒店+樂園門票),參考市值NT$ 17,000,總獎項共15名
(本獎項內含:香港迪士尼好萊塢酒店住宿標準客房1晚(雙人房)+香港迪士尼樂園1日標準門票*2張)
※零售通路(登錄發票)活動-共抽出13名中獎者
※餐飲通路(刮刮卡)活動-共抽出2名中獎者
三獎:雙人香港迪士尼樂園門票,參考市值NT$5,000 ,總獎項共60名
(本獎項內含:香港迪士尼樂園1日標準門票*2張)
※零售通路(登錄發票)活動-共抽出55名中獎者
※餐飲通路(刮刮卡)活動-共抽出5名中獎者
備註說明:本活動《獎項市值》乃依據2023年7月之台灣銀行港幣 (HKD)匯率計價,主辦單位將依照活動辦法公告之《獎項市值》作為中獎者機會中獎之稅務申報依據。
抽獎方式/中獎名單公告/中獎通知
※每張發票 - 僅限中獎乙次,不得重複中獎
※為了維護公平性,每個LINE帳號每個獎項僅限中獎乙次,不得重覆中獎。
1.抽獎日:2023年11月16日。
2.公布日:2023年11月24日。
3.兌獎截止日:2023年12月15日。
4.中獎名單:由系統隨機抽出中獎者並在指定公布日於《COKE+平台》公布中獎名單。
5.《中獎通知/公布/簡訊》等皆非中獎憑證依據,為避免因遺漏訊息等因素使中獎者喪失中獎權益,請參加者務必至活動平台查詢中獎名單。
6.本活動將透過手機簡訊發送中獎通知,發送次數以乙次為上限,若因個人因素無法確實接收者,主辦單位恕不補發。請檢視手機內有無啟動過濾簡訊功能,部分電信業者提供的「拒收企業簡訊」功能,也可能導致無法正常接收簡訊,各家電信商的查詢及關閉流程可能不同,如需查詢、關閉此功能請自行洽詢所屬電信商。
7.因各項狀況而不符領獎資格者或自主放棄得獎者,從缺之名額主辦單位不另行重抽。
※為了維護公平性,每個LINE帳號每個獎項僅限中獎乙次,不得重覆中獎。
1.抽獎日:2023年11月16日。
2.公布日:2023年11月24日。
3.兌獎截止日:2023年12月15日。
4.中獎名單:由系統隨機抽出中獎者並在指定公布日於《COKE+平台》公布中獎名單。
5.《中獎通知/公布/簡訊》等皆非中獎憑證依據,為避免因遺漏訊息等因素使中獎者喪失中獎權益,請參加者務必至活動平台查詢中獎名單。
6.本活動將透過手機簡訊發送中獎通知,發送次數以乙次為上限,若因個人因素無法確實接收者,主辦單位恕不補發。請檢視手機內有無啟動過濾簡訊功能,部分電信業者提供的「拒收企業簡訊」功能,也可能導致無法正常接收簡訊,各家電信商的查詢及關閉流程可能不同,如需查詢、關閉此功能請自行洽詢所屬電信商。
7.因各項狀況而不符領獎資格者或自主放棄得獎者,從缺之名額主辦單位不另行重抽。
兌獎流程
步驟1:中獎者請至COKE+平台【我的獎賞】頁面內選擇《中獎贈品》
步驟2:中獎者須於2023年11月30日23:59前填妥《得獎表格》,逾期視同放棄兌獎
步驟3:請於填妥《得獎表格》後,自行下載《領獎信函》於兌獎期限前將《領獎信函》送達活動小組,逾期視為放棄該得獎權利,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補償。
• 兌獎收件截止時間:2023年12月15日。
• 領獎信函:主辦單位將發送《中獎簡訊+領獎信函下載連結》給中獎者,請依步驟登錄領取。
1.中獎者請將填妥的「領獎信函」+「中獎發票正本及消費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兌獎收件截止時間前將兌獎資料送達【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 Coca-Cola®ZERO SUGAR 無與倫比活動小組收】,逾期視為放棄該得獎權利,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補償。
2.中獎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有效發票係指於2023年10月04日00:00至2023年11月14日23:59期間內且須能清楚辨識購買《指定品項之中獎發票》。已捐贈、作廢、退貨、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開立統編之發票將視為無效。
• 載具發票:須附上載具截圖畫面,且能清楚辨識發票日期/發票號碼/購買明細/載具條碼等相關資料。
• 電子發票:請附上中獎發票正本及消費明細。如沒明細者,請自行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紙本,作為活動參加之依據。
3.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憑證與系統所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換期限的中獎發票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中獎者之兌獎資格。
4.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概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
