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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OOHA開金蓋抽驚喜

活動說明

凡購買《金蓋「OOHA 」氣泡飲寶特瓶500mL 全系列-活動指定包裝商品》,於活動期間內使用手機掃描瓶蓋內QR Code,進入COKE+平台並成功註冊成為COKE+會員後,按照操作指示即可參加抽獎活動。

活動期間

2023年09月01日00:00至2023年10月31日23:59(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

活動平台/官方帳號搜尋方式

1.打開手機LINE程式,在【官方帳號】項目下,搜尋【COKE+ 會員計劃】,點選活動頁面,進入COKE+平台綁定LINE帳號成功註冊成為COKE+會員,即可參加抽獎活動。

2.前往活動頁面https://www.cokeplus.tw/bnq-mar2023/landing進入COKE+平台綁定LINE帳號成功註冊成為COKE+會員,即可參加集點活動。
※ LINE帳號需綁定姓名、手機及e-mail,所有註冊規範以COKE+公告為主。

活動包裝/活動品項

《「OOHA 」氣泡飲寶特瓶500mL 全系列-活動指定金蓋包裝商品》
※ 活動指定商品銷售地區以實際鋪貨通路為準,非指定包裝恕無法參與本活動。

活動須知

1.活動門檻:《「OOHA 」氣泡飲寶特瓶500mL 全系列-活動指定金蓋包裝商品》

2.每個瓶蓋 QR Code僅限登錄乙次。 每人每獎項僅限中獎乙次。

3.手動輸入序號或掃描QR Code時請務必確認序號正確再行送出,為保障活動整體公平性,若輸入序號錯誤次數過多,系統將暫停該帳戶《輸入序號》功能,3小時後由系統自動恢復。

4.參加者須進入COKE+平台 https://www.cokeplus.tw/bnq-mar2023/landing 並成功註冊成為COKE+會員即可開始參與活動,活動期間內將使用首次登入之COKE+ 帳號做為參加活動之唯一帳號,不同帳號則無法合併,帳號一旦設定完成,恕無法修改。

5.參加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轉移序號與其他帳號合併,亦不可要求取消、刪除已登錄之序號,主辦單位不負共用帳號所衍生問題之責任。

6.掃描活動序號時若系統回覆錯誤訊息,請來電活動小組協助處理,並請保留您手邊實體活動瓶蓋做為依據以保障您的權益。

7.因各項狀況而不符領獎資格者或自主放棄中獎者,從缺之名額主辦單位不另行重抽。

活動贈品

頭獎: 韋禮安「如果可以,我想和你明天再見again」2023.11.11小巨蛋演唱會雙人門票兩張(參考市價$7,200),共10名

二獎: 韋禮安「如果可以,我想和你明天再見again」2023.11.11小巨蛋演唱會雙人門票兩張 (參考市價$6,400),共5名

三獎: 韋禮安「如果可以,我想和你明天再見again」2023.11.11小巨蛋演唱會雙人門票兩張 (參考市價$5,600),共10名

四獎: OOHA驚喜即可拍乙台(參考市價$1,200),共250名

五獎: OOHA手指滑板車乙個(參考市價$250),共600名

六獎:Line point 10點,共 4,300名

抽獎方式

本活動獎項將由系統自動隨機抽出
頭獎、二獎、三獎:韋禮安如果可以演唱會門票日期為2023/11/11,因有演唱會日期限制,故這三個獎項將於活動期間2023/9/1-2023/10/15由系統自動隨機抽出。活動小組於2023/10/18發送中獎通知,中獎者須於2023/10/25前完成兌獎,逾期視同放棄兌獎資格。

四獎、五獎:將於活動2023/9/1-2023/10/31由系統自動隨機抽出。中獎者須依照兌獎流程於2023/11/17前完成兌獎,逾期視同放棄兌獎資格。


1. 演唱會門票為指定區域座位,恕無法變更。主辦單位保留更改送出的門票場次之權益,正確票價以演唱會主辦單位公告為準。演唱會日期如有任何更改,由演唱會主辦單位方公告為主,本活動不再另做任何公告通知。得獎者請依照演唱會主辦單位公佈之指定日期攜同相關有效之演唱會門票入場。除上述情況外,演唱會門票之指定日期不得更改。

2. 運送地址請詳細填寫,因地址或個人相關資料不完整,導致贈品無法寄送、投遞不成功、退件、無人簽收、無法聯絡得獎者等因素,因而無法如期收到贈品而延誤前往演唱會時間,不得要求主辦單位補償,主辦單位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亦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 主辦單位不負責前往之交通安排及住宿費用,有關開支或費用由得獎者自行承擔。