5.兌獎憑證寄回時,請妥善保留寄件單據,若因郵務關係造成信件遺失或延遲,請自行與投遞單位洽詢查證,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6.本活動限持身分證者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3足歲。若未滿18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7.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1 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1元(含)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8.中獎者資料經審核無誤後,獎項將於2024年01月15日前寄送完成。
9.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0.本公司依得獎者提供之地址寄送獎項,如因個人因素導致寄送二次均無法順利送交,得獎者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兌獎權益,主辦單位將不再另行配送。未收到獎項或是獎項收到有問題者,請於2024年01月19日前來電,逾期視同獎項收件無誤。
11.活動詳情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洽活動客服專線02-25020119,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7: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12.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以致活動無法執行、需調整相關活動日期/活動內容/獎項等,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暫停本活動或修改相關活動內容概要,如有變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步驟2:中獎者須於2023年11月30日23:59前填妥《得獎表格》,逾期視同放棄兌獎
步驟3:請於填妥《得獎表格》後,自行下載《領獎信函》於兌獎期限前將《領獎信函》送達活動小組,逾期視為放棄該得獎權利,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補償。
• 兌獎收件截止時間:2023年12月15日。
• 領獎信函:主辦單位將發送《中獎簡訊+領獎信函下載連結》給中獎者,請依步驟登錄領取。
1.中獎者請將填妥的「領獎信函」+「中獎發票正本及消費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兌獎收件截止時間前將兌獎資料送達【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 Coca-Cola®ZERO SUGAR 無與倫比活動小組收】,逾期視為放棄該得獎權利,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補償。
2.中獎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有效發票係指於2023年10月04日00:00至2023年11月14日23:59期間內且須能清楚辨識購買《指定品項之中獎發票》。已捐贈、作廢、退貨、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開立統編之發票將視為無效。
• 載具發票:須附上載具截圖畫面,且能清楚辨識發票日期/發票號碼/購買明細/載具條碼等相關資料。
• 電子發票:請附上中獎發票正本及消費明細。如沒明細者,請自行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紙本,作為活動參加之依據。
3.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憑證與系統所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換期限的中獎發票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中獎者之兌獎資格。
4.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概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
5.兌獎憑證寄回時,請妥善保留寄件單據,若因郵務關係造成信件遺失或延遲,請自行與投遞單位洽詢查證,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6.本活動限持身分證者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3足歲。若未滿18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7.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1 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1元(含)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8.中獎者資料經審核無誤後,獎項將於2024年01月15日前寄送完成。
9.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0.本公司依得獎者提供之地址寄送獎項,如因個人因素導致寄送二次均無法順利送交,得獎者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兌獎權益,主辦單位將不再另行配送。未收到獎項或是獎項收到有問題者,請於2024年01月19日前來電,逾期視同獎項收件無誤。
11.活動詳情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洽活動客服專線02-25020119,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7: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12.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以致活動無法執行、需調整相關活動日期/活動內容/獎項等,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暫停本活動或修改相關活動內容概要,如有變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獎項使用說明
一、【雄獅旅遊兌換劵】:
1.本劵有效期限至2024年06月30日止,逾期失效。
2.得獎者可憑本劵正本 (影本無效) 向旅行社指定專員兌換-雄獅旅行社之《台灣出發-香港來回國際機票》,得獎者尚需支付機場稅金及燃油附加費。請於使用前出示該兌換券,未出示者不予抵用。
3.國際機票兌換補充說明:本劵限兌換台灣出發前往香港來回機票(可兌換搭乘之航空公司以雄獅旅遊公告為主)。本劵不適用於購買廉價航空/包機/雄獅官網機票有位最低價訂票系統等,僅能透過專人訂票折抵使用。
4.詳細使用規範、機票價格及訂位狀況等說明,以雄獅旅行社之網路公告票價及規定為準。金額不足需補價差,多出之部分視同放棄,不得退還現金。本劵不得抵用護照費用、簽證、小費及機場稅、燃料稅(稅金依當時所開票的航空公司公告為主)。
5.網站機票及匯率等報價將因寒暑假旺季、連續假期、各地節慶祭典、展覽或競賽活動等各種因素而有變動,得獎者同意所有票價得依完成訂購後的報價為準。
6.本券採無記名式,得獎者應妥善保管本券,若有遺失、被竊、毀損或喪失本券之占有,恕無法補發,亦不得要求補償。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
7.本券限壹次抵用完畢不可分次使用,抵用時恕無法找零,且不得折換現金,一經使用後恕無法退換。亦嚴禁在網路或其他市場公開販賣。
8.本券不得經由其他旅行同業報名參團。
9.詳細使用規範依劵上條款為主。如有相關使用疑問,請洽雄獅旅遊-企業服務部。
10.主辦單位不協助機票之預定處理,請中獎者自行洽旅行社訂購。
1.本劵有效期限至2024年06月30日止,逾期失效。
2.得獎者可憑本劵正本 (影本無效) 向旅行社指定專員兌換-雄獅旅行社之《台灣出發-香港來回國際機票》,得獎者尚需支付機場稅金及燃油附加費。請於使用前出示該兌換券,未出示者不予抵用。
3.國際機票兌換補充說明:本劵限兌換台灣出發前往香港來回機票(可兌換搭乘之航空公司以雄獅旅遊公告為主)。本劵不適用於購買廉價航空/包機/雄獅官網機票有位最低價訂票系統等,僅能透過專人訂票折抵使用。
4.詳細使用規範、機票價格及訂位狀況等說明,以雄獅旅行社之網路公告票價及規定為準。金額不足需補價差,多出之部分視同放棄,不得退還現金。本劵不得抵用護照費用、簽證、小費及機場稅、燃料稅(稅金依當時所開票的航空公司公告為主)。
5.網站機票及匯率等報價將因寒暑假旺季、連續假期、各地節慶祭典、展覽或競賽活動等各種因素而有變動,得獎者同意所有票價得依完成訂購後的報價為準。
6.本券採無記名式,得獎者應妥善保管本券,若有遺失、被竊、毀損或喪失本券之占有,恕無法補發,亦不得要求補償。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
7.本券限壹次抵用完畢不可分次使用,抵用時恕無法找零,且不得折換現金,一經使用後恕無法退換。亦嚴禁在網路或其他市場公開販賣。
8.本券不得經由其他旅行同業報名參團。
9.詳細使用規範依劵上條款為主。如有相關使用疑問,請洽雄獅旅遊-企業服務部。
10.主辦單位不協助機票之預定處理,請中獎者自行洽旅行社訂購。
二、【香港迪士尼酒店/門票】活動相關說明
1.香港迪士尼酒店僅限訂房旅客進行兌換,使用時須出示正本(影本或是出示照片翻拍皆視同無效)及相關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飯店將於訂房旅客入住成功後,收回兌換函正本。
2.請妥善保管正本,認劵不記名,如因個人因素遺失,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經毀損、已使用、不完整或塗改過將視同無效。
3.本劵不可轉賣、退款、轉換為現金、或是升等房型,一經發現轉賣,無論售出成功與否,本劵將視同作廢無效並取消其中獎權利。
4.酒店入住期限及迪士尼門票使用期限皆以劵上印製日期為主。請自行安排並提前規劃行程前往。逾期視同放棄其兌換權益。
5.主辦單位不協助訂房入住及門票入園日等事宜,中獎者請依照兌換函中流程自行進行訂房入園。如欲入住日無空房,請另擇期入住,主辦單位不保證入住日及入園日。