4. 演唱會門票認劵不記名,如事後因個人因素遺失,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

兌獎流程

步驟1:
四獎、五獎中獎者請至COKE+平台【我的獎賞】頁面內選擇《中獎贈品》

步驟2:
四獎、五獎中獎者須於2023/11/08 23:59 前填妥《得獎表格》,逾期視同放棄兌獎
(資料請務必填寫正確,上傳後無法再修改,送出前請確認無誤後再送出,以免影響您兌獎權益)

步驟3:
1.本活動《單一中獎者-累積中獎金額》超過新台幣 1,001 元以上之者,將依法請中獎者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

2.活動小組將發送《補件資料簡訊》通知中獎者進行補件。不願意提供身分證正反面照片或是繳交稅金者,視同放棄兌獎資格。補件中獎者之贈品將於完成《補件流程》後才會寄出。

3.中獎者請自行下載《領獎信函》,於兌獎期限2023/11/17前,將《領獎信函送達【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OOHA開金蓋抽驚喜活動小組收】,逾期視為放棄該得獎權利,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補償。

兌獎備註說明

1.本活動將透過手機簡訊發送《領獎信函連結簡訊》至中獎者手機,發送次數以乙次為上限,若因個人因素無法確實接收簡訊者,皆視同放棄兌獎資格。請檢視手機內有無啟動過濾簡訊功能,部分電信業者提供的「拒收企業簡訊」功能,也可能導致無法正常接收簡訊,各家電信商的查詢及關閉流程可能不同,如需查詢、關閉此功能請自行洽詢所屬電信商。

2.未如期填寫《得獎表格》、逾期寄回《領獎信函》、不願意提供《身分證正反面照片》、不願意《繳交稅金》者,皆視同放棄兌獎資格,中獎者不得有異議。

3.所有兌獎資料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審核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4.兌獎憑證寄回時,請妥善保留寄件單據,若因郵務關係造成信件遺失或延遲,請自行與投遞單位洽詢查證,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5.本活動限持身分證者始得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3足歲。中獎者若未滿18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6.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1 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1元(含)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7.中獎者資料經審核無誤後,獎項將於2023/12/20前寄送完成。

8.本公司依得獎者提供之地址寄送獎項,如因個人因素導致寄送二次均無法順利送交,得獎者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兌獎權益,主辦單位將不再另行配送。未收到獎項或是獎項收到有問題者,請於2023/12/31前來電,逾期視同獎項收件無誤。

9.活動詳情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洽活動客服專線02-25020119,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7: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10.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以致活動無法執行、需調整相關活動日期/活動內容/獎項等,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暫停本活動或修改相關活動內容概要,如有變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注意事項

1.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協辦單位: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主辦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本活動注意事項已載明在活動網頁中,參加者填寫並送出資料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同接受本活動辦法之相關規範。如有違反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主辦單位保有活動最終釋義權。

3.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4.參加者填寫或提出之資料應屬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連絡參加者,則視同放棄兌換資格,主辦單位無需負任何責任;倘有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行為,主辦單位得提起相關訴訟。

5.個人資料運用告知事項
主辦單位向參加者蒐集個人資料時,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告知參加者下列事項:
(1) 蒐集機關名稱: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
(2) 蒐集之目的:A.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B.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管理之事務;C.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消費者保護、商業與技術資訊、帳務管理及債權交易業務;D.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資通安全與管理、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E.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6.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
(1) 對象:主辦單位(含受主辦單位委託處理服務事務之機構或個人)、參加者所同意之對象、與主辦單位合作推廣本服務之公司。
(2) 方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某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7.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參加者就主辦單位保有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 得向主辦單位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參加者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2) 主辦單位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參加者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蒐集;
(3)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主辦單位因執行本次活動或業務所必須並註明某爭議或經參加者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4)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主辦單位因執行本次活動或業務所必須或經參加者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5) 參加者如欲行使上述個資法第三條規定之各項權利,有關如何行使之方式得向主辦單位查詢。

8.參加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惟參加者所拒絕提供之個人資料及類別,如果是參與活動所需之資料及類別,主辦單位可能無法進行本次活動必要之審核或作業而無法提供參加者相關活動或服務或活動獎項。

9.參加者已受主辦單位告知且充分知悉本活動之一切相關條款所載之內容,並同意主辦單位提供各項業務或服務的相關訊息,以及寄送各項業務之行銷或優惠活動訊息。

10.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活動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變動請以網站公告為主。

11.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因領取或使用獎項之後果概無須負責,參加者須同意遵守各奬項供應商所列有關獎項之各項條款及細則。

12.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將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兌換及抽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提起相關訴訟。

13.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否則將提起相關訴訟。

14.主辦單位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參加者參與本活動即同意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不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使用,惟中獎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公開中獎者部分姓名及部分電話資訊。

15.本活動之條款是依據中華民國之法律解釋及適用之。若任何條款在中華民國之法律下為無效、不合法或無法執行時其餘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行性皆不受影響。

16.主辦單位保留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並保有最終釋義權。