6.有關航班延誤、取消或酒店入住、樂園入園等問題,以航空公司、酒店及樂園之公告說明為主,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就上述情況負上任何責任。
7.迪士尼好萊塢酒店及香港迪士尼樂園相關公告請參考官網說明: https://www.hongkongdisneyland.com/zh-hk/
8.香港迪士尼1日門票(普通日子)標準門票說明: https://www.hongkongdisneyland.com/zh-hk/book/general-tickets/1day-tickets-o
9.詳細使用規範以劵上說明為主。香港國際主題樂園公司保留及擁有修訂及調整酒店條例及樂園規則。
2.請妥善保管正本,認劵不記名,如因個人因素遺失,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經毀損、已使用、不完整或塗改過將視同無效。
3.本劵不可轉賣、退款、轉換為現金、或是升等房型,一經發現轉賣,無論售出成功與否,本劵將視同作廢無效並取消其中獎權利。
4.酒店入住期限及迪士尼門票使用期限皆以劵上印製日期為主。請自行安排並提前規劃行程前往。逾期視同放棄其兌換權益。
5.主辦單位不協助訂房入住及門票入園日等事宜,中獎者請依照兌換函中流程自行進行訂房入園。如欲入住日無空房,請另擇期入住,主辦單位不保證入住日及入園日。
6.有關航班延誤、取消或酒店入住、樂園入園等問題,以航空公司、酒店及樂園之公告說明為主,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就上述情況負上任何責任。
7.迪士尼好萊塢酒店及香港迪士尼樂園相關公告請參考官網說明: https://www.hongkongdisneyland.com/zh-hk/
8.香港迪士尼1日門票(普通日子)標準門票說明: https://www.hongkongdisneyland.com/zh-hk/book/general-tickets/1day-tickets-o
9.詳細使用規範以劵上說明為主。香港國際主題樂園公司保留及擁有修訂及調整酒店條例及樂園規則。
三、【香港迪士尼】酒店住宿條款細則(以下簡稱兌換函)
1.《兌換函》僅限本人兌換,使用時須出示正本。飯店將於訂房賓客入住成功後,收回《兌換函》正本。
2.《兌換函》不可出售、不得轉讓、不可退款、不可兌換為現金、積分或任何其他物品,且不可升級。
3.如毀損、已使用、不完整或經塗改的《兌換函》將不予接受。《兌換函》正本請妥善保管,如遺失恕不另行補發。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香港主題樂園」)不會對於兌換函的遺失、損壞、偽造、盜竊或欺詐或未經授權使用等負責(亦不會另行補發)。香港國際主題樂園公司保留及擁有權利於任何時候及適時修訂酒店規則與條例及樂園規則。
4.《兌換函》均不可轉賣、退款、轉換為現金、積分或是任何其他物品、且不得升級,一經出售轉賣視同作廢無效。「出售轉賣」包括通過任何管道進而售出本兌換函。無論出售成功與否,一經發現,本兌換函將視同無效並取消其使用權益。
5.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保留(i)修訂或補充本條款及細則; (ii)更改任何產品、活動、套票、優惠、折扣或促銷項目、有效性及地點;(iii)指定或更改任何不適用的日子;(iv)可隨時及不時终止或暫停提供全部或部分任何產品活动、套票、優惠、折扣或促銷項目,而不須事先通知。
6.《兌換函》之酒店住宿適用於指定期間入住香港迪士尼好萊塢酒店(「酒店」)標準客房一晚。預訂必須至少提前 21 個工作日進行,且需視供應情況而定。
7.本《兌換函》的訂房僅限由訂房賓客親自進行,同時也必須是入住者本人。
8.不允許升級至其他房型或酒店。
9.《兌換函》僅包含酒店房價及服務費。所有個人開銷之費用(膳食支出、樂園門票、往返酒店交通費個人消費及以上未包含的其他費用)等均不包含在內,須由訂房賓客自行承擔。
10.訂房賓客於酒店登記入住時必須出示《兌換函》正本(恕不接受影本)以及帶照片之有效個人身份證明文件。
11.酒店住宿將依照實際客房供應情況而定。
12.一經確認訂房成功,恕不接受取消或修改。
13.每間酒店客房最多可容納四位客人。每間酒店客房必須至少有一名成人入住。詳細使用規範以劵上說明為主。香港國際主題樂園公司保留及擁有修訂及調整酒店條例。
2.《兌換函》不可出售、不得轉讓、不可退款、不可兌換為現金、積分或任何其他物品,且不可升級。
3.如毀損、已使用、不完整或經塗改的《兌換函》將不予接受。《兌換函》正本請妥善保管,如遺失恕不另行補發。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香港主題樂園」)不會對於兌換函的遺失、損壞、偽造、盜竊或欺詐或未經授權使用等負責(亦不會另行補發)。香港國際主題樂園公司保留及擁有權利於任何時候及適時修訂酒店規則與條例及樂園規則。
4.《兌換函》均不可轉賣、退款、轉換為現金、積分或是任何其他物品、且不得升級,一經出售轉賣視同作廢無效。「出售轉賣」包括通過任何管道進而售出本兌換函。無論出售成功與否,一經發現,本兌換函將視同無效並取消其使用權益。
5.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保留(i)修訂或補充本條款及細則; (ii)更改任何產品、活動、套票、優惠、折扣或促銷項目、有效性及地點;(iii)指定或更改任何不適用的日子;(iv)可隨時及不時终止或暫停提供全部或部分任何產品活动、套票、優惠、折扣或促銷項目,而不須事先通知。
6.《兌換函》之酒店住宿適用於指定期間入住香港迪士尼好萊塢酒店(「酒店」)標準客房一晚。預訂必須至少提前 21 個工作日進行,且需視供應情況而定。
7.本《兌換函》的訂房僅限由訂房賓客親自進行,同時也必須是入住者本人。
8.不允許升級至其他房型或酒店。
9.《兌換函》僅包含酒店房價及服務費。所有個人開銷之費用(膳食支出、樂園門票、往返酒店交通費個人消費及以上未包含的其他費用)等均不包含在內,須由訂房賓客自行承擔。
10.訂房賓客於酒店登記入住時必須出示《兌換函》正本(恕不接受影本)以及帶照片之有效個人身份證明文件。
11.酒店住宿將依照實際客房供應情況而定。
12.一經確認訂房成功,恕不接受取消或修改。
13.每間酒店客房最多可容納四位客人。每間酒店客房必須至少有一名成人入住。詳細使用規範以劵上說明為主。香港國際主題樂園公司保留及擁有修訂及調整酒店條例。
四、【香港迪士尼門票】使用規範
有關1日門票的一般條款及細則
1.每張1日門票(普通日子)可供一位賓客於門票有效期內任何一日於「1日門票適用日子」所指明的普通日子進入樂園一次,門票的有效期由購票日期起至該日期後三個月止。
2.每張1日門票(特定日子) 可供一位賓客於門票有效期內任何一日於「1日門票適用日子」所指明的普通日子或特定日子進入樂園一次,門票的有效期由購票日期起至該日期後三個月止。
3.每張1日門票(特定高峰日子) 可供一位賓客於門票有效期內任何一日樂園開放日子(普通日子﹑特定日子或特定高峰日子)進入樂園一次,門票的有效期由購票日期起至該日期後三個月止。
4.請按「1日門票適用日子」之連結瀏覽未來3個月的普通日子門票﹑特定日子門票及特定高峰日子門票的適用日子。「1日門票適用日子」及日期受樂園的營運限制,並可能隨時和不時更改。賓客請於購買門票時,參閱「1日門票適用日子」以瀏覽最新公佈的適用日子。
5.每張1日門票必須由同一位賓客使用。
6.所有賓客須在到訪樂園前以持有有效的門票或會員卡作入園預約。每個類別之門票或會員卡之預約均受配額限制。當個別類別的名額已滿,將不再接受預約。
7.進入樂園時,賓客須出示其門票及讓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本公司」)為其拍照(或出示本公司可能不時規定之身份證明*)以作核對之用。若再次進入樂園及門票升級(如適用),必須出示門票、手印、為其拍攝之照片及/或本公司可能不時規定之身份證明。 不接受拍照之賓客或其小童,可於進入樂園前,與演藝人員查詢有關本公司可能不時提供的其他驗證安排#。
8.個人身份證明的例子包括但不限於: 香港身份證、護照或其他本公司接受之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就3至11歲小童而言: 學校手冊、或者出生證明及其他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就12至25歲之全日制學生而言: 學校手冊或附帶照片的全日制學生證)。
9.其他驗證安排的例子可能包括相關賓客向演藝人員出示其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及印有其姓名或以電子方式存儲其姓名的1日門票。已記錄之姓名不可更改。
10.若本公司無法核實任何賓客之年齡、身份或使用門票的其他資格,本公司可拒絕其進入樂園及/或門票升級。
1.每張1日門票(普通日子)可供一位賓客於門票有效期內任何一日於「1日門票適用日子」所指明的普通日子進入樂園一次,門票的有效期由購票日期起至該日期後三個月止。
2.每張1日門票(特定日子) 可供一位賓客於門票有效期內任何一日於「1日門票適用日子」所指明的普通日子或特定日子進入樂園一次,門票的有效期由購票日期起至該日期後三個月止。
3.每張1日門票(特定高峰日子) 可供一位賓客於門票有效期內任何一日樂園開放日子(普通日子﹑特定日子或特定高峰日子)進入樂園一次,門票的有效期由購票日期起至該日期後三個月止。
4.請按「1日門票適用日子」之連結瀏覽未來3個月的普通日子門票﹑特定日子門票及特定高峰日子門票的適用日子。「1日門票適用日子」及日期受樂園的營運限制,並可能隨時和不時更改。賓客請於購買門票時,參閱「1日門票適用日子」以瀏覽最新公佈的適用日子。
5.每張1日門票必須由同一位賓客使用。
6.所有賓客須在到訪樂園前以持有有效的門票或會員卡作入園預約。每個類別之門票或會員卡之預約均受配額限制。當個別類別的名額已滿,將不再接受預約。
7.進入樂園時,賓客須出示其門票及讓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本公司」)為其拍照(或出示本公司可能不時規定之身份證明*)以作核對之用。若再次進入樂園及門票升級(如適用),必須出示門票、手印、為其拍攝之照片及/或本公司可能不時規定之身份證明。 不接受拍照之賓客或其小童,可於進入樂園前,與演藝人員查詢有關本公司可能不時提供的其他驗證安排#。
8.個人身份證明的例子包括但不限於: 香港身份證、護照或其他本公司接受之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就3至11歲小童而言: 學校手冊、或者出生證明及其他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就12至25歲之全日制學生而言: 學校手冊或附帶照片的全日制學生證)。
9.其他驗證安排的例子可能包括相關賓客向演藝人員出示其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及印有其姓名或以電子方式存儲其姓名的1日門票。已記錄之姓名不可更改。
10.若本公司無法核實任何賓客之年齡、身份或使用門票的其他資格,本公司可拒絕其進入樂園及/或門票升級。
注意事項
1.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參加者被理解為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次促銷活動之條款和條件。
3.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相關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4.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加者出示購買或消費之相關憑證,除保有取消得獎資格的權利外,並得對有關活動破壞人員提起相關訴訟。
5.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有效,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不正確或無效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倘因此造成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損害,主辦單位得提起相關訴訟。
6.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7.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以主辦單位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之。
8.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9.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否則將提起相關訴訟
10.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注意規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提起相關訴訟
11.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於此次活動用途,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在必要時公開公佈部分姓名或個人資料。
2.參加者被理解為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次促銷活動之條款和條件。
3.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相關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4.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加者出示購買或消費之相關憑證,除保有取消得獎資格的權利外,並得對有關活動破壞人員提起相關訴訟。
5.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有效,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不正確或無效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倘因此造成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損害,主辦單位得提起相關訴訟。
6.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7.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以主辦單位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之。
8.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9.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否則將提起相關訴訟
10.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注意規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提起相關訴訟
11.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於此次活動用途,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在必要時公開公佈部分姓名或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